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实训总结实习结束后,开始了我们的实训课程。此次实训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考察我们能否结合最法院实习中所看到、学到的知识结合案例解决实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培养学生综合的法律职业能力。我们组分配到的是一件关于产权转让纠纷案件,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训练。一个大组分为三大部分:审判组、原告组、被告组。我被分到审判组担任审判员的角色。刚案例时,经过我们审判组成员的反复讨论,分析现有的资料,我们将该案件定性为产权转让纠纷。房地产法对我们不陌生,但也说不上熟悉。要处理好这个案件仅凭我们现有对房地产法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们认定案件事实是首要任务。撰写法律文书。这个实训课程中,我们审判组要写三份文书:阅卷意见、开庭笔录、民事判决书。写文书首先要对案情进行了解。归纳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使我们对实体方面的认识增加了不少,疑问也不少。了解了出让和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出让金产生方式也不同。这个案件中有一个疑问是根据我们现有的资料我们无法确定,本案中《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应该是企业净资产与企业负债之和。不包括土地出让金。还是说,《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包括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国资委认定。在庭审过程中,在法院实习我们已经对庭审有了一定的了解。庭审的调查阶段,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也是我们最混乱的一个阶段,很不经意就从这个阶段跳到另一个阶段。法官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驾驭庭审的能力有所欠缺。庭审是考验法官的及时反应能力。驾驭庭审能力的重要方面。我们虽然知道要防止双方当事人转变成辩论,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不能及时地把握。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提高了我们动手,动脑,动口的能力。在平时的学习中,说话的总是老师,老师主导课堂。而模拟法庭能使学生成为主导的法庭的角色。促使我们用法律思维去考虑事情,处理案件。培养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庭前准备阶段,促使我们主动去搜集资料,增强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撰写法律文书时,加强了我们对法律文书格式、用语、正确引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庭审阶段,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整个实训课程带给了我们很多感触,培养了我们的协作精神。建议学校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多加入些类似的实践性课程。培养我们成为合格、优秀的法律人才。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灯塔,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模拟法庭课堂总结 这个学期,学院为了加强我法学专业学习的专业性及实践操作性,特地从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特聘了张宇张院长为我们开了模拟法庭课堂这一门课,通过张院长的认真教导及一个学期以来的努力学习,我受益颇丰。现特对这一学期以来在模拟法庭课堂上的学习作一简要的总结:
一、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所收受的益处
模拟法庭课堂作为专业性与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的一项重要课程,通过这一课程的开展,对我的学习有着意义非凡的影响。主要体现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学习思维的冲击与启发。模拟法庭课堂对我以往的学习思维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让我认识到了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重要性,让我更深程度地认识到了理论来源于实践这一哲理性的问题。课堂上,张院长通过其工作的经验向我们详尽地介绍了现实法庭的实践操作过程及其过程中应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问题。张院长的耐心教导及对庭审过程的专业了解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也让我更进一步地从以往仅注重理论学习的思维中解放了出来,这都得益于模拟法庭课堂的开展及张院长的悉心教导。
2、对庭审过程的深入了解。“庭审程序是庭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庭审程序是否合法是一个庭审能否顺利进行与最终庭审合法有效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课上张院长的这一席话让我印象深刻。亦就是因为这点,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我对庭审的程序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也更深一步地熟悉了庭审的程序,这都是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所得到的。
3、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通过一个学期以来在模拟法庭课堂上的学习,我觉得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有所提高了,特别是对于一个案子的审查,通过学习,我学会了该如何着手分析一个案子,学会了在分析案子时该如何做到全面合理,更学会了该如何运用法律条文分析案子以及如何通过现有法律法规解决案子中的问题。通过模拟法庭课堂的学习,我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相信这亦将对我毕业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二、模拟法庭课堂存在的问题
模拟法庭课堂是我学院法学专业中的一项专业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对于这一课程的开展亦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这一课程在我学院开展的时间不是很长,因此在对于这一课程的教学经验上还略显不足。因此,在这一方面我认为无论是学院还是教师方面都还应有所加强。另一方面就是此类课程在我们平时学习中的覆盖面还不广,因此,部分学生对于这一新型的教学方式的适应程度还有待加强。还有另一方面则是模拟法庭课堂的课时相对不多,因此,对于实践的学习还是不够的,这一方面也造成了我们学习内容的相对不够充分。
三、对模拟法庭课堂的建议
