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的受理通知书一般两天就能下来。
一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从提交到授权要经过多个环节才能完成专利审批程序。受理仅仅是专利申请提出的第一环,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第一步。只要申请人按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了请求书、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专利局应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一份“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给出了专利局确定的申请号和申请日。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只表明专利局接受了这项申请,绝不等于专利局已授予了该项专利申请专利权。只有申请人收到了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并按期办理了登记手续,缴纳了相关费用,收到了专利证书,专利局对该专利进行了公告,此时才能说该申请获得了专利权。
向专利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收到不受理通知书以及退还的申请文件复印件。超过一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以及时发现申请文件或通知书在邮寄中可能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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