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九部委)联合制定了《和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近几年与招投标和施工合同有关的新文件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2013年4月修订)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七部委)制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发布,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GF-1999-0201)同时废止。
4.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以建标[2013]44号文件发布,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标[2003]206号)同时废止。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
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6. 《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 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3]289号文件发布, 2014年1月1日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与计算、费用性质划分、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编制方法及建设预算的计价格式等。
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投标
一、招标信息
在标准文本中分别给出3种发布招标信息方式的文件格式:
(1)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以资格预审公告的方式发布招标信息;
(2)采用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需要发布招标公告;
(3)邀请招标则向邀请投标对象直接发投标邀请书。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发布的招标信息,均应使投标人能够获得较完整招标项目的概况,以便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竞争。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前两部分与资格预审公告相同,也应包括项目的招标条件、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后面内容改为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等说明。
【问题】:
招标人在上述发布招标公告过程中要注意有哪些?为什么?
【评析】
1、在不同发布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应一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2013年4月修订)第十四条规定“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2、潜在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第十五条规定,“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因此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只能收取招标文件的成本费用和图纸押金。 二、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的含义
资格审查是用来衡量投标人一旦中标,是否有能力履行施工合同的一种重要手段。对投标人的企业资格和实施招标工程能力的审查包括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形式,两种方法审查的内容基本一致,仅是时间的先后,但招标成本支出截然不同。
资格预审是在招标文件发售前,招标人通过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进而决定投标人名单的一种方法;资格后审是指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进行的审查。
2.资格审查方法的选择 施工招标不同于其他类型招标:
(1)一般需要提供设计图纸,招标人成本支出较其他类项目招标大;
(2)除少数高尖端项目及项目处在一些特殊地域外,潜在投标人普遍掌握项目的施工工艺,潜在投标人较多;
(3)投标人需要组织人员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编制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需要一定花费。
这些特点,决定了一个施工招标项目是选择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
3.资格审查的方法
(1)采用资格预审的,可以采用两种办法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一种是合格制,即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另一种是有限数量制,即审查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文件按照公布的量化标准进行打分,然后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数量和资格申请文件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采用资格后审,一般采用合格制方法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4.施工招标资格审查主要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施工承包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问题】
(1)工程招标标段应如何设置?
(2)针对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选择资格审查方法?
(3)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资格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
【评析】
1.工程规模中标段设置不合理。虽然目前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但结合工作实际必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1)充分结合招标人的要求;(2)要有系统性分标段;(3)要利于项目管理(从降低成本、便于操作考虑入手等);(4)结合工程特点。
该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工程量多,且施工工期、施工内容不同,如施工前期的施工准备、五通一平是在主体施工前进行,主体施工有建筑和安装,选择施工单位也不同,因此工程按一个标段不科学也不合理。
2.该项目适合采用资格审查方法。根据该项目施工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的多少来决定的资格预审方法,潜在投标人过多,造成招标人的成本支出和投标人的投标花费总量大,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时,招标人需要组织资格预审。反之,则可以组织资格后审。
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较多,潜在投标人能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不多,招标人适用组织资格预审。 3.设置资格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该项目特点是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较多、场地宽阔,潜在投标人普遍掌握其施工技术,故为了降低招标成本,招标人应采用有限数量制办法组织资格预审,择优确定投标人名单。
资格审查标准分为初步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和评分标准三部分内容。
三、招标过程
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有约束力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人编制并发售给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还包括招标人对投标人质疑的澄清文件;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发给每位投标人的会议纪要文件,以及招标人对已发售招标文件的主动修改文件。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采用通用技术施工,项目的性能标准为规范中的一般水平,或者招标人对施工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对于施工能力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在报价的基础上按照预先确定的规则调整到同一基准水平形成评审价格,以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者中标。
综合评分法适用于较复杂工程项目的评标,由于工程投资额大、工期长、技术复杂、涉及专业面广,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对投标文件评审比较的主导思想是选择价格功能比最好的投标人,而不过分偏重于投标价格的高低。
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打分量化后,按投标人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进而提出推荐中标候选人。通常情况下,邀请招标推荐两家,公开招标推荐三家作为中标候选人。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经过签约前的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人。
【问题】
1、工程项目招标中应注意那些问题?
2、招标工作的内容及正确顺序。
3、工程项目的标底可以采用什么方式编制?
【评析】
1、招标中的不当之处体现在:
(1) 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招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因此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一个工程不能编制两个标底。依据2012年2月1日施行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所以,一个项目不可以编制两个标底。;
(3)招标条件不能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违反了招投标法的规定;
(4) 标保证金设定应规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要符合投标保证金按招标项目估算的2% 的规定。
另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第六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履约保证金控制的标准要符合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另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二条规定“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担保;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6)公正处人员无权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招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公正处人员无权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7)评标委员会人数要符合规定。《招投标法》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所以,评标委员会必须是5人以上的单数,招标人代表以外的专家人数仍未达到2/3的要求。另外,评标委员会中非招标人代表中的资深专家才能担任负责人。
(8)承包商的投标文件若由项目经理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招投标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以,项目经理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后签字方能生效。
(9)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业主不得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招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所以,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一天,承包商都可以递交投标文件,也可以对投标文件作出补充与修正,业主不得拒收;
(10)开标工作应由业主主持。《招投标法》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因此,开标工作应由业主主持,而不应由招投标管理机构主持;
2、招标工作内容中的不正确之处为:
(1)不应发布投标邀请函,因为是公开招标,应发招标公告
(2)应进行资格预审,而不能进行资格后审,施工招标的正确排序为:
1)发投标邀请函;2)进行资格后审; 3)发放招标文件;4)组织现场勘察;5)召开投标质疑会议;6)接收投标文件;7)开标;8)评标;9)确定中标单位;10)发出中标通知书;11)订施工合同
3、标底编制可以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编制方法。
工料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为直接工程费单价,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后的合计为单位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施工图预算造价。
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在GB50500-2013中综合单价是指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之和,即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的总合。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一、签约状态的审查
1、是否具有签约能力。无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无权签订合同。
2、资质情况
最高院《解释》第一条规定为无效。在实践中,如果是承包商故意隐瞒资质情况,发包人对此并不知情,应由承包商赔偿发包人因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发包人明知承包商资质不够,默许甚至与承包商一起隐瞒真相,则发包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商业信誉
【问题】
1、施工人与实际施工人的区别?
2、A公司对发包人公司及发包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某公司1、某公司2是否能有诉权?
