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变更的程序:
(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第三步:社会事业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考察,并按照程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社会事业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不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二)内部审批流程
1.窗口受理 ;
2.经办人登记、初审 ;
3.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评审 ;
4.提出审查建议 ;
5.卫生计生处处长签署审查意见 ;
6.制作证书或初审意见(或不予批准通知书) ;
7. 窗口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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