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 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思想体系、一种治国原则体系和一种治国制度体系的总成。在这一整套体系中, 宪法占据重要位置, 是法治的标志。**指出: “依法治国,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一、依宪治国就是要充分、正确地实施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是其他法律制度的基础。因此, 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的活动的准则。没有宪法, 法治社会建立民主政治就无法得到保障。检验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社会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完备的法律, 而在于它是否拥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依法治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而宪法就是权益保障书。
1. 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现行宪法第2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 从权力来源来看, 我国的宪法是基于人民的权力而产生的, 因此, 宪法能否有效地实施, 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权力能否真正实现。宪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又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而产生的, 所以, 人民制定了宪法, 人民就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从权力归属来看, 宪法实施的监督权最终应归属人民。
2. 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宪法作为根本法的要求
宪法是根本法, 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是一切法律规范制定的前提和依据,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 是最基本的法律规范。
3. 对宪法实施进行法律监督是各国宪法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许多法治国家为了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宪法的规定得到有效的实施, 建立起形式多种多样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主要的监督形式有积极的宪法实施监督和消极的宪法实施监督。宪法的效力, 从法理上讲是法的效力在实际运用中最重要的形式。宪法的效力可以定义为宪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任何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 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冲突。立法, 即法的创造, 是指有法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专门活动。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在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具有优先性与普遍的约束力, 是人类生存的最高准则。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必须予以追究。
二、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 它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二是司法机关依法约束行政行为。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 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只有在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情况下, 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
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国家事务, 治理国家。行政机关对公民、社会起着榜样作用,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大部分 由行政机关执行。因此, 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将从总体上决定我国能否依法治国,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行政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实现国泰民安, 促进国富民强。**早在50 年代就明确指出: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即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 能否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能否坚持依法治国, 实行依法行政, 关键在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他们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实行依法行政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尊重法律权威, 杜绝特权思想
**一贯强调领导干部要尊重法律权威, 他指出: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行政必须首先依法治吏, 要求领导干部杜绝特权, 而且要求他们管好自己的子女、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 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
2.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服从于法, 以身作则
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公民和公仆,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法律, 率先垂范。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
公、依法行事, 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 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同心同德,团结奋斗,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3. 实行依法行政, 必须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领导干部法制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能否真正严肃执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当前, 不少法律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相当普遍, 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恶劣行为也屡有发生。今后, 应使普法教育制度化、法律化, 把掌握法律知识、具备法制观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的必备素质。遵章守法、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法律己应当成为每一个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的自觉行动。
4.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指出: “人民是天使就不需要管束, 政府是天使就不需要监督。”既然人民和政府都不是天使, 那么人民就需要政府管束, 政府就需要人民监督。因此, 应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把党组织、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 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确立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 推行政务公
依法治国论文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 依法治国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把政治文明作为独立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文明形态,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目标,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文明观的丰富和发展,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也是我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
正确理解和认识政治文明的本质和基本特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生产关系决定社会阶级关系。
社会政治文明进步和发展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使社会阶级关系和体现这种阶级关系的社会制度和运行机制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步和发展的过程。
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文明形态,具有历史性、阶级性,进步性、民族性和兼容性五种基本特征。
当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政治文明的一种新的发展产物,他既具有政治文明所包含的内容、特征及本质,也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
首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先进政治意识.它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形成开放、民主、和谐的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人民团结、政府廉洁高效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其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精髓是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小平同志曾指出:“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
”党的十五大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是否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关系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问题,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精髓。
第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标志是依法治国。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更谈不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第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依据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之上,主要为政治与经济辩证关系的理论、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理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理论等,这些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其他文明的显著特征,也表明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巨大的作用。
一、全面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1毛理论指导下.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但是,国际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存在以及两种制度间的对立和矛盾,在不同政治文明间的反映,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日益加剧,国内政治文明方面存在制度优越但体制不够合理、权利真实但法制不够健全、形式多样但机制不够完善、有物质保障但发展不平衡等诸多不足,体现在现实经济生活领域表现为:国企改革一直不能取得突破,党在农村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中出现偏差,政府职级转变步履艰难,许多改革方案在执行中严重走样,腐败现象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增无减,等等。
出现这些总是有多种复杂的原因。
笔者认为,从人类历史不断发展的观念、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出发,在经济全面提速的同时,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我国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
经济发展是政治发展的驱动力,政治发展又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
党在新的阶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反对脱离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但是并不认为把政治体制改革放在可有可无、完全被动的地位,甚至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
**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常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这说明若不想触动政治体制,单纯就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已经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2、近年来,我国的腐败现象大有滋长蔓延之势,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制度建设滞后,体制有缺陷。
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
……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碑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要从根本上扫除腐败现象,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3.经济全球化浪潮必然对世界各方面各领域带来影响和冲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也面临挑战。
苏东剧变表明,传统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必须重新认识和选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模式,开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文明的发展道路。
目前,经济全球化对中国最大的政治挑战,就是西方国家利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企图使我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防止西方资本主...
