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国有企业运作的市场化
国有企业运作的市场化
尽管国有企业还有一部分没有改制,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还有一部分仍是国家独资,但在市场运作方面,尤其是生产经营方面已呈现高度的市场化。改制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则更加规范。
1.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抽样调查,在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92.8%的企业认为其治理结构是合理和比较合理的,是根据市场要求和本企业实际构建的。
(1)经营者市场选择率
在经营者任命方式问题上,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经营者由非政府任命或市场选聘(包括董事会任命、职代会选举等)的企业比例达89.8%。未改制企业经营者的市场选聘比例也达76.4%。改制和末改制企业的经营者由市场选聘的比例合计为86.3%。而1993年,该比例仅为3.4%,1993一2001年年均提高49.82%。
(2)决策自主程度
在决策模式问题上,改制前,71.3%的企业选择集体决策模式,22.1%的企业选择集权模式,6.6%的企业选择分权模式;改制后,选择集体决策模式的企业下降为55.8%,选择集权模式的企业下降为18.6%,选择分权模式的企业上升为24.8%。87.8%的企业认为,与改制前相比,改制后决策的科学性有一定提高或大幅提高。89.4%的企业是独立选择自己的决策模式,或者说,89.4%的企业是具有决策自主权的。另有10.6%的企业是在政府干预或指导下选择决策模式。而1993年,有决策自主权的企业比例为54.9%,1993至2001年年均提高6.28%。
(3)激励与业绩的吻合度
在对经营者的激励问题上,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53.5%的企业采用贡献与业绩挂钩的激励方式,21.7%的企业采用年薪制。
(4)财会制度的健全程度
在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方面,全部样本国有企业(包括已改制和尚未改制)中有91.6%已经全面实施。比非国有企业高出13.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更加规范。
(5)治理机制完善与企业绩效的相关度
与非国有企业一样,治理机制的完善对企业绩效提高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对已改制样本国有企业治理机制与企业利税水平、资产质量、资本流动速度、技术改进和设备更新、人力和设备使用效率进行的相关性分析表明,它们之间是高度正相关的。由于治理机制的完善,在近三年中,77.3%的企业利税水平得到提高,其中提高幅度在20%以上者占46.7%;84.7%的企业资产质量有一定提高或大幅提高;85.7%的企业资本流动速度在加快;76.2%的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水平得到提高;85.9%的企业人力、设备闲置和浪费大幅度减少或有了一定幅度的减少。
2.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
1992年6月,国务院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该条例中,国有企业被赋予14项重大经营自主权,这使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走上了市场化之路。至2001年,80%以上的国有企业基本落实了14项经营自主权。如在改制的1994家企业集团中,93.4%有投资自主权,74.5%有对外担保权,72.5%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53.9%有对外承包与劳务合作权。
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市场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对国有企业亏损的财政补贴已非常低
国家财政收入中对国有企业亏损的补贴与GDP的比率是逐年下降的,从1985年的5.66%下降到2001年的0.31%。不仅如此,亏损补贴的绝对值也是不断下降的,从1985年的507亿元降至2001年的300.04亿元。如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则国家对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绝对值从1985年的718亿元下降至2001年的164亿元,年均下降8.82%。此外,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专业银行转变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盈亏由自己负责,这使政府以低息银行贷款形式向国有企业提供的变相补贴也已基本消失。补贴的减少乃至取消促使国有企业从市场上寻找生机。
(2)政府对国有企业资金的无偿划拨近于停止
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投入主要是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获得,政府的无偿划拨近于停止。据统计,国有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的贷款占银行全部贷款的比例接近70%,而这种贷款是银企之间市场谈判的结果,政府已不再安排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从1993年开始,符合《公司法》发行企业债券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这使部分企业增加了一条获得资金的渠道。这种由企业根据本身的具体情况和市场要求做出的发行安排,基本上是市场行为。企业通过股市的股票筹资与GDP的比率,1991年为0.023%,1993年为1.084%,1997年为1.738%,2000年为2.351%,2001年为1.305%,总体呈增长态势。
(3)国有企业产品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基本形成
国有企业的产品价格已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做出,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已基本形成,这表现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要素及其他商品和服务基本从市场选购,而目前绝大部分竞争性的要素及其他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已经放开,由市场来决定。1978—2001年,生产资料的市场定价比重由零提高到了90.5%,农副产品的市场定价比重由5.6%提高到了97.3%。在抽样调查中,90.8%的企业认为自己的投入、成本和价格完全自主决定。
(4)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用工和工资决定可由劳资双方自愿谈判解决
据抽样调查,2001年,98%的国有企业的职工是合同制职工,职工跨企业流动的障碍已大幅减小。对于职工的工资决定,53.5%的企业选择了贡献与绩效挂钩的方式。由于职工流动已非常容易,尽管工资标准是由企业规定的,但职工可以不接受这个标准而离开企业,因此,国有企业中的职工工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做是雇员与雇主自主谈判决定的。根据抽样调查,对这种看法的认可率为71.6%。另外,2001年底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实施,强化了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参与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职能,从整体上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国有企业有较为规范的三项保险制度,对国有企业用人和工资决定的市场化起到了制度保障的作用。国有企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交纳率是各类型企业中最高的,也是最严格的。
(四)国有企业的退出
国有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变化的退出,是国有企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方面。1993年以来,国家有关文件多次明确,国有经济将主要在军事工业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自然垄断的领域,占据绝对控制或支配地位;在石油化工、汽车、信息产业、机械装备行业和高新技术等体现综合国力的领域,保证少数重要国有骨干企业占有支配地位;而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家则逐步退出控股地位,甚至完全退出。这一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亏损国有企业的出售、重组和破产
亏损国有企业的出售、重组和破产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2001年是国有企业破产最多的一年。全年破产460家,核销呆坏账515亿元,安置职工69万人。2001年政府用于企业兼并破产核销的银行呆坏账准备金为500亿元。2002年,国家共下达企业兼并破产项目382项,终结248项,核呆269亿元。在未来几年内,中国将有3000多家在竞争性领域中处于劣势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退出。亏损的国有中小企业的出售、重组和破产步伐更快。根据抽样调查,在亏损的国有企业中,被出售、重组和破产的企业占67.5%,其中主要是中小企业。
2.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的国有股减持与非国有资本进入
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国有股减持,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参与改组、改制,并被允许控股。2001年,在上市的国有企业中,已有15.4%转为国家一般参股企业或完全放弃所拥有的股份,而国家一般参股企业实质上已是非国有企业。由于中国加入WTO,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其具体做法有:(1)收购国有企业全部产权,使该企业成为其子公司;(2)收购国有企业51%以上的股权,使该企业成为其控股企业;(3)在合资经营过程中外方增资扩股,稀释中方股权,由参股变成扩股。为了鼓励外资购并国有企业,除了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企业必须由国家控股外,中国政府将取消对其他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
3.国有小型企业向非国有企业的转变
对于国有小型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拍卖转让等方式,逐步转变为非国有企业。据抽样调查,截至2001年底,国有小型企业已有近80%完成了改制,其中大部分转为非国有企业。(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供稿)
推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10:1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国有企业改革就其实质而言,是经营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是一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就其目标而言,是要把国有企业改制为独立自主的市场竞争和经营主体,由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因此,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取向。
一、前提:转变政府职能
在经济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
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一个是改革领
导者的身份,另一个是改革对象的身
份;一个是改革动力的角色,另一个 是改革阻力的角色。国企改革必须克
服这两对矛盾。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 权、经营管理权都在政府手中,政府
既是老板又是经营者。如果政府不放
权让利,不转换职能,国企改革寸步
难行。因此,政府转换职能是国企改革市场化取向的前提。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将行政控制型管理彻底转变为公共服务型管理。同时,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支持改革。为确保国企市场化改革的顺利进行,政府应从改革产权制度、理顺劳动关系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采取政府支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努力推动困难企业改制。
第一,从政府控制的资产权益中划出一部分支持改革。核销企业历年累积的各类不良资产,优化企业资产结构,使企业改制后能够轻装上阵。国有企业改制时,企业使用的直管公房和行政划拨地,应首先用于弥补净资产负数和改制成本不足。
第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离退休职工实行社会统筹,确保离退休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解除劳动合同后下岗的企业职工,再就业前可以按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三是困难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四是完善养老和医保政策,按照市场原则,由个人缴
费和财政负担相结合,逐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使国企职工理顺劳动关系进入社会
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第三,财政给予积极支持政策。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支付职工理顺劳动关系补偿金时,财政应采取多种方式给予支持。一是用政府的预算资金直接拨付;二是拨付下岗职工出再就业中心与失业保险并轨的资金;三是特困企业社保资金欠缴部分由政府分期弥补;四是由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向银行贷款支付特困企业改制成本。
二、关键:置换职工身份
妥善安置职工是国企改革最重要的任务,是国企走向市场化的关键。
1.置换职工身份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前提
原国有企业的职工,由政府统一安排就业,虽有就业保障,但却失去了择业和支配自身的权利,根本不可能形成劳动力市场。因此,国企改革必须置换职工全民身份,全面理顺劳动关系。打破计划经济时代固化的劳动关系格局,使国企职工由“企业人”、“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有了“社会人”就具备了形成劳动力市场的主体。
2.置换职工身份有利于培育和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
国企改革置换职工身份后,作为原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同样解除了全民身份,同时也解除了他(她)们特有的国家干部身份,他们和一般员工一样作为市场主体,同样进入市场自谋职业、自我发展。新企业的经营层不再由政府组织人事部门任命,而改用市场选拔和其他方法选拔并行的新的用人机制,这为培育和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提供了适宜生长的土壤。国企改制后,按《公司法》和企业章程在企业职工内部选举产生经理人员;在比较规范的股份制企业,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决策层引入规范的股份制企业。
3.置换职工身份,给予经济补偿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职工为国家、为企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所创利润全部上缴国家,而个人得到的是低工资、低待遇,同工不同酬,所做贡献与个人收入完全不对等。不少国有企业内欠多,欠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和住房补贴数额巨大。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应结合企业本身资产状况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给予政策准予企业用净资产或者由财政从各行业切换资金中拨付部分资金,清偿对职工的各种积欠,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4.按照市场化取向,以多种形式置换职工身份