【评析】
1、实际施工人是相对于非实际施工人(名义上的施工人)而提出的一个概念。
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之所以突破债权相对性的限制,允许债权人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债权就是因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名义上的施工人与实际施工人不一致的情况,实际施工人履行了名义施工人的义务,但却不能得到名义施工人的权利(尤其是向发包方主张债权的权利)。所以才有了现在的《解释》。
而本案A公司是合法的分包工程承包人,其实际履行了合同,所以本案并不存在名义上的施工人,A公司不能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所以代理人认为,A公司对B公司及B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某公司1、某公司2不享有诉权。
2、A公司对发包人公司及发包人公司下属分 支机构某公司1、某公司2不能有诉。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在处理合同争议的过程中,争议双方要十分熟悉合同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和规定,尤其是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这些规定来明确责任归属。
根据《解释》第二十五条:“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从内涵上说实际施工人是一个与总承包人、分包人有并列关系的概念,在外延上没有交叉关系,互不相容。因此,分包人不能以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而取得实际施工人的诉讼地位,因此本案A公司对B公司及B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某热电厂、某发电厂没有诉权。
二、签约项目的审查
1.强制招标的范围
《招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非法分包或转包
转包:承包商将承包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分包:总承包商将一部分工程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承包的行为。分包应符合四项条件:1、取得发包人的同意;2、不得再分包;3、必须分包给资质的单位;4、不得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
3、双方符合建设施工条件
有无土地使用权或征文、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此类项目在实务中也非常常见,应区别对待)
a如果仅仅是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b如果是违反城市规划,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施工合同也无效。对此类合同无效的责任,发包人应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包次要责任
【问题】
1、无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合同是否有效?
【评析】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不导致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因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的法定义务。该义务是否履行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与建设工程本身的效力无关,建设单位违反此规定仅是建设单位不得对工程进行施工,如果施工承担的是行政责任,而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的行为,不能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行为是违法合同义务的行为。因此,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条款的选择
1. 合同范文本的选择
优先选择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并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需要加以修改。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构成对业主和承包商有约束力合同的组成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如果上述组成合同的各文件中出现含义或内容的矛盾时,除了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情况外,上述序号为优先解释的顺序。
2.合同中几个文件的含义
(1)合同协议书是合同组成文件中唯一需要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时签字盖章的法律文
书。标准化文本中规定的专用格式,除了明确规定对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组成文件外,具体招标工程项目订立合同时需要填写明确的内容仅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施工的工程或标段;签约合同价;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和项目经理的人选。
(2)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接受中标人的书面承诺文件,具体说明内容包括承包的施工标段、中标价、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和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名称。中标价应是在评标过程中对报价的计算或书写错误进行修正后该投标人的评标基准价格。
(3)投标函。标准化文本合同文件组成中的投标函,不同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投标书及其附件的规定,投标函是投标人保证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按照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承诺文件。投标函附录是投标函内承诺的部分主要内容的细化,包括项目经理的人选、工期、缺陷责任期、分包的工程部位、公式法调价的基数和系数等的具体说明。
3. 合同中应特别注意的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争议解决方式、管辖;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合同无效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五种情况: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第五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法律后果:
1.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但有过错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如发包人对导致合同无效有过错的,承包人请求发包人承担返工、修理、停工、窝工等损失的,应予支持。承包人有过错的,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应予支持。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工程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问题】
1、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2、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评析】
1、承包商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由两种,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到合同未订立时的状态,如买卖合同如被确认无效,则买方返还卖方货物,卖方返还买方货款;二是折价补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建设工程的施工工程,就是承包人将劳务及建筑材料物化到建设工程的工程。基于这一特性,合同无效,发包人取得的财产形式上是承包人建设的工程,实际上是承包人对工程建设投入的劳务及建筑材料物化到建设工程的过程,实际上是承包人对工程建设投入的劳务及建筑材料(一般工程款),故而无法适用无效恢复原状的返还原则,只能折价补偿。
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实施
一、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现场代表
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人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承包人的规定有: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
2.风险:
项目经理的不同情况:(1)本身是企业直属项目中的代表;(2)因挂靠、违发分包、转包而产生的项目经理;(3)企业为招揽工程和收取管理费,临时吸纳的一些项目部。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虽无权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风险表现形式:
(1)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以企业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对外以工程需要为名义借款
(4)出具欠款凭证
3.控制时措施:
(1)完善规定制度、严格监管公章、委托书等;
(2)强化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资金,如材料款、设备款、民工工资;
(3)强化公示,例如在施工现场及施工铭牌等施工现场公共部位,对挂靠单位的权利进
行公示,起点警示第三人的作用;
(4)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
【问题】
1、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
2、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区别?
【评析】
1、表见代理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为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观授权行为,致相对人误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法律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
2、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其外表特征与正常代理即有权代理并无差别,仅仅欠缺发生代理权的根据。学理上一般将不具有代理权而已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情形分为两类,一为无权代理,一为表见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而狭义的仅指前者。
区别:1、发生无权代理,纯因行为人之过失,本人并无过失行为,即行为人冒充代理人或越权代理所致,而发生表见代理,系本人过失所致,即本人的行为不仅使得行为人能以代理人的身份去与相对人实施行为,而且更主要的是足以使第三人确信行为人你能以代理人的身份去与相对人实施行为,而且更主要的是足以使第三人确信行为人已获得本人的授权,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2、无权代理中,相对人主观上的状态在所不问,即相对人是否知道行为人为无权代理,不影响无权代理的成立,而表见代理中,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即其确信行为人已获本人的授权,能以本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否则不能构成表见代理。
二、工程签证
1.签证的概念及情况
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因建设工程工期长、投资大,在合同签订时双方无法预见所有的问题,因此,签证作为一种补充协议形式,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就施工单位而言,“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是企业获得利润时普遍采用的策略,而对于建设单位而言,过程签证页往往导致预算超支、工期的延长,有延迟交工的风险。因此,目前建设单位对于签证均采取严格管理的办法,控制投资风险。
2. 工程签证构成要件
(1) 签证主体:签证主体必须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双方,只要一方签字不是签证;
(2) 签证授权:双方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进行授权的人员签署不能发生签证的效力。如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等;
(3)签证内容:签证内容必须涉及工期顺延、工程量变化、费用变化等内容;
(4)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通常表述双方一致同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批准等。如果签署意见为“情况属实”,则只能作为索赔的证据材料,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签证,有歧义,应避免。
3. 工程签证分类
(1)从结算结果上划分:
一种是已经发生或履行完毕事项的签证:如:土方外运量的签证,可以直接作为结算依
据。另一种是招标方式或未履行完毕事项的签证,如:实际变更联系单(4层楼改为5层楼),必须与履行资料结合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2)从目的上划分:工期签证:避免工期罚款的签证;费用签证:追加工程价款的签证;工期+费用签证:两者兼而有之。
(3)从表现形式上划分:签证单(发包人比较反感)、工作联系单、工程联系单、工程履行备忘录。
(4)从价款是否明确角度划分:工程量签证,如桩基工程量签证;价款(费用)签证,如人工费签证。
4. 签证的常见情形
从签证目的出发,合同履行之中所发生工期延误、价款调整或损失发生的事实均应当签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开工延期的签证。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迟延导致开工延期,承包人应当及时提请签证。
(2)工期延误的签证。造成工期延误的事实包括: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主要条款中约定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价款调整的签证。可导致工程价款增加的情形包括工程量增加、质量标准提高、工程实际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固定价可调条件等。
(4)窝工停工损失的签证。包括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因发包人原因停建、缓建和返工;发包人未提供施工协助;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或迟延等造成窝工停工的情形。
(5)工程量确定的签证。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款是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故承包人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每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确认工程量意味着确认价款,对结算价款和解决争议无不有益。
5. 工程签证处理方式
(1)双方有约定,依照协议处理。
(2)双方未有约定的处理流程:
1)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相关结算凭证
2)不能达成协议的,则合同有关条款或者国家建设部和根据工商总局联合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来执行。
【问题】
1、现场工程签证的有效性的确定?
