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发展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这是全所干部职工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我所制定了《xx研究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对集体决策机制和程序,集体决策机构和议事规则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方案》共三大项28条,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我所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依据。工作过程中按照要求,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实际对如何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认真总结,归纳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2010年以来,所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此项制度的落实与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目标明确,思想清晰,措施到位。
2、我所还成立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围绕边自查,边建立健全制度,边规范程序,边保证监督的方针。坚持自查为主,重在建设的原则,着重在完善制度,规范决策行为,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
二、健全制度,保证监督。
1、制度完善到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xx研究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方案》,对过去制定的《所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今后我们还要制定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体系建设。
2、制度执行到位。我所一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16字方针,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提出议题——个别酝酿——讨论决策——监督执行”的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倾听各方意见,确保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有力执行。在重要干部任免中,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的任用程序,将决策的形式、结果及时公开,扩大职工群众监督的范围,各方面反响较好。如在物业改革、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重大问题上都在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有效推进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不断完善。
3、制度监督到位。建立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备案制度,要求经班子集体讨论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每半年备案一次,进一步推动了集体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重点关注“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情况,以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明确方向、落实整改。
三、工作扎实,程序规范。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紧密结合我所的实际,坚持把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放在
1
突出位置:一是注重完善决策制度和工作机制;二是注重“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三是明确开展“三重一大”监督的范围、重点和程序、责任和方法。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同时注重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有效地保证了领导班子廉洁从业、执政为民,所党委班子被集团公司党委评为2010-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为我所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对“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2、对“三重一大”制度内涵的理解、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4、对“三重一大”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有待进一步透明化。
综上所述,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我所党建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三重一大”制度,事关全局、事关稳定、事关发展,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必须要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才能加大规范管理的推进力度,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希望通过我所的在此项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对兄弟单位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上有所帮助,从而为推进党建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2
范文二:推进国有企业贯彻三重一大决策
推进国有企业贯彻三重一大决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
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全面
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
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
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
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
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
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
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
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
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
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
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
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
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
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
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
事项。
(四)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
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
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
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五)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
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
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
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六)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
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
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
运作事项。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
(七)“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
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国有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
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
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
众的意见和建议。
(八)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
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九)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
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
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报告;
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
按程序予以追认。经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十)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
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
