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
企业和市场的关系简单的说:企业是为了市场的需要而存在的,也可以说企业是服务于市场的。市场有着不同的需求,而企业为了满足市场的种种需求而发展壮大的。当然市场没有了需求,企业也就不会存在。
更深入的说: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是社会性问题,市场是所有关系的根源,有了市场的需求,才有了满足这种需求的企业,进行加工制造,销售,购买(市场的需求)从而形成了一种循环。
企业与市场不过是在物质生产力、信息生产力的促进或限定条件下联结生产力的两种本质不同的表现形态罢了。
企业是协作居于主导地位的分工生产方式:市场是分工居于主导地位的协作生产方式。企业与市场的产权、管理等制度都是以此为本源、为基础的。企业与市场的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矗立其上的产权等制度,共同构成了企业或市场完整的客观统一体。
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递交申请报告须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在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后两个月内递交申请报告。
纳税人递交申请报告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盖有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不需经贸委审批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提供省级经贸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确认文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调整、改变投资概算等,均须及时向原审核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
怎样办理企业所得税抵税
去管辖你单位的税务部门咨询一下,如果能用多余的抵交下一年度的,那就省事多了.如果办理退税,手续很麻烦,首先你得填定退税申请报告,然后税务部门人员的核查你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然后经各个领导签认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等什么时候批复下来,就难说了.
如何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和《关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两个文件,要求内外资企业按照统一的规定对涉税会计事项进行调整,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时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分为1个主表和11个附表(查账征收企业填报)。
其中,11个附表按照与主表的关系可以分为一级附表(附表1-4)和二级附表(附表5-11),一级附表数字可直接填入主表,而二级附表数字先填入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通过附表3汇总后再填入主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税收政策的表格化,只有认真分析了解申报表的内容及填报方法,才能真正做好汇算清缴。
本文就每一个申报表的主要内容、相互关系和重点,以及相关的政策进行解析,藉此帮助纳税人掌握汇算清缴的要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本表也称主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计算年度应纳税额。
因此,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表间项目内容按照所得额调整、税款计算、应补(退)税款计算过程设计,逻辑关系简单,易于理解填报。
第一部分“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
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这部分要求纳税企业先按照会计核算结果填报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及利润情况,体现了间接法设计表格的思路。
如果企业没有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核算,则要先按照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要求,调整为正确的核算结果后再填报。
第二部分“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的项目,主要为纳税调整项目和弥补亏损情况。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要在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增加额”和“纳税调整减少额”栏次反映。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所得税法优惠政策中的对所得额的优惠要作为纳税调减项目直接从利润中调减,且单独在主表中反映。
也就是说,调减这些优惠项目后可以出现负数结果,可以用以后年度的利润来弥补这部分亏损。
但第21行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只能是在所有调减项目调减后有正数余额时才予以抵扣,且不能出现负数结果。
此外,新申报表要求境内有亏损(包括有以前本年度亏损)而境内没有所得可供弥补的情况下,境外所得应弥补境内亏损。
因此,在纳税调整中已经通过第15行“减:纳税调整减少额”调减的境外所得,要通过第22行“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栏次重新加入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部份“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主要是在计算年度应纳税款基础上,减除税收优惠政策中的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和已经预缴的税款(包括分支机构按规定预缴的税款和子公司在所在地按规定预缴的税款),得出“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同时,考虑有些企业有境外所得,按照居民企业全部所得在境内纳税的规定,境外所得需要在境内缴纳所得税,但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收允许按规定抵免,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款。
此项内容在第31行“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和第32行“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调整反映。
2.《收入明细表》和《成本费用明细表》。
这两个表主要反映企业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明细情况,主表中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数字直接取自该表。
两表关系紧密,成本费用明细表的各行数字直接与收入明细表中的各行数字对应,只有“期间费用”中的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没有与收入明细表的对应项目。
此表分为三种类型的企业明细表,分别为一般企业、金融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本文的收入明细表和成本费用明细表是针对一般企业的填报表。
《收入明细表》分为两大部分: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和营业外收入。
填报此表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1)销售(营业)收入合计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因此,营业外收入中的9项收入项目不能计入销售(营业)收入中。
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它不是直接填入主表“营业收入”的数字,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的合计才是填入主表“营业收入”的数字。
(2)视同销售收入是指会计上没有核算计入收入,而税收上要求视为实现销售收入的财产、货物和劳务。
视同销售也是并入销售(营业)收入计算三项费用的基数。
虽然有些资产在实际处置时会计上是作为营业外收入核算,但税收上视同销售时由于会计上没有作为收入核算,所以税收上还是作为视同销售不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如果企业因执行会计准则对有些资产已经作为收入处理,则税收上也不再视同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企业所得税国税申报了,地税还要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30.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包括按照《通知》第十条规定的简易办法进行的抵免)时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书面资料:(1)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不同类型的境外所得申报税收抵免还需分别提供:①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需提供境外分支机构会计报表;境外分支机构所得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及说明资料;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②取得境外股息、红利所得需提供集团组织架构图;被投资公司章程复印件;境外企业有权决定利润分配的机构作出的决定书等;③取得境外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所得需提供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资料及计算过程;项目合同复印件等。
(3)申请享受税收饶让抵免的还需提供:①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所获免税及减税的依据及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披露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的复印件;②企业在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参股比例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③间接抵免税额或者饶让抵免税额的计算过程;④由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
(4)采用简易办法计算抵免限额的还需提供:①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需提供企业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来源国(地区)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和证明复印件;②取得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需提供企业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条件的有关股权证明的文件或凭证复印件。
须注明与原本无异义,并加盖企业公章。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提交备案资料使用非中文的,企业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复印件。
上述资料已向税务机关提供的,可不再提供;上述资料若有变更的,须重新提供;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译本须注明与原本无异义,并加盖企业公章。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表A类(主表)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填报,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企业的《利润表》以及纳税申报表相关附表的数据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企业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企业,其《利润表》中项目与本表不一致的部分,应当按照本表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
该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反映;适用《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的相应栏次;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出的指标外,其余数据来自附表。
3.“附列资料”包括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年度税款在本年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应填报附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的“收入总额”,包括按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应按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分析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
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本行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用“-”号填列。
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和出让时,处置收益部分应当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
企业所得税减免如何申请?
1、纳税人按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减税或者免税的,必须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减免税申请及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相关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一式三至五份,主要内容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用途、预计效益、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2)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复印件。
(3)附列有关证明资料: ①校办工厂,应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学校出资证明;上交主办学校(院)利润凭证复印件。
②福利生产企业,应附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及副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情况登记表和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报告书。
③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应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劳服企业安置待业人员登记表和劳服企业年度检查报告书。
④高新技术企业,应附省科委认定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
⑤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应附省计委、省经委批文或证明。
⑥技术成果转让等技术所得,应附技术贸易许可证、技术合同登记表、技术合同文本、民营科技企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⑦老年企业,应附归口管理老龄委审核发给的老年企业证书和老年企业年度资格审定表。
⑧企业遇到自然灾害要求减免税的,应附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如火灾造成损失,要有消防部门证明等)。
⑨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2、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受理减免税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逾期减免税申请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