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路:可以从不同角度考虑。1、领导班子。2、内部建制。3、先进人事。4、党群、干群关系。5、党风廉政。6、军纪、军训。那方面有素材就从那方面入手。
二、写先进事迹,关键在于你的文章是否有引道、教育、启示、榜样作用(不是现在你所写的这个团体怎么样)。所以不要太局限。过去没有做到,只要你想到,在今后能实现,又切合实际;过去不完善,今后可以完善的,能实现的。都可以写,关健在于你的笔下生花,在于你现在和将来的灵巧和高度。假定你将来能做将军,你现在就必有将军思路。
三、写先进材料。已有的事实、素材,可以圆润,放大,又合于现实,能体现真实就行。没有的事实,可以借鉴、完善。一个团体中,尤其是一个大团体中,找几件素材,应很容易。
法院法警个人总结
再凑合点什么“观”,什么“理念”,什么“理论”啥的就够用了~~呵呵 2009年法警个人工作总结及2010年计划 本人在法院法警大队工作这一年时间里。
思想稳定,工作踏实认真,能主动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 年度工作任务。
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09年主要工作: 2009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
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目标。
3、完成法院值班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事故。
4、完成了送达、协助执行、传唤等其他配合审判业务工作。
5、完成了院领导、警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等行为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
2、接触法警工作时间还不够长,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
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五、2010年工作打算 (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
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
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给法院的事迹材料证明怎么写?
事迹材料证明,是一种书证,可以按下列格式书写。
证明材料兹有我司XX,男,现年XX岁,身份证XXXXXX,户籍地XXXXXX。
该同志于XX年XX月XX日,在XX地XXXXXXXX,特此证明此致XXXX法院年月日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
人民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一支重要的警察队伍,行使着国家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和任务,担负着押解人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等八大任务。
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司法警察政治和业务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
一、 作为司法警察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所担负的职责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并确立的,具有法律上的严肃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司法警察“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的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条也明确规定:“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按照上述相关法律规定,可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不仅仅是司法警察所承担和担负的一项基本任务,更是所担负的职责。
在新的形势,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客观需要。
司法警察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这就为司法警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如素质的要求,业务知识的要求,职业敏感性的要求,职业敏感性的要求,以及思想上的要求。
司法警察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不仅是履行其基本工作职责,也是在工作实践中提高了其自身的工作实践能力执法能力,使司法警察在工作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警察的素质,加强了司法警察队伍的发展,同事也为执行工作的加强和良性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 司法警察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的行政性、强制性和武装型,是准军事化的,故从司法警察的性质,工作特点,工作任务,是最符合执行工作性质和特点的,具有不可替代的优点,如果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可以起到重要作用,可以说是“最佳组合”。
国家法律赋予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特定的权利,承担特殊的使命,使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和威慑性。
同事也提高了公众对司法警察的满意度。
三、 司法警察要坚持执法为民。
长久以来,人民心目中认为法官应该是“文官”,应该侧重于“坐堂问案”、“坐堂判案”,是专司裁判、审判的,在当事人面前应该是中立的,公正无私的,而认为执行工作中的查封扣押、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应该是具有“武官”性质的人来完成,也就是国家法律赋予特定使命和职责的机构和人来执行,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来参与和完成相应的任务,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这样不仅可以改变法官形象,提高和体现人民法官中立的、公正无私的“伟岸”形象。
总之,加强自身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司法警察自身的专业素质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准,才能更好的适应工作,这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这就要求每一个司法警察,要加强自身的教育,要多学习,做终生学习型司法警察,提高基本技能和相关业务知识,做到一警多能,一警多用,行动迅速,作风过硬,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和新形势下的复杂多变的执行工作的需要。
我想写两篇文章关于司法警察,但是我一点头绪都没有,跪求赐教提点...