国企改制时依法解除全部国企职工与原国有企业固化的劳动合同,理顺劳动关系,解除了国有企业对职工的无限责任和职工对企业的无限依赖关系和终身固定关系,结合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分别采取退休、内退、协保、置换、就业和再就业、低保等多种方式,逐步妥善分流安置职工,通过原国企职工与各市场主体重新签订适合本人实际的新的合约关系,保护了职工的既得利益,也从法律上保障了职工未来的各项权益。通过不同的置换方式,采用不同的实现形式,使职工在改制中实现了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置换职工身份、理顺劳动关系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一是转变思想观念。职工自主走向市场求生存、谋发展,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过去“大事小事找市长”向现在“有事没事找市场”转化。二是增强竞争意识。按劳取酬是市场竞争的本质特征,职工置换身份走向市场后,首先面对的是激烈的竞争,原国有企业的“铁饭碗”已不再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待遇一去不复返,员工作为市场中的一员,在竞争中大浪淘沙,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这样有利于培养员工的市场竞争意识。三是有利于招商引资。国企改革理顺了职工的劳动关系,投资者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聘用员工,不再承担沉重的冗员包袱,没有了后顾之忧。同时,原国有企业中一大批熟练的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才集聚在劳动力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熟练的产业工人。四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原国有企业的职工待遇偏低。随着社会财富积聚的多少和分配差距的拉开,社会各阶层贫富状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先期致富的人们影响了从国企置换身份进入社会的原国企职工,引发了他们穷则思变的欲望,“顽强拼搏,勤奋劳动,勤劳致富”成为了大部分原国企职工的愿望,他们摒弃了在国有企业养成的“等、靠、要”的懒汉作风,一心一意谋生存,求发展,积极劳动,勤劳致富,最终构造了社会的和谐。
三、途径:改革产权制度
国企改革的核心是改革产权制度,理顺企业和政府的产权关系,解除政府对企业的无限责任和企业对政府的无限依赖关系,让企业走向市场,克服企业所有者虚置的弊端,通过产权的市场化推动经济体制的市场化。
1.变一元经济为多元经济
一是对国有独资企业进行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对资产质量较好、产品有市场、经营管理良好、有发展前景的国有独资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通过职工、其他法人或国有资本的投入,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二是通过产权多元化促进各类资本共融,实现产权的自主流动。多元化的产权格局消除了不同所有制之间相互融合的障碍,为各类资本共融提供了良好的体制环境,有利于不同产权主体多元投资、互相渗透、互相贯通,国有资本发挥了巨大的渗透作用,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与其他性质的资本融合,有力地改善了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三是通过产权多元化推动资本的社会化。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实际上适应了资本社会化的内在要求,通过发展股份制,使一元投资制的公司法人财产权实现了多元化和社会化,其显著的特点是产权能够自主流动。国企改革后,部分企业通过将各种产权推向市场,实现自由交易,把分散的社会资本集中进入到资本密集型的大企业集团中,促进了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形成,使资本所有者由承担无限责任转变成有限责任,大大降低和分散了投资风险。同时,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经济还有利于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促成职
业经营者出现,使资本管理和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有机结合。
四是一元经济多元化改革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同一形态的不同的独立主体之间同样可以采用股份制的实现形式,如国有资本仍然可以以独资形态存在,但更多地应该以股份制的形态表现出来,即不同的独立国有资本主体之间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相互参股,实现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制衡,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变政府定价为市场定价
产权制度改革的难点问题是资产处置。国际上对资产处置和产权交易通行的原则是市场定价原则,市场定价的出发点是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处置国有资产,变政府定价为市场定价。
一是按国家政策规定核销不良资产。按照客观公正原则,遵循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核销不良资产的文件规定,对符合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规定的不良资产的核销采取市场化处置。对有价值而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企业资产,由资产主管部门批准核销,并纳入政府资产经营公司监管范围。同时,对监管的核销资产的处置收益采取政府与企业分成的激励办法,提高了企业对不良资产处置变现的积极性。通过核销企业不良资产,甩掉了企业包袱,优化了资产结构,为改制后新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资产市场平台。
二是聘请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必须聘请资质齐全、依法执业的中介机构执业,首先对改制前的资产债务、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严格的前期审计,然后对企业规定时间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按照市场原则进行评估,分别采取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一系列评估办法,进行实事求是的定价。
三是资产处置挂牌公示。企业向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报的资产处置方案,应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公示,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使资产在市场中竞价。
四是产权交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资产通过在产权市场上挂牌公示竞价后,采取不同方式处置。在国有中小型企业,资产总量不大,在本企业职工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且愿意买断国有产权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可优先本企业内部职工成交。也可以由管理层或社会法人收购或控股。在国有大型企业,资产总量大,职工或管理层缺乏相应的支付能力,对这类型企业,一般采用引进战略投资者或作价折股以国有股投入到新公司。
3.变一家监管资产为股东共管和全程监管
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从制度上规范国有资产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资产监管,将过去由政府一家监管资产改变为由股东共管和全程监管。 第一,股东共管。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由包括国家股、国家法人股、其他社会法人股、职工个人股等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相互制衡,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同管理资产,共同承担企业法人财产保值增值的义务,防止“内部人控制”和“一股独大”。切实避免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股权单一,“一股说了算”产生的弊端。第二,全程监管。由国资部门对资产处置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管。一是由出资人派员参与和监督企业的审计评估,防止瞒评、漏评和恶意低评等不正当行为;二是由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在评估中已核销的不良资产;三是由劳动社保部门监管改制中的职工安置资产;四是企业改制方案包括资产处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都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联合论证,报国资部门审批。五是纪检监察应参与和监督国企改革。
四、保障:实行民主法制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须通过法制来实现。因此,在推动国企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要通过制度的设计和制度的约束,把国企改革的全过程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1.坚持民主决策制度是基础
国企改革关系到国家、集体和职工各方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国企职工置换身份进入市场后的分流安置是否妥当,关系企业今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国企改革严格规定企业改制时职工安置方案要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通过。每户改制企业都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召开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表决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和其他重大问题;同时将依法制定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等改制的重大决策向企业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进行通报。通过职工民主决策,确保方案的群众性、可行性、适应性。
2.坚持法律论证制度是保障
国企改革工作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转换和创新,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的调整,包含经济、民事、行政等诸多复杂的法律关系。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企业出台的职工安置方案和资产处置方案等都必须交由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论证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保证改革程序的规范化运行;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国有资产处置中的各类法律纠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坚持法律顾问制度是途径
国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道程序、各个环节之间具有严密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因此,在国企改革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的服务作用是非常必要的。一是协助企业正确制定和实施符合政策规定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最佳改制方案,并帮助企业妥善处理改制方案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二是对资产评估、债权债务确认、资产处置、公司章程制订、公司治理结构确定、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国企改革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协助改制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行,竞争发展。
(作者系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必须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市场化取向
■湖南大学 罗放良/文
???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使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着进一步深化的问题。这种深化的方向就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市场化取向。??? 国有企业改革市场化取向的内涵
??? 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市场化取向是指国企改革方向必须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一致,按照市场经济制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和实现市场经济体制赋予企业发展以生机和活力的功能,从而将国有企业建构为具有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现代企业。
??? 这种市场化取向改革具体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市场化。其一是产权结构多元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吸收私人股权或者外资股权,使不同所有制经济、不同投资主体相互渗透,使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成为企业普遍的财产组织形式。其二是产权主体清晰化、独立化。市场取向要求企业必须具有清晰的产权边界和能够独立行使财产权利的产权主体。改制后的企业中无论是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私人财产都应有清晰的产权边界和能够独立行使财产权利的产权主体。其三是产权运作资本化。改制后企业的各种金融资本、实物资产、人力资本和无形资产,都可作为经营性的资本要素来启用。其四是产权交易市场化。国有企业的改组、联合、并购应主要通过市场和其他市场化的产权交易方式来实现。??? 第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生产要素市场化。国有企业改革应该在明晰产权建构多元化产权结构的基础上,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一是推进生产要素资本化,加快各类生产要素价格形成转换机制,逐步实现上市公司国有股全流通。二是大力发展和完善要素市场,主要是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和人才市场。消除各种制约生产要素按市场机制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的体制障碍。三是企业内部实行要素股权论。特别是对技术、管理等无形资产要予以资本化,然后在股权结构中体现为技术股、经营股等股权要素,这样为技术进步和企业家进入治理结构提供产权制度的保障。??? 第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其一是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在中央、省和地市三个层次上应有功能上的分工,国务院国资委应是中央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行其所有者权利,同时对中央、省、市整个国有资产的经营进行宏观调控,监督省、市国资委的运作。省级国资委主要监管和考核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机构。地市国资委应成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机构,直接行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和所有者代表职能,直接承担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责任。其二是履行国有资产投资者的地市国资委作为明晰的投资主体应该是权力、权益和义务、责任相统一。地市具有完整产权的国有资产权,国有资产收益应给予地方,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其三是明确划分出资人与经营者的权利界限,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经营者的选择权,但不能干预企业的日常事务。??? 