【评析】 有效的签证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甲方现场工程师(或代表)复核签字,并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加盖甲方公章。施工实践中承包人提请发包人签证的联系单得不到发包人的签证、甚至得不到已经送交签证的回执,是一个令承包人十分无奈且较为普遍的现象,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中对有关工程量的认定等,作出了有利于承包人的规定,即“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三、施工合同履约抗辩权的行使
1. 合同法关于履约抗辩权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的原则,也就是说
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旦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法在第四章第66条、第67条、第68条分别对以下几种情况作出了当事人享有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约。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从法条可见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互负债务的双务合同中,任何一方在对方履行义务前均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简言之“一手交钱,才一手交货”。
(2)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法条赋予后履行一方在两种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抗辩权。
(3)不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明确赋予先履行义务一方在法定事由前提下可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安抗辩权,以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财产状况恶化,明显难以履行给付对价义务时,有权中止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
2. 建设工程价款的类型及工程的三个阶段
(1) 工程价款的类型
根据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义务,按照其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可将建设工程价款分为开工阶段的预付款、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和工程竣工后的结算款三种类型。
(2)按照工程价款的类型,将建设工程划分三个阶段
按照工程款的这三种类型,可以相应的将建设工程基本划分为支付工程预付款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阶段和支付工程结算款阶段这三个阶段,简单称为开工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3)建设工程各阶段的履约顺序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周期长、内容复杂,以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不同的履行阶段,其履约顺序是不同的,这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一个显著特点:
在工程支付预付款阶段(开工阶段),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先履行支付承包人工程预付款的义务,承包人后按约开工建设;
在工程支付进度款阶段(施工阶段),承包人须先完成上月的工程进度或形象进度的义务,发包人经计量、确认后支付进度款;
在工程支付结算款阶段(竣工阶段),承包人须先完成整个工程建设并经验收质量合格的义务,发包人后按约支付工程结算款,承包人交付工程。
3.建设工程各阶段发包人履约抗辩权的行使
(1)预付款可以要求施工方提供履约保函;
预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2)进度款可以对抗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说明发包人的请求基本上是承认承包人的诉求,只是承包人的诉求有瑕疵,发包人才依据有关事实及法律的规定,提出自己的主张,以减轻或
免除自己的民事责任。
(3)竣工款可以对抗竣工验收中的质量问题;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交付质量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欠款的前提条件,如承包人交付的工程有质量问题,发包人就可以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故给付工程款与交付质量合格的工程属同一法律关系,不属于不同法律关系,故发包人的辩称不能形成一个独立的诉求,不能构成反诉。
(4)保修款可以对保修中的质量问题。 如工程验收后出现工程质量缺陷,可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三条及第四条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发包人可要求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故对工程验收后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按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约定及规定处理。
4.建设工程各阶段承包人履约抗辩权的行使
(1)工程支付预付款阶段(开工阶段)履约抗辩权的行使
在支付工程预付款阶段,发包人不按约支付工程预付款,承包人享有延期开工、停止施工的后履行抗辩权。
(2) 工程支付进度款阶段履约抗辩权的行使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阶段,承包人完成进度工程后,发包人不按约支付进度款,承包人享有停止施工的不安抗辩权。
(3) 工程支付结算款阶段(竣工阶段)履约抗辩权的行使
在工程竣工阶段,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结算价款,承包人享有拒绝交付工程的不安抗辩权。
【问题】
1、如何利用合同履行抗辩权?
【评析】
合同履行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般适用于买卖、租赁、互易等双务合同中,但其有严格的构成条件:
(1)须当事人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
(2)须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履行是可能的,如果对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当事人不能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是适用免责规定或者违约规定进行处理。
二、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并且在后履行方于一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构成条件: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要善于利用合同履行抗辩权。
第四节 工程款索赔
一、索赔概念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二、索赔证据
(1)投标文件。(2)会议纪要。(3)来往信函。(4)指令或通知。(5)施工组织设计。(6)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7)工程照片。(8)气象资料。(9)各种验收报告。
(10)有关原始凭证。(11)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有效信息。
三、索赔程序
1、索赔意向的提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一旦出现索赔事件,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业主或工程师书面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提出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2、索赔资料的准备。从提出索赔意向到提交索赔文件期间,属于承包商索赔资料的准备阶段。承包商应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1)调查干扰事件,了解事件产生的详细经过及结果;
(2)分析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划分各方责任,确定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或补偿范围内;
(3)损失调查和计算,通过对比实际和计划的施工进度和工程成本,分析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的范围与大小,由此计算出工程索赔费用和工期值;
(4)收集证据。全面地收集从干扰事件产生到结束的全过程中,能够支持索赔要求的客观证据资料;
(5)起草索赔文件。按照索赔文件的格式和要求,将上述内容系统地反映在索赔文件中。
3、索赔文件的提交。承包商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时限内向业主或工程师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承包商还应保留好送达证据。
4、工程师(业主)对索赔文件的审核。工程师必须是经业主委托或聘请对工程项目有权监督、审核、控制的人员。
5、索赔的处理与解决。从递交索赔文件到索赔结束是索赔的处理解决过程。如双方通过谈判、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四、处理索赔原则 1、此项索赔是否具有合同依据、索赔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恰当
具体来说,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以上是索赔得以成立的先决条件。
2、在索赔事件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按国际惯例,凡遇偶然事故发生影响工程施工时,承包商有责任采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尽力挽回损失。如确有事实证明承包商在当时未采取任何措施,业主可拒绝其补偿损失的要求。
3、认真核定索赔工期、费用,肯定其合理的索赔要求,反驳、修正其不合理的要求,使之更加合理、准确,如确定工期索赔,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在审核停工损失中,不应以日工费计算,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驶的机械费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再如施工期间遭遇不可抗力,对承包方的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不予补偿,但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4、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旅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是施工单位
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即施工单位不致因赔偿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赔偿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问题】
1、索赔具有的基本特征?
2、索赔的总结及经验?
