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门诊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到依法执业,为群众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现将校验期执业总结如下:
一、我门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执业科目是内科和预防保健科,在开展诊疗活动中,能够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没有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二、门诊现有主治医生 人,执业医师7人,执业护士2人,已经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单独从事诊疗、护理工作。
三、有健全的管理体系,中心领导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到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各项收费工作确保规范化,有完善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并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热情周到为病人服务,关心病人疾苦,耐心细致询问病情,认真进行检查和诊断。每年接诊患者10000多人次,没有发生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五、能够按照规定使用医疗文书,配备有门诊日志、处方、消毒登记本、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毁形登记本和收费票据等,对就诊病人进行登记,用药开具有处方。
六、加强自身药品采购和保管工作,使用的药品全部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购进药品有票据。不向非法企业和个人购买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变质药品,确保临床医疗用药安全。
七、医疗废物交与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每两天交接一次医疗废物,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八、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点发热病人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在诊疗工作中,没有发现传染病病人。
九、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活动,结合日常诊疗工作,向患者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上级下发的卫生知识宣传资料,能够张贴进行宣传。积极参与各项卫生活动,平时做到经常打扫内外环境卫生,保持门诊环境整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 一、医疗机构需提供的校验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发布、综合安全管理等; 4、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使用证明; 5、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6、科室医护人员名单以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 8、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质量检测报告; 9、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10、医院评审合格文件; 11、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校验现场审验主要内容: 1、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全院对医疗机构的床位、工作人员花名册、医疗技术人员注册手续、全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医护人员防护设施、医疗设备、建筑面积、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发展规划、医院工作年计划、医院培训计划、职工再教育情况、职工培训证件等;急救急诊规章制度、急救药品及急救设备如:氧气心电图机、急救流程、急救药品明细、每周查对记录; 院感院感管理制度及职责、院感委员会的职责、院感质控标准及控制情况、活动内容、学习内容、院感工作年计划、季度计划、院感培训计划方案及实施记录、院感学习计划、院感再教育培训证明、一次性物品进货手续、抗菌药物管理情况及应用情况、物品消毒灭菌、医院感染流行和爆发的机制与措施、控制制度、报告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卫生防护培训情况、手卫生制度、手卫生培训、手卫生执行情况、污水设备、紫外线登记本、手消毒喷剂、消毒片、一次性物品登记本、医疗废物登记本等;医疗先运行及出院病历、书写要求、病历诊断依据、医疗年度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培训计划、核心制度及执行情况、业务学习本、医疗质控情况、医疗委员会、差错事故制度、流程、住院及门诊中西药处方、门诊病人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等;护理护理核心制度、年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培训计划、业务学习本、护理查房记录、护理质控组职责及质控情况、公休座谈会、护士学习考试记录、操作考试记录、护士资质及注册情况、交班本、前三月护士排班表、聘用护士毕业证、个人学习记录本等;药房药品进货手续及途经、进货登记本、处方点评记录、药剂师资质及注册、药事委员会的职责及活动记录、药房盘点表、药剂科规章制度、中药饮片应用情况、中药进货途径;放射科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资质、个人防护情况及检测、体检表、放射科许可证等进行审核。
2、审查医护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注册情况。
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严禁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医疗活动。
3、审查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审查医疗机构医疗安全、药品安全(特别是毒麻精放药品)、设备安全以及综合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审查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情况。
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没有任何形式的通知或告知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
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故 你的行为虽有过错,但不能认定为非法行医,但要及时补校验,如果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责令整改后,依旧不补校验的可以按非法行医认定。
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证需每年校验一次吗
依据《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一并进行,并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5年,其他医疗机构为3年。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持证人必须凭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向有权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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