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的通知》(新财会[20**]13号)、《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新财会[20**]14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进一步提升局财务规范运作水平,我局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对近年来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卫辉市规划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现有财务负责人 人,会计 人,出纳 人。各会计人员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在会计工作中都能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自查报告)
二、会计核算工作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银行开户数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建立会计帐册,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记帐凭证的内容、填制方法、基本要求及更正错误凭证的方法等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启用、登记会计帐薄,会计帐薄的结帐.更正错误的方法符合规定,做到了帐证、帐帐、帐实相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薄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并做到了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签章手续齐全。
三、会计档案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会计电算化资料按工作规定保存打印出纸质档案并备份电子档案。以上均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调阅、销毁等手续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四、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方面
卫辉市规划局历来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以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为目的。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近几年来相继制定了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规定。制定了卫辉市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人员职责》等工作规章,明确了会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并执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关于会计工作自查报告关于会计工作自查报告。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管理及监督制度。并且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打算
一是会计基础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在新形势下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会计工作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按部就班工作。
三是财务人员专业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及时纠改,在措施上既要抓好制度建设和会计出纳人员素质建设,更要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