第一、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的意义(你稍加改动就可以改为你的题目) (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是司法警察的一项基本职责。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所担负的职责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并确定的,具有法律的严肃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司法警察“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的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条也明确规定:“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
”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是享有对财产强制执行的唯一国家机关,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对财产的强制执行。
对财产的强制执行,既包括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具有给付内容的部分,也包括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强制执行。
在当前“执行难”成为社会性问题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优势,加大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纠正“执行乱”现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客观需要。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具有反应迅速、装备先进、威慑力强等特点,在依法强制执行各类案件,尤其是抗拒执行的案件,果断处理执行中遇到的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特别是在遇到被当事人围攻、执行受阻、执行人员人身受到严重威胁时,有司法警察的参与,往往会起到增强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的效果。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能够有力地保证国家法律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执行观念;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有利于保证案件执行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执行秩序,为执行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与一般的强制执行不同,二者有如下区别:一是性质不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具有武装性,一般的强制执行不具有武装性。
二是执行对象不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不但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还可以对财产强制执行;一般的强制执行只是对财产的执行。
三是使用的手段不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时,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武器、械具,而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是无权使用武器、械具的。
四是人员身份不同。
一个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身份,一个是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身份。
(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是促进法警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
要提高法警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就必须在时间中锻炼,在实践中增长本领。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对于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培养良好的作风、过硬的本领,促进法警工作的全面发展,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正规文明、装备精良、威武雄壮”的法警队伍,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怎样做一名认真履行职责的司法警察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警种之一,肩负着在人民检察院执行特定任务的神圣职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行使检察权的重要力量。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涉及刑检、反贪、渎侦、控申、监所等诸多业务部门,是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力量。
因此,抓好检察机关司法检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司法警察的执法水平,对加强检察院全面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我市检察机关警务工作情况看,近年来,市、县两级检察院着力加强按照上级要求,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履行职责为目标,大抓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发挥警务职能作用,受到各方面的认可和好评。
但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需要我们认真分析思考,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推动司法警察工作向前发展。
一、当前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犯罪呈现出新的特征,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新的难度和困难,也给司法警察参与办理案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目前我州司法警察工作和队伍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履行职责错位。
有的警务部门责任不明确,许多警务职责由检察官代行,不少司法警察成为“开车”、“打杂”、“跑腿”的一般勤务人员。
二是编队管理不落实。
有些单位对司法警察没有实行编队管理、统一使用,而是分散在其他部门,没有形成合力,难以发挥整体优势,更谈不上为办案服务。
三是机构设置不健全。
有的基层组织机构不到位,该建立的机构没有建立,该配备的人员没有配备,机构形同虚设,法警的组织基础比较薄弱。
四是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一些单位的司法警察素质不高,文化偏低、年龄偏大、警务技能偏弱,任务重与素质低的矛盾比较突出。
五是工作...
司法警察公私分明事例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二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三送达法律文书;四执行传唤、拘传、拘留;五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六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七执行死刑;...
司法警察的前途如何?
是啊兄弟,别怪楼上说话难听,这都是事实。
其实法警在法院是二等公民(法官看不起你),出去是个二警察(公安看不起你)工资少得可怜,要考就考人民警察,不要考司法警察,司法警察没前途,就是不参加危险的执勤任务。
人民警察分为公安和国安公安又分为人民公安,铁路公安,森林公安还是参加人民警察的考试吧,司法警察是清闲,但是发展前景不太乐观,如果进司法局的话,最高可以升到司法部法警局(正厅级)但是中央没人怎么会升到司法部法警局呢。
...
当一名法警好嘛?请详细说明
如何做好一名司法警察 来到司法警察助理这个岗位工作已经快半年了,转眼间,从一个连司法警察都不清楚的人直接过渡成为了一名司法警察助理,并且我逐渐的开始热爱起了这项神圣而充满责任感的工作了。
任何工作都是看似平淡,但是都是需要看来做这项工作的实施者的责任心,因为任何工作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司法警察的工作也是 一样的,它实际责任重大,但是一旦出了纰漏,都是会发生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我们一定要有非常强的责任心,为了每一次的安保工作的安全,我们要每时每刻的提醒自己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在每一次的押解工作和审判工作中,不到最后一刻结束,都不能使自己松懈。
虽说已经工作了接近半年了,但是我常常告诉自己,我还是一名经验不足的新人,在工作中一定要积极,一定要多学习老同志的工作经验。