国有企业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质就是要通过市场来配置经济活动所需要的资源,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前提是必须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因为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每个经济活动个体或者组织都必须成为独立的法人。其次,市场经济又是契约经济,各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契约建立经济联系。从传统的国有企业的特点看,企业和职工都依附于政府,企业与政府之间是行政级别的上下级关系,企业未能成为真正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都是通过政府下达的计划进行,没有合同、契约约束经济行为,企业组织自身也未能成为责权利相统一的经济活动主体。传统国有企业是我国量大面广的基本经济组织,构成了我国目前经济领域重要的生产基础,倘若不通过市场化取向改革,构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质要求的经济活动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便将失去重要的基础和条件,也将会成为一句空话。???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现代企业制度是由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企业制度,它与市场经济体制本质上相一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加以改造,转换为现代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其中首要者是产权清晰。传统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没有人格化的载体,其产权主体处于虚置状态,可以说这是导致相当一批国有企业权责主体模糊,内控机制乏力,经济效益不佳,甚至普遍亏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因此,只有坚持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现代企业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传统的国有企业才能改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 加入WTO,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是我国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的客观条件之一。WTO的所有基本规则和运行方式都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制度之上的。我国加入WTO,实质上就是按照统一的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国有企业只有坚持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才能建立起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克服我国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体制障碍,实现“走出去”和“引进来”的经济发展格局。从长沙市作为一个地处中南地区内陆省会城市,由于受计划经济影响较深,开放时间晚,市场化程度低,这种体制障碍已经成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桎梏。特别是在加入WTO后,国内外一批特大型企业陆续落户长沙,面对这些企业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管理方式,长沙市传统的国有企业若不坚持市场化取向改革,势必在这种严峻、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 长沙市的大多数企业为国有中小型企业,长期以来基础差、效益低、冗员多、债务包袱重、生产力水平低,以维持简单再生产为主。这是因为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造成了观念不新,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没有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所形成的压力,因而动力不足,发展缺乏后劲。因此,要使国有企业走出竞争力低下的困境,必须让它参与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培养自己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取胜的本领。这就要求对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取向改革,使其初具参与市场经济竞争所需要的条件。
??? 国有企业市场化取向改革成功的可能性??? 国有企业的市
场化取向改革是国有企业的深度改革,是一场攻坚战,一直为党和政府、经济学者和国有企业的员工所直接关注。为了使这场改革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有必要探讨其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和必须创造的诸种条件,从而做到胸中有数。??? 一、国有企业市场化取向改革必须面对的主要问题
??? 第一,关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界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国家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践经验证明这两种实现形式未能很好地实现生产者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和体现生产者是生产资料的实际所有者的公有制性质,因而不能充分调动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当我们将社会主义公有制同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时,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就成为一个不能回避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了股份制可以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由此出发,以厉以宁为代表的一种观点认为股份制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此相对立的观点则认为,股份制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不能等同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身。因为股份制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可以采用。因此,股份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是否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必须在理论上加以澄清的一个问题。??? 根据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内容是事物内在固有的矛盾或者内在要素之总和,形式是事物内部矛盾的外在表现形式或者内在要素的结构,它们之间互有区别。但是作为统一体的两个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内容不能脱离形式而存在,形式也不能没有内容成为空洞抽象之物。任何事物不能仅有内容而无形式,反之亦然。同时,内容决定形式,赋予形式以符合自己本质要求的各种规定性。反过来,形式也影响内容的发展与实现。根据这个观点,股份制当它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而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时,它就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虽然股份制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内容,但它作为其内容的实现形式,从社会主义公有制也是内容与形式相结合的统一体出发,无疑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如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从未怀疑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一样。因此,我们不能抓住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而大做文章,否认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而具有的社会主义性质,从而妨碍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股份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股份制的根本区别是:资本主义的股份制是以雇佣劳动制为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股份制不是建立雇佣劳动制,而是使企业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劳动者集体,是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或者劳动转化为资本之间的联合,在这些劳动者集体或者联合之间采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 第二,政府的行政权力能否退出企业的经济活动。长期以来,政府的任意权力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中难以突破的难点。政府利用它特有的垄断权力,通过信贷支持、上市支持、企业进入壁垒支持等等来保护企业利益。企业在政府保护下,可以欠银行的债务不还,产生大量的呆账、坏账。2001年前,我国国有企业平均负债率高达80%,37%的国有企业负债大于资产。2001年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负债总额高达1.2万亿元,其中一半左右是国有企业的负债。企业由于有政府的保护,不注重自身的经营,而是千方百计贿赂政府官员,使得官员腐败愈演愈烈。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向必然要求政企完全脱钩,企业不再是政府的附庸,政府也不能任意干预企业,甚至从中谋取利益。这就要求政府的行政权力必须退出企业的经济活动,这种退出意味政府原有的部分利益的丧失。因此,政府的行政权力能否顺利退出,退出后政府行政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对国有企业能否坚持市场化取向改革关系极大。??? 第三,能否转变传统观念,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经营理念。我国的企业改革,仅有制度的变革是行不通的,改革必须有价值观、心理等非制度的观念的改变,否则制度的改革就会落空。譬如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的官本位思想就使得在决策时,以权力预期而不是以制度和技术创新所能获得的利益预期进行决策。扩大企业规模更多地表现为增加外延式投资,导致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进展甚微。有的学者认为,在国有企业中,展现企业文化核心的企业家精神普遍缺失,企业信用危机严重。大多数企业几乎没有形成适合自身的独特的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这些使得企业即使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却仍然不能按市场规律进行有效的运作。现代企业制度就成为了没有灵魂的空壳。??? 二、国有企业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必备条件
???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历史上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提出和解决,都以解决该历史任务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正在成熟为前提。我国的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最重要的历史任务,完成这一历史重任,需要诸多条件,从其主要方面来看,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 第一,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全面、 协调、 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国有企业中的广大员工为本,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最终归宿。这些应该成为国有企业市场化取向改革是否成功的衡量准则。??? 第二,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观念的禁锢与束缚。国有企业的每一步成功的改革都是冲破传统观念束缚的结果。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意味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是仅仅存在于国有企业的外部,而且要进入国有企业内部成为其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观念的极大突破,没有思想上的解放是做不到的。虽然我们现在已经不再为姓社与姓资的争论而困扰,但是我们应该坚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同市场经济制度相结合下社会主义公有制具有什么样特征,采取什么样的实现形式等等,都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中找不到答案,值得加以探索。当然这种探索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前提。??? 第三,必须有政府主导,政策推动。任何一项社会改革都是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自上而下地推动实现的。历史向我们昭示,一项社会改革的成功离不开政府的主导。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同样必须有政府的引导,同时必须有政府推动改革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政府对国有企业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方面,改革内容和改革形式的正确把握与正确引导,政府职能的转换与身份的正确定位,尤其是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的提高,是国有
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成功的关键。??? 第四,必须具有与国企改革相配套的各种社会制度的保障。改革本身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转变为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首先,它带来的是从政府官员到企业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等各个层面之间的权力、权利与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一部分人的利益的获得必然导致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的丧失,从而难免产生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较量与冲突,引发众多不稳定因素。其次,它是对企业依赖于政府、职工依赖于企业的依附观念以及“共同富裕就是同等富裕”观念的极大冲击。当传统观念与新的现实发生撞击时,难免使人陷于困惑甚至产生对现实的不满而铤而走险。因此,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必须具有相互配套的各种社会制度的建设,作为其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氛围。避免产生国企改革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就是普通员工当家作主权利被剥夺等各种消极的感受与观念,否则,人们就会抵制改革,从而增加国企改革的难度。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解析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径选择
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新华社记者)6月3日,“蛟龙号”载人潜水器从江苏江阴港出发,驶向太平洋马里亚纳海沟,挑战7000米深海世界纪录;
5月9日,用于发射神舟九号飞船的长征二号F运载火箭运抵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我国首次载人交会对接任务实施在即??
