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加大了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某市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该市银行业机构为150多家科技型企业授信130亿元,占全部授信的15%。然而,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影响到了科技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状况无法满足贷款条件大部分的科技企业为发展中的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不稳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发企业,获取一个项目从研发到投入生产需要大概2年时间,期间客户只预交少量订金,研发成功即可获的全部研发资金,如不成功则合同失效,企业自行承担研发费用,企业因生产周期长、研发费用高、经营风险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
(二)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少通常科技企业自有资产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担保,如某市科创园区为近年来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但大部分科技企业为租用园区工厂,自有资产不足以提供抵押担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因技术性强、专业性高,难以评估作押。
(三)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银行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特色化还不够,对科技型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目前,大部分银行基于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贷款资金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某市仅有商业银行在试行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未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有区别的信贷业务系统,也没有相应提高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需完善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担保机构能力偏弱,部分担保机构对企业发展评估专业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业是否有担保、抵押为评判标准,弱化了为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效果。
(五)政府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有限虽然有政府“两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但这些资金在高新技术发展资金中所占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对一些好项目大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资渠道单一调查显示,银行信贷仍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占企业融资的80%以上。社会性的投融资渠道不畅、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会资本积淀,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企业投资风险大,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资产少,相应负债能力也比较低,风险较大,难以吸引投资者。企业获取资金困难,致使一些好项目因缺少资金支持,难于做大做强,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实现产业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实践
(一)加强监管引导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引导银行加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业务流程;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基层机构的审批权限;三是在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信贷规模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四是对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进行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五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品、融资渠道、担保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各地紧紧抓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搭建科技专营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银行机构成立了科技专营支行,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才,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针对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大的特点,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试点信贷融资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实现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改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办法》通过对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数额的坏账风险补偿和奖励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四)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根据科技型企业市场状况,各地银行业机构及时开发出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新产品,如某市商业银行与市中小企业创新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合作,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并推出针对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仓储通”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推广互助式会员制担保贷款,为9家科技型企业授信5200万元,累计投放资金3700万元。
(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上市辅导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对有上市预期的科技型企业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规划与辅导,募集资金监管与使用,后期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智力支撑,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某市为例,在银行的帮助下,该市有2家科技企业将于2年内实现上市,企业发展即将步入新阶段。
(六)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某市为例,为帮助企业实现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2014年度由浦发银行该市支行主承销的1家科技企业的5亿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为企业拓展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开展好间接融资服务进一步推动科技专营支行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核算独立化、风险分散化,指导科技专营支行坚持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理念不变。探索科技支行“一行两制”模式,坚持并完善科技支行“五个单独”管理体制——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拨备政策和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推动贷款审批权限的下放;坚持信贷评估时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兼顾、重大项目的联合评审、风险管理前移、团队责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风险管理机制。
(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指导专营机构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处置方式;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绿色通道”;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探索“评估+担保+信评+辅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模式。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进联合互保贷款;探索“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小额贷款模式。推进质押贷款创新,不断创新保理融资模式。推进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贷款、应收租金保理、债权保险融资等方面的创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大力推进科技担保机构的创新。推进科技担保在担保模式和反担保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互助担保、补贴资金贴现,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无形资产质押;推进科技担保在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担保、担保换分红和担保换期权。探索贷款银行、产业园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政府专项支撑资金、科技担保机构共同担保的“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与机制统筹市县(园区)两级支持金融、科技等相关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政府、金融机构联动的风险共担机制,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创投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债务发展、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导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发展。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及采购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新模式;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依托当地区域优势,积极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组建产业重组基金,促进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提高和衰退期企业的整合重组。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等政策优惠,创造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为PE、VC等风投资本提供通道,拉动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跟进。完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统,通过上市奖励、土地优惠,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返还和提供中介桥梁、历史遗留解决、协调服务等,促进科技企业上市。搭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有组织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协调,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虽然总体平稳,但实体经济面临不少挑战。由于金融扶持不够,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仍然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凸显了当下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强健实体经济的紧迫性。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就必须把这种局面扭转过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分析起来,金融具有优化资产配置、强化风险管理、发现市场价格等功能,可以成为创新创业活动的发动机、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的黏合剂。但如果金融过度膨胀甚至脱离实体经济自我循环,就有可能产生泡沫,挤压实体经济发展空间,乃至引发危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就是典型事例,其真正原因就是世界性的实体经济与金融投向的结构性失衡。
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与实体经济发展总体适应,但也存在不匹配和不协调的问题。虽然我国是世界上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资金供给比较充裕,但在微观上,一些银行机构只看眼前、不顾长远,仍在大肆拆入资金,借银行理财、信托投资的名义在金融圈里“空转”,大玩“钱生钱”的虚拟游戏,令原本流动性充裕的国内金融业深陷“缺钱”境地,更令很多实体企业严重“失血”。而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反过来又使金融部门不愿介入,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对经济健康运行极为不利。因此,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战略意义。
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首先要从促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的要求出发,努力盘活货币信贷存量,用好增量,提高使用效率。在这一过程中,须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真正解决金融当前时点突出服务什么样的实体经济问题。盘活的存量和增量贷款,要重点向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有重大影响和示范引导作用的行业倾斜,向化解过剩产能倾斜,向小微企业倾斜,向“三农”倾斜,向消费升级倾斜。
其次,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还要深入研究和推动金融及相关领域改革。在现有体制下,我国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如,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总体粗放,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农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金融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等。针对上述问题,应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值得关注的是,前不久,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进一步扩大,在客观上不仅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且有利于金融机构不断转变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下一步,要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继续改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清除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各项金融管制,逐步放开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信贷和保险市场的实质性竞争;应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更多采用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减少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活动不当的行政干预;可考虑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网,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建立和规范市场化退出机制。
与此同时,加强金融基础建设,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软环境也是题中应有之意。金融基础建设是金融正常运行、维护金融稳定、提供便捷高效金融服务的重要保障。金融基础建设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会计标准、征信体系、支付清算体系等。在当前的情况下,可根据金融发展规律和实际,针对当前金融投机和民间借贷无序发展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的制度框架和顶层设计;借鉴发达国家金融业的经验,积极建设金融机构总部和区域金融管理总部,进一步完善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总部的管理和调控;加快制定存款保险、金融机构破产、信用评级以及征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法规和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为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