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工作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力地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忠职守,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自一九九七年调入炭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以来,服从领导安排,先后担任了办证、计生手术记帐、驻片员等工作,坚持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认真履行
,积极努力工作,出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年度考核称职,2008年度考核优秀。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认真细致做好驻片员工作。指导片区各村
完成每月工作手册,认真核对计生卡、表、册等数据,管理好一校、两室、三栏工作。与村
一起走访应落实未落实计生措施的对象,积极做好思想工作,督促她们按时落实计生措施。查环查孕期间,对每一个需要查环查孕的对象做好宣传工作,并一一通知她们按时接受检查。积极做好计生逃跑对象家属的工作,主动收集线索,跟踪落实计生措施。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对象追缴
。深入厂矿、出租屋宣传国家流动人口管理政策,积极做好思想工作,指导他们办理
,督促
到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督促各村
填写并按时上交流动人口各类报表。所分管的片区内计生工作成效明显,大部分村多年保持计生先进村、模范村。 积极努力做好计生办证和手术记帐工作。计生办证工作中坚持原则,服务热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手术记帐工作按有关规定要求,与各村妇女主任一道带领需要“四术”的计生对象按照医院各项程序进行检查和手术,耐心安抚计生对象,并仔细叮嘱手术后应当注意的事项,没有出现过误发错发手术记帐单的情况。
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使我深切地体会到,要做好计生工作,一要有领导的正确指导,办公室领导对基层的情况掌握清楚,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及时,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推进。二要发挥好村级妇女主任的作用,特别是驻片工作,一定要与她们打成一片,积极主动帮助她们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三要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虽然我不是本地人,刚调入计生办工作时语言沟通上有一定困难,但由于需要经常走乡串户与群众打交道,使我很快学会了粤语,与群众沟通了感情,为开展计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
不够高,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性格比较急躁。今后,我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克服工作中的不足,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请问职业卫生监管有什么好的培训教材吗?
1、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后交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填写时用钢笔或签字笔,文字清楚,不得涂改,合理缺项处应填“无”字。
3、申请书内有关项目:1)申请单位名称:按现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工商部门预核准名称填写。
2)经济性质:个体、股份企业、有限公司、国有等。
3)单位地址:按现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填写。
4)法定代表人:法人单位填法定代表人姓名。
5)负责人或业主: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个体经营者则填业主姓名。
6)身份证号码:按实际填写。
7)职工总数:单位的职工总人数。
8)从业人员数:参与餐饮服务须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总人数。
9)许可范围:按现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填写。
10)经营面积餐位数:经营场地实际使用面积餐次接待就餐人数。
11)联系电话:单位对外联系电话或负责人、业主电话。
12)申请量化等级:A、B、C级,新申请单位注明新申请。
13)卫生设施:填写已具备的卫生设施。
14)申报材料:填写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3、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7、经营场所位臵图;8、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图;9、食品安全设施清单;10、餐厨废弃油脂及废弃物收运协议;11、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记录;12、非限定人员证明;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综合监督局的成立及其机构、队伍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相对集中卫生计生监督职能,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了综合监督局。
卫生计生监督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卫生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计划生育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法制机构承担。
全国已建立2900余个卫生监督机构,有人口计生法制机构3200余个。
一个从中央到省、市、县(区)各自相对独立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已经形成,并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为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基础条件。
全国共有卫生监督员6万余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17万余人。
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组织保障,强化教育培训,严格管理,发挥专业优势,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明显提升。
二、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及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卫生计生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卫生计生系统的监督执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3年12月,我委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通过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力求做到监督执法机构名称统一、明确职责任务,重心下沉、队伍壮大。
为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有效履行综合监督职责,规范综合监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做好委内相关业务司局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我委制定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工作协调制度》,确保综合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序推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我委印发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
根据规划要求,2014至2017年期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要完成7部卫生计生法律、17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综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加,一些地方医疗服务市场混乱、个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屡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根据当前各地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10月-2014年9月,我委联合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6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医托行骗,严肃查处“两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重拳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重点督办了辽宁、山东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案件,北京特大医托诈骗团伙,浙江王华璞、王二敏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
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9.3万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2亿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26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33件,刑事立案1256起,刑事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团伙32个,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同时,加强了部门协作与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得到巩固,强化了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觉性得到提升。
(二)完成首次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我委印发的《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安排,2014年5-8月我委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共确定了217项具体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涵盖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机构、医学考试机构以及部分行业组织、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
通过监督检查,提升了卫生计生系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推动了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学校落实法律责任,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2014年下半年,我委继续开展对《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在今后三年中,我委还将开展对《献血法》等5部卫生计生法律、9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步骤地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一遍。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完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计生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提高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起到推动作用。
(三)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各项监督工作统筹推进。
——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加强。
公共卫生监督覆盖率明显提升,2013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和学校255万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80%,查处违法案件2.4万件,罚款近3000万元,均较2012年有所增加...