这些重大项目的实施,无一例外都离不开国有企业。“在抗震救灾的一线,在航天航空的一线,在自主创新的一线,在‘走出去’的一线,在高风险、低回报的一线,都能看到国有企业的身影。”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说,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还需要国有企业继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也是明确的,既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也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国有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更好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融,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说。
“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成功之路”
天津市和平区大连道1号,海河河畔,英属怡和洋行仓库旧址上,一座崭新的五层红色欧式建筑傲然矗立。5月底,国药控股天津公司搬迁到这里的新“家”。
然而,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与很多国有企业一样,这家原国家医药管理局下属的全国药品计划调拨站陷入了经营困境,甚至有人建议卖掉这块地皮关门了事。
国药控股天津公司总经理李辉告诉记者,直到2003年,中国医药集团以5家调拨站为资产,与民营企业上海复星医药集团共同组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才焕发新的生机。
“国药控股刚组建时,年销售额只有16亿元,去年达到了126亿元,利润也从1000多万元增至近2亿元。”李辉说,这一方面得益于民营资本的注入,更重要的是通过改革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模式,极大激发了企业的活力。
而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越来越多的民营和外资制药企业、药品销售企业也看中了国药控股的渠道优势,以各种合作方式加入了国药控股的阵营,共同构建起一张覆盖31个省份、近200个地市的药品分销网。 国药控股只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
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扩权让利、承包经营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破产关闭、重组并购到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从3年改革脱困到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说,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我们既借鉴了国外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又不完全照搬他国模式,而是根据现实国情,在探索与实践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成功之路!
事非经过不知难。直到现在,沈阳化工集团总经理王大壮对10多年前的一幕幕仍难以忘怀。“我当过沈阳化工局的干部,也参与处理过一些困难企业。一个个知名企业陆续倒闭破产,数以万计的职工下岗,不时还有人上访、堵马路??下岗让他们很难接受,但如果不改革,企业只会越陷越深,就是死路一条。” “在2000年前后,沈化集团在职职工约8000人,但离退休人员就有7000人之多。剥离辅业、厂办集体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每一项改革都充满艰辛。但改革让企业卸掉了包袱,能够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王大壮说。
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
“我们通过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把国有经济集中到了大企业层面,通过政策性关闭破产淘汰了国有大企业中的劣势企业,剩下的都是优势企业;我们通过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了好企业的外部管理环境,而且不同程度地解决了其内部机制和历史遗留问题,才有了如今国有企业较好的发展局面。”邵宁说。
虽然近年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趋于下降,但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却在不断增强——
从2002年到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7.6%,实现利润年均增长22%,上缴税金年均增长17.9%;从2007年至今,仅100多家中央企业就可实现年利润1万亿元以上。 通过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目前一般生产加工行业的国有资产比重下降至11.9%,基础性行业和支柱产业的国有资产比重上升到了50.6%,而在军工、电信、民航、石油及天然气开采和电力供应领域,国有经济占到了90%以上。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的工业规模还很小,而在2011年世界500强企业榜单中,有59家中国国有企业上榜;如今,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企业的年营业收入,已经同某些国家全年的GDP相当??
“实践表明,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国有企业完全能够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做强做优。”邵宁说。
“国有企业必须继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2012年3月31日10时35分,川西雅砻江。伴随着一股急水喷涌而下,国投二滩水电公司官地水电站正式投产发电。到2025年,雅砻江上将建成21个梯级水电站,装机容量将超过1.5个三峡水电站,成为“西电东送”重要的电源点。
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王会生眼中,企业的任何投资决策,都需要首先从国家利益的角度考量。“国家战略需要什么、经济安全需要什么、百姓生活需要什么,我们作为国有企业,就应该干什么!”
江涌说,正是由于国有企业的存在,才使得我国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掌握着经济主权;正是由于国有企业的存在,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才有了抓手;正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存在,我们在应对急事难事时才有了依托??
每逢急难险重,国有企业冲锋在前;凡为民生福祉,国有企业甘于奉献!
2009年11月初,强冷寒潮提前降临我国中部地区,合肥市出现强降雪天气,天然气供应告急。为了保障百姓家庭用气,合肥燃气集团不惜成本从新疆、内蒙古等地购买液化天然气,然后通过汽车运送到合肥,每立方米天然气成本高达5元左右,但销售价格仍维持在平常的每立方米2元。几天下来,合肥燃气集团就亏损了几百万元。
“关键时刻,国有企业决不能掉链子,必须不计成本保障百姓生活,这是我们的职责所系。”合肥市国资委主任朱明峰说。
2011年,五大发电集团以全年超过300亿元的火电亏损,保障了全国电力消费11.7%的增长,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动力支撑;
国药集团承担着国家计划疫苗生产和配送重任,但生产疫苗不仅利润微薄,还要自己建冷库、配冷藏车,但哪怕只有一盒疫苗、哪怕是在偏远的山村,也必须保证配送到位;
当前国际油价和天然气价格居高不下,每进口一吨原油、一立方米天然气都可能面临亏损,但国内缺油少气情况极其少见,石油石化行业的中央企业发挥的保障作用不容忽视??
“从总体上看,中央企业目前担负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巩固国民经济命脉、保障和改善民生、参与国际竞争的职责,地方国有企业则发挥着服务当地百姓生活、引领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瑞说。
“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坚持走市场化道路”
2002年,宋志平刚到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上任总经理,就接到法院传票:企业由于负债经营,债主层层追债,企业办公楼被“叠封”了!
“‘十五’期间,集团主营业务大部分亏损,虽然也是央企,但日子过得并不是很好。”面对困境,怎么办?
“不能等、靠、要,也不能怨天尤人。即便遍体鳞伤,也要果敢地爬起来,迈向市场!”如今,作为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他的回忆风轻云淡。
“十一五”期间,中国建材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行业发展规律,跨所有制、跨区域、跨行业联合重组了337家企业,退出了165家劣势企业。
宋志平认为,国有企业在市场上关键不能再有等、靠、要的思想,而是要放开手脚在市场里拼搏,这样才能真正赢得市场的尊重。同时,国有企业要和非公有制企业形成互补之势、共生多赢。
“国有企业的未来,既不能走西方自由市场道路,也不能走传统计划经济道路,而是既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又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才能真正搞好国有企业。”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国有企业要发展,肯定不能再依赖政府的优惠政策,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行为也需要更多的信任和支持,这样才能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靠实力赢得地位和尊重。”刘瑞说。
以深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德国前总理施密特讲述了这样一番话:中国国有企业的核心价值是以长期稳定的发展、而不是追逐利润为第一价值目标。“今后中国的人口红利消失,你会看到这些国有企业释放的价值,它们是中国人民的命根子!”
