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
1、
委托代销商品亦称“托售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的对称。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明确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
由于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不确认收入,但需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账户,在商品发出时,将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转入本账户的借方。当受托方将商品实际销售后,应向委托方出具代销清单。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协议价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贷记本账户。本账户期末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的代销手续费,作为商品流通费用,计入营业费用。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企业为了扩大产品的销售量,提高企业的销售收入,增加企业利润,采取代销的方式进行商品销售。在这项业务中会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务处理。由于该销售方式比较复杂,财会人员在会计处理上容易混淆。在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下,可以对双方的处理方法作如下分析。
一、视同买断方式
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委托方应在发出商品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认收入,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但其销项税额应按实际售价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计算得出,并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如果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协议价结算,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则此差价构成了代销商品的手续费,对此差价(不包括增值税)仍应再征收营业税。可见,对这部分差价收入不仅要征收增值税还要征收营业税
例1: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按协议价200元/件结算。该商品成本120元/件,增值税税率17%。B企业实际售价为240元/件,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营业税税率5%)。
(一)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贷:库存商品12 000
2.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3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3 400
(二)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并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3 400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8 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080(24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20 000
贷:库存商品20 000
3.按协议将款项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23 400
贷:银行存款23 400
4.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00(4 000×5%)
二、收取手续费方式
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受托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只收取手续费。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由于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必然导致同一业务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一般情况下,受托方交纳的增值税额为零。同时,对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向委托方提供的劳务报酬并交纳营业税。
例2: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120元/件,B企业按协议价格出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增值税税率17%,营业税税率5%)。
(一)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发出商品 12 000
贷:库存商品12 0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贷:发出商品 12 000
借:销售费用 2 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 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时:
借:银行存款21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1 400
(二)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20 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 20 000
2.实际对外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3.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3 400
借:代销商品款20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20 000
4.支付A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23 400
贷:银行存款21 400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 000
5.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2 000×5%
库房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7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广的范畴内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形成的,例如“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仓库单据及帐务处理流程”“仓库盘点管理流程”等等。
1.0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作业规定及奖惩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通过奖惩的措施起到激励和考核人员的作用。
2.0范围 仓库工作人员 3.0参考文件 4.0定义 5.0职责 6.0规定 仓库工作目标 仓库工作作风及态度 6.1 仓储管理规定 6.1.1 物料收货及入库 6.1.1.1 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收货确认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1.2 采购将“PO总单”给到仓库后,仓库人员需要将货物放到仓库内部,不允许放在仓库外,尤其不能隔夜放在仓库外,下班后必须将货物检查放在仓库内部。
6.1.1.3 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PO总单”,没有时需要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
没有“PO总单”的采购可以“PO单”代替。
仓库人员负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6.1.1.4 所有物料确认前由采购对物料进行正确标示。
新产品更应重视标示。
所有产品确认必须仓库人员和采购共同确认。
新产品尤其需要共同确认。
仓库安排打印条码时对物料进行扫描确认。
新产品需要仔细核对物料的产品描述,以避免出错。
客服借料后如发现贴错条码应及时反馈,仓库予以更正。
6.1.1.5 仓库与采购共同确认PO物料数量时,如发现如PO总单上的数量不符,应找相应采购签字确认,由采购联络处理数量问题。
6.1.1.6 物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摆放物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6.1.1.7 原则上当天收货的物料需要当天处理完毕。
不测试的当天安排点数、打印条码、贴条码、打印收货确认单、进行“PO总单”入库信息的统计,点数入库。
需要测试的需要当天确认数量、放至待检区;检验完成的马上安排打印条码、贴条码、打印收货确认单、进行“PO总单”入库信息的统计,点数入库。
6.1.1.8 测试借料必须填写借料单、且需要注明该物料是刚采购的PO物料还是库存物料,以便后续确认累计入库数量。
测试检验完成后归还仓库需要点数确认,且需要将良品和不良品进行区分放在指定区域。
6.1.1.9 仓库入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PO入库物料进行数量确认,即是确认登帐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可查贴条码人员最后点数数量和自己点数确认的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到底和解决完成。
(有借料的需要见到相关单据,测试坏的需要补单且不能登帐入库,如登帐入库需要开“退厂通知单”扣除等同入库数量)。
6.1.1.10 入库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物料盒放不下时可以放在箱子里,箱子不能放在超过2米远的地方。
6.1.1.11所有入库物料需要贴完条码,且外箱上需要有物料标示,包含物料SKU和储位信息。
6.1.1.12 “收货确认单”需要按流程要求先给仓库入库人员确认登记再给到仓库经理签字后才能给到采购。
6.1.2 客户退料 6.1.2.1 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客户退货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2.2 如客服部门未按流程要求负责对客户的退料进行登记,并标示SKU、数量、填写“客户退货单”,可要求客服部门处理。
6.1.2.3 测试检验完成后可及时进行入库,登帐需要查核清楚是否需要登帐入库。
6.1.3 物料出库(出库调拨领料) 6.1.3.1 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取货单”“出库单”“调拨单”领料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3.2 包装组给到的取货单无特殊原因当天必须全部完成取货。
欠料的在每天下班前补货完成。
6.1.3.3 取货单按照储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取货,取货错误由出货组负责统计。
6.1.3.4 取货时注意胶盆不要堆积过高损坏产品。
取完货后将推车放在出货组指定位置。
6.1.3.5 淘宝组、韩国日本组出货(调拨)需要按要求制作“出库单”(“调拨单”),注明登帐流水号和其他要求的信息。
未按要求注明的可要求责任部门更正后再予发货。
6.1.3.6 “出库单”(“调拨单”)发完货后需要及时将物料给到相关部门,并要求其签名确认。
6.1.3.7 内部领料需要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方可发货。
6.1.4 物料借料 6.1.4.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借料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4.2 “借料单”上特别需要注明物料PO号,以便于后续识别进行物料入库作业。
6.1.4.3 已办理归还的可以装订存档,未归还的不予装订,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追查,直到归还物料或开具相关单据作归还手续。
6.1.4.4 物料借料和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料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料。
6.1.5 物料报废 6.1.5.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报废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5.2 发现库存物料不良时需要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处理。
6.1.5.3 需要严格区分开库存物料报废部分、采购PO来料不良不能退回报废部分、客户退回不良报废部分并分别保管和做标示。
6.1.6 退厂物料处理 6.1.6.1需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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