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十一)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
并存档备查。
(十二)决策作出后,企业应当及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
况;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
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
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十三)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
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进入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的党委(党组)
成员,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企业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
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
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
(十四)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
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五)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总经理(总裁)为本企业
实施本意见的主要责任人。
(十六)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
机构审查批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制定或审批国有企业章程时,应当根据
本意见明确相关要求。
(十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国有企业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进行严格审查,予以批准的,应
当在批准后监督其实施。
(十八)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督促指导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切
实加强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九)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在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规
定,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监督检查,作出评估,并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时,
应当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
(二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
重要内容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作为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
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
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二十一)组织人事部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机关,应当将“三重
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以及经济责
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应当依照《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
应当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二十三)本意见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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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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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三重一大指的是什么,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贯彻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规范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防止决策失误、规避市场风险、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具有重要意义。自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来,各级管理者的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发展,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因各种因素作用,还存在落实难的问题。为此,我公司专门成立课题组,认真调研和思考,透过现象挖本质,通过问题定措施,以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为企业发展助力。
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难在哪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执行者是各级管理人员,影响制度执行的关键性因素是领导干部,落实难突出表现在管理者的主观意识较强上,将制度停留在口头、心头和笔头。
1.难在将制度停止在心头
受到社会大环境和领导体制机制中一些弊端问题的影响,个别领导的权力意识较强,习惯了一支笔、一言堂,认为企业经理负责制就是经理说了算,从而造成领导班子决策个人化、专断化现象发生。从当前情况看,大部分单位依然是主要领导先提出意见,其他班子成员随声附和,不便也不敢公开提出反对意见,或者即使提出来,也是蜻蜓点水,听取与否听之任之。还有的个别领导因迫于各方面压力,虽然也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制度,适时执行,但多数只是走过场,敷衍了事。这种从心里不重视三重一大的现象,往往造成班子集体决策名义化、形式化,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2.难在将制度停留在口头
有的单位领导班子较为重视三重一大制度,定制度、建方案,
常提、常讲,真正执行时,随意性较大。部分班子集体决策程序规定不够严格,有的事项实施前本要上会,但因班子成员忙于其他事项,致使一拖再拖,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就开始实施了,事后再补程序和手续,很难发挥众人智慧。还有的单位讨论重大事项时,职能部门未提前做好充足准备,不能向参会人员提供资料、通报情况,致使部分班子成员没有足够的时间思考,对所要决策的事项认识不深、把握不准,难以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准确的判断。这种因为计划性不强,致使制度只能浮在口头、难以深入,造成决策风险加大。
3.难在将制度停留在笔头
有的单位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单纯以文件落实文件,不深究,不分析,不合实际,操作性不强,决策重大不重大,工作重要不重要,干部问题重要不重要,大额资金额度大不大,都在主要领导一句话,以致于集体决策和民主议事只能写在纸上,束之高阁,根本无法真正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还有的领导班子认为集体决策程序过于复杂,影响工作效率,该召开会议决定的不召开会议决定,该集体讨论的不集体讨论,造成会议记录不全或内容简单,如,只是简单记录最后的决议,领导班子成员会上的发言全部省
略,或缺少前期立项、评估的内容,会议过程反映不全面,有的领导班子甚至后期制造会议记录,以应付上级检查。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制度的约束效应,为制度的执行埋下了隐患。
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什么难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难在将制度停留在心头、口头、笔头,分析原因,既有决策者的主观原因,也有决策制度本身和外界监督等客观原因。
1.决策者认识存在缺陷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之所以难以执行,关键是决策者的认识不到位,剖析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决策者缺乏战略思维。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只是被动接受上级部署,上级安排的尽力做到,但对本单位的发展愿景不清、方向不明,没有完整的规划,工作盲目,走一步算一步,致使思维局限,缺乏计划性,对三重一大推进公司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决策者缺乏民主意识。
个别领导民主意识淡薄,提出不同意见时顾虑较多,担心影响班子团结,还有的一把手独大的思想严重,不愿听取不同意见。三是决策者缺乏风险意识。部分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制度越细越容易受束缚,没有意识到决策风险,殊不知权力越集中、责任越重大,制度越粗,风险越大,当出现问题时只能自己承担后果,将自己陷入矛盾之中。
2.决策制度存在缺陷
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的决策制度都存在着不同程度漏洞。有的单位制定的制度过于原则化,没有经过认真讨论,缺少详细内容和具体标准,究竟哪些属于重大事项,哪些属于重大项目,哪些属于重要人事任免,多大额度的算是大额度资金,始终处于模糊状态,使制度难以操作。还有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权限不明确,哪些事项决策应该由哪个部门决策、由哪些人员参加决策,召开什么类型会议、由谁主持会议都没有明确规定,造成了一些部门怕担责任,相互推诿,最终决策事项始终未决,延误时机,给企业造成损失。
