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中国国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①外国人的近亲属;②定居在外国的;③被外国人领养的中国儿童。需办理的手续;④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
需办理的手续: ① 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②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中国护照的还要提交护照复印件;③申请人已和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已获永久居留资格的,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④中外混生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中国籍父(或母)亲的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⑤被外国人领养的中国籍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领养公证书和养父母双方或一方身份证件复印件。⑥提交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⑦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并交纳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四张,若有随同出籍子女的则需交合拍的照片。在本市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申请的机关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办事机构应履行义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并经初审,上报公安部审核,经批准,将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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