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需要书写辞职信。但是,终止劳动合同信可以按照《劳动法》第44、50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书写即可。范文可以通过百度知道、百度文库搜索笔者‘水6元’书写的“终止劳动合同信、终止劳动合同报告、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范文来阅看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① 劳动合同期满的;
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④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⑤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50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合同到期不想干了要写辞职信吗
合同到期不想干了,劳动者是要写辞职信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到期以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期满个人不续签需要写辞职书吗?
不需要。
合同期满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续签,不需要辞职书就可以走人。
如果他不给工资可以找他要,如果还是不给就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明资料去劳动仲裁。
不知道你有没有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况,如果有的话一定不能写辞职书,否则很难拿到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要写辞职书?我的合同到期了,不想再续签是否需...
问:如果在合同到期前公司没以任何方式通知个人不再续签而仅仅拖延合同的续签(依合同约定到期前30天不想续签的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像这样的情况到期不续签,个人能否拿到赔偿金或待工通知金?我现在的情况是:合同到2004年3月31日到期, 在2月底的一次与主管沟通中我 曾表示过不想再继续干了,但只是口头说说,因工作较忙我没能外出找工作;单位至今 也没有补充后备人员。
且因为我是做财务工作的,一旦离职必须有一定的时间进行交 接。
现已到3月10日,公司续签有相应的内部流程,我的直属主管一直拖着不办,以下问题急盼解答:1、如果到期后我以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我为由,可否拿到待工通知金和经济补偿 金?2、之前有一种说法:合同到期后,不管公司是否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个人是否续 签,均应按干满一年赔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的方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该 说法是否成立?3、我是该现在积极找工作自已离开还是等公司到期提出不续签要求经济补偿金?哪 种做法对个人更有利?答:如北京,《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第四十条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这样来看,没有提前通知是有赔偿的。
但又如上海,《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里没有要求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
所以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不通知员工。
这样来看,没有提前通知是没有赔偿或补偿的。
我只是列举了中国2个有代表性的城市的地方法规,相信其他地方还会有自己各异的规定。
无奈只好请提问者自己去关心一下了。
不过顺便说一下,虽然上海的规定虽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通知,却是代表了世界劳动法的发展主流的。
北京的规定出得比上海早,还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的残余。
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颁布后的其他省市的地方劳动法规来看,多数采用了上海的做法。
其实说原因很简单,合同期限是双方签过合同约定的,在一个市场经济发达、法治意识强的环境中,劳动者不会糊涂地不知道自己的合同什么时候到期。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知道续约与否的话,那法规应只对双方续约的要求提出时间做出规定,而不是对单方通知合同到期时间做出规定才对。
这是一个将“续”做为默认设置还是将“断”做为默认设置的问题。
现在的社会环境已远远不是当年一辈子在一个 企业 干的年代了因此是否适宜告诉员工“三十天后合同到期”,是一个存在广泛争论、值得讨论的问题。
简单回答一下其他的问题:1、无论是上述哪种流派,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合同确实到期终止,没有拖延用工,都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待工通知金”不知道是哪里的提法,抱歉,没有耳闻,不敢乱答。
2、基本同第一个问题的回答,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了少数较不发达地区。
3、如果您有留下的意愿,那建议先与公司沟通,得到公司一个比较明确的答复;相反,则还是积极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为上。
关于社保,到时候你合同到了以后,公司自动会发给你的
我现在辞职和合同到期后不续约,公司会有经济补偿吗?补偿金有区别...
1、如果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2、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3、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辞职信怎么写
劳动合同到期,写不写辞职报告都是可以的。
并且辞职报告只是个形式,随便什么理由都行,一般都会被批准的。
下面的范文作参考。
辞职报告尊敬的X总及公司各位领导: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来到公司一年多,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怀感激,感谢公司领导给我提供了一个发展舞,感谢各位领导的教导和照顾。
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经过深刻冷静的思考后,郑重的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对于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是同时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
祝愿公司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事业蒸蒸日上!此致敬礼!申 请 人: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到期不续签要写辞职报告吗?
完全不用,恰恰是公司应该考虑是否续签你,你才可以采取主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签你你可以得到实际工作时间的补偿,即工作1年补偿你1个月工资。
如果你本意就是要离开,当然可以事先告诉公司一下,到时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公司不用补偿你。
注意结清工资和所有关系,请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面必须有你社保缴纳和停保情况,便于你到新单位续保。
停保手续需要单位向保险中心申报办理,单位应该在你办理离职手续后的15日内给你办好并给你证明。
如果单位签约期满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可以直接询问,要求答复。
员工合同到期,不想续签,还要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书吗?
员工合同到期,不想续签,不用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书。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关系终止。
因此,不必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通知书,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工资在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时一次性结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了,还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不需要写辞职申请。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续签的,因为其时已经无职可辞,不需要写辞职申请。
除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外,其它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结清工资,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合同到期不续签辞职可以直接走吗?
合同到期了,不辞职直接走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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