【评析】 1、索赔具有的基本特征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其次,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再次,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其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后才能定夺。
2、索赔的总结及经验
施工单位要索赔,但要遵循索赔的原则和程序,不能漫天要价,不考虑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且在索赔期间自动撤场,未采取积极措施,造成工程停工,不能连续施工。业主需要投入更多的财力、人力、物力才能重新进入正常施工状态。
索赔计算要有依据,不能凭空想象。要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文件、签证、会议纪要等为依据。
对于单价包干合同,要注意风险的分配,风险转移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谁最有能力解决风险问题就由谁来承担风险。
如果双方对工程可能遇到的情况估计不足,可以考虑采用可调单价合同,这样一来对双方都可以减风险,达到共赢的局面。
范文二:标准招标文件范本
(项目名 称) 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日 期: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卷 ...................................................................... 1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 ........................................... 3
1. 招标条件 . ................................................................. 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3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3
7. 联系方式 . ................................................................. 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 ......................................... 5
1. 招标条件 . ................................................................. 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
6. 确认 ...................................................................... 6
7. 联系方式 . ................................................................. 6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 ................................... 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9
1. 总则 ..................................................................... 13 1.1 项目概况 . ............................................................... 13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 13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 1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 1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 13 1.5 费用承担 . ............................................................... 14 1.6 保密 .................................................................... 14 1.7 语言文字 . ............................................................... 14 1.8 计量单位 . ............................................................... 14 1.9 踏勘现场 . ............................................................... 14 1.10 投标预备会 . ............................................................ 14 1.11 分包 ................................................................... 15
1.12 偏离 ................................................................... 15
2. 招标文件 . ................................................................ 15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 15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 15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 15
3. 投标文件 . ................................................................ 16
3.2 投标报价 . ............................................................... 16 3.3 投标有效期 . ............................................................. 16 3.4 投标保证金 . ............................................................. 1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 17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 17 3.6 备选投标方案 . ........................................................... 1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7
4. 投标 ..................................................................... 1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 1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 18
5. 开标 ..................................................................... 1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8
5.2 开标程序 . ............................................................... 19
6. 评标 ..................................................................... 19 6.1 评标委员会 . ............................................................. 19 6.2 评标原则 . ............................................................... 19
6.3 评标 .................................................................... 19
7. 合同授予 . ................................................................ 19
7.2 中标通知 . ............................................................... 20 7.3 履约担保 . ............................................................... 20
7.4 签订合同 . ............................................................... 20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 20 8.1 重新招标 . ............................................................... 20
8.2 不再招标 . ............................................................... 20
9. 纪律和监督 . .............................................................. 20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 20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 20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 21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 21 9.5 投诉 .................................................................... 2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2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3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3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 87第二卷 ..................................................................... 93第六章 图 纸 . ............................................................. 95
2. 图纸 ..................................................................... 98第三卷 ..................................................................... 9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01第四卷 .................................................................... 10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105目 录 ................................................................... 10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111
(一)投标函 . .............................................................. 111
(二)投标函附录 . .......................................................... 11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113二、授权委托书 . ............................................................ 114
四、投标保证金 . ............................................................ 116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117
六、施工组织设计 . .......................................................... 118
七、项目管理机构 . .......................................................... 125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127
九、资格审查资料 . .......................................................... 128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128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 ...................................................... 129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 130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 131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 132十、其他材料 . .............................................................. 133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 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 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 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元, 在 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 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地 址:
联 系 人:联 系 人: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 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 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 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 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你单位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 同),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 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元,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 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 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联 系 人: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时至 时, 下午 时至 时(北京 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 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 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 以确认。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联 系 人: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 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将对投标人 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 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款、 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 修改, 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 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 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并通知所 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 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 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 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 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 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 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工程接收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 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 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 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 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 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 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 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 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项或第 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 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 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 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 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确认;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 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 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 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 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 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 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 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 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 与我方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 于 (投标 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 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 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 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 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作废标处理。 (适 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项、第 2.1.3项、第 2.1.4项规定的标准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项规定的标准 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 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 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 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 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 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 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 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 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范文三:招标文件标准格式
