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定义及分类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定义及分类
1)中间业务的定义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人才智力、信息技术、销售渠道、资金规模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以中间人或代理人的
、代理、承诺、担保、租赁及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
[4]服务,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实际上,中间业务是我们中国人的提法,中间业务可以说是区别于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的第三类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在国外泛指银行的非利息收入。
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中间业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中间业务主要指从银行的传统信用业务中衍生出来的业务,银行在中间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仅以中介人的身份代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以接受客户委托的方式为交易双方分别提供服务,从中收取“中介费”。传统的中间业务具有迅速便利和低风险的特点,可以增加银行的业务收入并以此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有利于使银行摆脱既定的资产负债规模的束缚,促进其技术与服务手段的进步。
广义上的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2001年7月4日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 )。它包括两大类: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即一般意义上的金融服务类业务)和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即一般意义上的表外业务)。其中,金融服务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代理人的身份为客户办理的各种业务,目的是为了获取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支付结算类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类中间业务、基金托管类业务和咨询顾问类业务。表外业务是指那些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担保或类似的或有负债、承诺类业务和金融衍生业务三大类。
2)分类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划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商业银行提供的各类担保业务。主要包括贷款偿还担保、履约担保、票据承兑担保、备用信用证等;第二类是贷款承诺业务。主要有贷款限额、透支限额、备用贷款
承诺和循环贷款承诺等;第三类是金融工具创新业务。主要包括金融期货、期权业务、货币及利率互换业务等;第四类是传统中间业务。包括结算、代理、信托、租赁、保管、咨询等业务。
2002年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其附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参考分类及定义》中,将中间业务分为如下九大类:
(1)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结算业务借助的主要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主要包括汇款业务、托收业务和信用证业务及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如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账等业务。
(2)银行卡业务。其分类依据清偿方式,可分为贷记卡业务、准贷记卡业务和借记卡业务。借记卡可进一步分为普通卡、理财卡、转账卡、专用卡、结算卡和储值卡等。依据结算的币种不同,银行卡业务可分为人民币卡业务和外币卡业务。按使用对象的信誉等级不同,银行卡可分为普通卡、理财卡、财富卡或私人银行卡等。按流通范围,银行卡还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
(3)代理类中间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收单业务等。
(4)担保类中间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5)承诺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
(6)交易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业务,如远期合约,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等。
(7)基金托管业务。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8)咨询顾问类业务。包括企业信息咨询业务、资产管理顾问业务、财务
顾问业务和现金管理业务。
(9)其他类中间业务。包括保管箱业务以及其他不能归入以上八类的业务。
随着国内银行向国际先进银行不断的学习,越来越注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中间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日益提高,中间业务发展速度很快。已经突破了传统狭义概念的范畴。目前来说,现代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所界定的广义上的中间业务。本文的研究对象是针对面向个人(居民)客户的中间业务,基本属于广义中间业务概念中的金融服务类。 2.2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主要特征
世界经济金融全球一体化程度日益加深,商业银行为适应这种形势的快速变化,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纷纷寻求业务创新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中间业务与传统业务相比,具有很多不可比拟的优势特点:
1)投入少且风险低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一般不直接使用自有资金,特殊情况下也只占用很少的资本。通常大多数中间业务一般只是提供金融服务,无须涉及自有资金的投入。在办理中间业务时,商业银行利用的是其在营业渠道、信誉、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依靠的是银行现有的工作人员、营业场所和信息网络,这部分虽然也是银行的资本投入,但与传统的业务相比,分摊的成本相对比较低廉,而且不用承担当事人应负责的信用责任和经营风险,大大减少了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潜在的风险。
2)收入高且较稳定
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种类繁多,各式各样,且大部分业务是以收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形式开展的。虽然收费标准不是很高,单项业务可能获得的利润微不足道,但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量较大、覆盖面广,总收益是很高的。同时中间业务客户群体大且广,没有客户集中度的问题所以收入相对比较稳定。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到总收人的50%至80%,收益相当可观。
3)办理速度快且可拓展延伸
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占用客户时间较少,交易速度较快。同时银行的中间业务不是单一运行的,是交叉进行且具有很强的拓延性,一项中间业务的发生通常会派生出其他业务的开展,其对银行收入的外溢作用显著为正。例如商业银行的每一笔清算结算或投资理财业务,往往都会引致银行存款的增加或减少;一项财务顾问、造价咨询业务通常都会涉及到贷款能否顺利发放。因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不仅仅是为了实现收入的增长,更重要的是中间业务的可派生和延伸性丰富了银行的基本功能,可促进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的同步发展,能为客户提供了一揽子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密切客户关系,促进商业银行业务的全面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领域的拓展和新品种的陆续开发,在不断加强和完善资产负债经营的诸多策略中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角色。
4)种类多且发展快
由中间业务的分类可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种类繁多,涉及业务范围极其广泛。现代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不仅仅包括传统的中间业务,而且还将日益兴起的金融衍生品纳入其中,其在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也日渐扩大。伴随着世界经济和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高科技手段的不断运用和金融国际化程度的加深,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非常迅速、新兴业务不断涌现,譬如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出现了信用卡和网上银行等电子货币业务以及网络时代虚拟世界的虚拟货币等等。由于世界贸易和资本流动的发展,商业银行还发展了担保承诺、代
[5]理融通、债务互换、信息咨询等业务。为了规避各种风险和合理规避金融监管,商业银行势必不断开辟中间业务新的领域。
范文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分类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分?类
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分类?
