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腐败已成为阻碍公平公正、妨碍公众共享发展成果的一大毒瘤。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就是要进一步收紧权力的“笼子”,以制度为隔膜,隔开糖衣炮弹的侵蚀。
我们应当发现,在权力被魔化的时候,从吃空饷到部门“衙内”化,从伙同情妇受贿到卖官鬻爵,权力总是无所不在,仿似无所不能,可以让官员一呼百应,更可以让官员一掷千金。生活在其身边之人无不曲意迎合,只求有朝一日能够被权力的磁场磁化,进而“鸡犬升天”。
我们应当发现,在群众心中,官员的形象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贪腐官员的出现与存在,只会进一步加剧公众的失望,削弱政府公信力。无论是权力寻租还是权力变现,无论是权色交易还是以权谋私,都是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权力的滥用只会导致贪腐的频现,要反腐就应当以约束规范权力为切入。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周密严谨的监管制度。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就应当切实让党委负主要责任,让纪委承担监督责任,让权责分明,从而制定出切实有效的责任倒追制度,防止在责任倒查时的推诿扯皮。在监管部门日常工作中,健全反腐败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强调纪律检查工作的责任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进而抓好“落实”。
总而言之,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委托,腐败根源于权力的滥用。在深化改革中,要强化对于权力的监管,让官员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不敢滥用、不愿滥用、不能滥用”,让权力为民所用,以一种防微杜渐的反腐方式为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中国梦添砖加瓦。(作者: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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