招标文件标准格式
时间:2010-9-3|
招标文件标准格式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章 投标邀请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
本工程招标采用_________(公开、邀请)的方式,特通知你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编制投标书。每个投标只能投递一套投标书(一式______份)。投标人递交标书的截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对于在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书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
请投标人务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到建设单位领取投标文件及图纸。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l、工程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现场施工条件
(1)场地平整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用水、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有关勘探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上述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到____________市(区、县)建设工程招
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区、县)招标办)备案。现通过________(公开、邀请)方式择优选定施工
单位。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
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只对未中标单位作适当的标书编制补偿,补偿金额为
二、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
l、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补充通知和招标答疑会记录。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技术规范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______________
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招标答疑会后将书面答复送所有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l、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市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 标 报 价
(六)投标报价
l、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
(1)可变价格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2)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法。
(1)施工图预算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部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计算工程量、
单价和合价及各种费用。采用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
和合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
润、税金以及现行取费中的有关费用、材料的差价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
等全部费用)。投标报价
编制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l、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承诺书附录
(3)法人代表不到场的情况下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投标书、项目班子配备、技术措施费、工期、质量承诺和施工技术方案)
(6)其它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投标人必须按本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收到图纸时与图纸押金一并提交招标人。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时予以退回(无息)。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和招标人正式签署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无息)。
(九)招标答疑会
l、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日期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派代表出席。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人编制有关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时所需的有关资料。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4、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件第(五)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并报_____市(区、县)招标办备案。
(十)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按规定格式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
代表人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2、在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
3、投标文件封装后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登记签收。
2、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l、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
3、投标截止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 标
(十四)开标
l、招标人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________市(区、县)招标办派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5、在让各投标人确认标书内容后宣读标底。
七、评 标
(十五)评标
l、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在_____市(区、县)招标办的指导、监督下,由评标小组(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办法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下列第____方式进行评标:
(1)单因素评标,是指仅对价格因素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定、选定中标单位。具体评分原则见附件。
(2)综合因素评标:是指对价格、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和业绩等因素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具体的评分因素和价格评分原则见附件。
(十六)评标程序
1、对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
2、评审"经济标"部分:按"经济标评标原则"对照标底价格由微机计分、评分。
3、评审"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由评标小组(委员会)根据对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情况对照"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内容,对各投标人评出得分。
(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委员会)可以要 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局面形式进行, 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内容。
(十八)评标结果的确定
本工程评标结果采用下列方式之一确定:
1、以得分最高者中标;
2、评标小组(委员会)推荐得分由高至低前____名为候选人,由招标人选定。
八、合同签订
(十九)中标
l、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于五日内将评标报告及评标有关资料报送: 市(区、县)招标办备案。
2、开标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人,未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按要求退回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招标人同时向未中标人退回投标保证金(无息),并付给第(二)条之规定的补偿费。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十)合同签订
l、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根据×××"×建委发[1998]428号文件"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双方还要签订《廉政合同》。
3、若中标人因故不能按招标条件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报市(区、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可在该工程投标人中按得分顺序另择中标人。
(二十一)签发中标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各一份副本报送招标办备案。由招标人和______市(区)、县招标办共同向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 招投标约定的
合同主要内容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l、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投标书的组成内容一并投标,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投标书时可提出质疑,中标人应在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招标单位批准,并将修正情况报______市(区、县)招标办备案。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监理单位)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
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按国家定额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合同工
期执行下列第____条。
1、国家定额工期
2、甲方要求工期
3、乙方投标承诺书中自报的工期
(三)工期提前
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____条实施奖励:
(1)乙方在投标承诺书附录中自报的赶工措施费和提前竣工奖。
(2)按___支付赶工措施费。
(3)按___支付提前竣工费。
(4)其它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_____奖励。
(四)工期延误
l、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
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
(1)设计变更;
(2)由甲方造成的阻止、障碍;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的,但不是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
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______条:
(1)乙方在投标承诺附录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
(2)按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______。
二、质 量
(五)工程质量
l、本工程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2、乙方自报的质量等级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如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条件,且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或优良以上,甲方将按规定支付质量奖。
3、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六)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单位的投标价格一经确定即作为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调整将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七)工期款支付
1、工程款预付
正式合同签署后并在开工以前,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2、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设备供应
(八)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或设备,应列明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及提供日期和交货地点等。
(九)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
五、保 修
(十)保修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保修期限、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将在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四章 图纸及技术规范
一、对材料和质量的试验要求
二、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三、招标单位提供施工图纸_____(套)
四、提供地质勘察资料
_____________工程
综 合 评 标 办 法
本工程采用投标报价(经济标)和施工方案(技术标)综合评标,评标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评标原则由投标报价(经济标)和施工方案(技术标)两部分组成,投标报价部分按经济标的评标原则,按报价梯度公开评分。施工方案(技术标)。由"×××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随机抽选的评标专家与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分。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本工程以百分制方法计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经济标部分占分,技术标部分占______分。
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人员名单保密;中标结果确定时,同时公布评标人员名单。
附:1、经济标评标原则
2、技术标评标原则
__________工程
评 标 办 法
本工程采用施工方案(技术标)招标,评标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由"×××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随机抽选的评标专家与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分。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本工程以百分制计分,评标人员对各项目逐项评定计分,满分为100分。
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人员名单保密,中标结果确定时,同时公布评标人员名单。
附:1、技术标评标原则
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经 济 标 评 标 原 则
本工程经济标部分占 分。投标工程造价和报价与标底相比均在-8,,3,范围内为有效标。
一、价格部分:
1、工程造价
投标工程造价与标底相比在-8,一3,范围内得基本分,得分为总分的 ,,即 分。
2、工程报价
投标工程报价与标底相比在-8,一3,范围内按比例梯度得分,其最高得分为总分的 ,,即 分,其余按梯度分配如下。
报价与标底相比在:
-8,,-7,之间得 分;-7,,-6,之间得 分;
-6,,-5,之间得 分;-5,,-4,之间得 分;
-4,,-3,之间得 分;-3,,-2,之间得 分;
-2,,-1,之间得 分;-1,,0,之间得 分;
0,,1,之间得 分;1,,2,之间得 分;
2,,3,之间得 分。
(以上区间值,前项值为含其值,最后一项3,含3,)
二、三材指标
三材用量指标得分占总分的 ,,即 分。凡投标锯材、钢材、水泥用量与标底相比在-8,,5,之间得分,否则不得分。其分配如下:
1、锯材 分;2、钢材 分;
3、水泥 分。
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技 术 标 ( 施 工 方 案 ) 评 标 原 则
本评标原则适用于"施工方案"评标或有经济标的招标工程之施工方案部分。招标人在发送招标文件前,根据工程情况,从本评标原则中抽选部份条款组成该工程的评标原则,连同招标文件一并发送投标人。各项评标条款的评分权重值在开标前确定,并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审定备案。
1111111111111111111111第一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一、施工组织措施或施工布署
1、施工组织措施
A、组织机构体系完整,技术保证措施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完备;
B、组织机构体系较完整,技术保证措施较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备;
C、施工组织措施欠妥。
2、施工进度网络计划
A、网络计划逻辑严密,工序穿插得当,工期安排合理;
B、网络计划逻辑较严密,工序穿插较得当,工期安排较合理;
C、网络计划、工序穿插、工期安排都欠妥。 3、施工总平面布置
A、布置合理,交通顺畅;
B、布置较合理;
C、布置欠妥。
二、主要施工方案地下部分
4、地下室开挖放坡、护壁、排水
A、地下室开挖放坡、护壁、排水措施完善、详细、可行;
B、措施较完善、详细;
C、措施欠妥。
5、地下室施工措施
A、措施先进、全面、合理、可行;
B、措施合理、较全面;
C、措施欠妥。
6、地下防水砼浇灌措施
A、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
B、质量有保证,措施较合理;
C、质量有保证,措施欠妥。
7、挖孔桩成孔护壁检测措施
A、检测措施先进、全面、有效;
B、检测措施全面、有效;
