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数协内部财务管理,按照以“最小支出办最大实事”原则,特定本原则。
一、 数协经费主要用于会员活动。
二、 各部的日常在50元以下,并由部长审核批准。
三、 各部门举办大型活动应预先提出经费计划,并在3天前上交本部。
四、 各部门每次举办活动经费应在该部门与财务部门的预算结果出入不大的情况下方可领取。
五、 协会内各成员每次购物后,经费应如实上报,不得虚报,假报。
六、 各部门报销凭据一律使用正式发票,要求发票上写清物品单价,数量和总额及交款人、日期等。
七、 会内各部凡以数协名义争取的收入均应上缴财务部做为会费。
八、 会费如因个人原因丢失,短缺,则应由个人承担,与协会无关。
九、 对协会的经费,财务部应及时作出核算,并定期向协会公布,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十、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协会经费。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