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纪委通知精神,我代表区物价局党组、局长室,并结合个人实际,将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过去的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与全体干部职工一道,树立“创一流服务,干一流实绩,建一流队伍”的目标,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1、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3月份开始,按照盛市部署,对全区面向社会收费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单位,进行了XX年度收费年检工作。经审检换发《收费许可证》正本117本,副本133本,核销及合并许可证48个。全区XX年度行政事业收费总额6141万元,总额比XX年度略有增加,上升了307万元。其中,教育、卫生事业收费总额约68%,仍占很大比例。总量变化的主要因素是环卫体制改革、职能下放到区以后,增加了700万元,如剔除该项,实际收费总额下降了400万元。我区国家机关行政性收费总体上逐年下降。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分别采取当场指正、限期整改、转交检查机构查处等方法予以纠正。
2、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今年6月份,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站。我局在21个行政村聘请了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组织他们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并坚持四个结合,即:推行涉农收费公示与清理整顿乡镇和部门收费相结合、与落实农村价格监督管理服务网络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与查处涉农乱收费相结合,全面推行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全区公示率达100%,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全市涉农收费公示检查评比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评价,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与肯定。
3、认真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全年,先后对扬州美林房地产公司、中江房地产公司、金辰房地产公司、新东方房地产公司等商品房价格进行了审核,计4XX多平方米;加强了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及时转发盛市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和价格目录,对外地药品进入我区销售进行了监测登记,并对我区广陵医院、城东医院的自制饮片进行了审价;配合市局整顿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秩序,确定了40个停放点,安置下岗人员、弱势人员600多人;针对区划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依据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首次就社会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举办了听证会,对近郊湾头镇两家自来水厂要求调整水价的行为进行了听证;“非典”防治期间,迅速建立了“非典”药品价格监测点和监测员网络,全面掌握和了解市场动态,及时为过氧乙酸消毒液生产厂家提供了成本调研和核算工作;及时向市局报送扬州新东方学校审价资料,为招生收费提供了优质服务等。
4、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134件(其中涉及“防非”举报、咨询26件),办结回复123件,办结率92%,回复率100%,实施经济制裁近10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5万余元,罚没4万余元,先后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组织了专项检查。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案件205起,经济制裁42万余元,其中退款19万余元,罚没23万余元,真正做到了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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