3.决策监督存在缺陷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难,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督效力不够。三重一大决策一般都是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决定的,单位内部的同级监督乏力,纪检监察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时间和地域限制,上级监督大多通过检查、督查、听汇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存在蜻蜓点水,不深、不细、不及时,且往往限于事后监督,决策过程不能全面掌握,难以起到发现问题、监督制约的作用;下级不便监督,由于工作环境不同、地位的悬殊,职工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活动情况了解不够,只能通过表象来判断领导行为,造成不能有效监督;单位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还不是十分顺畅,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监督基本流于形式。此外,大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决策的责任追究执行不到位,出现决策失误时,或不了了之,或对责任人保护处理,调个岗位,待遇不变,都影响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
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何解难
通过剖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难的表现及成因,我们结合调研结果,认真制定措施,努力寻求解决途径,力争使决策更科学、更民主,决策风险得到有效规避,全面保障权力安全运行、资金安全使用、干部安全成长,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强化教育,确保认识到位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能否有效落实,关键还在领导干部,因此必须围绕增强三种意识抓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一是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增强民主意识。组织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注重讨论研究,使学习的过程成为教育的过程;做真、抓实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学习,加强思想交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团结生合力,集体决策显智慧;要求领导班子每天碰头,共同解决存在问题,养成集体决策的习惯,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二是强化发展教育,增强大局意识。三重一大事项都是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大事,要让领导干部不断突破思维定势,胸怀大局、前瞻发展。要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外聘专家拓思路,开展专题研究,做到企业每年有规划、阶段有重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加强统筹教育,突出工作计划性,集体讨论出思路,超前思考排运行,紧锣密鼓抓推进,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全面促进企业发展。三是强化案例教育,增强风险意识。案例教育是最易触动、引起共鸣的教
育方式。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反腐倡廉教育案例,多学、多看、多讲,通过鲜活的事实、思想的交锋,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权力、责任、风险是一体的,如果不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味的一人说了算,势必造成权力集中的人成为矛盾焦点,一旦决策失误,势必造成双重风险,既断送个人前途,又影响企业发展。
2.细化制度,确保有章可循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身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制度执行程度。根据前期调研,并结合实际,我们认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该从决策项目、决策程序、决策权限三方面着手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一是决策项目要细。三重一大决策内容要具体、详实、一目了然,做到三个细,细化出哪些属于三重一大决策范围,要贴合实际,把握好度,不能管得太死,什么都纳入三重一大范围中,也不能放的太松,使集体决策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细化每一个具体上会内容,召开专业路会议讨论,有改变时及时调整,同时定期排出计划,确保重大事项提早着手,提早见效;细化大额度资金的范围,结合上级要求,结合管理权限,全部量化,便于操作。二是决策权限要明。三重一大项目中,哪些决策应该上党委会,哪些决策应该上经理办公会,哪些决策应该上党政联系会,主持
人是谁,由哪些职能部门提出,这些都应该进一步明确,避免因不知道上什么会、不知道哪个部门上会而推诿,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决策程序要畅。要紧紧围绕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三个重要步骤,理顺程序,畅通执行,确保集体决策高效。决策讨论前,职能部门要提前论证、严密考察,提前送达领导,让领导有充足时间考虑,同时要健全决策事项的法律、技术论证程序,防止决策的盲目和随意。决策过程中,要注重酝酿,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最后发表,会议记录齐全,决议形成纪要下发。决策后,要加强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进度,有效控制决策结果,并建立决策后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决策取得实效。
3.密化监督,确保有效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能否落实到位,重在监督。但监督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措施有力的网络体系,才能形成合力。一是充分发挥上级部门作用。上级部门要采取查资料、座谈、突击抽查等各种形式,对下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同时,要把落实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
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形式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确保决策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充分发挥纪检部门作用。纪检部门的第一职能就是监督,要树立不监督就是失职的理念,主动实施监督,关口前移,不当稻草人,有效遏制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要邀请纪检部门人员列席三重一大的重要会议,会前参与讨论,会中监督程序,会后监督结果执行,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防范。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由纪检部门组织日常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效能监察专项检查,适时对所属单位的三重一大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群众反映属实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充分发挥职工群众作用。不断拓宽厂务公开范围,畅通信息渠道,增加监督的有效性,并要鼓励和保护党员群众向监督机关检举揭发和举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权利。通过编织监督网络,让权力行使到哪,监督跟进到哪,做到无绝对权威,促进决策制度落实。
范文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民主科学决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原则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决策。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方法,使决策符合经济、行业及企业发展规律,符合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
(二)民主决策。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
凡涉及集团公司和各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的范围,主要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风险管理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投资、担保、从事高风险经营等重大生产经营
管理事项;基础设施等各种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对外合作和交流事项;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3、 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4、集团公司及重要企业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企业薪酬分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向上级推荐各种荣誉称号和集团公司各种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奖惩事项;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整事项;
5、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投资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6、集团公司党组、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及相关处理;
2、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3、部门以上及相当职别干部招聘。
(三)重要项目
1、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 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
2、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3、应当向国资委和各企业应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较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
2、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