C、检测措施有效、较全面。
8、基础开挖、降水
A、方案得当,技术先进;
B、方案可行,技术合理;
C、方案、技术欠妥。
9、桩基础施工
A、混凝土质量保证措施详尽,成孔安全措施、降水措施及桩的检测措施得当、可行;
B、混凝土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成孔安全措施、降水措施及桩的检测措施较合理;
C、混凝土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其它措施欠妥。 地上部分
10、主体施工
A、措施先进、全面、合理,混凝土浇注质量有保证,措施周全、可行;
B、措施详尽、合理,混凝土质量有保证;
C、措施合理、较全面,混凝土质量有保证。 11、装饰施工配台
A、措施详尽、合理,配合措施明确;
B、措施较详尽、合理,配合措施较好;
C、措施欠妥。
12、施工配合
A、措施合理,配合措施明确;
B、措施较合理,配合措施较好;
C、措施欠妥。
13、施工技术措施
A、施工主要方法及措施周全、合理、可行;
B、方法及措施较周全、合理;
C、方法及措施欠妥。工程质量
14、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A、措施明确、周密,重要部位控制措施详尽、可行;
B、措施较明确、较合理,重要部位控制措施较详尽;
C、措施欠妥。
15、机械设备的配置或选择
A、机械设备的配置既经济又能满足工程需要;
B、机械设备的配置能满足工程需要,费用较高;
C、机械设备配置欠妥。
16、总工期
A、按国家工期定额提前5,一10,(含5,);
B、按国家工期定额提前5,以内(不含5,);
C、工期不提前。
17、工期保证措施
A、施工工期组织设计合理,保证措施得力,工期提前保证措施可行;
B、施工工期组织设计合理,保证措施及提前工期较可行;
C、施工工期组织设计及保证措施较合理。 1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A、措施完善、合理、可行;
B、措施较完善、合理;
C、措施欠妥。
19、技术措施费
A、措施周全、可行,费用合理;
B、措施较周全,费用较合理;
D、措施欠妥,费用不合理。
20、其它
以是否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等作为评定等级依据。
范文四:标准招标文件范本-
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新风系统 设备招标文件
办公楼空气净化系统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五、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和技术规格书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 附件四、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六、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表 附件七、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新风系统设备投标邀请书
各投标企业:
有限公司 因 工程 建设需要,就 新风系统设备供货 及安装 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
招 标 内 容:新风系统材料、设备的供应及施工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200元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年 月 日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开标地点:
评标、询标及决标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通知中未提及的部分将不作变动 。
第三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说明
1、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和实施。
2、合格投标方
2.1凡经投标资格预审并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均为合格的投标单位 ;
2.2如果投标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招标过程禁止任何形式商业贿赂,一经发现,按如下规定处理:(1) 、未决标前将 被取消评标入围资格; (2) 、 已决标且被评为中标单位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已签约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方因取消合同造成 的全部损失。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 投标邀请;
(2) 投标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方须知;
(4) 招标内容和技术规格书;
(5) 合同主要条款;
(6)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价格表;
商务偏离表;
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书;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表;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方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 面形式通知招标方,但通知不得迟于疑问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方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并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方。
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修改的文 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均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修改文件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 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投标方。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方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 标方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 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3、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文件的组成
4.1投标书,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设备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原产地、价格表;
(4)商务偏离表、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
(5)安装工程报价表及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和产地;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表;
(8)投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
b.生产许可证;
c.投标方资信等级证明;
d.质量管理和环境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e.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f.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方需提供下列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 明。
(1) 产品样本及技术规格书;
(2) 设备土建基础图;
(3)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4)产品的供货范围及零部件清单;其中:零部件需说明制造商、原产地和价格;
(5)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
(6)投标方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表;
(7)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8)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体系的介绍;
(9)近三年来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及业绩表;
(10)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1)优惠条件
投标方承诺给予招标方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税金、运输、保险、现场组 装、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12)投标方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 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
(13)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4)如投标方不是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
a. 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
b. 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
c.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d. 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5.1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
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 投标方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 不得自 行增减内容。
5.3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
投标设备如与招标设备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技术标准 等方面有偏离或对投标产品配臵有更好的建议,应填写《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 。
6、投标报价
6.1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填写《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价格表》 。如单 价与总价不符,以总价为准,调整单价。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 字为准修正数字。本次投标报价除招标方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和联系单外,今后投标总 价不作调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施工图设计及报价漏项、缺项、错误等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今后不允许增加。 安装费请按户型列出清单,清单应含材料品名、数量、单价、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等明细。 招标方工程总包单位免费提供就近水电接入点及现有脚手架、 垂直运输,投标方报价无需包含相关费用。
6.2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3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1)产品价格(统一报人民币设备出厂价,含关税、税金、利润、商检费用等) ;
(2)工地现场设备吊装及就位费;
(3)现场安装费;
(4)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
(5)检验、安装及调试费;
(6)培训及技术服务费;
(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8)投标方认为要发生的其它费用。
6.4招标方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 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方以其认为最合 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力。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方须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形式在开标前送 至招标方。
投标保证金须打入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
账号:
7.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10个工作 日内无息退还。
7.3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2)投标方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认的条款;
(3)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8.1自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 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8.2在特殊情况下, 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 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9、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份数
9.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须注明“正本” 、 “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 本为准。
9.2投标文件需打印, 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投 标单位应写全称。
9.3投标文件的份数
按招标文件 4.1条和 4.2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均提供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电子版本一份。
9.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投标人盖章。
9.5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投标方地址、投 标方邮政编码、投标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以及注明“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11、投标截止时间
11.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1.2招标方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在这种情况下, 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投标方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 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招标方。
12.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加盖投标 方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修改文件” 、 “开标时启封”字样。
13、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和由于包装不妥而失散或严重破损的投标文 件;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5)未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6)关键格式没有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8)投标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四、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招标方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1.2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 并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 授 权书) 。
1.3开标时, 招标方将当众宣读投标方名称、 投标价格、 交货期、 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1.4招标方将做开标记录,并经招标方、 投标方签名确认。开标记录应包括在开标时宣 读的全部内容。
2、投标文件初审
开标后,按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
(1)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
(3)验证投标保证金 ;
(4)初审时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将按下述原则修正:
单价之和与总价不符,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5)初审时如发现投标设备与招标设备在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质量、交货期 有重大偏离,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设备在满足招标技术规格书的前提下出现 的合理偏差(仅限于优招标文件要求) ;
(6)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 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 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询标
3. 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
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3.2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4、评标
4. 1招标方将按规定组建评标专家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4.2评标原则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价格的竞争性;
(2)产品设备的先进性和合理性;
(3)产品性能和标准;
(4)产品的寿命和可靠性;
(5)备品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
(6)交货期;
(7)经营信誉;
(8)近三年来同类产品的业绩。
4.3评标工作如需投标方配合,投标方必须接受。
4. 4标专家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中标标准
评标结束后,决标领导小组根据以下中标标准进行审查:
(1)产品的技术、质量水平;
(2)投标方履行合同的能力 ;
(3)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方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5)售价对买方最有利;
(6)投标方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招标方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
6、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予 解释,也不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方承担责任。
五、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
1.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方;
