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增值税
增值税“直接免征”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税收。
但根据关政策规定,有些经营业务是免征增值税的,像经营饲料、农膜、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对于经营这些在税收政策上属于直接免征增值税的业务,有些纳税人也计算增值税,本文拟依据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实务考试的重点内容,以案例的形式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案例分析:某公司购进一批农膜,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农膜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额19.5万元。货款已经支付,农膜已验收入库。当月该批农膜已全部销售,取得价款200万元。
1. 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时,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 购进农膜时:
借:库存商品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5
贷:银行存款169.5
销售农膜时:
借:银行存款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6.99〔2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01〔200÷(1+13%)×13%〕
结转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3.51(23.01-19.5) 贷:营业外收入3.51
2. 该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时,会计处理为:
购进农膜时:
借:库存商品169.5
贷:银行存款169.5
销售农膜时:
借:银行存款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94.17〔200÷(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5.83〔200÷(1+3%)×3%〕 结转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5.83
贷:营业外收入5.83
其实,上面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对于直接免征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都是错误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因此可知,一般纳税人直接免征增值税的业务,其进项税额应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而不能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也就是说不用计提增值税进项税额了。当然,没有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在销售货物时自然不能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了。
至于《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这样的会计处理是指纳税人平时经营业务应当缴纳增值税而偶尔发生的业务免征增值税,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发生后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向灾区捐款捐物,并规定纳税人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
这时,纳税人对免征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现在的会计准则规定把“补贴收入”变成“营业外收入”了)科目核算。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就像直接免征营业税、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样,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总之,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都不需要对增值税进行账务处理。
因此,关于上面的例题,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均为:
购进农膜时:
借:库存商品169.5
贷:银行存款169.5
销售农膜时:
借:银行存款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上面的两种会计处理方式,虽然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是一致的,但是,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作纳税调整时,往往会出现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这是因为上面错误和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相比,计算的主营业务收入不相同,错误的会计处理方式主营业务收入要比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要少一些。
从例题可以看出,错误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一般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是177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是194.17万元。而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其主营业务收入均是200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规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基数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而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这样一来,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计算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就会多,而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减少,自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就会少缴。反之,错误的会计处理方式就会多缴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另外,现在有很多税务机关对印花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其中,购销合同类印花税一般是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征收印花税,这样,错误的会计处理方式也会少缴印花税、多缴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国会计报)
范文二:增值税
第二章 增值税
一、关键词
1. 增值税 2.消费型增值税 3.其他个人 4.营改增 5.增值税实际税负
6. 购进扣税法 7.销售额 8.折扣销售 9.销售折扣 10.混合销售
11. 防伪税控系统 12.最高开票限额 13.初始发行 14.报税 15.专用发票认证
二、单项选择题
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个市,总机构已申
请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其分支机构税务处理正确的
是( ) 。
A .在总机构所在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B .不必申请,自动被视为一般纳税人
C .在临时销售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D .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2.以下不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规定的是( ) 。
A .个体工商户之外的其他个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B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权限是县(市、区) 或者同级别的税务
分局
C .达到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的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销售
额
D .一般纳税人应核算健全、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3.甲企业在纳税辅导期内,2月份领购25份发票用完,已开发
票销售额合计15万元。由于发票份数不能满足经营需要,其再
次申请领购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 。
A .0.45万元 B .0.6万元 C .1.5万元
D .2.55万元
4.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 ( ) ,一次性
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
A .15 日内 B .30 日内 C .第一个月内
D .一个征期之内
5.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
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
为 ( ) 个月。
A .3个月 B .6个月 C .9个月
D .12个月
6.下列属于增值税价外收入的有( ) 。
A .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
B .建材厂销售建材送货上门,向客户收取的装卸搬运费
C .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
D .高校师生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向社会提供餐
饮服务
7.某黄酒厂销售黄酒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发出货物包
装物押金为5.85万元,定期60天收回,则该黄酒厂当期增值税
销项税额是( ) 。
A .17万元 B .17.85万元 C .117.99万元
D .18万元
8.某生产薯类白酒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
140.4万元(含税) ,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为4.68万元,当期
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申报的销项
税额为( ) 。
A .20.4万元 B .20.74万元 C .21.08万元
D .20.80万元
9.2014年3月,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
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
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
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
定,于2014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
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4年3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为( ) 元。
A .11900 B .12117.95 C .12335.90
D .12553.85
10.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货或自己使用过
的固定资产,以下关于增值税征收率使用的表述错误的是
( ) 。
A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B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C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D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
11.下列适用13%税率的项目有( ) 。
A .销售农机整机 C .加工农机的
加工费收入
B ,销售农机零件 D .加工农机零
件的加工费收入
12.按照现行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
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的 ( ) 内不得申请免税。
A .3个月 B .6个月 C .12个月 D .36
个月
13.按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可以按销售差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
税的是( ) 。
A .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销售电冰箱的销售净额
B .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折扣销售的净额
C .以物易物销售方式的销售净额
D .还本销售方式减除还本支出后的销售净额
14.下列( ) 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A .某生产企业外购钢材用于扩建厂房
