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并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申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本人社会保障卡;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地址:市社保中心: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5、6号窗口
各区社保中心:
时间:市社保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区社保中心: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