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 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1.4 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5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2、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2.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2.1.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2.1.2违反标准/合同规定,编制工艺造成严重后果的;
2.1.3 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2.1.4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2.1.5 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2.1.6 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2.1.7 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2.1.8 因核算失误,下错生产通知单,而造成物资/产品积压的;
2.1.9 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
2.1.10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2.1.11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2.1.12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2.1.13 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2.2 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2.2.1 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2.2 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2.3 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为/现象属于2.1条规定,造成损失/影响不属于2.2.1条和2.2.2规定范围之内的,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3、 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
3.1 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罚款200-10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
3.2 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罚款100-5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50元。
3.3 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罚款20-100元。
4、 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4.1 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4.2 发现工艺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4.3 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4 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4.5 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4.6 在对外来往中,维护本公司利益/形象,使公司损失减少、利益增加/形象提高的;
4.7 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质量方面奖励/表扬的;
4.8 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4.9 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5、 奖励的类别
5.1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
5.2 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一次性发给奖金200元。
5.3对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1000-5000元的,一次性发给奖金100元。
5.4 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 响程度大小发给奖金100-3000元。
6、质量奖惩的实施
6.1质量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 附则:
7.1本规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决定。
7.2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质量奖罚制度怎么写
质量奖惩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 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1.4 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5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2、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2.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2.1.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2.1.2违反标准/合同规定,编制工艺造成严重后果的; 2.1.3 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2.1.4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2.1.5 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2.1.6 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2.1.7 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2.1.8 因核算失误,下错生产通知单,而造成物资/产品积压的; 2.1.9 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 2.1.10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2.1.11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2.1.12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2.1.13 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2.2 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2.2.1 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2.2 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2.3 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为/现象属于2.1条规定,造成损失/影响不属于2.2.1条和2.2.2规定范围之内的,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3、 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
3.1 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罚款200-10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
3.2 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罚款100-5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50元。
3.3 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罚款20-100元。
4、 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4.1 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4.2 发现工艺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4.3 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4 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
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4.5 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4.6 在对外来往中,维护本公司利益/形象,使公司损失减少、利益增加/形象提高的; 4.7 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质量方面奖励/表扬的; 4.8 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4.9 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5、 奖励的类别 5.1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
5.2 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一次性发给奖金200元。
5.3对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1000-5000元的,一次性发给奖金100元。
5.4 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 响程度大小发给奖金100-3000元。
6、质量奖惩的实施 6.1质量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 附则: 7.1本规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决定。
7.2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汽车维修质量奖惩制度
这里有个范文,贵公司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参考修改一下。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第五十二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
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
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 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
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
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1) 旷工一天的;(2) 谎报虚报考勤的;(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8)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10) 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11)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2、 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3、 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4、 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5、 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6、 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7、 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8、 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9、 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10、 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11、 无理取...
求助食品质量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参考样本: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
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
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
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
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
公司想制定质量奖惩制度,与新劳动法有没有冲突?听说新劳动法规定...
当然可以,首先处罚可以体现在工资方面,但是要注意每月扣的工资不能使其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第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这表明职工在实际操作中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出现,而在这种情况下,则可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相应处罚,但要注意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要负担举证责任,需要由相应的职工确认的情况描述。
党内奖惩制度是什么?
党内奖惩制度党章规定的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成绩和错误以一定形式给予表 扬、鼓励或给予纪律处分的规章制度。
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第10 章规定:凡在工作中表现出是完全忠于党与人民的事业,是遵守党 和革命政府纪律的模范,在实现党的纲领、党的政策和中央及上级 组织的决议中富有创造性,出色地完成党的任务,取得人民群众真 诚拥护的党员与党的组织,得给予奖励。
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取 消了关于奖励的规定。
**在党的八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 出:“第七次大会通过的党章虽然规定了奖励的条文,但是,在过去 11年的执行过程中,证明并不是必要的。
这当然不是说,党没有注 意到许多优秀的党员在工作中出色的成就。
党介绍了他们的事迹 和经验,党按照他们的品格和能力,选拔他们到重要的工作岗位上 去。
这些都是党对于他们的奖励。
但是,取消奖励的规定,还有更 重要的理由。
从根本上说,我们共产党员不是为奖励而工作的。
我们是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工作。
当我们的工作是正确的努力 的,因而我们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任的时候,这对于共产党员说 来,就是最高的奖励。
”为了严明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 性,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对于违**的纪律的党员,党 章明确规定: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 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向党外组织建 议撤销党外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处分。
有没有车间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
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
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
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
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
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
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
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
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
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
餐饮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一、工作态度 1、按饭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4、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发生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直接上报。
5、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6、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看报、玩手机。
禁止饮酒和食用有异味的食品,禁止在饭店、厨房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在厨房(除工作内)的吃喝。
7、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做到手勤、口勤、腿勤。
二、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遗失或损坏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及衣领,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干净整洁,不能涂指甲,不能戴戒指 4、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应 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三、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饭店管理者安排的班次上班,须调班调休须征得主 管允许 2、员工上班迟到、早退、将视当时情节,管理者的决定扣除工资, 如有急事不能上班,应征得管理者的认可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旷 工一天算三天)处理。
3、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4、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管理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如员工无任何过失,饭店将发还一切应有工资,如发生○ 1、严重违反饭店规章制度○ 2、旷工三天以上○ 3、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上班态度、行动懒散拖拉,给饭店带来严重影响者 ○ 4、和同事、客人打骂斗殴者。
则扣除或不发工资。
五、奖惩 . 1、饭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表现的,在日 常工作中,创出优异成绩者,给予嘉奖。
2、对违反饭店规章制度的员工则会视当时情况扣发工资。
六、安全问题 1、遵守有关场所禁烟的规定。
2、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立即把它熄灭,如发现电线松 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都应立即上报,以 便及时处理维修。
七、后厨管理 1、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 如发现泄露应关闭阀门,报告上司。
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 关掉所有阀门开关。
2、厨房必须清洁,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 清洁。
工作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 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
3、工作人员应随时清理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随时清理炉灶 油垢。
操作间的卫生应随时打扫,抽油烟的设备及其他的各种设备餐 用具等应定期清洁, 保持环境与器皿卫生, 每天至少两次全场大清洁。
工作厨台厨柜下, 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 蚀。
潲水应当天倒除,不在厨房隔夜,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4、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或与人聊天,工作时切勿吸 烟或随便放置未熄烟蒂,严禁在厨房内躺卧、住宿或悬挂衣物、鞋子 等乱放杂物
什么是干部奖惩制度?
干部奖惩制度,是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实施奖励和惩罚的原则、条件、方式、方法和程序的规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干部奖惩条例,如1951年《中共中央关于保守党与国家机密奖惩暂行办法》、1957年《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等。
近几年,为了加强法制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干部奖惩制度,国家又陆续颁布了一些奖惩条例,如《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等。
认真贯彻执行奖惩条例,正确运用奖惩手段,才能起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