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的顺序完全错了。
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委领导分工
县委书记: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县委书记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县委副书记:负责县委常务工作;协助县委书记处理县委日常工作;领导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计划生育、党的建设、政法工作;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分管县委党校。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协调工业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产业聚集区和项目建设;协调联系省、市营企业;分管县监察局。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协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分管县文明办、县新闻中心、县文联、县文化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旅游局、县新华书店。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联系人事劳动、目标管理工作;分管县总工会、县老干部局、县直机关工委、县党史办、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新农办。
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主持县委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县委机要保密局、县档案局;协助王琰君同志处理县委机关日常工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负责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分管县委群众工作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综治办、县稳定办。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主持县委统战部全面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和交通工作;分管县企业局、县交通局、县工商联、县宗教局、县对台办。
县委常委、武装部长:主持县人武部全面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在县政府分工。
县政府领导分工
县委副书记、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府责任目标管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建议提案办理、政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制管理、军转干部安置、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审计监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政府法制、行政服务、国资管理、接待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纠风办)、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接待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驻郑办。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编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农业经济、新农村建设、绿化造林、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节水型社会建设、扶贫开发、移民安置、烟叶生产、农业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烟草生产服务中心、县扶贫办、县新农办。联系县农办、县烟草局、县信用联社、县农业发展银行。
副县长:负责交通建设和城乡客运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联系郑州铁路局宜阳县火车站。
副县长:负责粮食购销储备、生产资料供应、邮政、通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粮食局、县供销社。联系县邮政局、县邮政储蓄银行、县联通公司、县铁通公司。
副县长:负责文化产业、节会组织与管理、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总台。联系县新华书店。
副县长:负责商业贸易、资金争取、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工商管理、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外事侨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盐业局、县医药公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县工商局、县石油公司。
副县长:负责民政工作、双拥工作、残疾人事业、退伍安置、征兵、科技、地方史志、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县工矿区办事处。联系县人武部、驻宜部队、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档案局。
副县长:负责动物防疫、畜牧生产、农机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气象及人工影响天气、保险业发展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畜牧局、县农业机械总站、县开发办。联系县气象局、县农业银行、县人寿保险公司、县人保财险公司。
副县长:负责教育事业、体育竞技与全民健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卫生城市创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旅游开发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县旅游局、县花果山管理委员会、县灵山风景区管理处。
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项目建设、重大项目联审联批、经济运行、工业经济、产业集聚区、物价、服务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节约型社会建设、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委、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物价局。联系县电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县工商银行、县中国银行、县移动公司、驻宜省市营企业,负责协调工农关系。
副县长: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城乡规划、旧城改造、小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工程款清欠、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廉租住房建设、园林绿化、公用事业、人民防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文明城市创建、市场建设、安全生产、煤炭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一体化局、县市政管理局、县城乡规划局、县人防办、县创建办、县市场发展中心、县安监局、县煤炭局。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县建设银行。
副县长兼公安局长:负责平安建设、依法治县、信访稳定、消防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综治办。
县长助理:协助县长负责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整顿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国土资源局。
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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