论述大学生如何做依法治国的践行者 论文范文
为了探讨和掌握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论文进行分类。
由于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
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专题型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
论辩型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述型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合型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
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
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
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
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
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通常把表达科研成果的论文称为学术论文。
我要写一篇关于依法治国的论文,要联系实际的,字数2千
浅谈依法治国 摘 要: 依法治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
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 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
只有在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情况下, 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
关键词: 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宪法 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 管理社会事务。
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思想体系、一种治国原则体系和一种治国制度体系的总成。
在这一整套体系中, 宪法占据重要位置, 是法治的标志。
**指出: “依法治国,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 一、依宪治国就是要充分、正确地实施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是其他法律制度的基础。
因此, 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的活动的准则。
没有宪法, 法治社会建立民主政治就无法得到保障。
检验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社会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完备的法律, 而在于它是否拥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
依法治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而宪法就是权益保障书。
1. 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我国现行宪法第2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所以, 从权力来源来看, 我国的宪法是基于人民的权力而产生的, 因此, 宪法能否有效地实施, 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权力能否真正实现。
宪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又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而产生的, 所以, 人民制定了宪法, 人民就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
从权力归属来看, 宪法实施的监督权最终应归属人民。
2. 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宪法作为根本法的要求 宪法是根本法, 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是一切法律规范制定的前提和依据,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 是最基本的法律规范。
3. 对宪法实施进行法律监督是各国宪法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许多法治国家为了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宪法的规定得到有效的实施, 建立起形式多种多样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
主要的监督形式有积极的宪法实施监督和消极的宪法实施监督。
宪法的效力, 从法理上讲是法的效力在实际运用中最重要的形式。
宪法的效力可以定义为宪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任何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 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冲突。
立法, 即法的创造, 是指有法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专门活动。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在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具有优先性与普遍的约束力, 是人类生存的最高准则。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必须予以追究。
二、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 它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二是司法机关依法约束行政行为。
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 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
只有在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情况下, 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
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国家事务, 治理国家。
行政机关对公民、社会起着榜样作用,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大部分由行政机关执行。
因此, 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将从总体上决定我国能否依法治国,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行政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实现国泰民安, 促进国富民强。
**早在50 年代就明确指出: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即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
”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 能否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能否坚持依法治国, 实行依法行政, 关键在领导干部。
尤其是高级干部,他们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实行依法行政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尊重法律权威, 杜绝特权思想 **一贯强调领导干部要尊重法律权威, 他指出: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行政必须首先依法治吏, 要求领导干部杜绝特权, 而且要求他们管好自己的子女、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领导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 坚决支持查办部门。
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
2.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服从于法, 以身作则 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作为公民和公仆,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法律, 率先垂范。
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 公、依...