“我们对待国有企业,不是‘要不要保留’的问题,而是‘必须保留,如何搞好’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国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梁说,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但必须要靠继续深化改革来推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继续深化改革,体制机制是关键。
“比如以前我们的投资决策都需要国资委审核,在各个具体实施环节上,相关负责人都会考虑如何避免承担责任,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就会大打折扣,我这个‘一把手’的压力就非常大。” 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王计坦言,建立规范董事会后,他才感觉到自己很安心。
他结合自己先后担任二重集团、一重集团总经理和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的经历说,引入外部独立董事建立规范董事会,并且由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多数,这样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实现政企分开和科学决策,还有效解决了谁为决策负责和企业“内部人控制”等问题,是一项值得进一步深化的制度设计。
继续深化改革,市场规律是准绳。
在宋志平眼中,市场竞争是不分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的,只有大、小企业,优、劣企业的区别。 “企业地位是由市场地位决定的,而不是由行政级别决定的。即便是军工企业,也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才能保证企业的生命力。”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总经理张国清说。
邵宁也强调政府的“手”不能伸得太长,而应该努力为各种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重要!”
继续深化改革,完善监管是抓手。
国资监管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对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还远称不上尽善尽美。垄断行业国有企业薪酬偏高、考核体系有待完善、铺张浪费现象严重、贪腐案例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对国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各级国资委普遍对监管企业进行了主业核定,但“不务正业”的国有企业仍为数不少;一些国有企业过分注重做大企业规模而盲目扩张,发展战略不清晰,造成严重的管控风险??国有企业必须严格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继续深化改革,强国惠民是目标。
“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关键力量,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总经理许达哲说,国有企业的使命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字:为国为民!
国有企业是国家的“名片”,是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骨干力量,但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我们的国有企业在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品牌知名度、市场影响力等方面仍有不小差距。
“有的国有企业存在定位不准、管理不严等问题,其为民谋利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在有些领域甚至还存在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新城认为,国有企业还需要进一步协调企业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更好地为民谋利。(记者何宗渝、王敏、张辛欣、侯大伟、杨玉华、孟华)
范文二:关于国有企业运作的市场化问题探究
关于国有企业运作的市场化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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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也处于快速发展状态中,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现阶段是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但是在运作过程中,面临了许多问题,比如:内部组织结构问题、国有企业负担问题、政企分家问题、分配原则问题、国有企业非国有化问题和产权明晰化问题。接下来笔者将结合自身的经验和调查走访结果,详细论述国有企业运作的市场化问题。
关键字:国有企业;运作;市场化问题
众所周知,无论是哪个发到国家,都存在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为了协调好国有企业市场和市场经济的关系,这个问题不仅是中国的难题,也是世界性的难题。再加上我国国有企业具有特殊性,不仅数量众多,也是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的主要基础或者载体,所以笔者认为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体制,对国有企业的影响是最大的。
一、政企分家问题
在我国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以前是按照权利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进行,这也是计划经济的要求设置,这种管理方式的主要特征是国有企业管理机构和政府机关管理机构合二为一。在这个时期,政府有权利管理企业,所以国有企业的整个管理体制组织代替了经济组织,企业家沦为了国家各级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所以这个时期的企业不能全面开展,并且不具有独立性,也没有严格的经济计算制度。简而言之,就是没有必须的经济管理权限,也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运营的优
劣,结果都是一样,处于同一阶段的企业员工没有直接的厉害关系。
当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改革之后,重新定义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区分开来。通过这种改革,国家依然具有所有权,企业也重新拥有经营权,重新处理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之后,帮助企业摆脱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束缚和干预,成为一个独立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实际意义。
但是政企分家的倡议,提出了十几年,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从实质上说,这种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相关要求相悖,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的理论。与此同时,我国的投资资本和决策权,依然处于行政机构的手中,企业想要得到发展就必须依托行政部门,如果实行政企分家,断了企业的权利来源,那么企业想要发展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要实行政企分家,就应当进行政资分家,不然政企分家是不具有可行性的。
二、国有企业负担问题
企业负担也可以看成是企业内外部在超过其自身承受能力的范围外的各种经济压力,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种类企业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以我国国有企业目前的形式来看,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内容:
(一)退休金负担
退休职工处于在职状态时,为我国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处于退休状态后,国家应该发放相应的退休金。以前是将退休金上缴国家财政,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战略决策上的错误,浪费了大量的资金,使得国家无力偿还这笔基金。现阶段,虽然职工的退休基金留归企业,但是许多国有企业存在大量亏损,对于这种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同样也无法发放这笔基金,也就是说国家将财政压力转交给了企业。而且越是老牌企业,退休职工的数量就越多,在笔者的调查中发
现,有些企业的退休人员数量甚至超越了在职人员数量,这就加剧了企业的负担。
(二)冗员负担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人口基数过大,所以就业人数一直处于快速增长状态中,其中熟练劳动力较少,新人较多。我国国有企业之所以会受到人们的喜爱,就是因为是“铁饭碗”,这个优越性是民营、外企、合资企业所不能达到的,当然就会成为人们择业的第一选择。再加上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相对落后,国有企业用工没有自主选择权,不能按照本企业的需求来选择人才,可以说我国国企的人员是只进不出,越来越多,就成为了企业的负担。
三、分配原则问题
在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应当实行市场化分配体制,也就是将市场化收入分配机制和市场化资源分配机制相结合。但是目前,国有企业分配原则问题是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重要问题,它不仅关系到了国有企业与国家、非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内部协调问题,而且还是一个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是存在劳动收益权,不存在资产收益权,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大部分收益归国家所有,企业得到剩下收益中的一般,个人只能得到最少的一部分,无论是管理层还是一线员工对于工作的积极性都被限制了。
在改革之后,就应当促使国有企业员工既拥有劳动收益权也拥有部分国家资产分配权,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促使国有资产保值或者升值,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
四、内部组织结构问题
对于企业内部组织关系来说,组成部门有三大力量,包括了经营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系统和企业工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国有企业现代生产的主要特点就是具备了复杂的技术装备,对生产过程涉及的机械化水平要求较高。随着国有经济的机械化水平和自动化水平不断增强,科学管理水平也需要提
高,但是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完全达不到这个要求。许多管理层的管理水平较低,管理方式较为单一,在生产过程中不能进行统一指挥,在发生生产问题时不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各个部门相对独立,不能相互配合。
五、产权问题
将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之后,为处理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创造了较好的契机,它强化了企业的利益关系,摆脱了国家的束缚和干预。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仅仅依靠这两种分权,依旧不能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这主要是因为两权分离没有真正触及到国家与国企之间的财政关系,经营者可以自负盈,但是不能自负亏。再加上两权分离后,企业并没有得到处置资产的权利,所以还不能成为真正市场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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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国有企业市场化
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是指国有企业的资源配置主要由政府的行政控制转变为主要由市 场决定,以及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过程。其主要表现有四个方面:一 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市场适应性改革;二是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三是国有企 业行为的市场化;四是国有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的形成。市场化的目的是使国有企业 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市场适应性改革
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其关键在于政企分离,即政府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退出。而要实现政企分离,关键又在于政资分离,即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必须分开。
1988年,政府设立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由国资局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职能。在国资局运转的10年中,主要致力于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与评价,并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为建立市场化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了一条途径。
