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一般而言,是有效的,你给他空白的委托书,就等于授权他自己填写。除非:1.你当时已经明确授予其特定权限,并且能够证明;2.法律不允许代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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