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管理主要由业委会负责,既然业委会已经跟你们公司签订了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就应视为有效了,至于你说到的有的单元没住人,物管费由谁来支付的问题,所谓物业管理费是由业主来缴纳的,新的商品房肯定存在空置的问题,这部分空置的商品房,如果已经出售了的那应该由购买人来支付,但因他没有入住,也不可能全额缴纳物管费,按照常规没有入住的空置房的物管费原则上只缴纳应缴部分的三分之一,最多为二分之一,物管法在这方面也有规定;至于还没有出售的商品房,原则上由开发商来承担物管费了,费额的多少只能由你们自行商量而定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还要你们协助他出售没卖出去的商品房的,应该好商量。物管法规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当月至出售房屋交付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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