在平时,我会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一些思考,要怎么做好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这是有时候对于工作常常在想的一个问题。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必须要有过硬的身体素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
光有这些当然是远远不够的,要做好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还要树立自身学习理念,作为这个时代年轻的工作者,我们一定要顺应时代的潮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来面对变化的社会发展趋势,这是相当重要的。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首先要端正自身的工作态度,要从内心真真切切地喜欢上司法警察这份工作,真正从思想上树立热爱本职、敬业本职、干好本职,这样工作起来自然就会用心尽力。
态度决定一切,你对工作抱什么样的态度,也就会做出什么样的成绩。
万事以大局为重,以集体为重,时刻以司法警察荣誉着想,坚持做到与同事之间,不争不吵,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一起面对工作中的困难。
其次严谨的作风也是做好一名司法警察前提,我们要想时刻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了解司法警察与社会上人员的不同之处,更要了解自己的奋斗目标。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严守职责,严格按照司法警察“五个严谨”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且做到业务熟练,技术过硬,能力够强。
提到业务技术过硬,扎实的业务水平是我们司法警察工作的基础,我们一定要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训练,切实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保障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并且在工作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及素质,不断磨练自己的业务水平,加强自身管理,约束自身行为。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最重要的就是要坚定政治理念,要有良好的思想,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时刻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工作中,要利用业余的时间加强学习,尤其针对各种政治理论学习,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使自己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 使头脑时刻保持高度清醒的状态,防止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对别人在日常工作中犯下的错误,要引以为戒。
要提高效率、严格要求、提高质量的完成上级领导所交代的每一项任务,争先进、创先进,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塑造良好的形象,不仅是法院审判机关执法的需要,而且也是体现党和政府紧密联系群众优良作风的需要在人民群众的眼里,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身肩人民警察和法院工作人员双重角色,其形象在外部所表现出来的能够引起人们的思想或情感活动的一切言行都倍受人民群众的关注,这些形象构成了司法警察的公正形象。
它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外部形象,而是个人内在素质的反映。
由于司法警察在法院审判活动中担负着特殊的职责,公民同样把司法警察看作是法律正义的象征。
因此,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同样也是树立法院司法公正形象。
它是法院审判机关教育管理水平、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的综合反映。
所以,做好一名司法警察,其形象的重要性是由为可见的。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在工作上,我们一定要服从上级命令,圆满完成支队交给我们的任务;多向前辈学习,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平时我们要充实自己的头脑,用知识来武装自己,我们一定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要想履行好职责,让人民满意,只有一腔热情是不行的,作为法院工作者,要懂法、知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在遇到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或不理解时,才能用法律对其进行解释、说服,做到要有所为;作为一个新时期的司法警察,在处理事情的时 候,应做到多想着人民的利益,多想着党和国家的利益,多做有利于和谐的工作。
为了做好一名新时期的司法警察,为了更好地踏上新的征程,实现新的目标,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就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全心投入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工作中不断吸取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短处,以求把工作做的更好,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
司法警察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法警全面参与、保障民事审判是法定的职责,不能以法官审理个案的需要为前提。
法警参与民事审判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保障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更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审判的权威和国家的形象。
严格地讲,法警的职责是既不能放弃也不能被免除。
2、从法律性规定来看,法警不仅是民事审判中的重要成员,而且是一支不或缺、不可替代的司法保障力量。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法警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法警是依法参与审判活动的重要成员”。
另外《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值庭规则》、《法庭规则》还具体规定了法警的职责。
其中法警在民事 判中的职责是:(1)、送达法律文书、诉讼文书;(2)、参与对裁定(诉讼保全)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3)对必须到庭而拒不到庭的的被告执行拘传,强制其到庭;(4)、警卫法庭,维护法庭秩序,对进入法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旁听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5)、传递证据材料、传带证人、鉴定人;(6)、对妨碍诉讼、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危及审判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人员采取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强制带离、实行拘留、强制缴纳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定的职责,就当全面履行。
不仅法警自身不能放弃,而且任何组织或个人也无权免除。
3、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官、书记员在外出执行送达、财产保全、调查取证中经常遭到辱骂、威胁、甚至殴打,庭审中时常发生当事人、旁听人员相互辱骂、争吵、扭打,故意损坏法庭设施、辱骂法官,当事人持刀当庭自伤、自杀,无关人员突然擅自闯入法庭等情况。
一方面,这些情况的发生,不仅影响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更严重的是破坏了法庭的严肃、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法院审判的权威。
另一方面,这些情况的发生往往是审判法官难以预料的。
审判法官根本无法确定审判中是否需要法警提供保障。
但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再临时要求法警处置,可能就晚了、被动了。
所以,为了保障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法院审判的权威,法警必须全面参与民事审判活动。
并以国家权力即国家法律规定的职务权力制止、打击一切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
待遇和公务员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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