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谋私指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十二条明确了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比如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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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共产党员网推出“以案说纪”系列策划,用案例故事对六大纪律进行解读,方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网—以权谋私行为
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时应如何检举投诉?
这一类的事,只能说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没有一方许可,另一方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做到的。
有些情明明知道会伤害 ,还要去继续,有些事,明明知道会受骗还要去前往……,当你知道哭的时候已经为时过晚。
一定要必须知道一点。
生活中,在任何时候受伤害的吃亏的往往都是女孩。
村书记以权谋私怎么办
挖沟这件事 是管不了啦 、他说的没错我花钱,我就弄,你有钱,你也弄。
就算你告他 他和别人说我花我自己的钱 又没有用公家的钱 法官也拿他没办法、可以告他他父亲是从这里已经搬家走了,还拿着国家给的搬家费用,但是现在还在这里居住 、可以告他 诈骗、 他诈骗的可不是好惹的 那可是国家、(
现役军人受处分有什么影响
军队评定伤残等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部民[1989]优字19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军队评残工作的管理,结合军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评残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定办事的原则,做到符合评残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评残条件的一个不办。
第三条 评残工作的基本要求是:1. 任何机关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 不搞迁就照顾,不得弄虚作假、出具伪证,不得以权谋私,坚决抵制和防止损害国家利益和军队伤残人员利益的行为。
2. 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评残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并指派原则性强、熟悉业务、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干部负责承办具体工作。
3. 严格评残分级管理和请示报告制度。
各级评残审批机关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遇有不明确或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二章 评残范围第四条 凡现役军人(含文职干部,下同)因战因公致残,符合评残条件者;义务兵因病致残,符合>等乙级以上病残条件者,均可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由军队审批机关在医疗终结后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
第五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的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档案中确有负伤记载并有确切证明(如原始病案资料等),残情符合>等乙级以上者可予以补办评残。
关联法规: 第六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未及时评残,三年后申请补办评残的,档案中确有负伤记载并有确切证明(如原始病案资料等),残情符合>等乙级以上者,可予以补办评残。
第七条 非编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因公(工)致残者不予评残,按国家有关因公(工)伤亡办法办理。
第三章 残情医学鉴定第八条 残情医学鉴定要在各级卫生领导机关指导下,由各总医院、军医大学附属医院、中心医院和驻军医院残情医学鉴定小组负责实施。
解放军总医院、各军区、军种总医院和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残情医学鉴定小组是最高一级鉴定组织,负有对残情疑难问题的医学诊断和鉴定的责任。
职业病的医学诊断和残情鉴定,由总后勤部卫生部,或由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后勤部卫生部指定的医院进行。
对军内不具备条件进行残情医学诊断和鉴定的职业病,可委托地方职业病专科医院(防治院、所)协助诊断和鉴定。
第九条 残情医学鉴定小组在医院领导下,由具有高、中级技术职务、 群众>信较高、公道正派的医务人员和熟悉评残工作的医务管理干部五至七人组成。
根据鉴定工作需要,可临时聘请医院有关专科的医务人员参加鉴定工作。
残情医学鉴定小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人,秘书一人。
其中,医务部(处)领导应为鉴定小组负责人之一,日常工作由医务部(处)负责承办;无医务部(处)编制的医院由医院办公室负责承办。
第十条 残情医学鉴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伤残情检查和残情医学鉴定,提出评残的建议,对符合评残条件者出具《评残医务证明书》。
《评残医务证明书》应逐项详细填写,一式三份,并送交申报单位办理评残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负责残情医学鉴定的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伤残情检查和鉴定。
第四章 审批机关第十二条 军队评残工作由具有审批权的卫生机关负责,并实行分级审批和管理。
一、总后勤部卫生部为全军最高一级评残管理和审批机关,负责对全军各级评残审批机关资格的审核与确认,负责业务指导和对本办法的解释,同时兼管总后驻京部分单位的评残审批工作。
二、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后勤部卫生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管理局(直工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行政)处,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总后基地指挥部卫生部,各军区空军、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后勤部卫生处具有对军官、文职干部和志愿兵的评残审批权,并负责所属直(代)供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志愿兵的评残审批工作。
沈阳、兰州军区后勤部卫生部分别代管总后嫩江基地,总后青藏兵站部所属部队军官(含文职干部)、志愿兵的评残审批工作。
三、各省军区、各集团军、北京卫戍区、上海警备区、天津警备区、海军各基地、舰队航空兵、国防科工委和>炮军级基地、南疆军区、昌都军分区后勤部卫生处(科),各后勤分部、办事处卫生处、总后青藏兵站部后勤部卫生科, 各军医大学,总后基地指挥部第一、二、三、四后方??匚郎??哂卸砸逦癖?钠啦猩笈?ǎ?⒏涸鹚?糁?代)供部队的义务兵的评残审批工作。
沈阳军区后勤第四十分部卫生处代管总后嫩江基地义务兵的评残审批工作。
第十三条 按本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要求补办评残的,义务兵需经军级以上单位的后勤卫生部门审批;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需经大军区级以上单位的后勤卫生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具有评残审批权的各级卫生机关,经同级司令部军务部门和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后勤卫生部(处)核批,依据全军统一式样要求,铸制评残专用钢印一枚(已有的不...