模拟法庭课堂的开展是对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践学习的一个重要补充,因此,这一课堂的开展有着其非凡的意义。对于这一新兴的课堂,我认为应在平时专业讲授的基础上多重视实践操作方面的讲授,同时还应多让学生参与实践。譬如在课堂上多讲述现实案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讲授此类问题的解决办法等,同时还可以多让学生参与实践,可以多提供一些或易或难的案例让学生多操作多实践,亦可针对庭审的某一程序如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等程序进行针对性的训练等。相信通过这样的学习,学生将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及实践经验,模拟法庭课堂这一课程也将得到很好的发展。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怎么写
模拟法庭实训总结实习结束后,开始了我们的实训课程。
此次实训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考察我们能否结合最法院实习中所看到、学到的知识结合案例解决实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培养学生综合的法律职业能力。
我们组分配到的是一件关于产权转让纠纷案件,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训练。
一个大组分为三大部分:审判组、原告组、被告组。
我被分到审判组担任审判员的角色。
刚案例时,经过我们审判组成员的反复讨论,分析现有的资料,我们将该案件定性为产权转让纠纷。
房地产法对我们不陌生,但也说不上熟悉。
要处理好这个案件仅凭我们现有对房地产法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
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们认定案件事实是首要任务。
撰写法律文书。
这个实训课程中,我们审判组要写三份文书:阅卷意见、开庭笔录、民事判决书。
写文书首先要对案情进行了解。
归纳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使我们对实体方面的认识增加了不少,疑问也不少。
了解了出让和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出让金产生方式也不同。
这个案件中有一个疑问是根据我们现有的资料我们无法确定,本案中《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应该是企业净资产与企业负债之和。
不包括土地出让金。
还是说,《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包括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国资委认定。
在庭审过程中,在法院实习我们已经对庭审有了一定的了解。
庭审的调查阶段,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也是我们最混乱的一个阶段,很不经意就从这个阶段跳到另一个阶段。
法官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驾驭庭审的能力有所欠缺。
庭审是考验法官的及时反应能力。
驾驭庭审能力的重要方面。
我们虽然知道要防止双方当事人转变成辩论,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不能及时地把握。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提高了我们动手,动脑,动口的能力。
在平时的学习中,说话的总是老师,老师主导课堂。
而模拟法庭能使学生成为主导的法庭的角色。
促使我们用法律思维去考虑事情,处理案件。
培养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庭前准备阶段,促使我们主动去搜集资料,增强我们的主观能动性。
撰写法律文书时,加强了我们对法律文书格式、用语、正确引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庭审阶段,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
整个实训课程带给了我们很多感触,培养了我们的协作精神。
建议学校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多加入些类似的实践性课程。
培养我们成为合格、优秀的法律人才。
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
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灯塔,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模拟法庭课堂总结 这个学期,学院为了加强我法学专业学习的专业性及实践操作性,特地从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特聘了张宇张院长为我们开了模拟法庭课堂这一门课,通过张院长的认真教导及一个学期以来的努力学习,我受益颇丰。
现特对这一学期以来在模拟法庭课堂上的学习作一简要的总结: 一、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所收受的益处 模拟法庭课堂作为专业性与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的一项重要课程,通过这一课程的开展,对我的学习有着意义非凡的影响。
主要体现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学习思维的冲击与启发。
模拟法庭课堂对我以往的学习思维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让我认识到了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重要性,让我更深程度地认识到了理论来源于实践这一哲理性的问题。
课堂上,张院长通过其工作的经验向我们详尽地介绍了现实法庭的实践操作过程及其过程中应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问题。
张院长的耐心教导及对庭审过程的专业了解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也让我更进一步地从以往仅注重理论学习的思维中解放了出来,这都得益于模拟法庭课堂的开展及张院长的悉心教导。
2、对庭审过程的深入了解。
“庭审程序是庭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庭审程序是否合法是一个庭审能否顺利进行与最终庭审合法有效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
”课上张院长的这一席话让我印象深刻。
亦就是因为这点,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我对庭审的程序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也更深一步地熟悉了庭审的程序,这都是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所得到的。
3、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
通过一个学期以来在模拟法庭课堂上的学习,我觉得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有所提高了,特别是对于一个案子的审查,通过学习,我学会了该如何着手分析一个案子,学会了在分析案子时该如何做到全面合理,更学会了该如何运用法律条文分析案子以及如何通过现有法律法规解决案子中的问题。
通过模拟法庭课堂的学习,我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相信这亦将对我毕业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二、模拟法庭课堂存在的问题 模拟法庭课堂是我学院法学专业中的一项专业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对于这一课程的开展亦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这主要体现在这一课程在我学院开展的时间不是很长,因此在对于这一课程的教学经验上还略显不足。
因此,在这一方面我认为无论是学院还是教师方面都还应有所加强。
另一方面就是此类课程在我们平时学习中的...
