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你好!
就你所说押金条没了;首先你要回想起当初除了房主之外还有其他的人在场吗(如有人证可以找人证)?合同里面是否写明有4000元的押金条款吗(如合同里面有就好办了)? 房主有4000元的收据存根吗(房主有存根就找房主的存根也行)? 在找这些证据之前要秘密进行的,然后再写遗失证明可能才有用的。如果现在你就拿着遗失证明去找他,他不认帐你怎么办?
若是合同自然终止,可以“*年*月*日,本租赁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交接房屋后无任何相关费用拖欠,业主方返还原始租赁押金计人民币***元,特立此据!”然后你给业主签个字,表示收到多少押金即可,若对方还不让步,可以再写个声明“原始租赁押金收据因个人原因遗失,但合同期满业主已返还此笔费用,此收据自动作废,双方互不追究!”
(1)租房一定要交押金,押金的意思就是保证金,保证房内的财产不遭受破坏,及损失!!!! (2)房子租金是每月700,我建议你每月月头交房租,而不是一次性交三个月,这样你就可以考虑交押金的事了!!也就是你这次交押金2000,700房租,应该承受得了的!!!到下个月的同一天再交700房租。 (3)关于房东人不好对付,我建议你仔细检察房中财务,越细越安全!!!发现有破损用笔记录下来房东签字,以后就不会有纠纷了!!!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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