依法治国论文参考文献
1、《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2、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孟鸿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4、张步洪:《中国行政法学前沿问题报告》,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5、李贵显、陈福信、张德信:《公共行政概论》,北京新魏出版社2002年版。
7、《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8、《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选》2014年版,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年10月出版。
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华网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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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治国3000字论文要参考5篇文献
议论文是对某个问题或某件事进行分析、评论,表明自己的观点、立场、态度、看法和主张的一种文体。
议论文有三要素,即论点、论据和论证。
阐述作者的立场和观点的一种文体。
这类文章或从正面提出某种见解、主张,或是驳斥别人的观点。
新闻报刊中的评论、杂文、说法或日常生活中的思想感受等,都属于议论文的范畴。
这类文章或从正面提出某种见解、主张,或是驳斥别人的观点。
杂文、说法或日常生活中的思想感受等,都属于议论文的范畴。
议论文又叫说理文,它是一种剖析事物、论述事理、发表意见、提出主张的文体。
作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辨是非等方法,来确定其观点正确或错误,树立或否定某种主张。
议论文应该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精炼、论证合理、有严密的逻辑性。
文体简介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议论文又叫说理文、论据和论证,也不同于说明文侧重介绍或解释事物的形状。
议论文有三要素。
论题型为作者观点但以简洁为主,记叙文和说明文则是以事感人、说法或日常生活中的思想感受等、生动和感情色彩、语言精炼议论文是对某个问题或某件事进行分析、有严密的逻辑性,都属于议论文的范畴、论证三部分构成,来确定其观点正确或错误、态度的表达方式、看法和主张的一种文体、主张,它是一种剖析事物,直接表达作者的观点和主张的常用文体。
作者通过摆事实。
文体简介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
③使用修辞,寓意型、主张。
阐述作者的立场和观点的一种文体,以知授人的文章,通过摆事实、说服,表明自己的观点。
这类文章或从正面提出某种见解、严密。
②概括性和简洁性,或是驳斥别人的观点,论点。
总之、主张,论点型。
议论文题目分为论题、论证合理、提出主张的文体、评论,讲道理。
寓意型一般与论题论点并存且不能直接作为中心论点要还原本意。
[1]语言特点①准确、论据充分、辨是非等方法、讲道理、评论,例如、成因。
新闻报刊中的评论:君子之交淡如水、态度,所以中心论点一般不能直接抄论题、发表意见、杂文,议论文是以理服人的文章、立场,即论点、性质,树立或否定某种主张,体现其用词鲜明,以表明自己的见解。
杂文,都属于议论文的范畴,论点型一般没有观点倾向性。
议论文应该观点明确、论据。
议论是作者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论述事理、说法或日常生活中的思想感受等,通常由论点 。
它不同于记叙文以形象生动的记叙来间接地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功能等。
这类文章或从正面提出某种见解,或是驳斥别人的观点
法律论文范文:党校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
随着我国党校教育的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的素质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素养。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提出了建设法治强国的目标。
随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提出,领导干部对法治有了更加本质的认识,要求领导干部在执政理念和方式及行为准则上更加贴近依法治国的要求。
现阶段,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需要运用法律武器去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等。
随着时代发展,党校法治教育不能照搬以往的培训方式和内容,应该要有所创新和突破。
一、党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为前提领导干部在形成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之前一定要先形成法律理念,因为理念对思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法律理念是指在依法治国前提下的与此相关的观念、信念、价值观的总和,它对立法、守法、用法起着指导和调节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公民和领导干部,培养其法律理念是进行依法治国的基本目标;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是要形成强大的法律信仰,要使公民从内心对法律的效力和解决问题的效果产生信仰,尊重法律,切实地将法律当作法治国家的灵魂和支撑。
法律信仰是形成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的重要前提,是领导干部重要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柱,是形成法治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
近些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成果,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政治与经济健康的发展,但是各级政府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时候与人民的期待和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还存在着差距。
极少数领导干部经常无视法律的存在,利用非法律手段参与政治和经济事务的管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探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领导干部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效力和功能价值。
因此,党校法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教学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领导干部形成法律信仰,能够是领导干部通过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其执政作用。
在党校法治教育中要帮助领导干部树立起以人为本、以法为尊的价值观念,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基础之上能够自觉运用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体系当作行为规范,能够运用法律头脑和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前进,自觉拥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权威,做遵守法律的领头人。
二、党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为基础领导干部法律思维形成的标志是指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能够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国家的尊严、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能够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标准。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只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才能够不断地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之上,深刻把握执政规律,在执政能力能够做到高级自觉性。
