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只有委托人通知受托人后,双方的委托关系才能解除。通知后,受托人不得再代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宜,否则即构成无权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解除委托前受托人已经办理过的委托事宜,委托人应当无条件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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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关系终止的情形:
(1)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2)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3)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
(4)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6)其他合法的缘由。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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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只有委托人通知受托人后,双方的委托关系才能解除。通知后,受托人不得再代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宜,否则即构成无权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解除委托前受托人已经办理过的委托事宜,委托人应当无条件认可。
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作为 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一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2014年7月25日之日起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律师不予退还。
三、自2014年7月25日起,甲方即终止代理关系,乙方所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4年7月25 日
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您外婆可以另行起草一个文件,说明前面的委托终止,并新委托您即可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