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要求使用银行汇票办理结算业务的单位,财务部门均应按规定向签发银行提交“银行汇票委托书”,在“银行汇票委托书”上逐项写明汇款人名称和帐号、收款人名称和帐号、兑付地点、汇款金额、汇款用途(军工产品可免填)等内容,并在“汇款委托书”上加盖汇款人预留银行的印鉴,由银行审查后签发银行汇票。如汇款人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则可以交存现金办理汇票。
1、取得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贷:银行存款
2、购料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3、余额退回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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