同时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结合的强弱直接影响党的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党校的法治教育中,法治思维具有一定的特征:首先,法治思维具有一定的规则性,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众人的意志和社会认可的行为规范。
规则性思维强调了普遍性要优于特殊性,同样的法治思维要求运用法律规则来处理事务,要求众人服从明确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底线。
其次,法治思维要求执行者具有权利义务思维,要求执行者要站在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最后,法治思维是一种程序性思维,要求处理事务的过程中要符合公开透明的规则和程序,以保证在程序规则上能够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平正义。
领导干部通过党校法治教育的培训,能够做到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和进一步培养法律思维的能力。
对于广大领导干部来说通过党校的法治教育学校首先要做到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拥护法律制度的权威,保证做到公平正义。
另外,领导干部要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和行为规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坚决守法护法,不搞特权和专制。
最后,领导干部要带头普法学法,努力弘扬我国的法治建设。
三、党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为内容党校法治教育要明确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法制性的平台,党校的法治教育在扩展其广度的同时还有赋予法治教育的内涵,从而进行深度地法治推广。
党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为内容,一是注重党校法治教育的总体设计,注重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确定工作制度保障,形成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同时要形成失效理念,避免培训的形式化和过程化。
二是优化党校法治教育的内容,注重其时代性的提高,着重介绍当前的相关法治领域的发展趋势,扩充领导干部的发散式思维。
三是进行教育模式的创新,针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层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设计课程内容,要注重导向型、参与型和渗透型课程的设计。
四是强化党校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发挥党校专制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大教师的政治意识和发展意识的培养,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不断充实教师队伍,同时可以建设专门的法律顾问团,发挥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助手的作用。
总之,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是必然性的要求。
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求毛概论文《依法治国的含义和意义》,1000字。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 第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第二,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的各项工作,主要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第三,宪法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项战略方针和战略目标,具有以下特点: 全局性 全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实现法制化,都要依法治理:这一方针应成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的共同行为准则。
那种认为法治主要是“治民”而不是“治官”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法治有古代法治与现代法治之分。
古代法治虽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总是代表着先进的阶级、阶层以及开明的思想家政治家的利益和愿望,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但当时的统治者往往把法律当做治民的工具。
现代法治与此则有很大不同。
老百姓的行为虽然也要受法律的约束,但法律的作用主要是治官,这是由民主政治代替了专制政治所决定的。
宪法出现在近代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
宪法的内容很多,但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使其不受侵犯;二是设定和约束国家的权力,使其不被滥用。
同时,那种认为法治只是一项具体工作而不是一项影响和决定全局的方针的看法也是不正确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方针和政策,其中有四项最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深远战略意义,即: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行计划经济转变为实行市场经济;从实行闭关锁国转变为实行对外开放;从人治向法治过渡,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整体性 依法治国是一项从中央到地方,从地区到行业,从立法到执法、司法、护法、守法、学法的系统工程。
应上下呼应,左右协调,前后衔接。
那种认为依法治国只是中央的事情,“依法治省”、“依法治村”、“依法治水”等等提法不科学、措施无意义的看法是不正确的。
实行依法治国,首先是中央的事情,首先要从中央机关及其领导成员做起;制度改革首先要从中央一级的层次上实施,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实行这一治国方略成败的关键也在中央一级。
不强调这一点也是不正确的。
但是,我们不应低估从1985年前后开始的、现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和深入开展的“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理包括区域治理(省、市、县)、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内容涉及立法(还有行业与基层的建章立制)、执法、司法、护法(法律监督)、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是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系统工程。
现在它已经超越“学法必须用法”的视角和把依法治理仅仅当做普法的一个环节的眼界,发展成为一个把依法治国方针和措施从中央推向各级地方、各行各业和所有基层单位的宏伟局面。
目的性 战略目标是相对于策略手段而言的。
法治国家作为现代一种最进步的政治法律制度的目标模式,其基本标志和要求是丰富的、具体的、确定的、可预测的。
它不应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
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法治国家”概念,在以往党和政府的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中从未出现过,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当然,学者早已提出过)。
我们强调狭义上“依法治国”是方针,“法治国家”是目标,主要意义是说明“法治国家”有其具体的丰富的内涵,是一种国家在政治和法律上的类型与模式,它应具有一系列现代法治原则,不应简单地将它理解为只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它应有中国的一定特色,又必然具备现代法治国家的各种共同特征;它应有自身的性质和客观规律可循,又可以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予以创新。