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日常工作是什么
一、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巡查的内容 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取得养殖代码;是否按规定程序申报检疫。
2.有关防疫记录: (1)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及健康状况记录; (2)养殖档案、免疫病种、时间、数量、程序、畜禽标识佩带等情况记录; (3)免疫抗体监测情况记录; (4)饲养动物的购入、出售情况记录; (5)圈舍消毒及病死动物的处理、疫情报告等情况记录; (6)兽用生物制品、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采购、使用等情况记录。
3.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检疫审批及其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动物是否按规定处理情况。
4.动物强制免疫、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 对农村散养户(场)巡查的内容 1.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及健康状况; 2.饲养动物的免疫病种、数量、免疫记录及畜禽标识佩戴情况; 3.饲养动物的购入、出售、申报检疫情况; 4.消毒情况及病死动物处理情况。
三、对孵化场巡查的内容 1. 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2.孵化种蛋的种类、数量; 3.种蛋的来源及检疫证明持有情况; 4.卫生消毒制度落实情况; 5. 种苗出售、申报检疫情况; 6. 废蛋、废胚、弱胚及绒毛等废弃物处理情况。
四、对动物屠宰场(点)进行巡查的内容 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屠宰场四周设有围墙与外界隔离,设立门岗,门口有有效的消毒池,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分开; 3.设置与屠宰加工量相适应的入场检查验收间、隔离间、待宰间、急宰间、屠宰加工间、副产品整理间、检疫检验室等; 4.配备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车辆清洗和消毒的场地及设施; 5.建立动物进场验收管理制度、屠宰加工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防疫管理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6.建立动物进场屠宰、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记录; 7.动物凭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入场,经宰前检疫合格后才可屠宰; 8.出场(厂、点)动物产品均持有检疫证明; 9.对出入场动物及产品运载工具清洗消毒; 10. 落实场地环境每天定期清栏、卫生消毒措施。
五、 对动物产品加工、贮藏场所巡查的内容 1. 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2.动物产品来源、数量、检疫证明持证情况,动物产品出厂(库)数量情况; 3. 消毒设施、消毒药储备、消毒制度及执行情况; 4. 动物防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巡查的内容: 1. 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2. 动物防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情况; 4.消毒制度执行及记录情况; 5. 经营户进货、销售记录台帐,持有检疫证明及检验标志情况。
扩展资料 一、对动物诊疗机构的巡查的内容: 1 .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2.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明; 3 .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4 .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情况; 5. 诊疗病历填写是否规范,病史资料记载是否完整; 6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查看进货入库、销售等档案记录材料: (1)是否备齐所经营的兽药品种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生产厂家的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备案的标签说明书等。
(2)是否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及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内容是否完整。
(3)是否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兽药质量保管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所经营兽用产品的保存质量。
(4)是否建立失效、破损药品登记和销毁记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动物卫生监督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是什么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要求、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教培训计划,提供相应资源保证。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卫生宣传1、用人单位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一)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用人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单位级教育培训内容:(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2)单位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用人单位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用人单位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5)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识第2页 /(共2页)2)车间级教育培训内容:(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1)由用人单位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
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病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
用人单位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五、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1、三级安全教育卡;2、员工的安全试卷;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4、其他有关资料。
七、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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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全选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
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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