但是,国资局并没有被授予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中央政府仍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惟一代表,并由多个部门分割行使所有者职能。为了减少政府干预,政府又积极探索对大型企业集团实行授权经营,即政府将企业集团中国家以各种形式直接投资设立的、与集团公司为非产权关系的成员企业的国有资产授权集团公司持有,通过授权对集团的企业进行产权重组,从而确定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之间的母子公司产权关系。这些大型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即集团公司)就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如石化、冶金、航天航空等行业的企业集团,都是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机构。这种方式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内部的产权明晰问题。
从地方看,上海和深圳的做法更具超前性,它们构建了一个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控股公司)——国有企业。其中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来自政府各经济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任由党的书记或市长担任。委员会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这种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特点,是通过成立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政府不再以政府行政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进入企业,而是以一个普通投资者即资产所有者的角色参与企业
的决策和管理,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所有者“缺位”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激励“不到位”问题。由此,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独立于政府的市场主体。
(二)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
1(公司制改组是产权多元化的主要实现形式
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主要是通过将国有企业改组为股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的,而公司制改组是确立国有企业独立市场地位的重要方面。通过公司制改组,包括非国有资本进人国有企业这种改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国有企业独资或国家股“一股独大”的格局。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抽样调查,2001年,已进行产权多元化改组的国有企业已达到64.18%,国有股份均值为66.52%。考虑到破产、被非国有企业兼并或渗透而已经转变成为非国有企业的原国有企业,以上两个数字估计在75%以上和50%
以下。在64.18%已经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的企业中,选择职工入股方式进行改组的占38.75%,选择发起设立方式进行改组的占31.25%,选择相互参股方式进行改组的占28.75%。
2(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及产权多元化
2001年底,全国国有中小企业已有81.4%实施了改制。在已改制的国有中小企业中,实行股份合作制和合资形式的占51%。通过多种形式的改革改组,国有中小企业总体经济效益好转,摆脱了连续6年的净亏损局面。
3(国有大型企业的改制及产权多元化
国有大型企业的产权多元化改革也取得很大进展。以国有企业集团为例。2000年,母公司登记注册为国有的企业集团有1725个,其中母公司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集团有1265个,占73.33%。在这1265个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改制为非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507个,占40.08%。2001年,母公司登记注册为国有的企业集团有1772个,其中母公司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集团有1269个,占71.61%。在这1269个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改制为非国有独资公司的有468个,占36.88%(见表2-9)。
4(上市公司股权的多元化
相对于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权的多元化更加明显。国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易主为非国有主体,甚至国有股完全退出的公司不断出现,这些国有上市公司已成为非国有企业。同样,国有股份也不断入主非国有上市公司,其比重超过非国有股份的情况也时有发生。1992年,上市公司仅有53家,全部是国有控股企业。2000年,上市公司总数有1086家,其中没有国家股和国家一般参股的公司有458家,占42.17%;国家股完全退出的公司有50家,占4.60%,国家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公司有628家,占57.83%。2001年,上市公司总数有1159家(还有1家数据不完整),其中没有国家股和国家一般参股的公司有415家,占35.81%;国家股完全退出的公司有55家,占4.75%;国家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公司有744家,占64.2%(见表2-10)。国家股占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比重由1992年的41.38%降到2000年的38.9%,2001年又回升至46.2%。在上市公司中,非国家股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1992年为
58.6%,2000年提高到61.1%,但2001年又减少到53.8%。这反映了上市公司中国有主体和非国有主体的相互渗透趋势在增强。(三)国有企业运作的市场化 尽管国有企业还有一部分没有改制,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还有一部分仍是国家独资,但在市场运作方面,尤其是生产经营方面已呈现高度的市场化。改制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则更加规范。
1(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抽样调查,在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92.8%的企业认为其治理结构是合理和比较合理的,是根据市场要求和本企业实际构建的。 (1)经营者市场选择率
在经营者任命方式问题上,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经营者由非政府任命或市场选聘(包括董事会任命、职代会选举等)的企业比例达89.8%。未改制企业经营者的市场选聘比例也达76.4%。改制和末改制企业的经营者由市场选聘的比例合计为86.3%。而1993年,该比例仅为3.4%,1993一2001年年均提高49.82%。(2)决策自主程度 在决策模式问题上,改制前,71.3%的企业选择集体决策模式,22.1%的企业选择集权模式,6.6%的企业选择分权模式;改制后,选择集体决策模式的企业下降为55.8%,选择集权模式的企业下降为18.6%,选择分权模式的企业上升为24.8%。87.8%的企业认为,与改制前相比,改制后决策的科学性有一定提高或大幅提高。89.4%的企业是独立选择自己的决策模式,或者说,89.4%的企业是具有决策自主权的。另有10.6%的企业是在政府干预或指导下选择决策模式。而1993年,有决策自主权的企业比例为54.9%,1993至2001年年均提高6.28%。
(3)激励与业绩的吻合度
在对经营者的激励问题上,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53.5%的企业采用贡献与业绩挂钩的激励方式,21.7%的企业采用年薪制。
(4)财会制度的健全程度
在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方面,全部样本国有企业(包括已改制和尚未改制)中有91.6%已经全面实施。比非国有企业高出13.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更加规范。
(5)治理机制完善与企业绩效的相关度
与非国有企业一样,治理机制的完善对企业绩效提高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对已改制样本国有企业治理机制与企业利税水平、资产质量、资本流动速度、技术改进和设备更新、人力和设备使用效率进行的相关性分析表明,它们之间是高度正相关的。由于治理机制的完善,在近三年中,77.3%的企业利税水平得到提高,其中提高幅度在20%以上者占46.7%;84.7%的企业资产质量有一定提高或大幅提高;85.7%的企业
资本流动速度在加快;76.2%的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水平得到提高;85.9%的企业人力、设备闲置和浪费大幅度减少或有了一定幅度的减少。
2(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
1992年6月,国务院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该条例中,国有企业被赋予14项重大经营自主权,这使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走上了市场化之路。至2001年,80%以上的国有企业基本落实了14项经营自主权。如在改制的1994家企业集团中,93.4%有投资自主权,74.5%有对外担保权,72.5%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53.9%有对外承包与劳务合作权。
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市场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对国有企业亏损的财政补贴已非常低
国家财政收入中对国有企业亏损的补贴与GDP的比率是逐年下降的,从1985年的5.66%下降到2001年的0.31%。不仅如此,亏损补贴的绝对值也是不断下降的,从1985年的507亿元降至2001年的300.04亿元。如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则国家对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绝对值从1985年的718亿元下降至2001年的164亿元,年均下降8.82%。此外,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专业银行转变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盈亏由自己负责,这使政府以低息银行贷款形式向国有企业提供的变相补贴也已基本消失。补贴的减少乃至取消促使国有企业从市场上寻找生机。 (2)政府对国有企业资金的无偿划拨近于停止
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投入主要是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获得,政府的无偿划拨近于停止。据统计,国有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的贷款占银行全部贷款的比例接近70%,而这种贷款是银企之间市场谈判的结果,政府已不再安排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从1993年开始,符合《公司法》发行企业债券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这使部分企业增加了一条获得资金的渠道。这种由企业根据本身的具体情况和市场要求做出的发行安排,基本上是市场行为。企业通过股市的股票筹资与GDP的比率,1991年为0.023%,1993年为1.084%,1997年为1.738%,2000年为2.351%,2001年为1.305%,总体呈增长态势。3)国有企业产品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基本形成 国有企业的产品价格已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做出,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已基本形成,这表现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要素及其他商品和服务基本从市场选购,而目前绝大部分竞争性的要素及其他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已经放开,由市场来决定。1978—2001年,生产资料的市场定价比重由零提高到了90.5%,农副产品的市场定价比重由5.6%提高到了97.3%。在抽样调查中,90.8%的企业认为自己的投入、成本和价格完全自主决定。
(4)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用工和工资决定可由劳资双方自愿谈判解决 据抽样调查,2001年,98%的国有企业的职工是合同制职工,职工跨企业流动的障碍
已大幅减小。对于职工的工资决定,53.5%的企业选择了贡献与绩效挂钩的方式。由于职工流动已非常容易,尽管工资标准是由企业规定的,但职工可以不接受这个标准而离开企业,因此,国有企业中的职工工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做是雇员与雇主自主谈判决定的。根据抽样调查,对这种看法的认可率为71.6%。另外,2001年底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实施,强化了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参与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职能,从整体上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国有企业有较为规范的三项保险制度,对国有企业用人和工资决定的市场化起到了制度保障的作用。国有企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交纳率是各类型企业中最高的,也是最严格的。(四)国有企业的退出
国有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变化的退出,是国有企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方面。1993年以来,国家有关文件多次明确,国有经济将主要在军事工业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自然垄断的领域,占据绝对控制或支配地位;在石油化工、汽车、信息产业、机械装备行业和高新技术等体现综合国力的领域,保证少数重要国有骨干企业占有支配地位;而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家则逐步退出控股地位,甚至完全退出。这一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亏损国有企业的出售、重组和破产
亏损国有企业的出售、重组和破产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2001年是国有企业破产最多的一年。全年破产460家,核销呆坏账515亿元,安置职工69万人。2001年政府用于企业兼并破产核销的银行呆坏账准备金为500亿元。2002年,国家共下达企业兼并破产项目382项,终结248项,核呆269亿元。在未来几年内,中国将有3000多家在竞争性领域中处于劣势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退出。亏损的国有中小企业的出售、重组和破产步伐更快。根据抽样调查,在亏损的国有企业中,被出售、重组和破产的企业占67.5%,其中主要是中小企业。