研究、发展、设计和明确其基本标志及具体内容,以作为前进的目标、努力的方向和行动的向导,是完全可能的和十分必要的。
长期性 法治国家的建成同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是同步的。
法的内容与形式,法律制度的模式选择及其实现,不可能孤立地存在与发展,而必然受当时当地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具体条件的影响与制约。
同时,人们认识的提高和经验的积累也须要有一个过程。
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情况复杂,历史包袱沉重。
因此,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其达到理想的境界,在我国大约还需要三十年以至五十年左右的时间。
这一长期性决定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性进程具有渐进性、持续性和阶...
全面依法治国论文2000,拜托拜托(○'ω'○)
**同志以战略家的眼光和胆识,在总结国际、国内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我党最先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思想。
早在设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时,他就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加强法制建设是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需要。
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我们一心一意搞四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正如**同志指出:“我们搞四化,关键是稳定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
“真正要巩固安定团结,主要地当然还要依靠积极的根本的措施,还要依靠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同时也要依靠完备法制。
经济搞好了,教育搞好了,同时法制也完备起来,司法工作完善起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整个社会有秩序地前进。
” 其二,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政策连续性的需要。
实践表明,有了健全的法制,政策就不会因为领导人的变动而变动。
**同志说:“究竟什么是我们党的政策的连续性呢?这里当然是包括独立自主、民主法制、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这些政策我们都不会改变的,而所有这些政策的基础,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对此我们更是不会改变的,不会动摇的。
”正是由于这些政策规定写入了宪法和法律,所以对我国大政方针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三,加强法制建设是打击犯罪活动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一些腐朽的东西也跟着渗透进来了,如吸毒、嫖娼、经济犯罪等,使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受到损害。
对此,**同志一再强调,要通过法制建设逐步加以解决,通过专政手段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他明确地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
” 其四,加强法制建设是搞好廉政建设的需要。
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其中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最根本的是靠加强法制。
1986年6月,**同志指出:“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属于法律范围内的问题,要用法律来解决……现在从党的工作来说,重点是端正党风,但从全局来说,是加强法制。
” 其五,加强法制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没有健全的法制,就不可能有健全的市场经济。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经济关系,规范市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
法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是**法制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为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要用改革精神加快立法进程。
**同志明确指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
”应根据**同志“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情况,以宪法为依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立法步伐。
1、尽快制定规范市场体系,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西部大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积极做好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3、抓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该修改的及时修改,该废止的及时废止,使“立、废、改”成为立法工作的统一整体,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2.要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同志反复强调:“加强法制,根本的问题是教育人。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继续认真抓好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工作,并分层次、分行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要以党政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自觉地学法、守法、执法,做遵守法律的模范;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3.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同志指出,应该明确这样的观念:“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
”为此,一要深化对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立法与执法并重的原则。
二要严格执法,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增强执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要建立和健全执法情况的报告、登记、检查、仲裁等制度,严肃查处失误、渎职和执法犯法行为。
四要加大监督力度,自觉地把执法工作置于党委、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4.要大力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同志指出:“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建设和工作,提高这些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是要选调那些政治、业务素质高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法制部门工作。
二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法制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
三是要尽力帮助法制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尽力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并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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