模拟法庭法律进校园活动感想的作文
毕业前夕,学校组织我们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与实践的活动。
当晚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走进了模拟法庭的教室。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
同学们走向座位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待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桂老师说话了:“今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那咱们活动的参与人自然也是我们的同学们。
”这老师话音刚落,教室里一片喧哗,有的同学说:“我还以为是看真的法院开庭呢?”有的则说:“我们也是专业,能演得像吗?”就这样,大家七嘴八舌的吵开了。
此刻,老师微笑着说话了,“同学们别紧张,搞这次活动不仅仅是让大家观摩,也要求大家能积极参与其中,这样可以将我们多年所学与实践融合,也可以提高同学们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各种能力的培养。
表演的同学亲身感受一下庭审的氛围,观摩的同学要仔细看并指出表演同学的不足之处,这样对大家来说都是有益处的嘛!”大家相互看着,心里想着老师会如何安排角色,是否会安排到自己呢?安静过后,几位老师的商议有了结果,分别让10位同学分别担任了法官、检察官、书记员、辩护人、被告人等不同角色,当然,教师也考虑到了一些细节,如我们公安系统的同学,无愧于就是法警了,律师同学就是辩护人,而我就理所当然,摇身变成了审判长,因为我从事法院刑事审判,对刑事法庭的流程比较清楚。
当一切准备就绪了,我感觉自己也有点小紧张,心跳加快等现象。
随着老师说准备开始,我用力长吸一口气,随其他同学走向了法台。
“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下帷幕了。
本次模拟案件是非曲直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但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形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
依据这些材料我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
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
同学们也为我们的参与而鼓掌,但同时,我也发现此次庭审中自身的不足和本次活动内容及材料上的瑕疵。
尽管这样,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角色,被同学们表演得活为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我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
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不仅将我们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中,也有机的将两者合地为一,相辅相承,更加有利于我们对课本知识的掌握,有利于一些难点、要点的加深印象,消化吸收,从而也锻炼了我们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思维反映、逻辑推理等不同方面的能力。
加强自我意识,发挥各人特长。
通过这次模拟,我也觉得本来枯燥无味的课本内容变得有趣、生动起来,正如别人说:“死读书、读死书”是没有用的。
就应该把课本知识利用实践的机会相结合,这样学习起来,才会轻松、易懂,事半功倍,自然也会对法律专业产生浓厚的兴趣。
所以说,校方组织的这次活动非常有意义,且不定期应组织类似的活动,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其中,感受其中
模拟法庭活动心得体会200字初一的作文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特别多。
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
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
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
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
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纠纷和损害责任赔偿。
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大量关于合同和赔偿责任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
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
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
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
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
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
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
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
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
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
记得准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老师给我们作简评。
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心情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知道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
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能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观看模拟法庭后的感想
就拿家教题材的模拟法庭题材来讲:通过模拟法庭的观摩,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们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从另一方面加深对法律的感性理解。
同时,我还认识到了,作为大一新生的我们,总是希望通过经历一些没有经历过的事来丰富我们的生活,无疑,兼职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但是,请别忘了,我们在接受这些新事物前,首先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当我们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手中的武器进行斗争。
守法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知法、用法!
