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还有交申请书书时你要备好身份证复印件 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工商的店面注册核准书、店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应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原件1份);
2、《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遗失的,须提交市级
报刊刊登的含许可证证号和发证日期的作废声明的原件及有关的情况说明);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使用二次供水或其它非城市管网自来水的申请单位应提交经国家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加工用水的卫生检验合格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超过最近6个月)(复印件1份,验原件);
有问题 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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