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无法办理产权证。
如果合同是其他人的名字,那么办理产权证时必须先办理成他的名字,然后在过户给你。或者,在办理产权证之前,将原有合同注销,你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然后办理你的名字。
不管什么方式,都需要对方签字。
如果找不到对方,就麻烦了。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或者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子)是有很大的风险的。不建议购买。
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你买二手房时候看对方的身份证、房产证是否都是一个人没有?
并且要上房管部门查询是否属实!
这样才能确定这个是真的属于这个业主的!!
这样你才能和对方谈论买房的可能性!
房屋的转让办理房产证
要和双方在房管部门(还是那里了,记不太清了)签定转让合同!(或者经过公证处后,双方证明后签定转让合同,不能私下签定合同)
然后再由买受双方交纳清相关税费
把旧业主名字的房产证换成新业主名字的房产证!
收取他的购房合同、收据对办理房产证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另外你这里没有提到对方房产证的事,何来证明这个房子就是他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的话,怎么存在转让的问题!!
这个情况有点负责。一种是,你已经有房产证了,说明你手上的收据已经被开发商收回,换了正式发票了,并且已经做了契证。这时候你再出售就跟开发商没有关系了,你需要做的就是房产证的更名!这个是要交税的。
另一种,跟开发商签订了合同,手上有收据,并且没有在当地房管局进行备案处理。(当然前提是房款一次性付清,你并没有进行按揭。)这个就去开发商进行一个更名就可以了,这个费用是由开发商说了算的,收你多少钱的更名费。之后再跟新客户重新签订合同就可以了。
最后一种,没有房产证有合同,有收据,也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一般情况下这个是在房产证做出来之间是不能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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