急求一篇模拟法庭书记员的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之心得体会 2002年12月21日我参加了四川省省级机关电大法学专业的模拟法庭活动并模拟国家公诉人的角色,由于同学们的精心准备以及老师的耐心指导,这次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这次模拟法庭所审理的案件为一职务倾占案,具体案情如下:犯罪嫌疑人陈述,男,原系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副经理,负责收取小区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犯罪嫌疑人陈述于2002年1-2月收取小区内各住户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不上缴公司财务,用于个人赌博并潜逃.后公司多次与其联系未果,于2002年2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犯罪嫌疑人陈述与2002年4月在本市东光小区的住所被当地派出所挡获. 在模拟法庭开始时,由扮演书记员的同学宣读法庭纪律,告知庭审时应注意的纪律,接着是审判长陪审员国家公诉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入席,待全部人员入席后,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 审判长叫法警将被告人陈述带上法庭,在询问了犯罪嫌疑人陈述的姓名年龄民族有无前科以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时间后,就审判长陪审员国家公诉人的组成问犯罪嫌疑人陈述是否要求回避,犯罪嫌疑人陈述不要求回避.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我扮演的国家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嫌疑人陈述利用其担任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的工作便利,侵占公司所应收取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涉嫌侵占罪.在犯罪嫌疑人陈述对此表示没有异议,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也表示无异议后,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在法庭调查阶段,我作为国家公诉人当庭出示了支持指控的证据,有:证人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王军,证明犯罪嫌疑人陈述系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副经理,负责收取小区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并且犯罪嫌疑人陈述并未将其应收取的2002年1-2月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上缴公司,物证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2002年工资表,证明犯罪嫌疑人陈述系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职工并在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取工资;犯罪嫌疑人陈述于2002年3月写给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的信,在信中犯罪嫌疑人陈述承认其将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应收取的2002年1-2月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予以侵占,请求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导原谅,并表示愿意慢慢还钱;当庭宣读证人证言:天普公司财务人员李某的证言,证实其将天普公司2002年1-2月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交予犯罪嫌疑人陈述;某公司财务人员崔某的证言,证实其将公司2002年1-2月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交予犯罪嫌疑人陈述;并出示犯罪嫌疑人陈述开给两公司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收据,共计8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陈述及其辩护人对以上证据均表示无异议.由于犯罪嫌疑人陈述及其辩护人未提交其他证据.审判长宣布进入下一程序--法庭辩论. 在法庭辩论这一程序中,我扮演的国家公诉人认为犯罪嫌疑人陈述利用其担任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的职务便利,侵吞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用于个人赌博,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为陈述作了有罪辩护,发表的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陈述侵吞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的事实成立,但犯罪嫌疑人陈述是因为赌球欠下高利贷无力偿还,放贷人以犯罪嫌疑人陈述的女儿的人身安全威胁陈述还款,犯罪嫌疑人陈述是为了保障女儿的人身安全,迫于无奈才将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应收取的2002年1-2月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予以侵吞;事后犯罪嫌疑人陈述主动给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导写信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还钱,只是由于自己的经济问题无力一次偿还,希望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导给他一个机会,可以让他在以后的几年中能够慢慢的分期还钱.这一事实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陈述具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我扮演的国家公诉人对犯罪嫌疑人陈述的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表示没有异议.鉴于控辨双方均已阐明自己的观点,审判长宣布休庭五分钟,待合议庭讨论后再开庭. 五分钟后,审判长宣布复庭,由犯罪嫌疑人陈述作最后陈述.犯罪嫌疑人陈述说:自己是因为赌球输了很多钱,为了翻本就去借高利贷,但还是输了,欠下的高利贷就没法偿还,放贷人以自己的女儿的人身安全威胁自己还款,但自己已无法凑够,为了保障女儿的人身安全,一事糊涂才将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2002年1-2月的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予以侵吞;事后自己跑到外地时也曾主动给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导写信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希望成都市青羊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导原谅他,并表示愿意还钱,但现在自己没有钱,他在以后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慢慢的还完钱.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他.在犯罪嫌疑人陈述作完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犯罪嫌疑人陈述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罪嫌疑人陈述表示服从判决,不需要上诉.审判长就宣布闭庭. 在模拟法庭结束后,在场的青羊区法院的法官们就我们的表现作了现场点评.青羊区法院的法官认为我扮演的国家公诉人在对犯罪嫌疑人陈述的质询时气...