一、金融中介服?务类
1、定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广?义上讲“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2001年?7月4日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
2、例如:
(1)、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例如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等。
(2)、企业信息咨?询业务,包括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估、验证企业注册资?金、资信证明、企业管理咨?询等。
(3)、财务顾问业务,包括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并购顾问业务。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大型建设?项目的融资结构、融资安排提?出专业性方?案。企业并购顾问业务指?商业银行为企业的兼?并和收购双?方提供的财?务顾问业务?,银行不仅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的过?程,而且作为企?业的持续发?展顾问,参与公司结?构调整、资本充实和重新?核定、破产和困境?公司的重组?等策划和操?作过程。
(4)、资产管理顾问业?务,指为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提供全面
的?资产管理服?务,包括投资组合建议、投资分析、税务服务、信息提供、风险控制等。
二、或有债权/债务类
1、定义:或有债权/债务类业务?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表内资产或?负债业务业?务 。
2、分类:贷款承诺类?、担保和金融?衍生工具类?
(1)、承诺类
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
可撤销承诺?附有客户在取得贷款?前必须履行?的特定条款?,在银行承诺期内,客户如没有?履行条款,则银行可撤?销该项承诺?。可撤销承诺?包括透支额?度等。
不可撤销承?诺是银行不?经客户允许不得随?意取消的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 (2)、担保类
例如:
担保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收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破产或?不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收益人及时?支付本利。
各类保函业务,包括投标保函、承包保函、还款担保履、借款保函等。
(3)、金融衍生工?具类
例如:
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指标为标的的期货合约。
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按交易标的?分,期权可分为?股票指数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债券期权等。
范文三:商业银行的分类
商业银行的分类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就是国家独资的以营利为目的金融企业。原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工、中、建、农)的格局已不复存在,工行有美国高盛等外资股东;中行有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外资股东;建行有美国银行等外资股东。
目前国有独资的只有中国农业银行,而农行的股份制改造现在也在进行中,未来就没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了。
股份制商业银行
股份制银行简单来说就是实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制的银行,大家都可以出钱成为股东。在中国,除了政策性银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目前只剩农行一家),都是股份制银行,如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
城市合作银行
1993年年底中央银行提出组建城市合作银行,1995年春,国务院决定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城市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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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商业银行的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一。现金资产:现金资产是银行资产中最具有流动性的部分,它主要满足客户提现和转账结算的需要。他基本不给银行带来直接的收入,但法律对其持有量有严格规定
(1)存放现金:指银行金库中的现钞和硬币,主要是为了应付客户提款及其银行本身的日常开支。
(2)存款准备金额:存款准备金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按法律规定,按期存款的一定比率交存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超额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账户上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那部分存款。
(3)存放同业:指银行为了自身清算业务的便利,在其他银行经常保持的一部分存款金额,以便委托其他银行托收,银行之间建立起了代理行关系。
(4)托收未达款项:指银行应收的清算款项。
二.贷款和投资
1.贷款:种类有很多
(1)按贷款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三种。1年为短期,中期为1年—5年,长期为5年以上。
(2)按照贷款用途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不动产贷款。消费者贷款,证劵业贷款。
(3)按贷款条件不同可分为1信用贷款:指商业银行仅凭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贷款。2担保贷款:指银行要求借款人以其本人或者第三人向银行提供的财产或信誉为坏款保证而发放的贷款3保证贷款:指借款企业向银行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者作为还款保证人,借款企业不能履约还款时,银行有权按约定要求保证人履行或承担清偿贷款连带责任的付款方式。
2投资:指银行购买有价证劵的业务活动
★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1) 结算业务:指银行为客户办理的与货币首付相关的技术性业务。
(2) 信托业务:是商业银行重要的附属业务之一,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吗,或者银行根
