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 教师资格要求
应取得相应种类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1、做到“三要八不准”、不从事有偿家教。(一票否决,延迟1年申报)
2、个人需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对本人有无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做出说明。
3、学校应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对申报人员写出鉴定意见。
4、对发现有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其申报资格。
三、 学历、资历要求。
1、本科学历,教龄满13年(第14年)
2、中学一级满5年(第6年)
四、 年度考核要求 合格 (任期内1年优,任期考核为优,需优秀证书原件)
五、 职称外语要求 浦口区所属中小学教师职评不需要外语证书
六、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2、1956的(含)以前出生的教师,实行“先评后补”,一年内取得
3、获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可免试职称计算机考试;
4、原评中一时的计算机证书仍有效。
七、 普通话水平测试要求
1. 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二级乙等);
2. 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八、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学时,并经人事部门当年验印的继续教育证书.
九、 教育教学实绩的考察
1. 提供任现职以来所教课程一学年的教案(近一两年的,不一定是今年)
2. 任现职期间,开过区级及以上范围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和主办者证明等原始材料
3. 或提供教学评比中区级以上优质课材料。
4. 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区二、市三等奖以上奖励。
5、提供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成果材料5篇,其中本学科专业性论文至少2篇,1篇是所教学科案例。并至少2篇论文或案例:(1)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过;(2)或在省市级教育部门(含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2004年前应获二等奖);
十、“师徒结对”的要求
任现职以来,有计划地指导2-3名青年教师(提供能反映指导过程的原始材料,每学期有指导青年教师的小结),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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