模拟法庭审判长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按照学校法学本科法律服务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实践出真知”这是不变的真理,这是对于本次我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的最大感受,从接到通知,到公演完毕,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了实践出真知的道理。
我们以夏根抢劫案为案例,具体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模拟法庭一直是我们政法学院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
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教学活动,以前只是在观看,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审判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内容,但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
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
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整个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行政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
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
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首先最大的体会就是做个审判长真的很不容易,原本以为审判长只是在不断地重复着一项机械性的工作,但做过之后才知道审判长的任务是很艰巨的,也是很累的。
实践中的法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作为审判长就必须掌握好各种情况的应对方法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在审判过程中,对审判人员的体力也是个很大的考验,有些案件审理的时间很长,审判长在体力消耗的情况下对案件审理的进展也会有一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审判长掌握着当事人的命运。
所以,能不能时刻以清醒的头脑去审理案件也是很关键的。
因此,我觉得审判长是一个又费神又费力的工作。
其次,感受颇深的是在我们准备审判材料的时候,我们发现在实践中运用的知识与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的有很大差距。
虽然很多知识拿到试卷上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写出,但到了实践中却有些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感觉,我想这也是现在法律实务教育上的一个缺陷。
最后,在参加模拟法庭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程序对于保护当事人权利的重要性,程序公正对于限制审判人员的任意裁判也有积极的作用。
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在现在这个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
在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写诉状,自己找证据,自己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己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艰辛。
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在整个实践当中,我们经历了寻找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及其他分工,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指导老师亲临指导等等过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走过。
回首这段历程,有我们洒过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着我们经历过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经过实践的磨练而得到的收获。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急】我们班要举行模拟的法庭,我要当法官,主要...
