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XX小区业主:?
尊敬的XX小区各位业主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18年度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按时交费。?
物业费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各位业主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一次郑重提示。
请在即日起至2018年x月x日之前缴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逾期未交费的业主,我司将按有关法律规定按日收取3‰滞纳金,并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追缴,请未交费业主尽快抽时间到物业公司交费,物业公司也会适当的给予一定的优惠。
扩展资料: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催缴物业费的通知
尚未交费的业主:
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08年度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按时交费。
物业费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一次郑重提示,从12月31日起我们将按有关规定按日3‰收取滞纳金逾期未交费的业主,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追缴,请未交费业主尽快抽时间到物业公司交费。
凡属在质保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我们将继续与开发及施工单位沟通联系,尽快给予解决,请不要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与物业管理工作混淆,更不可以施工质量等问题为借口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恒泰七彩阳光物业服务中心
2008年12月2日\\\\尊敬的业主:
您好!
上海绿城一期、二期分别于2004年10月、2005年11月交付使用。截止2006年底,小区仍有150余户业主尚未交纳2006年底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了保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运行,请以上业主尽快安排时间于6月30日前至物管中心交纳,或通过电汇方式汇款。逾期仍未交纳的,物管中心将于7月1日对欠费业主的房号和姓名在小区各单元信息栏及小区业主论坛公布,以便业主共同监督。
上海绿城物管中心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上海绿城物管中心
2007月6月6日 \物业催缴物业费通知为规范本物业的管理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在享受质、价合理的物业服务情况下,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请拖欠多年物业费的业主在2007年10月30日前将拖欠多年的物业费一并交齐,使物业中心能够更好的做到改善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建设和谐小区的目的。对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中心将秉公办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望广大业主周知。 缴费地点:沁馨花园物业办公楼二楼业主接待中心缴费电话:84533262 84533207
这里不能发表格,只能这样文字了。将就点把。<br><br>致 (先生/小姐): 展函致敬!在您百忙之中烦扰阁下,我处深感歉意。 我处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处,您所拥有位于 省 市 区 路 号 花园 幢 单元,面积 平方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尚未缴纳以下管理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rmb ):计¥: 元; 2、公摊水费(每吨rmb ,应分摊数 t):计¥: 元; 3、公摊水费(每度rmb ,应分摊数 度):计¥: 元; 4、其它费用:计¥: 元; 5、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之规定应缴纳滞纳金:计¥: 元; 6、共计费用: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为保证我处更好地为您服务,保障您的物业升值与保值,请您收到此函后 日内,与我处联系,及时缴纳上述费用,我处不甚感激。 最后祝您及您的全家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处 年 月 日 您可以以下方式之一缴付有关费用: 1、在办公时间(上午8:00-下午6:00)带现金到本处缴付。 2、将管理费用存(转)入当地中国建设银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账号:······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本处,您的物业客服人员: (先生/小姐),电话: <br><br><br><br>以上资料参考长沙楼盘网: <a >
催缴物业费的通知
尚未交费的业主:
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08年度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按时交费。
物业费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一次郑重提示,从12月31日起我们将按有关规定按日3‰收取滞纳金逾期未交费的业主,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追缴,请未交费业主尽快抽时间到物业公司交费。
凡属在质保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我们将继续与开发及施工单位沟通联系,尽快给予解决,请不要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与物业管理工作混淆,更不可以施工质量等问题为借口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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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日\\\\尊敬的业主:
您好!
上海绿城一期、二期分别于2004年10月、2005年11月交付使用。截止2006年底,小区仍有150余户业主尚未交纳2006年底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了保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运行,请以上业主尽快安排时间于6月30日前至物管中心交纳,或通过电汇方式汇款。逾期仍未交纳的,物管中心将于7月1日对欠费业主的房号和姓名在小区各单元信息栏及小区业主论坛公布,以便业主共同监督。
上海绿城物管中心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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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月6月6日 \物业催缴物业费通知为规范本物业的管理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在享受质、价合理的物业服务情况下,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请拖欠多年物业费的业主在2007年10月30日前将拖欠多年的物业费一并交齐,使物业中心能够更好的做到改善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建设和谐小区的目的。对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中心将秉公办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望广大业主周知。
一、
致XX小区业主:?
尊敬的XX小区各位业主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18年度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按时交费。?
物业费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各位业主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一次郑重提示,请您在即日起至2018年x月x日之前缴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逾期未交费的业主,我司将按有关法律规定按日收取3‰滞纳金,并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追缴,请未交费业主尽快抽时间到物业公司交费,物业公司也会适当的给予一定的优惠。???
XX小区物业? xxxx年x月x日? 电话:XXXX
二、
尊敬的业户:
xxxx年度物业费收缴工作已临近尾声,经管理处统计,您户的物业费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共计人民币xxxx元还未缴付。上述欠款已超过缴纳期限(应写成交纳,下同),本司唯恐阁下事务繁忙,一时遗忘,现特函告知:为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及保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请您配合及时交纳物业费。
为了方便您的缴费,可采取以下方法:
1、?电话预约(xxxxxxxxx),物业客服人员上门收取;
2、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缴费(每日8:00-20:00);
3、通过银行直接划账至物业公司(账号:xxxxxxxxx)
(注:如在 2016年12月25日之前,仍不缴纳所欠物业费,我司将停止相关物业服务,并从当月首日起计收钱款总额每日0.3%的滞纳金,届时不再另行通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欠费户自行承担。)
xxx小区xxxx年x月x日
催缴物业费的通知
尚未交费的业主:
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08年度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按时交费。
物业费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一次郑重提示,从12月31日起我们将按有关规定按日3‰收取滞纳金逾期未交费的业主,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追缴,请未交费业主尽快抽时间到物业公司交费。
凡属在质保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我们将继续与开发及施工单位沟通联系,尽快给予解决,请不要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与物业管理工作混淆,更不可以施工质量等问题为借口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恒泰七彩阳光物业服务中心
2008年12月2日\\\\ 尊敬的业主:
您好!
上海绿城一期、二期分别于2004年10月、2005年11月交付使用。截止2006年底,小区仍有150余户业主尚未交纳2006年底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了保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运行,请以上业主尽快安排时间于6月30日前至物管中心交纳,或通过电汇方式汇款。逾期仍未交纳的,物管中心将于7月1日对欠费业主的房号和姓名在小区各单元信息栏及小区业主论坛公布,以便业主共同监督。
上海绿城物管中心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上海绿城物管中心
2007月6月6日 \ 物业催缴物业费通知为规范本物业的管理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在享受质、价合理的物业服务情况下,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请拖欠多年物业费的业主在2007年10月30日前将拖欠多年的物业费一并交齐,使物业中心能够更好的做到改善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建设和谐小区的目的。对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中心将秉公办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望广大业主周知。 缴费地点:沁馨花园物业办公楼二楼业主接待中心缴费电话:84533262 8453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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