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应是由业主方出具,其内容是委托设计方向勘察单位提出具体的要求的,其中,设计方应提供给勘察方建筑类型、层数、荷载、地下室、变形要求、有无动力设备等外,还应根据设计要求提出具体的勘察要求,如提供设计所需的各种岩土参数、力学参数、有无抗浮要求等。
委托书只需业主盖章,承接方可不盖章。如对委托任务有修改、重大变更而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勘察单位需盖章,以便结算工程费时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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