首先假定这是一起民事纠纷.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然后核对到庭当事人和代理人.交待权利义务,交待回避权.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诉状,接着被告答辩.然后归纳双方争议焦点.接着由原告方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然后就案件询问当事人(比如打架的经过以及法官认为还不太清楚的事),如果原告对打架的起因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可以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也许被告会提出自己也被告打伤,则法官当询问被告是否要求反诉,如果被告要求反诉法官审查后认为反诉成立,那么还要再给原告方15天的答辩期).至于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就要看你们扮演原被告的同学会怎么提了,然后...把法条放在手边,你就翻吧.
以校园暴力为案例进行的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校园暴力,最近又成了此间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笔者在中国和新加坡从事心理辅导多年,经验告诉我们,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可以根据其性质分为各种类型,不是一出现便与私会党有关。
心理辅导员也应根据行为的不同类型,对症下药地予以处理。
以下几种情况,都会引致青少年不良行为的产生。
第一种是“心理幼稚症”。
张同学,男性,14岁,中学二年级。
这位同学出身于“书香门第”,母亲是一名中学优秀教师,从小对他进行严格的管教。
小张从小学到初中都是重点优秀学生。
他为人文静温和,在亲戚和学校老师心目中是一名老实听话的好孩子。
但是近两年来连续发生三件令人吃惊的事件。
第一件,在巴士车边,无故将一名女乘客的裙子剪坏,被警察局训话和拘捕教育数天,后被母亲保按释放。
第二件,时隔数日,自作主张用10元买进一辆来历不明的自行车,隔一周后又以同样价格出售给别人,再次被警局传讯训话。
再隔数月,跟着一名同班同学到居民家中偷窃,他担任“把风”。
被抓后追问他为什么行窃,小张不加思索地回答:“我知道偷窃是犯法的。
因为他是我朋友和同学,不去不好意思”,“反正我不想偷”。
这呈现“无知型”和“玩耍型”犯罪特点――缺乏深刻的动机和计划的犯罪行为,并不追求得到物质的满足。
在心理中心检查,张同学外表正常,智商中上水平,无精神病理症状;但发现心理发育不成熟,想法幼稚单纯,心理认识水平低下,无理想追求,无成熟自我意识。
这是“心理幼稚症”犯罪的典型例子。
经过心理辅导、检查、咨询、老师帮助、家人加强教育,一年后逐渐好转,不再出现类似行为,顺利考上初级学院。
小错不断成棘手问题 第二种是“反社会性格缺陷”。
小维,男生,中学四年级,17岁。
他幼小时活跃好动,上课不遵守纪律,在课堂里有时无故起身来回走动,尖声喊叫,教师多次教育批评无效,父母经常收到老师投诉电话。
进入初中后,更发展为动辄冲动打人,脾气粗暴急躁,不知道恐惧和危险,外号为“小霸王”。
最近连续发生多次意外事件:用小刀乱划乱舞,将女同学手指划破,鲜血如注。
第二天将另一位同学从高台上推下来,震惊全校。
在教室内打闹,将铁制书桌打翻,压伤别人,险出人命。
后来发现,小维从小无法无天,调皮捣蛋,屡犯错误。
令人不安的是,屡教不改,当面检讨,事后不改,屡教屡犯,我行我素,不能自控自己的行为。
父母为他其痛心哭泣,打过骂过,他在旁边若无其事。
幼小时曾看过心理医生,怀疑他有“多动症”。
这是很值得注意的案例。
问题是,这名男生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其轻微违纪行为达不到犯罪的程度,无法司法惩戒。
现有学校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教育惩责手段,教师教育无效,辅导效果很差,成为教育领域一项棘手问题。
最后我要举出一个上海实例,这是个轻微犯罪的案例,当事人送“工读学校”管教,结果是个教育有效的成功例子。
小英,女生,15岁,初三学生。
小英父母6岁前离婚,由父亲抚养。
父亲是个商人,经常外出经商,让小英单独生活和求学。
因为从小缺乏管教和父母亲温暖,她生活随便,爱虚荣和打扮,经济挥霍,读书不用功。
中学一年级起,就偷窃同学钱财,乱交男友,发生性关系,还堕胎一次。
学校教育无效,生怕她再次犯罪,送“工读学校”学习和管教。
这是一所全寄宿制特殊学校。
学生一律留宿在学校中,实行半工半读,一半是普通学校的课程学习,另一半是轻微劳动或集体文娱体育活动。
小英在学校学习二年,表现好,提前出校,升入高中,以后考入普通大学,表现良好。
这说明,青少年犯罪,尤其轻微犯罪,犯罪早期应该及时处理,控制,采取特殊措施,切断犯罪源,才能有效制止再犯罪。
犯罪是社会必然存在的问题,其责不在于家长和学校,关键在于正确处理。
关注对社会的危害性 校园暴力事件由来已久,至少有以下社会危害性,必须重视和纠治。
私会党不过是校园不良行为中的一种形式,青少年严重不良行为有二大类: 其一,违纪行为――违反校纪校规、打架、聚众闹事、赌博、酗酒、早恋乱爱、流氓习气行为、偷窃、欺骗、陷入“黄毒”和“私会党”等。
其二,违法行为――盗窃、强奸、卖淫、伤人、杀人、私会党团伙和其他刑事犯罪等。
从上海调查的资料,大致发生频度在1%左右。
青少年并非成人,心理行为不成熟,犯罪偶发性机率大,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适合采用成人法律。
他们的人生有一长段道路要走,各国都有青少年保护法,目的着重于挽救,从宽,让他们重新做人。
不幸的是,现有学校对轻微不良行为和犯罪缺乏有力惩戒措施,辅导作用不够有力有效,管束困难。
对特殊家庭、特殊父母(如离异、孤儿、特殊性格儿童等)不采取社会隔离、封闭学校的教育,教育困难,成效很差。
“工读学校”是特殊教育,专收“问题学生”。
学校采取封闭式教育制度,学生一律住宿过半军事式集体生活。
教育课程同普通学校,升留学制度相同。
教育队伍由教师(特殊有爱心者,对德育有经验)、警察局干警、民政部人员、心理辅导者、义工等组成。
兼教又管,宽严结合,务使学生在德智体劳全面...
