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人大工委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的有关规定,设立了街道人大工委。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的派出工作机构,它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可以看出,街道人大工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派出到街道的工作机构;其次,街道人大工委虽然是经过当地省市党委、人大和编制机构批准设立的,但它并无法律明确的身份和职能,再次,街道人大工委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
二、街道人大工委的作用体现。街道人大工委设立以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它能充分调动基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方面建设。
二是使基层人大工作形成了至上而下纵向到底的完整体系。基层人大工作通过工委这一整体,有效地发挥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街道和社区之中,可以发挥民主渠道作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可以发挥监督促进作用,推动社区文化、卫生、管理、治安、服务等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可以发挥法制保障作用,推进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可以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建功立业,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为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发挥了积极作用。人大街道工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大力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如通过建立代表接待日、设立选民联系电话、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有力调动代表的积极性,激发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大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和质量,做到了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三、街道人大工作面临的现状与困境
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街道人大工委作用发挥在某种程度上受到限制。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从工作上看,街道人大工委还只局限于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形式上视察、检查等活动,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其他方面工作开展的并不多。同时,由于街道人大工委是个新鲜事物,其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群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认识,这样易造成街道人大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乏力,形同虚设。
二是组织机构还不够健全,职责不够明确。虽然街道人大工委已配备了专职主任和副主任,但工委委员是由街道中层干部兼任,均是兼职的,特别是工委办公室,没有专职主任和秘书。人大工委缺乏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成为“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另外,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工作方面只是处于尝试阶段。在其职责方面,许多还不够明确,在一些具体工作的运作上面临不少困难,实际难以操作。如街道办事处年度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重大事项决定等问题都较难操作。
三是开展代表活动组织难,效果不够明显。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方法,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活动主动性不强,致使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活动较难。与此同时,受各种原因限制,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代表文化水平不高,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开展活动时人云亦云、随声附和,缺乏独到见解和理性分析,参政议政能力薄弱,使得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的活动收效不明显。
四是街道人大工作宣传力度不够。街道人大缺乏深入、有效、持久的宣传,人们对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对人大是如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仍然没有真正了解。这也使街道人大工作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几点建议
针对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现有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但通过认真探索和创新,必将进一步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为此,本人认为可以从加强立法、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端正位置;坚持原则、有理有节;围绕中心、主动履职;强化建设、完善机制入手,逐步推动街道人大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
一、加强立法、明确职责。要进一步明确人大街道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和健全必要的工作组织机构,在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时候,明确规定街道人大的具体职权、履行职权的程序、活动经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制度等,使街道人大工作沿着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二、理顺关系,摆正位置。一是要处理好街道人大工委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保证区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上,放在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稳妥开展监督工作。二是要处理好街道人大工委与街道党工委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要经常、主动地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工委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切实把街道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履行职责。三是要处理好街道人大工委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要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推动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中要多联系、多沟通、多协助,在参与中监督,在支持中监督,帮助促进各项工作。四是要处理好街道人大工委与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的关系。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街道人大工委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做好服务工作。从思想上尊重代表,感情上贴近代表,作风上深入代表,生活上关心代表,工作上依靠代表。
三、坚持原则,有理有节。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必须把握的原则。街道人大工委要紧紧围绕区委和街道党工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及时报告人大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坚持民主集中,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要坚持集体行权,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法定程序集体决策;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授权履行职能;坚持不直接处理问题,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替代。坚持适度定责,量力而行和有所作为相结合。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量力而行,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地履行职权。
