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收据一般均为内部使用,不作为对外单位结算的依据;
2、既然已经发生该如题所述的意外,只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3、一般,收据表示收到款项,在收据的收款人处必须由收款经手人签字,那么,对日后凭收据退款的业务事项,务必逐一进行核实(退款收取人必须凭原开出的收据联到财务办理退款手续,那么,务必将该联次与财务留存的存根联核对),核对一致后才可予以确认;
4、那么,只要发现有一单对应不上的,则可顺藤摸瓜,通过监察手段查出真相,直至牵出持有该遗失收据的作案人,甚至可作为刑事案件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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