3、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集团公司实行董事会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党组是集团公司领导核心。董事会、党组、总经理分别按相关制度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各企业依据各自的管理体制制定相关决策制度,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决策层、经营层发挥好各自的作用。。
(二)民主决策程序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各企业的管理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相关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
2、应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相关会议决策之前要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3、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在相关会议之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的程序执行。
4、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相关会议决策之前,要依照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相应的报告。
四、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各企业相关议事规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企业相关会议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三)相关决策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方可举行。
(四)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五)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六)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采取表决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会议表决事项,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为通过,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采取票决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特殊情况下总经理有权做最后决定,但上报时应予说明并在事后向参会人员通报。
(七)经相关会议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公司领导1人以上动议,并在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八)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九)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十)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泄密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分工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定的事项,由总经理负责组织落实;党组(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组(委)成员或职能部门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决策事项或拒绝执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
董事会、党组(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分别由董事会办公室、党组(委)办公室、办公厅(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纪检监察部及其他有监督职能的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领导班子对执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每年进行一
次自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报告。
六、责任追究
(一)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造成决策失误,党政主要领导按职责应负相应主要责任,。
(二)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分不同情况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
1、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责令纠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检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立即免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授意、指使下属人员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要从重或加重处理。未经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决定无效。
2、违反程序决策重大问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立即免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
3、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制度规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责令纠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检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
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立即免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
4、不经集体复议擅自改变重大问题集体决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责令纠正错误决定并写出书面检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立即免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不经集体复议,擅自改变集体决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无效。
5、决策执行负责人不作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立即免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
6、违反集体决策制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各单位应根据以上实施办法在相应的制度中明确具体细则,使“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八、本办法由党组纪检组负责解释。
范文五: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思考
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贯彻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规范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防止决策失误、规避市场风险、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具有重要意义。自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来,各级管理者的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发展,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因各种因素作用,还存在落实难的问题。为此,我公司专门成立课题组,认真调研和思考,透过现象挖本质,通过问题定措施,以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为企业发展助力。
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难在哪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执行者是各级管理人员,影响制度执行的关键性因素是领导干部,落实难突出表现在管理者的主观意识较强上,将制度停留在口头、心头和笔头。
1.难在将制度“停止在心头”
受到社会大环境和领导体制机制中一些弊端问题的影响,个别领导的权力意识较强,习惯了“一支笔”、“一言堂”,认为企业经理负责制就是经理说了算,从而造成领导班子决策个人化、专断化现象发生。从当前情况看,大部分单位依然是主要领导先提出意见,其他班子成员随声附和,不便也不敢公开提出反对意见,或者即使提出来,也是蜻蜓点水,听取与否听之任之。还有的个别领导因迫于各方面压力,虽然也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制度,适时执行,但多数只是走过场,敷衍了事。这种从心里不重视“三重一大”的现象,往往造成班子集体决策名义化、形式化,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2.难在将制度“停留在口头”
有的单位领导班子较为重视“三重一大”制度,定制度、建方案,常提、常讲,真正执行时,随意性较大。部分班子集体决策程序规定不够严格,有的事项实施前本要上会,但因班子成员忙于其他事项,致使一拖再拖,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就开始实施了,事后再补程序和手续,很难发挥众人智慧。还有的单位讨论重大事项时,职能部门未提前做好充足准备,不能向参会人员提供资料、通报情况,致使部分班子成员没有足够的时间思考,对所要决策的事项认识不深、把握不准,难以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准确的判断。这种因为计划性不强,致使制度只能浮在口头、难以深入,造成决策风险加大。
3.难在将制度“停留在笔头”
