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求
(一)加快工作步伐,按时完成组建工作
各有关单位,特别是牵头筹建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要抓紧启动组建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
l 2006年底批准筹建的135个标委会(见国标委计划[2006]95号)中还没有报送成立方案的,筹建单位要在2月底前将成立方案报送国家标准委。
l 2007年底批复筹建的468个标委会(见国标委综合[2007]104号)应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方案送国家标准委。
l 国家标准委批复成立后,标委会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召开成立大会,并启动标委会工作。
(二)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工作
各筹建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标委会组建工作,保证组建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国家标准委将开通标委会组建工作网上意见箱,接收社会各界对标委会组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接收在标委会组建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国家标准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送材料完整,手续齐全
标准制定工作组(WG,以下简称工作组)减少报送材料(具体见补充通知),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工作组要求不变。成立工作组要征求所属分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委员会的意见(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的,征求其秘书处承担单位意见),成立分技术委员会要征求其所属技术委员会的意见(技术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的,征求其秘书处承担单位意见)。
(四)维护标委会组建工作严肃性
前一个译文很好,现在提出另一种译文:
fats and oils working group of national oil and grain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供seegreeen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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