据客户的授权,代客户管理各种财产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
(3) 代理业务:指银行的代收业务。
范文五:商业银行业务分类汇编
商业银行业务分类汇编
商业银行业务分类汇编
2015-03-02 中国资本联盟
商业银行最通用的分类是:负债业务(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资产业务(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中间业务(银行不需运用自己的资金,代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一、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1. 贷款(放款)业务——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贷款,是一种资本贷款。
普通借款限额: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普通借款限额:
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
透支贷款: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帐户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透支贷款:
务”。
备用贷款承诺: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备用贷款承诺:
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
消费者贷款:消费者贷款是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消费者贷款:
方面的审查。
票据贴现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票据贴现贷款:
(2)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有以下几种类型
存货贷款也称商品贷款,是一种以企业的存贷或商品作为抵押品的短期贷款。
客帐贷款银行发放的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称为“客帐贷款客帐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为一种持续性的信贷协定。
证券贷款银行发放的企业借款,除以应收款和存货作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种证券特别是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作押的。这类贷款称为“证券贷款证券贷款”。
不动产抵押贷款通常是指以房地产或企业设备抵押品的贷款。不动产抵押贷款
(3)保证书担保贷款:保证书担保贷款,是指由经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贷款。保证书是保证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契约性文件,其中规定了银行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格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
(4)贷款证券化:贷款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贷款转化为证券发行的总理资过程。具体做法是:商业银行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贷款,组合成若干个资产库(Assets Pool),出售给专业性的融资公司(Special PurposeCorporation),再由融资公司以这些资产库为担保,发行资产抵押证券。这种资产抵押证券同样可以通过证券发行市场发行或私募的方式推销给投资者。出售证券所收回的资金则可做为商业银行新的资金来源再用于发放其它贷款。
2. 投资业务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是指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按照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国内证券投资和国际证券投资。
(1)国内证券投资国内证券投资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政府证券投资:国家政府发行的证券,按照销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叫作公开销售的证券,一种叫作不公开销售的证券。政府证券投资:
商业银行购买的政府证券,包括国库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三种。
a. 国库券。国库券是政府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下。
b. 中长期债券。中长期债券是国家为了基建投资的资金需要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其利率一般较高,期限也较长,是商业银行较好的投资对象。
c. 长期债券
二、负债业务
负债是银行由于授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1. 活期存款:活期存款是相对于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预先通知可随时提取或支付的存款。
活期存款构成了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重要条件。但成本较高。商业银行只向客户免费或低费提供服务,一般不支付或较少支付利息。
2. 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种由存户预先约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比重较高。因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较长,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商业银行长期贷款与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3. 储蓄存款:储蓄存款是个人为积蓄货币和取得利息收入而开立的存款帐户,储蓄存款又可分为活期和定期。储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称为活期储蓄存款,存取无一定期期限,只凭存折便可提现。存折一般不能转让流通,存户不能透支款项。
4. 可转让定期存单(CDs):可转让定期存单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种主要形式,但与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区别。可转让存单存款的明显特点是:存单面额固定,不记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动,存期为3个月、3个月、9个月和12个月不等。存单能够流通转让,以能够满足流
动性和盈利性的双重要求。
