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土地分割转让证明书
一、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二、必备材料:
1、申请书;
2、用途不符的需提供用途变更批准文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属划拨地的先补办出让手续);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复印件;
6、在本宗内每栋楼的《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
7、土地他项权利人同意分割转让的证明文件(没有设定抵押的,不需提供该项材料);
8、房产测绘报告;
9、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完的,填写《地籍申报调查审批登记表》;
10、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1、属于房改房分割的,需提交有关政府批准文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三、办理期限:平均15个工作日。注:1、申请户数在100户以内的10个工作日;2、100—300户的13个工作日;3、300—500户的15个工作日;4、500户以上的20个工作日。
四、审批服务流程: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转分局→经办人审核材料,算出分割土地面积,提出审查意见)→分局负责人审批→制证→市政府服务中心发证。
五、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土地登记办法》;
4、《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争议处理条例》。
六、收费标准:
1、分割转让证明书工本费20元/本
没有《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明书》,到哪里办理
不需要的。
一、土地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第一步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2、房屋分层分户图;3、购房票据;4、办理土地证的图。
第二步缴纳维修基金。
提供资料:1、填写申报单(现场有)。
2、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
第三步缴纳契税。
提供资料:1、《商品房买卖契约》1、2、4、24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票据复印件。
目前收费标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1%,其余自住普通住宅税率2%,高档房税率4%。
第四步办理产权证。
提供资料: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票据复印件。
4、分户图。
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6、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
7、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8、契税票据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第五步办理土地证时间:拿到房产证后。
提供资料:1、《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产权证复印件。
4、申请表(现领现填)。
二、办理房产证方法:1、房地产权证办好后,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下是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首先须由小区原开发建设单位携该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证、地形图等资料办理土地分割备案登记手续。
土地分割备案登记后,再由住户或原开发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受理处现场办理所住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
3、建筑物所在地勘测定界图(原件两份)(向土地原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索取)。
4、分割宗地情况申报调查表(复印件)(向土地原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索取)。
5、属二手房交易的,需提供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地产交易合同、契税发票等。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7、现场填写个人城镇住房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办理房产证让我提交土地分割证明,请问这个土地分割证明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上办的企业应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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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在江苏镇江市买的商品房,办理了房产证,开发商给了土地分...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上的房产概念是基于房子与土地使用权没有关系而定义的,如果有关系,就别提房产了,改为申请土地使用权批准后得到房屋...
办理房屋登记证书的手续已有房产证和土地分割证,需进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是由国土资源部在5月30日印发的规范,《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分总则、分则、附录三大部分。
总则部分从一般规定、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方面对不动产登记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
分则部分着重从不动产权利的角度,对各种权利登记类型的适用情形、提交材料、审核要点等进行了全面细化。
附录部分对不动产登记程序中涉及的重要文书统一设计了示范格式,以满足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操作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