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认为教师如何支配自己的业余时间是属于自己的事,而不属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管。只要不违法,做什么事情是教师自己的事,教师有完全的自由。所以,教师在业余时间可以备课、可以学习、可以娱乐,也可以给学生补课。
其次,请教师的辅导是学生学习的需要。在班级授课的情况下,教师只能是照顾大多数的学生,不可能顾及每一个学生,这样就使有些学生学习的个性化需求得不到满足。因为在学习中,每个学生有自己不同情况,学生在学习上有困难,有需要教师单独指导、帮助,这是在课堂的学习中没有办法解决的。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风格、特点,如果学生在课堂之外,还有其他的教师进行辅导,对于开阔思路、帮助学习是非常有利的。如果能够有名师指点,对学生的发展来说的确是一件幸事。
再次,教师的劳动取得相应的报酬是合情合理。孔子教学生的报酬是“修束”,如果把“修束”货币化,是另一种形式,为什么不可以?为什么教师一定是无偿补课才可以,这样教师的劳动怎样得到尊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时候价值的体现是通过货币的形式体现出来的。例如,国务院特殊津贴、对院士的奖励等。在生活中也有这类的事,如在钢琴课的收费中,是根据教师的水平、能力有不同的价格的。高的可以达到3000-5000元/小时,而有的则是100元/小时不等。对有偿补课的认识,应该是承认不承认教师的劳动是有价值的和尊重不尊重教师劳动的问题。所以尊师重教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教育行政部门更应该成为尊师重教的典范。
搜一下:不做有偿家教课内不教课外教的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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