1.2招标方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有权变更招标设备的数量和服务内容; 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4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生效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 当中标方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招标方将向其他投标单位发出落标通知。 招标方对未中标的投标方不作任何解释。
3、签订合同
3.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并提交履约保证金。 (支 票、汇票)
3.2招标文件、 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 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 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或拒交 履约保证金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 损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
4、履约保证金
4.1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需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支票或汇票, 在中标方与买方签订合同前递交。
4.2履约保证金自提交之日起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时有效。
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和技术规格书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 工程 用的 全热交换器、 单向流新风系统设备 及其系统配件 供货和安装 。安装内容包括设备安装、风管及附件安装、风管保温、电气管线安装及系统 调试等所有安装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满足本规格书的要求。
招标人将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备品备件、技术 培训、售后服务、维护保养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2、工作内容
2. 1投标方需按本技术规格书和要求完成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包装、运输、就位、设计 方案和施工图纸出图、设备及管线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 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 合同文件中。
提供的设备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1)在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土建设计资料,包括土建需要预留、预埋的部件及尺寸; 电气设计资料;提供设计方案和施工图。
2)按招标方和设计需要完成设备的具体设计;
3)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4)投标方将设备运输至招标方建设工地,负责安装到位,完成所有管线施工,进行系 统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
5)投标方应负责提供完整的中文操作维护使用手册。
2. 2本技术规格书只是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方有责任对投标设 备的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2. 3整套设备及其主要部件的原产国家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在交货时应附上 原产地国家的产地证明文件、原产地出厂合格证书、原产地装箱清单(中文说明) 。 2. 4工程交付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生设备和管线损坏或缺失,中 标方负责免费修复或补齐。
2. 5中标方对新风系统的设计、设备配臵、产品及安装质量和最终使用效果负全部责 任。如达不到设计规范和使用要求,中标方必须负责调整或更换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经济损失。
3、质量管理和服务能力
3. 1制造商须获得 ISO9000系列质量和管理资格认证或同等资格认证。
3. 2制造商在 北京市 为用户提供设备和服务的经历。
3. 3招标方将对投标方提供服务的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
3. 4投标方须有能力在工程所在地提供长期服务。
4、产品标准和规范
4. 1中国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标准
(1) GB50019— 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 GB50243— 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GB/T18883— 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4) GB/T9068-198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
(5) JB/T6444-1992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6) DB33/1015-200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 2由招标方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
这些标准应为最新标准,投标方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国外标准应翻译成中文) 。 4. 3投标方遵守不仅限于此规格书中的标准时,要求及时解释清楚,获得招标方认可 后,投标方推荐的标准和制造规范等效或适用于此技术规格书,招标方有可能接受。投标 方须阐明其替换的标准或其实际使用的标准并提供所推荐的标准和制造规范。
4.4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标准出台的,且该标准属于强制 性标准的,则供方应确保该合同产品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标准。因此而增加 的费用及风险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5 权利保证:供方应保证需方及最终用户在使用合同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 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一切可能的知识产权侵权的指控。需方或最终用户 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对第三方任何赔偿、补偿、垫付的款项以及应对指控而支出的 全部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4.6 供方提供的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在安装及今后使用过程中造成供需双方、 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所需资料
5. 1投标所需资料
下列资料须包含在投标文件中,由投标方免费提供。
1) 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复印件。
2)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设备制造商资料证明和经销商资料证明、所提供设备鉴定书。
3)产品样本说明书、选型手册、具体结构图、与土建有关的安装图纸。
4)设备的装配部件图及组装图应详细标明具体标题、编号、数量、材料。
5)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
6)列出按照制造工序和运输要求的设备制造期、试验期、交货期。
7)随机维修专用工具及机器备用备件表。
8)制造商厂名及主要配套设备的生产地。
9)制造商在本省的工程记录、生产产量文件。
10)设备详细配臵,请投标方注明投标产品的材质和零部件的产地。
1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进入中国市场的商业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书。
12)设计方案和施工图。
13)安装工程的项目部成员及个人履历,包括职称、职位及简单的个人情况。
5. 2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文件:
1)投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制订出提交资料的进度表,此进度表应为招标方所认可, 并应符合设计、制造、土建安装、调试等工程建设进度的需要。
2)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合同后,投标方须按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管线施工图;
预留孔洞图;
设备安装图及系统施工图;
设备重量和基础图;
配管平面图;
操作及维修手册;
设备所需详细的施工孔、预埋件等资料;
电路图(包括自控接口) 、接线图、装配图;
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正式文件应使用中文。
6、技术培训
6. 1投标方须在招标方处提供培训维修人员 2名、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 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6. 2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售后服务
7. 1维修点须提供 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 48小时内赶到现 场,提供不间断服务直至故障排除。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招标方维修需求。
7. 2投标方须对合同中的全套设备提供至少 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从设备 通过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算起。在此期间,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 作,投标方应免费维修和正常保养。
7. 3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质量保证期内,投 标方每二个月对系统进行一次总体检测和维护(包括过滤网和机芯清洗) ,每半年对系统进 行一次复调,质量保证期后为招标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 在投标时说明。
7. 4在质量保证期满时,投标方工程师和招标方代表对机组进行一次全面的测试,任 何故障须由投标方自费解决并取得招标方的认可。
7. 5投标过程中,投标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投标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后 5年的维修和保养 合同范本(招标方保留是否签此合同的权力) ,其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此合同应有如下 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期限
3)服务内容(备品备件单和单件报价清单)
4)服务费(每年服务总费用)
5)不负责任的内容
6)双方负责的内容
7)其他
8、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
8. 1所有提供的设备应能满足在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下正常运行,设备通风换气能 力应能满足各种户型的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室内通风的有关规定。
8. 2电源
所有电气设备和设备的的安装须符合下列电源条件,除非在其他章节另有说明
电压:~220V ,单相三线制
频率:50HZ
在不影响运行性能的前提下,所有电气设备应能在以下工况条件下运行。
电压波动:±10%
频率波动:±5%
接地电阻要求:≤ 4Ω
8. 3主要技术规格参数表
系统型式:全热交换器新风系统
新风风量:换气次数为室内净容积的 0.8~1次 /小时
换热效率:投标方提供
噪音:<40 db(a="">40>
环境温度:-10~50℃
电源:220V/50Hz
控制方式:请投标人明确系统控制方式,如手动控制、分时自动控制、智能控制(CO2浓度感应控制、有害气体感应控制) ,并加以说明。
送、排风口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前送实样。
送排风管管道及配件按亿通 UPVC 及螺旋镀锌管考虑。
保温:本工程要求新风送风管采用厚 10mm 难燃 B1级橡塑材料(江苏赢胜)保温。 机组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由投标人提供
机组尺寸:由投标人提供
机组运行重量:由投标人提供
8. 4主要技术规格参数表
系统型式:单向流新风系统
新风风量:换气次数为室内净容积的 0.7次 /小时
噪音:<40 db(a="">40>
环境温度:-10~50℃
电源:220V/50Hz
机组无故障运行时间:由投标人提供
机组尺寸:由投标人提供
机组运行重量:由投标人提供
9、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及暖通施工图进行投标。
2)系统设备(除风管和配件)必须采用进口品牌。
3)客厅、餐厅的设计新风量要较卧室大。
4)系统主机布臵在卫生间或厨房吊顶内,并有防止震动的措施。
5)进风口和排风口的布臵根据招标方所提供位臵进行设计。
6) 室内气流组织必须合理有效, 应考虑到房间隔断门的密闭性及客厅人员的短暂汇集。
7) 系统总进风必须配备空气过滤装臵, 防止灰尘在换热器表面的积聚, 影响换热效果; 过滤装臵应可多次重复使用。
8)应通过有效手段保证各房间的送排风量之间均衡。
9)系统控制采用本产品相应品牌的三挡调速可编程控制器。
10)系统设备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11)系统设备应采用最先进技术生产。
12)提供主机工作参数,主机的额定风量,在额定风量下的主机机外静压,预计主机 电耗等基本工作参数组成。必要时可增加风机的效率等内容。
13)主机轴承应配套采用优质免维护防尘轴承。
14)提供主机的运行工况图表。
15)投标单位需填写的技术响应表。
10、采购内容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 :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风系统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以及相关 的服务工作,具体协议如下:
1、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数量和合同价格
1.1本工程均实行总价承包(即包合同造价、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文明安全生产) , 按投标承诺的费用项目、合同总价除招标方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和联系单外,均不作任 何调整。
1.2合同产品的名称、 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及被甲方接受的规格 性能偏离表相一致。但甲方可根据住宅楼实际调整的户型确定最终购买产品的数量。 1.3因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联系单造成的工程量变更的调整方式:工 程量按联系单计算;若原投标书中有相同子目的,单价按原投标单价;若原投标书中无相 同子目的,设备及配件价格由甲方签证认可,安装费及取费标准按原投标报价同口径计算 同比例优惠。
1.4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改变,除 材料价格允许按实际价格调整外,其余不予变动。
2、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 新的国家或行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行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完工验收的时间及地点
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进度计划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管线施工、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通过,并移交甲方。验收地点为:。
4、发货、接货
当现场达到系统设备安装条件前适当的时间,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提交设备需要到达现 场的时间,在甲方同意后,乙方组织设备发货、运输等相关事宜,并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到 达现场的时间。
5、运输及装卸保险
5. 1货物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乙方负责索赔。
5. 2乙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 齐缺件,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6、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提供
6. 1设计文件
A 、安装施工平面图(需得到设计单位的认可) 、相关节点详图、设备安装流程图并标 明风量、风压等参数。
B 、设备规格性能以及相应的设备样本和结构示意图。
C 、设备布臵图和管道布臵图。
D 、公用设施资料。
E 、电机规格、容量等资料。
F 、管道预留孔洞图(需得到设计单位的认可) 。
6. 2安装、操作、使用、维护技术文件
投标方必须提供全部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注有基本尺寸的总图、主要部件装配图、 结构剖面示意图、零部件目录及图册、安装图、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检修维护手册 和试运行工艺技术条件及备件清单等图纸文件资料。
上述图纸文件资料,均用中文说明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随设备装箱运输外,其余叁份 应于合同签定后一个星期提供给甲方。 (包括出厂检验标准 ) 。
6. 3 制造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原产地证书等文件随设备装箱提供。
6. 4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文件。
7、设备检验
在设备到达现场后,乙方派人与甲方、工程监理方一起开箱检验,检验合格后,交由 乙方保管直至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为止。
8、系统安装及调试
8. 1合同签订后 20天,乙方须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驻现场施工项目班子成员 名单、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规范。
8. 2设备进场后,乙方工作人员进场施工须服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及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纳入现场监理范畴。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8. 3乙方应在正式调试前 5天通知甲方,并派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调试。 人数、 技术级别、服务内容及逗留时间应详细说明。乙方人员进行调试期间,乙方由投标方负责。 8. 4 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性能测试报告。非标准产品设计图(接线图) 、 系统使用说明书、各类产品证明书。
9、技术服务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 2名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0、质量保证
10.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10. 2乙方保证要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 甲方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 产品。
10. 3乙方保证按已经执行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对所供设备的设计、 采购、 制造、 检验、涂装、包装、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10.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 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 具有使甲方满 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11、质量保证期