2(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的国有股减持与非国有资本进入
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国有股减持,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参与改组、改制,并被允许控股。2001年,在上市的国有企业中,已有15.4%转为国家一般参股企业或完全放弃所拥有的股份,而国家一般参股企业实质上已是非国有企业。由于中国加入WTO,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其具体做法有:(1)收购国有企业全部产权,使该企业成为其子公司;(2)收购国有企业51%以上的股权,使该企业成为其控股企业;(3)在合资经营过程中外方增资扩股,稀释中方股权,由参股变成扩股。为了鼓励外资购并国有企业,除了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企业必须由国家控股外,中国政府将取消对其他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3(国有小型企业向非国有企业的转变
对于国有小型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拍卖转让等方式,逐步转变为非国有企业。据抽样调查,截至2001年底,国有小型企业已有近80%完成了改制,其中大部分转为非国有企业。(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供稿)
中国网2003年4月3日
范文四:国有企业 市场化
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是指国有企业的资源配置主要由政府的行政控制转变为主要由市场决定,以及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过程。其主要表现有四个方面: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市场适应性改革;二是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三是国有企业行为的市场化;四是国有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的形成。市场化的目的是使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一)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市场适应性改革
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其关键在于政企分离,即政府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退出。而要实现政企分离,关键又在于政资分离,即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必须分开。
1988年,政府设立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由国资局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职能。在国资局运转的10年中,主要致力于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与评价,并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为建立市场化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了一条途径。
但是,国资局并没有被授予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中央政府仍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惟一代表,并由多个部门分割行使所有者职能。为了减少政府干预,政府又积极探索对大型企业集团实行授权经营,即政府将企业集团中国家以各种形式直接投资设立的、与集团公司为非产权关系的成员企业的国有资产授权集团公司持有,通过授权对集团的企业进行产权重组,从而确定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之间的母子公司产权关系。这些大型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即集团公司) 就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如石化、冶金、航天航空等行业的企业集团,都是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机构。这种方式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内部的产权明晰问题。
从地方看,上海和深圳的做法更具超前性,它们构建了一个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控股公司) ——国有企业。其中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来自政府各经济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任由党的书记或市长担任。委员会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这种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特点,是通过成立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政府不再以政府行政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进入企业,而是以一个普通投资者即资产所有者的角色参与企业
的决策和管理,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所有者“缺位”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激励“不到位”问题。由此,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独立于政府的市场主体。
(二) 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
1.公司制改组是产权多元化的主要实现形式
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主要是通过将国有企业改组为股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的,而公司制改组是确立国有企业独立市场地位的重要方面。通过公司制改组,包括非国有资本进人国有企业这种改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国有企业独资或国家股“一股独大”的格局。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抽样调查,2001年,已进行产权多元化改组的国有企业已达到64.18%,国有股份均值为66.52%。考虑到破产、被非国有企业兼并或渗透而已经转变成为非国有企业的原国有企业,以上两个数字估计在75%以上和50%
以下。在64.18%已经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的企业中,选择职工入股方式进行改组的占38.75%,选择发起设立方式进行改组的占31.25%,选择相互参股方式进行改组的占28.75%。
2.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及产权多元化
2001年底,全国国有中小企业已有81.4%实施了改制。在已改制的国有中小企业中,实行股份合作制和合资形式的占51%。通过多种形式的改革改组,国有中小企业总体经济效益好转,摆脱了连续6年的净亏损局面。
3.国有大型企业的改制及产权多元化
国有大型企业的产权多元化改革也取得很大进展。以国有企业集团为例。2000年,母公司登记注册为国有的企业集团有1725个,其中母公司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集团有1265个,占73.33%。在这1265个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改制为非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的有507个,占40.08%。2001年,母公司登记注册为国有的企业集团有1772个,其中母公司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集团有1269个,占71.61%。在这1269个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改制为非国有独资公司的有468个,占36.88%(见表2-9) 。
4.上市公司股权的多元化
相对于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权的多元化更加明显。国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易主为非国有主体,甚至国有股完全退出的公司不断出现,这些国有上市公司已成为非国有企业。同样,国有股份也不断入主非国有上市公司,其比重超过非国有股份的情况也时有发生。1992年,上市公司仅有53家,全部是国有控股企业。2000年,上市公司总数有1086家,其中没有国家股和国家一般参股的公司有458家,占42.17%;国家股完全退出的公司有50家,占4.60%,国家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公司有628家,占57.83%。2001年,上市公司总数有1159家(还有1家数据不完整) ,其中没有国家股和国家一般参股的公司有415家,占35.81%;国家股完全退出的公司有55家,占4.75%;国家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公司有744家,占64.2%(见表2-10) 。国家股占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比重由1992年的41.38%降到2000年的38.9%,2001年又回升至46.2%。在上市公司中,非国家股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1992年为
58.6%,2000年提高到61.1%,但2001年又减少到53.8%。这反映了上市公司中国有主体和非国有主体的相互渗透趋势在增强。(三) 国有企业运作的市场化
尽管国有企业还有一部分没有改制,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还有一部分仍是国家独资,但在市场运作方面,尤其是生产经营方面已呈现高度的市场化。改制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则更加规范。
1.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抽样调查,在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92.8%的企业认为其治理结构是合理和比较合理的,是根据市场要求和本企业实际构建的。
(1)经营者市场选择率
在经营者任命方式问题上,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经营者由非政府任命或市场选聘(包括董事会任命、职代会选举等) 的企业比例达89.8%。未改制企业经营者的市场选聘比例也达76.4%。改制和末改制企业的经营者由市场选聘的比例合计为86.3%。而1993年,该比例仅为3.4%,1993一2001年年均提高49.82%。(2)决策自主程度 在决策模式问题上,改制前,71.3%的企业选择集体决策模式,22.1%的企业选择集权模式,6.6%的企业选择分权模式;改制后,选择集体决策模式的企业下降为55.8%,选择集权模式的企业下降为18.6%,选择分权模式的企业上升为24.8%。87.8%的企业认为,与改制前相比,改制后决策的科学性有一定提高或大幅提高。89.4%的企业是独立选择自己的决策模式,或者说,89.4%的企业是具有决策自主权的。另有10.6%的企业是在政府干预或指导下选择决策模式。而1993年,有决策自主权的企业比例为54.9%,1993至2001年年均提高6.28%。
(3)激励与业绩的吻合度
在对经营者的激励问题上,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53.5%的企业采用贡献与业绩挂钩的激励方式,21.7%的企业采用年薪制。
(4)财会制度的健全程度
在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方面,全部样本国有企业(包括已改制和尚未改制)中有91.6%已经全面实施。比非国有企业高出13.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更加规范。
(5)治理机制完善与企业绩效的相关度
与非国有企业一样,治理机制的完善对企业绩效提高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对已改制样本国有企业治理机制与企业利税水平、资产质量、资本流动速度、技术改进和设备更新、人力和设备使用效率进行的相关性分析表明,它们之间是高度正相关的。由于治理机制的完善,在近三年中,77.3%的企业利税水平得到提高,其中提高幅度在20%以上者占46.7%;84.7%的企业资产质量有一定提高或大幅提高;85.7%的企业
资本流动速度在加快;76.2%的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水平得到提高;85.9%的企业人力、设备闲置和浪费大幅度减少或有了一定幅度的减少。
2.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
1992年6月,国务院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该条例中,国有企业被赋予14项重大经营自主权,这使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走上了市场化之路。至2001年,80%以上的国有企业基本落实了14项经营自主权。如在改制的1994家企业集团中,93.4%有投资自主权,74.5%有对外担保权,72.5%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53.9%有对外承包与劳务合作权。
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市场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对国有企业亏损的财政补贴已非常低
国家财政收入中对国有企业亏损的补贴与GDP 的比率是逐年下降的,从1985年的
5.66%下降到2001年的0.31%。不仅如此,亏损补贴的绝对值也是不断下降的,从1985年的507亿元降至2001年的300.04亿元。如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则国家对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绝对值从1985年的718亿元下降至2001年的164亿元,年均下降8.82%。此外,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专业银行转变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盈亏由自己负责,这使政府以低息银行贷款形式向国有企业提供的变相补贴也已基本消失。补贴的减少乃至取消促使国有企业从市场上寻找生机。
(2)政府对国有企业资金的无偿划拨近于停止