如何在连队树立军人牢固的理想信念
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是革命军人的灵魂和安身立命之本,是战胜困难、抵御诱惑的决定性因素。
**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4个带根本性的东西立起来,第一个就是理想信念。
作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理想信念决定着人生的发展方向、行为准则、价值追求和精神状态。
只有持续不断搞好理想信念教育,让官兵从灵魂深处认识到“为谁当兵,为谁扛枪,为谁打仗”,才能从思想上政治上牢牢掌握部队。
如果理想信念这个总根子出了问题,就会得“软骨病”、变质变色,军队就打不了仗、打不了胜仗。
坚定官兵理想信念,是我军政治工作的重大时代课题,必须当作固本培元、凝魂聚气的战略工程来抓。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
在社会深刻变革和高度开放环境下,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不可避免渗透到部队,给官兵理想信念带来冲击影响。
有的信仰缺失,缺乏远大理想和事业追求,革命意志衰退;有的思想迷茫,在复杂社会现实和思潮面前分不清是非;有的心为物役,信奉利己主义,追逐金钱名利,贪图享乐、玩物丧志,等等。
这些问题不容忽视,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立起理想信念的过程,也是一个立人的过程。
要适应强军目标的要求,把握新形势下铸魂育人的特点规律,着力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强军报国新一代革命军人。
有灵魂就是要信念坚定、听党指挥,有本事就是要敢于担当、能打胜仗,有血性就是要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有品德就是要道德纯洁、气节坚贞。
把理想信念牢固立起来,关键要抓好干部。
从一定意义上讲,信仰危机折射的是信任危机,根子还是在上面。
领导干部是“三观”的一面镜子,官兵信不信,很重要的是看领导干部信不信。
如果自己不信马列信鬼神、信“大师”,怎么给官兵讲远大理想、崇高信仰?如果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当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如何让党员干部信赖党、信任组织?如果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成了腐败风气的俘虏,如何抓风气带部队?把这些问号拉直了,军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就会大大增强。
一位作家说过:“人生不是一支短短的蜡烛,而是一支由我们暂时拿着的火炬,我们一定要把它燃烧得十分光明灿烂,然后交给下一代的人们。
”面对社会精神文化嬗变,面对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艰辛伟业,更加需要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构筑坚固的精神高地、保持强大的信仰力量,把理想信念的火种、红色传统的基因一代代传下去,使革命事业薪火相传、血脉永续。
**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4个带根本性的东西在全军牢固立起来,第一个就是“把理想信念在全军牢固立起来”。
这一重要论述,从强军兴军时代高度,深刻阐明了当代革命军人坚定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赋予了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为铸牢官兵精神支柱提供了根本遵循。
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是革命军人的灵魂。
古人说,“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
”这个“大”,就是高高伫立于心灵天空的革命理想。
战争年代,我军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战胜强大对手,一个最重要原因,就是培养造就了一批批具有坚定信念并为之不懈追求的革命军人。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坚定的理想信念,使我们的事业能够在艰难曲折中戮力前行,支撑起了今天强国强军的坚实基础;也正是有了一批批信念坚定、筚路蓝缕、勇于牺牲、不懈追求的人培育了今天不断前行的精神基因。
作为世界观人生观的集中体现,理想信念决定着人生的发展方向、行为准则、价值追求和精神状态。
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心灵天空就有了导航明灯,事业追求就有了精神支柱,强军征程上就有了战胜困难、勇往直前的动力源泉。
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使广大官兵从灵魂深处认识到“为谁当兵,为谁扛枪,为谁打仗”,从思想上政治上牢牢掌握部队。
只有对理想信念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才能站位更高、心态笃定,在各种考验面前经得起风浪,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只有用坚定的理念信念团结起来,才能把广大官兵的意志凝聚到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上来,形成万众一心、攻坚克难的磅礴力量。
强军兴军首先和根本的是把理想信念牢固立起来。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
在社会深刻变革和高度开放环境下,一些消极腐朽东西不可避免地渗透到部队,给官兵理想信念带来冲击。
比如,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真理信金钱,不信组织信关系,缺乏远大理想和事业追求,革命意志衰退;有的思想迷茫,在复杂社会思潮面前分不清是非,做“墙头草”、“变色龙”,盲目附和错误政治观点;有的心为物役,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把当大官、发大财当作人生信条,唯钱是认,唯利是图;有的领导干部文恬武嬉、贪图享乐、追逐“雅好”、玩物丧志等。
这些问题,根源就是理想信念立得不牢,或是在诱惑腐蚀面前扭曲了、坍塌了。
而信仰一旦迷失,私欲就会像野草一样疯长,腐败就会如滔滔洪水蔓延。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弊之源。
”强军兴军,必须从铸牢理想信...