四、围绕中心、主动履职。 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街道人大工委要自觉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能。一是履行民主职能,促进基层基础政权的加强。街道人大工委要根据明确的职责,善于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基层,将宪法和法律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基层,要加强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和指导作用,引导社区成员依法有序地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管理,搭起人民参与地方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平台。二是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依法治理进程。在街道设立人大工委,填补了一直以来人大在街道没有机构设立的空白,扩大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覆盖面,把街道的工作纳入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范围。人大工委要有效组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支持街道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行政、执法、司法行为的规范,将人大的监督职能引向深入。三是履行沟通职能,促进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街道人大工委要积极运用自身的阵地载体功能,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述职评议,走访等活动,使广大人大代表悉情知政,履行起应尽的职责,保持正确的导向,既为政府传声与递音、又为群众呼吁与谋利,既为选民群众释疑解惑、又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成为汇聚良策攻薄弱、凝聚力量干事业、集聚心智谋率先的中坚力量。
五、强化建设,完善机制。一是加强自身建设。街道人大工委人员和各级代表必须要加强学习,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民主法制意识,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实际多开展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检查等,并规范代表活动方式,拓宽代表活动渠道。支持代表多深入一线,深入矛盾,认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二是加强组织建设。要建立和完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制度,制定出明确的可操作性的会议制度、审议制度、代表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办法及向选民述职制度等,推动街道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大街道干部队伍的建设,优化街道人大工委干部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要设立人大工委办公室,定员定编,配备专职的主任和秘书。强化宣传,从不同层面不同范围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加强对街道人大工委的重视和认识,提高对人大代表履职权威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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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开展集中核查、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张创组办发〔2010〕15号)要求,区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创新评议方式,拓宽评议范围,延伸评议层次,集中体现群众意愿,全力服务科学发展,使创先争优更好的体现服务人民群众这一目标,群众评议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现将群众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四项措施,找准群众评议工作风向标坚持把走群众路线作为开展群众评议的出发点,从准备工作、评议范围、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四个方面入手,为有序推进群众评议工作打好基础。
一是准备工作求细。
为确保群众评议工作不走过场,不脱离实际,全区各级党组织成立了由党组织“一把手”为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群众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测评表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评议工作。
各级基层党组织对照创先争优的要求,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认真开展群众评议,切实做到有机衔接,步步推进,为搞好评议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评议范围求广。
各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参评人员的范围,除确定一定比例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外,还吸收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围绕本单位、本部门在思想认识、工作思路、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广泛评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重点从民生保障、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热点问题中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评议的代表性、广泛性和质量。
活动中,全区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评议大会645场次,发放评议问卷7800多份,参与评议人员达363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6%。
三是评议内容求精。
精心设计评议内容,各行业党组织按照创先争优活动基本要求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争创主题和“五个好”、“五带头”的争创目标,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心工作,从活动目标是否达到、发展思路是否清晰、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完成、工作措施是否得力四个方面进行群众评议,在对创先争优的目标行不行、影响范围广不广、发展分析透不透、承诺完成事项好不好、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上求实效,做到评议范围广、评议效果实。
四是评议标准求严。
按照群众评议要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群众评议工作的规范表格,细化评议内容,把开展群众评议与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大会将评议结果对所在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反馈,及时查漏补缺。
为进一步倾听群众意见、凝聚群众智慧,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群众评议环节的检查指导,做到指导有力、监督到位,确保群众评议活动不走过场,不脱离实际。
二、突出四种特性,确保群众评议工作实打实立足各行业实际,把群众评议作为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诺能力的有力举措,突出三个特性,狠抓群众评议工作,确保群众意见管用,真正体现服务群众。
一是增强针对性,明确评议目标。
区委严格按照六大行业党组织争创标准,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立足实际,对群众评议内容进行合理规范,明确要求农村围绕“创业致富”目标开展群众评议、街道社区围绕“和谐安定” 目标开展群众评议、企业围绕“创新增效” 目标开展群众评议、新社会组织围绕“塑造形象”目标开展群众评议、学校医院围绕“敬业奉献”目标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围绕“服务发展”目标开展群众评议,使评议效果突出行业特点,在评议针对性上保效果。
二是突出操作性,严格评议程序。
按照上下联动、内外兼顾、纵横联系的模式,各级党组织改进评议环节,创新评议方式,充分运用交流座谈、满意度测评、热线电话等评议方式,重点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情况、履行职能、工作作风、为民服务等方面,组织党员群众评议,将评议结果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通报,建立群众评议情况专项记录,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体现科学性,创新评议方式。
按照“规范评分,定性评价”的方式,积极搭建多种形式的群众评议平台,调动群众参加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级党组织采取上评下、下评上、党组织评议党员、党员评议党组织等方式,坚持平时了解与集中评价相结合、思想作风与工作作为评价相结合、定性内容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广泛吸纳服务对象、群众代表进行现场评议,虚心听取干部群众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力求体现评议的整体要求和本单位的个性特点。
四是坚持实践性,落实评议效果。
各单位、各部门在群众评议工作中,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评议的过程当作再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过程,虚心纳谏,开门测评,确保群众评议的真实有效。
在群众评议中,全区各级党组织共征求到评议意见和建议4600多条。
对大多数群众评议不满意的,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进行“补课”,保证群众评议的真实有效。
同时,各单位、各部门也把评议结果与检验活动成效、巩固活动成果、改进活动方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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