5. 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它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帐户。它以支付命令书取代了支票。通过此帐户,商业银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从而吸引储户,扩大存款。
6. 自动转帐服务存款帐户:这一帐户与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类似,是在电话转帐服务基础上发展而来。发展到自动转帐服务时,存户可以同时在银行开立两个帐户:储蓄帐户和活期存款帐户。银行收到存户所开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时,可随 即将支付款项从储蓄帐户上转到活期存款帐户上,自动转帐,即时支付支票上的款项。
7. 掉期存款:掉期存款指的是顾客在存款时把手上的由名义上兑换成其所选择的外币,作为外币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到期满时顾客先将外币存款连本带息兑回本币后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个月至一年不等。
三、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其收入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
1. 结算业务:结算业务是由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衍生出来的一种业务。
(1)结算工具:结算工具就是商业银行用于结算的各种票据。目前可选择使用的票据结算工具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
主要的票据结算工具:
银行汇票:由企业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持往异地采购商品时办理结算或支配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由企业签发的一种票据,适用于企业单位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商业汇票:
银行本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可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银行本票:
支票:由企业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付款的票据,是我国传统的票据结算工具,可用于支取现金和转帐。支票:
(2)结算方式:
同城结算方式:
a.支票结算:商业银行最主要或大量的同城结算方式是支票结算。支票结算就是银行顾客根据其在银行的存款和透支限额开出支票,命令银行从其帐户中支付一定款项给收款人,从而实现资金调拨,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过程。
b.帐单支票与划拨制度:这是不用开支票,通过直接记帐而实现资金结算的方式。
c.直接贷记转帐和直接借记转帐:这两种结算方式是在自动交换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动交换所交换的是磁带而不是支票。它通过电子计算机对各行送交的磁带进行处理,实现不同银行资金结算。
d.票据交换所自动转帐系统:这是一种进行同城同业资金调拨的系统。参加这种系统的银行之间,所有同业拆借、外汇买卖、汇划款项等将有关数据输入到自动转帐系统的终端机,这样收款银行立即可以收到有关信息,交换所同时借记付款银行帐户,贷记收款银行帐户。异地结算方式:
a.汇款结算:汇款结算(Remittance),是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结算又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b.托收结算:托收结算(Collection),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业务主要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
c.信用证结算:信用证(Letter ofCredit),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授权其签发以进口商或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条款规定条件下必定付款或承兑的文件。
d.电子资金划拨系统:随着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投入银行运用,电子计算机的大型化和网络化改变了商业银行异地资金结算的传统处理方式。通过电子资金结算系统进行异地结算,使资金周转大大加快,业务费用大大降低。
2.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Letter ofCredit),作为商业贸易的手段之一,银行信用证是进口商的代理银行为进口商提供自身的信用,保证在一定的条件下承付出口商开给进口商的票据,即将所开票据当作是开给本行的票据。所谓信用证即是保证承付这些票据的证书。
信用证的种类:
(1)银行信用证:汇票的接受人是银行,开证行或受其委托的保兑银行承兑开给自己的汇票,这种信用证是银行信用证(Bank Credit)。
(2)不可撤销信用证与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Credit),是指开证行一旦开立了信用证并将之通知了受益人,在其有效 期间,如若没有开证委托人、受益人或已依据此信用证贴现汇票的银行的同意,不可单方面地撤销此信用证,也不可变更其条件。
(3)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信用证: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对卖方开出的汇票保证兑付,这种信用证称为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而无此保证者则称为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Credit)。
(4)一般信用证和特定信用证:信用证的开证行特别指定某一银行贴现根据此信用证开出的汇票,这种信用证称为特定信用证(Special or Restricted Credit ),而不限定贴现银行者称为普通信用证(Generalor Open Credit)。
3. 信托业务
信托(Trust),可以从两方面考察,从委托人来说,信托是为自己或为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的财产委托别人管理或处理的一种行为;从受托人来说,信托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为了受益人的利益,代为管理、营运或处理信托人托管财产的一种过程。广义的信托还包括代理业务,如受托代办有价证券的签证、发行、收回、 掉换、转让、还本付息以及代客保管物品等。
信托与代理的主要区别在于财产权是否转移,如果财产权从委托人转移到受托人,则是信托关系,而代理则不涉及财产权转移。信托关系(FiduciaryRelationship)是一种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内的多边关系。
按信托方式划分:投资信托投资信托、融资信托融资信托、公益信托公益信托、职工福利信托职工福利信托。