2016年部队评残标准
军队评定伤残等级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部民[1989]优字19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军队评残工作的管理,结合军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评残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定办事的原则,做到符合评残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评残条件的一个不办。
第三条 评残工作的基本要求是:1. 任何机关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 不搞迁就照顾,不得弄虚作假、出具伪证,不得以权谋私,坚决抵制和防止损害国家利益和军队伤残人员利益的行为。
2. 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评残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并指派原则性强、熟悉业务、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干部负责承办具体工作。
3. 严格评残分级管理和请示报告制度。
各级评残审批机关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遇有不明确或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二章 评残范围 第四条 凡现役军人(含文职干部,下同)因战因公致残,符合评残条件者;义务兵因病致残,符合>等乙级以上病残条件者,均可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由军队审批机关在医疗终结后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
第五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的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档案中确有负伤记载并有确切证明(如原始病案资料等),残情符合>等乙级以上者可予以补办评残。
关联法规: 第六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未及时评残,三年后申请补办评残的,档案中确有负伤记载并有确切证明(如原始病案资料等),残情符合>等乙级以上者,可予以补办评残。
第七条 非编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因公(工)致残者不予评残,按国家有关因公(工)伤亡办法办理。
第三章 残情医学鉴定 第八条 残情医学鉴定要在各级卫生领导机关指导下,由各总医院、军医大学附属医院、中心医院和驻军医院残情医学鉴定小组负责实施。
解放军总医院、各军区、军种总医院和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残情医学鉴定小组是最高一级鉴定组织,负有对残情疑难问题的医学诊断和鉴定的责任。
职业病的医学诊断和残情鉴定,由总后勤部卫生部,或由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后勤部卫生部指定的医院进行。
对军内不具备条件进行残情医学诊断和鉴定的职业病,可委托地方职业病专科医院(防治院、所)协助诊断和鉴定。
第九条 残情医学鉴定小组在医院领导下,由具有高、中级技术职务、 群众>信较高、公道正派的医务人员和熟悉评残工作的医务管理干部五至七人组成。
根据鉴定工作需要,可临时聘请医院有关专科的医务人员参加鉴定工作。
残情医学鉴定小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人,秘书一人。
其中,医务部(处)领导应为鉴定小组负责人之一,日常工作由医务部(处)负责承办;无医务部(处)编制的医院由医院办公室负责承办。
第十条 残情医学鉴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伤残情检查和残情医学鉴定,提出评残的建议,对符合评残条件者出具《评残医务证明书》。
《评残医务证明书》应逐项详细填写,一式三份,并送交申报单位办理评残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负责残情医学鉴定的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伤残情检查和鉴定。
第四章 审批机关 第十二条 军队评残工作由具有审批权的卫生机关负责,并实行分级审批和管理。
一、总后勤部卫生部为全军最高一级评残管理和审批机关,负责对全军各级评残审批机关资格的审核与确认,负责业务指导和对本办法的解释,同时兼管总后驻京部分单位的评残审批工作。
二、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后勤部卫生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管理局(直工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行政)处,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总后基地指挥部卫生部,各军区空军、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后勤部卫生处具有对军官、文职干部和志愿兵 的评残审批权,并负责所属直(代)供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志愿兵的评残审批工作。
沈阳、兰州军区后勤部卫生部分别代管总后嫩江基地,总后青藏兵站部所属部队军官(含文职干部)、志愿兵的评残审批工作。
三、各省军区、各集团军、北京卫戍区、上海警备区、天津警备区、海军各基地、舰队航空兵、国防科工委和>炮军级基地、南疆军区、昌都军分区后勤部卫生处(科),各后勤分部、办事处卫生处、总后青藏兵站部后勤部卫生科, 各军医大学,总后基地指挥部第一、二、三、四后方??匚郎??哂卸砸逦癖?钠啦猩笈?ǎ?⒏涸鹚?糁?代)供部队的义务兵的评残审批工作。
沈阳军区后勤第四十分部卫生处代管总后嫩江基地义务兵的评残审批工作。
第十三条 按本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要求补办评残的,义务兵需经军级以上单位的后勤卫生部门审批;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需经大军区级以上单位的后勤卫生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具有评残审批权的各级卫生机关,经同级司令部军务部门和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后勤卫生部(处)核批,依据全军统一式样要求,铸制评残专用钢印一枚(已有的不...
