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2016年我区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信领办字[2015]15号)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结合自身情况,认真组织自查,取得预期效果,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重点网络与信息系统基本情况
正式运行中的业务应用系统包括: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自治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自治区优待抚恤信息系统、自治区社会团体信息系统、自治区五保供养信息系统及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等6个主要业务信息系统,由信息中心负责日常保障和维护。
从应用系统的实时性、服务对象、连接互联网、数据集中、灾备情况来看,以上6个业务信息系统全部采用实时交互、逻辑强隔离措施连接互联网、省级数据集中、数据级灾备模式运行。
从网络硬件构成情况来看,中心机房配置有30台服务器、2台小型机、2部路由器、1台隔离网闸、3台负载均衡设备等。
二、整体安全状况的基本判断
从总体来看,各类业务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信息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切实保障了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薄弱,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可投入的人力物力有限。
(二)处于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初期,尚未能覆盖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当遇到计算机病毒大规模集中爆发、恶意侵袭信息系统等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理能力未得到实践检验。
四、 薄弱环节及整改情况
(一)安全保障预算资金和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已提请厅领导审批。
(二)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修订各类规章制度。
(三)不定期开展数据恢复演练,密切监测,检验各项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有效性,随时预防发生的信息系统安全隐患。
五、意见和建议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新的、不可预测的信息安全漏洞和安全隐患将层出不穷。建议每年组织一些系统的信息安全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安全可控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