有的单位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单纯以文件落实文件,不深究,不分析,不合实际,操作性不强,决策重大不重大,工作重要不重要,干部问题重要不重要,大额资金额度大不大,都在主要领导一句话,以致于集体决策和民主议事只能写在纸上,束之高阁,根本无法真正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还有的领导班子认为集体决策程序过于复杂,影响工作效率,该召开会议决定的不召开会议决定,该集体讨论的不集体讨论,造成会议记录不全或内容简单,如,只是简单记录最后的决议,领导班子成员会上的发言全部省略,或缺少前期立项、评估的内容,会议过程反映不全面,有的领导班子甚至后期“制造”会议记录,以应付上级检查。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制度的约束效应,为制度的执行埋下了隐患。
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什么难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难在将制度停留在心头、口头、笔头,分析原因,既有决策者的主观原因,也有决策制度本身和外界监督等客观原因。
1.决策者认识存在缺陷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之所以难以执行,关键是决策者的认识不到位,剖析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决策者缺乏战略思维。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只是被动接受上级部署,上级安排的尽力做到,但对本单位的发展愿景不清、方向不明,没有完整的规划,工作盲目,走一步算一步,致使思维局限,缺乏计划性,对“三重一大”推进公司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决策者缺乏民主意识。个别领导民主意识淡薄,提出不同意见时顾虑较多,担心影响班子团结,还有的“一把手”独大的思想严重,不愿听取不同意见。三是决策者缺乏风险意识。部分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制度越细越容易受束缚,没有意识到决策风险,殊不知权力越集中、责任越重大,制度越粗,风险越大,当出现问题时只能自己承担后果,将自己陷入矛盾之中。
2.决策制度存在缺陷
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的决策制度都存在着不同程度漏洞。有的单位制定的制度过于原则化,没有经过认真讨论,缺少详细内容和具体标准,究竟哪些属于“重大事项”,哪些属于“重大项目”,哪些属于“重要人事任免”,多大额度的算是“大额度资金”,始终处于模糊状态,使制度难以操作。还有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权限不明确,哪些事项决策应该由哪个部门决策、由哪些人员参加决策,召开什么类型会议、由谁主持会议都没有明确规定,造成了一些部门怕担责任,相互推诿,最终决策事项始终未决,延误时机,给企业造成损失。
3.决策监督存在缺陷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难,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督效力不够。“三重一大”决策一般都是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决定的,单位内部的同级监督乏力,纪检监察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时间和地域限制,上级监督大多通过检查、督查、听汇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存在蜻蜓点水,不深、不细、不及时,且往往限于事后监督,决策过程不能全面掌握,难以起到发现问题、监督制约的作用;下级不便监督,由于工作环境不同、地位的悬殊,职工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活动情况了解不够,只能通过表象来判断领导行为,造成不能有效监督;单位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还不是十分顺畅,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监督基本流于形式。此外,大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决策的责任追究执行不到位,出现决策失误时,或不了了之,或对责任人保护处理,调个岗位,待遇不变,都影响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
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何解难
通过剖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难的表现及成因,我们结合调研结果,认真制定措施,努力寻求解决途径,力争使决策更科学、更民主,决策风险得到有效规避,全面保障权力安全运行、资金安全使用、干部安全成长,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强化教育,确保认识到位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能否有效落实,关键还在领导干部,因此必须围绕增强三种意识抓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一是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增强民主意识。组织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注重讨论研究,使学习的过程成为教育的过程;做真、抓实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学习,加强思想交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团结生合力,集体决策显智慧;要求领导班子每天碰头,共同解决存在问题,养成集体决策的习惯,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二是强化发展教育,增强大局意识。“三重一大”事项都是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大事,要让领导干部不断突破思维定势,胸怀大局、前瞻发展。要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外聘专家拓思路,开展专题研究,做到企业每年有规划、阶段有重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加强统筹教育,突出工作计划性,集体讨论出思路,超前思考排运行,紧锣密鼓抓推进,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全面促进企业发展。三是强化案例教育,增强风险意识。案例教育是最易触动、引起共鸣的教育方式。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反腐倡廉教育案例,多学、多看、多讲,通过鲜活的事实、思想的交锋,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权力、责任、风险是一体的,如果不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味的一人说了算,势必造成权力集中的人成为矛盾焦点,一旦决策失误,势必造成双重风险,既断送个人前途,又影响企业发展。
2.细化制度,确保有章可循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身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制度执行程度。根据前期调研,并结合实际,我们认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该从决策项目、决策程序、决策权限三方面着手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一是决策项目要“细”。“三重一大”决策内容要具体、详实、一目了然,做到三个“细”,细化出哪些属于“三重一大”决策范围,要贴合实际,把握好“度”,不能管得太死,什么都纳入“三重一大”范围中,也不能放的太松,使集体决策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细化每一个具体上会内容,召开专业路会议讨论,有改变时及时调整,同时定期排出计划,确保重大事项提早着手,提早见效;细化大额度资金的范围,结合上级要求,结合管理权限,全部量化,便于操作。二是决策权限要“明”。“三重一大”项目中,哪些决策应该上党委会,哪些决策应该上经理办公会,哪些决策应该上党政联系会,主持人是谁,由哪些职能部门提出,这些都应该进一步明确,避免因不知道上什么会、不知道哪个部门上会而推诿,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决策程序要“畅”。要紧紧围绕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三个重要步骤,理顺程序,畅通执行,确保集体决策高效。决策讨论前,职能部门要提前论证、严密考察,提前送达领导,让领导有充足时间考虑,同时要健全决策事项的法律、技术论证程序,防止决策的盲目和随意。决策过程中,要注重酝酿,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最后发表,会议记录齐全,决议形成纪要下发。决策后,要加强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进度,有效控制决策结果,并建立决策后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决策取得实效。
3.密化监督,确保有效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能否落实到位,重在监督。但监督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措施有力的网络体系,才能形成合力。一是充分发挥上级部门作用。上级部门要采取查资料、座谈、突击抽查等各种形式,对下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同时,要把落实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形式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确保决策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充分发挥纪检部门作用。纪检部门的第一职能就是监督,要树立“不监督就是失职”的理念,主动实施监督,关口前移,不当“稻草人”,有效遏制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要邀请纪检部门人员列席“三重一大”的重要会议,会前参与讨论,会中监督程序,会后监督结果执行,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防范。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由纪检部门组织日常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效能监察专项检查,适时对所属单位的“三重一大”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群众反映属实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充分发挥职工群众作用。不断拓宽厂务公开范围,畅通信息渠道,增加监督的有效性,并要鼓励和保护党员群众向监督机关检举揭发和举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权利。通过编织监督网络,让权力行使到哪,监督跟进到哪,做到无绝对权威,促进决策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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