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武乡镇邢坝小学
《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规范》自查报告为学习、贯彻、落实《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规范》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1月6日召开行教师会,学习文件,传达了中心学校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只要有条件的科目都有教师按时上好每一节课;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学生在校时间上午为早8时00分至11时20分,下午为13时00分至16时10分,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汉台区中小学教学规范》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认真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学校每周开展 教学教研活动,围绕校本培训方案主题进行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从目前情况来看, 极少数教师存在不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得现象,但通过谈话、谈心个别同志已决心改正不良行为。
四、 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 除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学校未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3、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4、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教辅材是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学生自愿征订购买。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