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从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下载,按固定格式打印空白表后填写。请注意下载“2004年版”,其他年份的申请表以及未按固定格式打印填写的申请表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表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应端正、整洁。有关栏目填写不全、字迹潦草、涂改的申请表均视为不合格材料,有关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照片请贴在申请表原件上,其余复印即可。 三、填写申请表时,请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应详尽、准确。申请表中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名称、申请留学国别名称、行政职务名称等相关信息请您填写规范全称。 四、填写选择项时,请在确认的“□”内打“×”。申请表中“同意”、“不同意”选项和“是”、“否”选项若不填,均视为“不同意”或“否”。 五、申请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1、学号的填写 申请表第1页的“学号”由各受理机构按年度、地区或部门和申请人的序号组合编写;申请人无须填写。 2、受理机构名称的填写 “受理机构名称”应填写“××省(自治区)教育厅”、“××省(自治区)人事厅”、“××市教委”、“××市人事局”或规范的中央部委及有关单位名称。 3、姓名、日期/时间的填写 申请表第1页中“1、申请人基本信息”和“3、外语水平”中的日期/时间,如“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考试时间”等,应填写至“某年某月某日”。若具体日期不确定,按当月“1日”处理。 姓名、出生日期应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 4、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的填写 电话/传真/手机号码应填写准确,以便留学基金委在申请、评审、录取过程中及录取后与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前请务必填写“区号”。 5、规定名称与代(类)码的填写 “申请留学专业名称”及类码、“重点资助学科名称”及代码、“申请留学国别名称”及代码、“申请奖学金项目名称”及代码均可在国家留学网上查询,如:申请留学专业名称 病理生理学 (类码)DA12 。请您将“申请留学专业代码”的第1、2位(前2位大写英文字母)填入申请表第1页“学科组编号”中的“申请人填写”部分,如:D A -- □/□ -- □□。“具体研究方向”请填写您计划出国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的课题。 6、申请留学国别的填写 请根据“具体研究方向”合理填写申请出国留学的第1和第2国别。“申请留学国别1”可以根据个人志愿填写,“申请留学国别2”建议您申请“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四国以外国家。
7、申请留学身份/资助期限的填写 “申请留学身份”应根据《简章》、有关项目要求和个人意愿选择一种,不得多选。“资助期限”请在具体“留学身份”的规定范围内,根据个人出国学习/研修计划选择。材料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和留学基金委可能会根据您的学习计划调整您申报的出国留学时间。凡正式在读硕士生/本科生,在申请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时,申请留学身份应为“硕士插班生”或“本科插班生”。若申请人“申请留学身份”填报不合理,基金委将视情况与申请人协商,做相应调整。 8、外语水平的填写 “第一外语”语种应为申请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除汉语外选择学习的第一种外语。无论外语水平是否达标,申请人在申请时出示的外语水平证明应为有效成绩。如WSK、PETS 5 成绩应在申请前2年内取得;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应在申请前2年内取得;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在相应类型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提交方可生效。“第一外语”程度无论达标与否,均只可选择一项作为证明,不得多选。“第二外语”程度请参考“第一外语”相关内容填写。 9、关于第2页“7、其他说明”中第“3)”、“4)”项的填写 ①关于第“3)”项:在录取过程中,基金委可能会根据当年录取计划、评审专家意见和申请者本人意见,对申请人申报的留学国别进行调整。是否同意对申报国家进行调整,请您慎重作出选择。如您同意调整,被录取后将不得要求改派。 如“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语种国家”,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相同语种国家,即申请人可以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如“同意安排到其他语种国家”,则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不同语种国家,即申请者不能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申请者需脱产参加相关语种的培训后方能派出。 ②关于第“4)”项:对于外语水平未达标的申请人,是否参加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WSK、PETS5考试,由申请人在“4)”项中标明。基金委将尊重申请人本人选择。申请人如被录取,在办理派出手续前,基金委将对其外语水平进行审核。外语培训地点,可自行选择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10、出国留学计划的填写 申请人应根据规定的“主要内容”填写出国留学计划。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另附页,以扩展出国留学计划的篇幅与内容。基金委将无法保证向评审专家转交不按规定准备的留学计划。 11、关于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在“申请人保证”一栏(第5页)签字后,全部申请材料方可生效。无申请人签字的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六、本申请表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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