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投入主要是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获得,政府的无偿划拨近于停止。据统计,国有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的贷款占银行全部贷款的比例接近70%,而这种贷款是银企之间市场谈判的结果,政府已不再安排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从1993年开始,符合《公司法》发行企业债券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这使部分企业增加了一条获得资金的渠道。这种由企业根据本身的具体情况和市场要求做出的发行安排,基本上是市场行为。企业通过股市的股票筹资与GDP 的比率,1991年为0.023%,1993年为1.084%,1997年为1.738%,2000年为2.351%,2001年为1.305%,总体呈增长态势。3)国有企业产品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基本形成
国有企业的产品价格已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做出,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已基本形成,这表现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要素及其他商品和服务基本从市场选购,而目前绝大部分竞争性的要素及其他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已经放开,由市场来决定。1978—2001年,生产资料的市场定价比重由零提高到了90.5%,农副产品的市场定价比重由5.6%提高到了97.3%。在抽样调查中,90.8%的企业认为自己的投入、成本和价格完全自主决定。
(4)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用工和工资决定可由劳资双方自愿谈判解决
据抽样调查,2001年,98%的国有企业的职工是合同制职工,职工跨企业流动的障碍
已大幅减小。对于职工的工资决定,53.5%的企业选择了贡献与绩效挂钩的方式。由于职工流动已非常容易,尽管工资标准是由企业规定的,但职工可以不接受这个标准而离开企业,因此,国有企业中的职工工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做是雇员与雇主自主谈判决定的。根据抽样调查,对这种看法的认可率为71.6%。另外,2001年底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实施,强化了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参与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职能,从整体上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国有企业有较为规范的三项保险制度,对国有企业用人和工资决定的市场化起到了制度保障的作用。国有企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交纳率是各类型企业中最高的,也是最严格的。(四)国有企业的退出
国有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变化的退出,是国有企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方面。1993年以来,国家有关文件多次明确,国有经济将主要在军事工业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自然垄断的领域,占据绝对控制或支配地位;在石油化工、汽车、信息产业、机械装备行业和高新技术等体现综合国力的领域,保证少数重要国有骨干企业占有支配地位;而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家则逐步退出控股地位,甚至完全退出。这一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亏损国有企业的出售、重组和破产
亏损国有企业的出售、重组和破产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2001年是国有企业破产最多的一年。全年破产460家,核销呆坏账515亿元,安置职工69万人。2001年政府用于企业兼并破产核销的银行呆坏账准备金为500亿元。2002年,国家共下达企业兼并破产项目382项,终结248项,核呆269亿元。在未来几年内,中国将有3000多家在竞争性领域中处于劣势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退出。亏损的国有中小企业的出售、重组和破产步伐更快。根据抽样调查,在亏损的国有企业中,被出售、重组和破产的企业占67.5%,其中主要是中小企业。
2.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的国有股减持与非国有资本进入
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国有股减持,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参与改组、改制,并被允许控股。2001年,在上市的国有企业中,已有15.4%转为国家一般参股企业或完全放弃所拥有的股份,而国家一般参股企业实质上已是非国有企业。由于中国加入WTO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其具体做法有:(1)收购国有企业全部产权,使该企业成为其子公司;(2)收购国有企业51%以上的股权,使该企业成为其控股企业;(3)在合资经营过程中外方增资扩股,稀释中方股权,由参股变成扩股。为了鼓励外资购并国有企业,除了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企业必须由国家控股外,中国政府将取消对其他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3.国有小型企业向非国有企业的转变
对于国有小型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拍卖转让等方式,逐步转变为非国有企业。据抽样调查,截至2001年底,国有小型企业已有近80%完成了改制,其中大部分转为非国有企业。(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供稿)
中国网2003年4月3日
范文五:关于国有企业运作的市场化问题探究[权威资料]
关于国有企业运作的市场化问题探究
本文档格式为WORD,感谢你的阅读。
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也处于快速发展状态中,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现阶段是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但是在运作过程中,面临了许多问题,比如:内部组织结构问题、国有企业负担问题、政企分家问题、分配原则问题、国有企业非国有化问题和产权明晰化问题。接下来笔者将结合自身的经验和调查走访结果,详细论述国有企业运作的市场化问题。
关键字:国有企业;运作;市场化问题
众所周知,无论是哪个发到国家,都存在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为了协调好国有企业市场和市场经济的关系,这个问题不仅是中国的难题,也是世界性的难题。再加上我国国有企业具有特殊性,不仅数量众多,也是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的主要基础或者载体,所以笔者认为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体制,对国有企业的影响是最大的。
一、政企分家问题
在我国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以前是按照权利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进行,这也是计划经济的要求设置,这种管理方式的主要特征是国有企业管理机构和政府机关管理机构合二为一。在这个时期,政府有权利管理企业,所以国有企业的整个管理体制组织代替了经济组织,企业家沦为了国家各级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所以这个时期的企业不能全面开展,并且不具有独立性,也没有严格的经济计算制度。简而言之,就是没有必须的经济管理权限,也不用承担相应的责
任,企业运营的优劣,结果都是一样,处于同一阶段的企业员工没有直接的厉害关系。
当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改革之后,重新定义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区分开来。通过这种改革,国家依然具有所有权,企业也重新拥有经营权,重新处理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之后,帮助企业摆脱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束缚和干预,成为一个独立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实际意义。
但是政企分家的倡议,提出了十几年,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从实质上说,这种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相关要求相悖,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的理论。与此同时,我国的投资资本和决策权,依然处于行政机构的手中,企业想要得到发展就必须依托行政部门,如果实行政企分家,断了企业的权利来源,那么企业想要发展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要实行政企分家,就应当进行政资分家,不然政企分家是不具有可行性的。
二、国有企业负担问题
企业负担也可以看成是企业内外部在超过其自身承受能力的范围外的各种经济压力,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种类企业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以我国国有企业目前的形式来看,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内容:
(一)退休金负担
退休职工处于在职状态时,为我国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处于退休状态后,国家应该发放相应的退休金。以前是将退休金上缴国家财政,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战略决策上的错误,浪费了大量的资金,使得国家无力偿还这笔基金。现阶段,虽然职工的退休基金留归企业,但是许多国有企业存在大量亏损,对于这种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同样也无法发放这笔基金,也就是说国家将财政压力转交给了企业。而且越是老牌企业,退休职工的数量就越多,
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有些企业的退休人员数量甚至超越了在职人员数量,这就加剧了企业的负担。
(二)冗员负担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人口基数过大,所以就业人数一直处于快速增长状态中,其中熟练劳动力较少,新人较多。我国国有企业之所以会受到人们的喜爱,就是因为是“铁饭碗”,这个优越性是民营、外企、合资企业所不能达到的,当然就会成为人们择业的第一选择。再加上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相对落后,国有企业用工没有自主选择权,不能按照本企业的需求来选择人才,可以说我国国企的人员是只进不出,越来越多,就成为了企业的负担。
三、分配原则问题
在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应当实行市场化分配体制,也就是将市场化收入分配机制和市场化资源分配机制相结合。但是目前,国有企业分配原则问题是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重要问题,它不仅关系到了国有企业与国家、非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内部协调问题,而且还是一个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是存在劳动收益权,不存在资产收益权,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大部分收益归国家所有,企业得到剩下收益中的一般,个人只能得到最少的一部分,无论是管理层还是一线员工对于工作的积极性都被限制了。
在改革之后,就应当促使国有企业员工既拥有劳动收益权也拥有部分国家资产分配权,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促使国有资产保值或者升值,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
四、内部组织结构问题
对于企业内部组织关系来说,组成部门有三大力量,包括了经营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系统和企业工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国有企业现代生产的主要特点就是具备了复杂的技术装备,对生产过程涉及的机械化水平要求较高。随着
国有经济的机械化水平和自动化水平不断增强,科学管理水平也需要提高,但是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完全达不到这个要求。许多管理层的管理水平较低,管理方式较为单一,在生产过程中不能进行统一指挥,在发生生产问题时不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各个部门相对独立,不能相互配合。
五、产权问题
将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之后,为处理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创造了较好的契机,它强化了企业的利益关系,摆脱了国家的束缚和干预。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仅仅依靠这两种分权,依旧不能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这主要是因为两权分离没有真正触及到国家与国企之间的财政关系,经营者可以自负盈,但是不能自负亏。再加上两权分离后,企业并没有得到处置资产的权利,所以还不能成为真正市场的主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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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怡群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课题组 李保民(组长).建立国有企业市场化用人机制[N].首都建设报,2009-06-26005.
[3]王林.国有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A].2010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优秀论文选[C].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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