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某某(身份证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编号:××××××××××××)同志系我村村民,于××××年××月××日到其妹妹×××处(详细居住地)探亲,于××××年××月××日突发重病于探亲地住院治疗。
特此证明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医保探亲证明怎么写
文本如下:证明xxx同志,系我单位xxx人员, 现居xxxx故居xxx(x年x日——x年x日)因xxx回家探亲,特此证明!xxx单位 (居右) x年x月x日(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医保
医保探亲证明怎么写
亲属关系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收养而产生的人们之间的关系。
亲属关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确认申请人与关系人相互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活动。
在公证实践中,亲属关系证明书使用比较广泛,如公民申请出国探亲、留学、定居、继承遗产、申请雇员死亡赔偿、申请侨汇以及减免税等一般都需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
申请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书,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的证明。
证?明要求详细写清楚申请人与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在住址以及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等。
如果是申请到加拿大定居的,因该国有特别要求,故除了上述的内容外,还要详细写明申请人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和地点以及夫妻双方父母、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姓名、性别、现在住址等,配偶和父母已死亡的,还要注明已故等内容。
如果是申请往澳大利亚自费留学的,按该国规定,亲属关系证明书要详细写上申请人?的近亲属,其中包括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等人。
亲属关系证明书(格式范本)字第 号申请人:吴X,女,38岁,上海市普陀区人,现住在上海市普陀区xx。
王X,男,13岁,上海市普陀区人,现住在上海市普陀区xx。
王X,女,10岁,上海市普陀区人,现住在上海市普陀区xx。
关系人:王X,男,上海市普陀区人,原住香港九龙 街 号楼,于 年月日 在香港因公伤事故死亡,终年40岁。
查申请人吴X是关系人王X的妻子,王X是王X的儿子,王X是王X的女儿,王X生前负担吴X、王X及X的全部生活费用,特此证明。
异地报销社保,探亲证明怎么写,单位才会盖章
探亲假证明***单位:兹有我单位职工***(身份证:......),与贵单位***(身份证:......)是夫妻关系。
***在我单位工作多年,向来在此工作和生活。
特此证明***单位(盖章)年 月 日 1、探亲假证明,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
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2、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
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
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3.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
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4.探亲假的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
三查证明怎么写?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 (1999年11月29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计生委[1999]100号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管理,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第三条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第四条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第五条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未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二)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三)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第七条 发证机关应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婚育证明》工本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 《婚育证明》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有效。
第九条 《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
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第十条 《婚育证明》由持证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转让或者涂改。
《婚育证明》丢失或者严重损坏的,须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注销原《婚育证明》。
第十一条 持证人应当 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验证机关)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验证机关查验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应当将查验结果在“查验记录栏”予以记录并盖章,对其中的已婚育龄人员进行登记。
查验后应当将《婚育证明》及其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第十二条 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得知持证人婚育变更情况后,应当及时在管理档案中予以记录。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第十四条 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 并交验《婚育证明》。
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伪照、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婚育证明》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确定格式并在全国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第十九条 《婚育证明》自2000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
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001年3月1日后作废。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姐妹俩户口不在同一本上,如何开亲属关系证明?
只要证明你们各自和父母的关系就可以证明你们的姐妹关系。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到本人或本人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处办理。
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
拓展资料:亲属证明注意事项:1、本亲属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证明须有档案所在单位或存放档案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章;没有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盖章。
3、相互称谓应按我国法律规定和习惯的统一称谓。
人民网-官方:公安派出所将不再开具户口迁移情况等证明
办新西兰探亲签证需要的材料
新西兰探亲签证http://www.shunke.com.cn/nztanqin.htm签证有效期:领馆定停留时间:领馆定所需资料:1、护照原件(末页须亲笔签名,至少半年有效期) 2、2寸照片2张 3、名片3张或工作证复印件 4、填写新西兰签证表格或《澳大利亚、新西兰签证个人资料表》一份(可从下载专区下载) 5、在职人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机关法人代码复印件及公司介绍或图片。
6、在职人员需提供有公司抬头和公章及雇主签字的空白信函3张,以供打印放假担保信。
7、资产证明:银行存折复印件(开户日期在半年以前,最近三个月内有多次存取记录,余额在叁万元人民币以上), 最好附上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 9、退休人员无须提供5、6项,但须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10、夫妻同行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1、个体户须提供最近纳税证明复印件 12、新西兰亲属的身份证明(例如已经认证的新西兰护照、新西兰公民或新西兰签证的复印件,姓名,出生日期、现住址、电话)。
13、在新西兰亲属提供的邀请函(如家书,若时间来不及也可传真或E-mail) 14、申请人全家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15、证明邀请人和/或其配偶就业状况的材料,包括雇主提供的在职和薪金证明信或工资单。
16、委托旅行社办理签证的委托书;预计办理时间:25个工作日
办理荷兰探亲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荷兰探亲签证所需的具体材料如下:1.申请表完整填写申请表。
2.护照 有效因私护照原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空白签证页2页以上,如有旧护照请提供)。
3.照片2张2寸近半年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嘴巴合拢(尺寸3.5cm*4.5cm)。
4.户口本本人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5.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结婚证结婚证复印件;如:已离婚,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7.在职证明(A4纸形式提供)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在职证明原件,(证明件上需注明:申请人姓名、职位、入职时间、薪资、逗留期限,旅行目的、经费由谁承担,保证按期回国),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名(姓名、职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8.《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二选一)。
9.银行对账单(A4纸形式提供)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最好能体现工资或退休金收入,印有银行章,建议余额5万以(打印银行账单前就告知银行您的账单需要出具A4格式)。
10.其它资产证明其它资产证明:车产(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基金、有价证券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1.机酒订单往返机票订单及酒店订单。
12.保险单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有效的3万欧元以上的的医疗保险。
13.官方邀请信(A4纸形式提供)由荷兰当地政府签发的官方邀请信原件。
14.邀请人身份证明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荷兰签证页/居留证(或荷兰身份证)。
15.邀请方出资证明如此次您的行程费用由邀请人承担,请提供邀请人名下的近6个月银行对账单原件。
16与邀请方关系证明如访问在荷兰的亲属,须提供与在荷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并经外交部认证;如访问在荷兰的朋友,请提供与在荷朋友的关系来往证明相关文件,如邮件、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