你对部队的违规违纪有什么看法
军人违纪所指的是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的内容。
以下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章处分第三节处分的条件内容: 第三节 处分的条件 第八十二条 散布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出版有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参加军队禁止的政治性组织或者政治性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三条 作战消极,临阵畏缩,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四条 战时故意损伤无辜居民,或者故意侵犯居民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五条 虐待俘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六条 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七条 违反军事训练规定,降低军事训练质量标准,影响军事训练落实,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八条 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训练、执勤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九条 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条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隐情不报,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一条 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二条 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虽未造成失密、泄密后果,但危及军事秘密安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或者涉及绝密事项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或者涉及绝密事项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九十三条 违反规定使用移动电话,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国际互联网,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第九十四条 擅自出国、出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五条 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7日以内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累计8日以上15日以内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累计16日以上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其中义务兵累计30日以上的,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给予除名处分。
第九十六条 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七条 酗酒滋事,妨碍正常秩序,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武器装备,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八条 参与赌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九条 调戏、侮辱妇女或者发生不正当性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条 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装备管理规定,遗失、遗弃、损坏装备,擅自动用、销售、出借、私存装备,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 出租、出售或者违反规定出借军用车辆、军车号牌,变卖、仿制、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
部队评残有没有时间限制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07-07-2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因战、因公致残以及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含精神病)致残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士官因病(含精神病)致残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总后勤部卫生部主管全军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各级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主管本级残疾等级评定工作。
卫生部门主管本级残疾等级评定工作。
第五条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不得损害国家、军队和残疾军人利益。
第二章 职 责第二章 职 责第六条 总后勤部卫生部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制军队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指导、监督、检查全军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三)统计、汇总全军残作;(三)统计、汇总全军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情况;(四)请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下简称《残疾军人证》);(五)负责总后勤部驻京直属军级单位和总参谋部第三部驻京所属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三部驻京所属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以及总后勤部驻京直属师级单位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六)协调处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七)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责。
第七条 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制本区(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指导、监督、检查本区(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三)负责本区和驻战区级评定管理工作;(三)负责本区和驻战区内总部、军兵种所属军级以上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以及师级以下单位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四)统计、上报本区(战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情况;情况;(五)请领、发放本区(战区)《残疾军人证》;(六)协调处理本区(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七)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第八条 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军兵种机关及驻京所属军级以上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以及师级以下单位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二)指导、监督、检查;(二)指导、监督、检查军兵种机关及驻京所属单位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三)统计、上报军兵种机关及驻京所属单位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情况;(四)请领、发放军兵种机关及驻京所属单位《残疾军人证》;机关及驻京所属单位《残疾军人证》;(五)协调处理军兵种机关及驻京所属单位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六)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总政治部直工部、总装备部政治部直工部、总装备部后勤部、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国防大学校务部、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校务部的卫生部门,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方面,参照前款规定履行职责。
总后勤部司令部管理保障局卫生处负责总后勤部机关和本局直属单位军人残局卫生处负责总后勤部机关和本局直属单位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参照第一款规定履行职责。
第九条 军级单位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本单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二)负责本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工作;(三)组织本单位军人的残情医学鉴定工作;(四)指导、监督、检查本单位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本单位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五)统计上报本单位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情况;(六)请领、发放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军人证》;(七)研究处理本单位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担。
第十条 承担残情医学鉴定工作的医院,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本医疗体系部队军人残情医学鉴定申请;(二)实施残情医学鉴定;(三)出具残情医学鉴定结论;(三)出具残情医学鉴定结论;(四)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申 报第十一条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因战、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含精神病)致残,医疗期满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神病)致残,医疗期满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申请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被评定残疾等级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申请调整残疾等级。
第十二条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申请主要包括下列材料:(一)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致伤(病)性(...
部队个人作风纪律对照检查怎么写啊?