求法院旁听感想
前一阶段,我连续旁听了多个刑事案件的庭审。
这些刑事案件的被告,或是诈骗,或是抢劫,或是利用职务之便受贿。
他们有的正值青春年少,本该前途无限;有的才华横溢,事业有成;有的即将含饴弄孙,安度晚年。
然而如今都殊途同归,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等待他们的是禁锢人生自由的铁窗生涯。
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们无不痛心疾首,悔恨万千,感觉愧对父母和子女,而一切悔之已晚。
从天堂到地狱,人生与事业瞬间陡然转向,这无疑是一场悲剧。
他们的人生轨迹,并非劣迹斑斑。
曾几何时,他们也都是善良守法的公民。
也曾有过美好的昨天,鲜花和掌声也曾伴随着他们的成长。
之所以沦为罪犯,皆因在贪婪欲望的驱使下,追求种种错误目标,利令智昏,而又丧失自我,置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国家法律于不顾,最终把自己的灵魂“典当”给了金钱和利益,葬送了他们本该更加多姿多彩的人生,害己又害了家人。
旁听完这些案件,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我想,每个人都想追求更多的金钱、地位、权力和智慧,希望个人的能力和成功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些都是获得他人尊重的必要条件,也是无可非议的。
人总是在满足了自己最低的欲望后不断地产生更高的欲望,而正是欲望,才激起了人们不断奋斗的动力。
尽管如此,但人们还是必须懂得用理智来调节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时时涌动的贪欲。
要把那些违反社会道德、不符合人的日常伦理的观念从意识层面压制和排除出去,而不能任凭贪欲滋生蔓延,并在贪欲的驱使下行使不法勾当。
欲望的满足一定要在法律、道德和良心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来实现。
否则即使你一时的欲望得到满足了,生活也会叫你得不偿失,甚至会让你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由此,我还想到,人要学会知足,知足了,就难有非分之想,贪婪的念头也自然难以占据你的头脑。
如果你现在已经很富有,那就更应懂得知足,懂得珍惜已拥有的,要将种种不必要的欲望都放下。
如果你还不富有,你所拥有的不如别人,你仍必须平衡好心态,坦然处之,不能因此怨天怨地仇视社会和他人,更不能采取极端手段作出伤天害理之事。
应该懂得,人的一生总会有缺憾,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
而富有是相对的,更不是人生成功的唯一目标。
也许我并不富有,但依然可以活得开心,也许这才是人生成功的真正标准。
古人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人生苦短,我们要正确把握好自己宝贵的人生,走好每步路,千万不能误入歧途,因为我们还有太多的未尽责任和义务。
----------------- 按照电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我们以张丽医疗事故案为案例,具体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 在本案的审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议庭笔录员,被害人王灿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点,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张丽,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本人就举证责任倒置这一问题谈一下心得体会。
一、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
民事责任特别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些要件事实的存在也构成了决定原告是否胜诉的关键。
但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原告不必要就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否都负担举证责任,而应当由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与否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指证明责任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特定分配的现象,同时还意味着反对一方所证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严格的限定,即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反对的一方究竟应该反证证明什么,必须要由法律规定。
通常,由被告方证明的事实是由实体未能加以明确限定的,其证明人后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二是对不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
在某些情况下,对这两个事实的证明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
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则不仅表明被告没有过错,而且同时也表明损害的发生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也是相互分离的。
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应可以表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应当被免除责任。
二、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证据责任的倒置,实际上是就某种事实负有证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的倒置,是证明责任在当事人间如何分配的问题。
然而,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对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对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响到诉讼结果,即“举证责任分配之所在,乃胜诉之所在”。
因为一旦倒置以后,举证责任被倒置的一方负担了较重的证明义务,...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