(1)证券投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是以投资有价证券,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信托。它是由信托部门将个人或企业、团体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代替投资者进行投资,最后将投资收益和本金偿还给受益人。
(2)动产或不动产信托:动产或不动产信托是由大型设备或财产的所有者提出的、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信托。
(3)公益信托业务:公益信托是一种由个人或团体捐赠或募集的基金,以用于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信托。
4. 租赁业务
(1)融资性租赁(Financial Lease):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租赁。一般先由承租人自行从供货处选好所需设备,并谈妥交易条件,然后找出租人(金融机构或其附属的专业子公司),要求后者按谈妥的条件向供货商购买设备,并签订租赁合同,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交纳租金。这时出租人支付了全部资金,等于提供了百分之百的信贷,因此又叫融 资性租赁或资本性租赁。
(2)操作性租赁(Operating Lease):又叫服务性租赁,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种特殊服务的租赁。这种特殊服务主要是指设备的短期使用或利用服务,如出租人买下库房、车船、电子计算机等,然后出租给承租人。操作性租赁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保养、技术更新、使用频度不高的设备。
(3)出售与返租式租赁(Sale and Lease back):是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出售以后又租回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这种租赁的后半段与一般租赁完全相同,只是增加了前半段的出售过程,财产所有者又变成了财产使用者。
(4)转租赁(Sublease):是将设备或财产进行两次重复租赁的方式。国际租赁中通常采用这种租赁方式。
5. 代理业务
代理融通(Factoring)又叫代收帐款或收买应收帐款,是由商业银行或专业代理融通公司代顾客收取应收款项,并向顾客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方式。
代理融通业务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一是商业银行或经营代理融通业务的公司,二是出售应收帐款、取得资金融通的工商企业,三是取得商业信用及赊欠工商企业贷款的顾客。三者的关系是,工商企业对顾客赊销货物或劳务,然后把应收的赊销帐款转让给银行或代理融通公司,由后者向企业提供资金并到期向顾客收帐。
6. 银行卡业务
(1)信用卡:信用卡是消费信贷的一种工具和形式,具有“先消费”、方便消费者的特点。
信用卡的种类很多,除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外,还有商业和其他服务业发行的零信用卡、旅游娱乐卡等。
(2)支票卡:支票卡又叫保证卡,供客户开发支票时证明其身份的发卡。卡片载明客户的帐户、签名和有效期限。
(3)自动出纳机卡和记帐卡:自动出纳机卡是一种印有磁带、专供在自动出纳机上使用的塑料卡。卡上除标明发行银行、卡片号码外,磁带上还记录有客户的存款户帐号、密码和余额。
(4)灵光卡和激光卡:灵光卡又叫记帐卡、方便卡,是一种带微型集成电路的塑料卡片,具有自动、数据处理和储存的功能,卡片可以记录客户每笔收支和存款余额。
7. 咨询业务
在现代社会,信息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柱之一。商业银行通过资金运动的记录,以及与资金运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可以为企业提供丰富实用的经济信息。其主要内容有:企业财务资料资信评价;商品市场供需结构变化趋势介绍;金融市场动态分析。
四、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这项比较特殊,单独列出)
1.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间进行贸易和非贸易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要用货币收付,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下结清,这样就产生了国际结算业务。国际结算方式是从简单的现金结算方式,发展到比较完善的银行信用证方式,货币的收付形成资金流动,而资金的流动又须通过各种结算工具的传送来实现。
(1)汇款结算业务:汇款是付款人把应付款项交给自己的往来银行,请求银行代替自己通过邮寄的方法,把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银行接到付款人的请求后,收下款项,然后以某种方式通知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请它向收款人支付相同金额的款项。最后,两个银行通过事先的办法,结清两者之间的债权债务。 汇款结算方式一般涉及四个当事人,即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汇入行。国际汇款结算业务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电汇电汇、信汇信汇和票汇票汇。
(2)托收结算业务: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发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一种结算方式。
一笔托收结算业务通常有四个当事人,即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和付款人。
西方商业银行办理的国际托收结算业务为两大类,一类为光票托收,另一类为跟单托收。
(3)信用证结算业务: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商主动请示进口地银行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对自己的付款责任作出保证。当出口商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后,进口商将货款通过银行交付给出口商。
一笔信用证结算业务所涉及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即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和开证银行。
(4)担保业务:在国际结算过程中,银行还经常以本身的信誉为进出口商提供担保,以促进结算过程的顺利进行。目前为进出口结算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两种形式,即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银行保证书(Letterof Guarantee):银行保证书又称保函,是银行应委托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被保证人履行职责的一种银行保证书(Letterof Guarantee):
文件。