复制一段仅供参考 对照检查 为深刻的理解“中共十七大”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根据总政和军区、集团军意见,直属队组织进行了专题教育,这次教育活动,对于我自身的思想、行动以及在工作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促进新发展,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教育,我进一步的了解和认清了十七大的精神主旨和丰富内涵,查找和解决与发展进步不相适应的问题,较好的增强了履行新使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结合以往信念及使命教育和干部自律教育的心得,在听党指挥、拒腐防变、爱军精武、遵规守纪四个方面对自我做了全面的剖析和切实的对照检查。
一、意识上,需要进一步坚定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信念 军队的历史使命,作为一定时期军队职能任务的总概括,从根本上规定着军队建设的发展方向、奋斗目标和指导原则。
而这一切必须要以存在一种坚定科学的真挚信念为基础,才能得以实现。
这次十七大专题教育中的使命信念教育主要是针对大多数青年官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艰辛探索和必然选择缺乏深刻理解;对党的奋斗历史和革命先烈的牺牲奋斗精神缺乏敬仰之情;对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看法不辩证、不科学;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缺乏应有警觉;军魂意识和优良传统的根子扎的不牢等题而展开的。
这次教育帮助我将正确的军人价值观、牢固的战斗思想,建立在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之上,自觉牢记历史使命,履行历史使命,不辱历史使命;深刻认识国防和军队建设一系列方针原则、决策指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坚定自觉的抓好贯彻落实;把工作积极性极大的调动起来,明确了自身肩负的责任,认清能力素质的差距。
使我更加坚定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政治信念。
我自从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真正的中共党员。
我就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打牢思想理论基础,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始终牢记自身身份,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工作中以自身党员身份严格要求,强化自身模范表率作用。
二、思想上,需要进一步巩固和筑牢拒腐防变的警觉防线 在当前各种诱惑和考验比较严峻的情况下,我坚守思想堡垒,增强政治敏锐力和鉴别力,更加清醒头脑,严防政治纪律,确保不发生任何政治性问题。
通过这次教育中的荣辱观教育,我深深的认识到在当今复杂周边大环境下,需要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少数官兵存在的和平麻庇思想,敌情和保密观念淡薄;对“灯红酒绿”和腐朽思想文化侵蚀不力;对市场经济和信息网络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斗志逐渐衰落,追求吃喝玩乐,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有所滋生等消极思想以严重的阻碍了部队的革命正规化建设。
通过对此次的深入理解学习,认识到遵循“八荣八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巩固拒腐防变警觉堡垒的可持续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部队又好又快发展!三、态度上,需要进一步增强爱军精武、履行使命的责任感 这次的专题学习教育,帮助我进一步端正了对名利、地位、权利等问题的基本态度,使精神世界又一次受到了洗礼和净化。
自己经常教育战士应该怎样做人,怎么处事,但有时自己遇到实际问题却做的不是太好,特别是个人愿望与组织需要发生矛盾时,容易把天平的砝码放在个人一边,甚至患得患失,过多考虑个人去留、生活待遇。
在自己事业受到阻力之后,也曾灰心意冷,也误认为在部队干不出多少成绩,拼搏、奉献精神有所淡化!另外,当兵打仗的观念不强,在工作时创新意识不够,工作标准不高,争先创优的意识不强都让爱军精武 ,履行使命的责任感有所懈怠。
通过这次教育,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要积极进取才可能有美好的明天,故步自封,消极懈怠是永远都出不了好成绩的。
所以下一步我要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确实使自己在工作上能做到得心应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在管理、组织、协调、专业、理解能力上多下工夫,多注重平时积累,注重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提高!四、行为上,需要进一步提高遵规守纪、严格自律的自觉性 当干部以来,我严格遵守部队各项规章制度,对照条令条例做事,真正的做到了“令必行,禁必止”的条令要求。
身为一连之长,我觉得我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办任何事我谨遵原则,紧靠政策,讲良心,讲事实的,我严格自身要求,从不侵占战士利益,从未在连队报销过一张私人发票。
在处理战士入党、考学、学技术、选取士官、评功评奖等关系到战士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老乡观念,不搞亲近疏远,一视同仁。
作为一名军队基层党员干部,我始终牢记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谨守法规法纪,时时以一权谋私的反面典型为戒,警醒自己,严格自律,善用手中权利,不做违背党,违背广大基层官兵利益的事。
这是我根据实际的个人情况结合此次专题教育进行的对照检查。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以及对长久以来工作的回顾和反省,作出的这次细致的揭示和剖析,查出了问题,找准了问题的根源,为这次专题教育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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