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系统移交物业管理公司之日起 24个月。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 投标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免 费维修,对产品使用寿命内终身保修。
12、违约责任
12. 1产品质量责任
1)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 设备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 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无论是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故障,而甲方无法自行排除
时, 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乙方应在 48小时内派人前往甲方工地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 备件。 3)由于甲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保 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4)乙方应在工程交付之前做好成品保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
5)乙方应对新风系统的设计、设备配臵、产品及安装质量、空气质量及最终使用效果 负责。
12. 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 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的百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 金,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0%计取。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 2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 乙方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13、付款方式
13. 1合同生效日起两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13. 2在甲方同意系统主要设备进场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5%;
13. 3所有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 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5%;
13. 4设备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 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13. 5待工程竣工,整体调试验收合格,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移交物管公司并经结算 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 95%;
13. 6余款 5%待质量保证期满并经物管部门确认产品运行无缺陷后 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 清。
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
14、合同转让和分包
14.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安装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14. 2乙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
14. 3虽然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甲方认可, 但乙方仍 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14. 4乙方不得将安装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15、合同修改
15.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 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 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15. 2除非甲方对设备型号、 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 乙方不 得对合同提出修改要求。
16、违约终止合同
16.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终止合同或部分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期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如甲方部分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 2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16. 2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6. 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按 10.1条规定中对已交货部分 设备应负有产品质量责任。
17、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17. 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7. 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 履约保证金将被没 收,并加收违约金赔偿。
18、争议解决
18. 1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妥善解决。 如协商不成, 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18. 2在诉讼期间,除正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9、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20、合同生效
20. 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0. 2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 份。
21、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
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询标纪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条款 --补充技术协议 --询标纪要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
2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 称和投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设备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a . 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 .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各四份;
c . 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四份,施工图电子文档 1份;
d . 其他投标文件各四份;
2、 投标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总投标价为 (大写) :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7、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授标给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以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
全权代表(签字) :
日 期: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
新风系统报价汇总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其他费用为与设计等相关部门发生的费用,自行申报,含税,一次包干,不作调整。 2、报价汇总表各子目含义同附件三“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表”和附件四 “安装工程报价表” ,且与附件一“投标函”中第 2项“投标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总投标价” 一致。
投标单位(盖章) :
全权代表(签字) ;
日 期:
附件三 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表
招标项目: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第五栏包括要求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附件,出厂装箱清单所列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并已包括各种税费。
2、第六栏为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的全部货物运杂费,含全部运输保险费。
3、第九栏含设备包装费、设备装卸费、安装费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
4、第十栏总价=4×5+(6+7+8+9)项。
投标单位(盖章) :
全权代表(签字) :
28
日 期:
附件四
安装工程报价表
招标项目:
注:1、综合单价中应包含主材、安装费、人工费、综合费率、税金及为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备注栏需明确主要材料产地及厂家。
3、本安装工程报价表不含系统设备报价。
29
新风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30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五
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 招标项目:
建议: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六
商务偏离表 招标项目: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
日 期: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 ) 代表本公司授权 (姓名、职务 ) 为本公 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招标项目 ) 工程的投标以 及签约、履约等,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公司均予 以承认。
被授权人姓名: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家庭地址: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授权人 (签字 ) :
投标方 (盖章 ) :
日期:
附件九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表 招标项目:
投标单位 (盖章 ) :全权代表 (签字 ) :日 期:
附件九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制造厂家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资信等级证明(复印件)
(五)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七)产品鉴定证书和试验报告(复印件)
(八)投标方情况表
范文五:招标文件标准格式
1
1.1
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次招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所有合格投标者一视同仁。 3. 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
1.2
1. 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含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的签章和投标人
公章);
,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
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
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若开标、唱标时的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及完工期等实质性内容与投标文件
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唱标时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 若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 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
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3
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中的要求。出现废标和招标失败时,按规定
填写说明情况后,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
1页
1.4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
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即用户单位)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
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对投
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5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
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
进行答疑和书面澄清。
1.6
评委会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
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
评委会将对投标书中的每个响应进行评价,检查其对招标书要求的符合程
度并给出评分。
对投标人商务、技术和报价进行综合评价,产生综合评估分,综合评估得
分最高者为最优。
2页
1.7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 投标文件完整性检验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性审查; 3) 商务、技术响应性评定;
4) 报价响应性评定;
5) 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
6) 得出综合评估得分。
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得分高者为候选中标人。
, 工作人员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后,由评委对投标人基
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
, 评委在资质评标中对以上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 评价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方案响应,如发现重要指标未达到招
标要求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 评价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方案(含现场演示),填写“商务、技
术评估表”。
3页
, 经评审的最低报价得满分,其余经评审的报价按比例折减计算得分,
满分为100分;
, 以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投标报价)×10%×100
综合评估分=经验与实力(30)+技术(60) +价格(10)
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参投标人名次。最终得分相同时,技术
得分高者优先;最终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时,价格低者优先。
1 投标方案响应及与需求的吻合程度(0-6分) 6 2 ; 10 3 4 5 6 7 8 9 10
4页
11 12 13
公司规模:以注册资金及人员数量为依据;
1 注册资金人民币250万, 员工400人(及以上),得3-5分; 5
注册资金:人民币200(含)-250万,员工300人,得1-2分; 2 3
以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5页
2
2.1 1
致:
根据贵方为,本人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本人宣布如下承诺:
1. 所附“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项目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大
写) 。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
4. 我方的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如在此之前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
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
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6页
2.2 2
致:
在研究了招标文件中所有文件和设备的技术资料后,我们对 (招标编号:投标报价如下:
产品名称 数量 投标金额 完工时间 备注
投标金额(小写): 金额大写:
投标总金额(小写): 金额大写:
7页
2.3 3
投标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电话 企业负责人 职务
地 址 传真 授权代表 职务
单位优 单位简历 势及特长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职工上一年主 人 工业总产值 万元 总数 要经济指标
实现利润 万元
自有资金 万元 流动 万元 资金来源 资金 银行贷款 万元 单位概况
生产性 万元 固定原 元 资金性质 资产 净 元 非生产性 万元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占地平方米 面积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曾获何级 产品名称 上年产量 上年产值 主要用户名称 何种奖励
主要产品
情况
8页
2.4 4
投标人: 招标编号: 序号 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
必须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2.5 5
投标人: 招标编号: 序号 用户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金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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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6
投标人: 招标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行业经验年限
主要管理经验
获得的资质证书:
已完成项目情况
规模 电话 服务单位 项目名称 时间 职务 (金额) 联系人
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