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是当天发放的
结案登记表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制订,供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刑事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连同判决书、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等,将罪犯送交执行机关执行时使用。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协助事项的一类法律文书的总称。 协助执行通知书本身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书,也可以根据协助执行事项的不同分别称为不同的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边控对象通知书、指定保管查封财产通知书、责令限期追回款物通知书等。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般为填写式法律文书,而非文字叙述式文书,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或者各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序言予以填写。所以,其格式、内容相对比比较固定。 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 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又称为财产申报通知书,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时用的法律文书。其制订根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 人民法院在制作本通知书是还应当同时制作《财产申报表》,并同时送达被执行人。 本通知书为填写式,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各级法院制定的样式根据执行工作的需要填写。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