备用信用证(Stand-byLetter of Credit):备用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书性质的凭证。它是开证行对受益人开出的担保文件。保证备用信用证(Stand-byLetter of Credit):
开证申请人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银行负责清偿所欠受益的款项。
2. 国际信贷与投资
国际信贷与投资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国际信贷与投资与国内资产业务有所不同。这种业务的对象绝大部分是国外借款者。
(1)进出口融资:商业银行国际信贷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国际贸易提供资金融通。这种资金融通的对象,包括本国和外国的进出口商人。
商业银行为进出口贸易提供资金融通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进口押汇: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的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进口押汇:
多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运给进口商。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 出口押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向进口商发出货物后,取得了各种单据,同时,根据有关条款,向进口商开发汇票。出口押汇:
另外,提供资金融通的方式还有打包贷款,票据承兑,出口贷款等。
(2)国际贷款:国际贷款由于超越了国界,在贷款的对象、贷款的风险、贷款的方式等方面,都与国内贷款具有不同之处。商业银行国际贷款的类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
根据贷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个人贷款、企业贷款、银行间贷款以及对外国政府和中央银行的贷款。
根据贷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这种期限的划分与国内贷款形式大致相同。
根据贷款银行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单一银行贷款和多银行贷款。
单一银行贷款:是指贷款资金仅由一个银行提供。一般来说,单一银行贷款一般数额较小,期限较短。单一银行贷款
多银行贷款:是指一笔贷款由几家银行共同提供,这种贷款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参与制贷款。第二,辛迪加贷款。多银行贷款
(3)国际投资:根据证券投资对象的不同。商业银行国际投资可以分为外国债券投资和欧洲债券投资两种。
外国债券投资——
外国债券(ForeignBond)是指由外国债务人在投资人所在国发行的,以投资国货币标价的借款凭证。外国债券的发行人包括外国公外国债券(ForeignBond)
司、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外国债券的购买人为债权国的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个人等,其中,商业银行是重要的投资者。
欧洲债券投资——
欧洲债券(Europe-Bond)是指债务人在欧洲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销售国以外的货币标价的借款凭证。欧洲债券是目前国际债券的最欧洲债券(Europe-Bond)
主要形式。
欧洲债券有很多形式:
a. 普通债券(Straight Band):这是欧洲债券的基本形式,其特点是:债券的利息固定,有明确的到期日,由于所支付的利息不随金融市场上利率的变化而升降,因此,当市场利率波动剧烈时,就会影响其发行量。
b. 复合货币债券(Multiple-Currency Bond):债务人发行债券时,以几种货币表示债券的面值。投资人购买债券时,以其中的一种货币付款。
c. 浮动利率债券(Floating Rate Bond):浮动利率债券是指债券的票面利率随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而调整的债券。
d、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Convertible Euro-Bond):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务人在发行债券时事行授权,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将此种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中,外汇交易业务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外汇头寸、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期权交易、套汇与套利、以及投机等。
五、商业银行联行往来业务(银行之间的交易)
1. 联行往来的基本概念
社会资金往来运动最终要体现在银行间的划拨上,当资金结算业务发生时,必然要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银行机构往来才能完成,如果往来双方同属一个银行系统,即同属一个总行的各个分支机构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则称其为联行往来:
(1)全国联行往来:全国联行往来适用于总行与所属各级分支之间以及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全国联行往业帐务由总行负责监督管理。
(2)分行辖内往来:分行辖内往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与所辖各分支机构之间以及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内各银行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分行辖内联行在往来帐务由分行负责监督管理。
(3)支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适用于县(市)支行与所属各机构之间以及同一县(市)支行内各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其所涉及的帐务由县(市)支行管理监督。
2. 联行往来账务核算
(1)发报行核算:发报行是联行往来帐务的发生行,是保证联行帐务正确进行的基础,对整个联行工作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包括:报单的编制;报单的审查与寄发;联行往帐报告表的编制。
(2)收报行核算:收报行是联行往帐的受理者,它对发报行寄来的联行报单及所附凭证,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和再复核,并应准确、迅速办理转帐和对帐,以保证全国联行往来核算工作的正确进行。
(3)总行电子计算中心:总行电子计算中心是对全国联行往来帐务进行逐笔集中监督的部门,它根据联行往帐报告表监督联行往帐;按收报行行号编制对帐表,寄收报行对帐,监督联行来帐,以保证全国联行往帐与来帐双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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