B .某厂家委托商店代销家具
C .某运输企业外购棉大衣用于集体福利
D .某歌厅购进一批饮料用于销售
15.企业外购的货物,不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的是 ( ) 。
A .外购的固定资产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B .外购的床单用于职工福利
C .外购的礼品无偿赠送给客户
D .外购机器设备用于对另一企业投资
16.下列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有( ) 。
A .企业购入生产用电
B .企业购入生产用热力
C .企业为来料加工复出口购入部分国内辅料
D .企业购入准备赠送给客户的礼品
17.某小规模纳税人电器修理部2014年7月取得修理收入20600
元,当月出售一台使用过的进口旧设备,收取价税合计数123600
元,当月应纳增值税 ( ) 元。
A .600 B .2953.85 C .3000 D .4200
18.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
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 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
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 ) 。
A .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C .征收营业税
B .计算销项税 D .计入营业外不征
流转税
19.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 为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
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取得首饰修理费2270元。该金店
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 元。
A .4940.17 B .5270 C .7264.96
D .7594.79
20.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一定天数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
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
出代销商品满 ( ) 的当天。
A .30天 B .90天 C .180天 D .1
年
21.某电器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货物,10月末计算出的期末
留抵税款为19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为15万元,则当期免抵税
额为( ) 。
A .0 B .6万元 C .9万元 D .15
万元
22.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下列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是( ) 。
A .烟酒 B .食品 C .化妆品 D .办
公用品
23.以下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 .固定业户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
B .非固定业户在其居住所在地申报纳税
C .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D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的,分别向各自所在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4.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可具体选择某一项目放弃免税权
B .可根据不同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C .可根据不同销售时间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D .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2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 )。
A.合并纳税 B.分别纳税 C.计算征收
D. 核定税额
26.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
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 )个月内不得变更。
A.36 B.30 C.24 D.12
27.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A.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B.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税率
C.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
D.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28.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
( )。
A. 从高适用税率
B. 从低适用税率
C.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D. 由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协商解决
29.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
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 )。
A. 不得免税、减税
B. 从低享受减免税
C.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减免税
D. 由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协商解决
30.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
( )。
A. 优先适用零税率
B. 优先适用免税
C. 由纳税人选择免税或者零税率
D. 由税务机关确定免税或者零税率
31.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 )。
A. 个体工商户 B.企业 C.企业性单位
D. 个人
32. 纳税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 )。
A. 申报办理退(免)税
B. 不必申报办理退(免)税
C. 申报办理退(免)税与否由纳税人选择
D. 申报办理退(免)税与否由税务机关决定
33.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 )。
A.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B. 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C.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 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认定纳税人标准的应税服务年
销售额为( )万元。
A. 500 B.50 C.80 D.100
35.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A. 1% B. 2% C. 3% D .5%
36.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
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 ) 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50% B.60% C.70% D.80%
三、多项选择题
1.按对外购固定资产税款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增值税的类型有( ) 。
A .生产型增值税 C .消费型增值税
B .收入型增值税 D .积累型增值税
2.下列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 。
A .销售热力 C .家电修理部进行洗衣机修理
B .进口天然气 D .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3.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 ) 应当征收增值税。
A .大型机器设备 B .电力 C .热力 D .房屋
4.下列( ) 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A .某商店将外购水泥捐赠送灾区用于救灾
B .某工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服装用于集体福利
C .某企业将自产的钢材用于投资
D .某企业购进一批饮料用于福利发放
5.在确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进项税额时,下列进项税额
不得计入当期进项税额的有( ) 。
A .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 C .简易办法征税货
物的进项税额
B .非正常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额 D .非应税项目所用
货物的进项税额
6.纳税人销售下列特定货物,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有( ) 。
A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C .销售以自己采掘
的砂、土生产的砖瓦
B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D .销售生物制品
7.以下适用13%税率计算增值税的项目有 ( ) 。
A .商店销售食用植物油 C .盐厂销售的食用
盐
B .农民销售自产粮食 D .书市销售的音像
制品
8.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审核,纳税人缴税和专用发票
发售情况无误,则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是( ) 。
A .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
税款,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
B .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也应预缴
税款方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
C .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大于预缴增值税余额的,应按差额
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
D .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小于预缴增值税余额的,应按差额
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
9.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以下条
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 。
A .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B .开具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C .所收款项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专款专用
D .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0.将购买的货物用于( ) 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A .劳动保护 B .免税项目 C .无偿赠送
D .个人消费
11.某出版社出版书籍并代理广告业务,则其相关业务的税务处
理是( ) 。
A. 出版发行书籍收入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
B. 广告代理收入按6%税率征收增值税
C .某出版社购买纸张委托印刷厂印刷书籍支付的印刷费可取
得17%税率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
D .购买纸张可取得17%税率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
12.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 。
A .其存货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C .其留抵税额
也不予以退税
B .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D .其留抵税额
应予以退税
13.下列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项目有( ) 。
A .将购入方便面发给职工做福利 C .将购入方便
面给股东分红
B .将自产方便面发给职工做福利 D .将购入方便
面捐献灾区
14.下列各项中,企业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
A .用于生产免税产品 C .转售给其他企业
B .用于装修办公楼的会议室 D .用于对外投资
15.以下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 ) 。
A .直接用于科学试验的进口仪器 C .外国企业无偿援
助的进口设备
B .外国政府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D .其他个人销售自
己使用过的汽车
16.关于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正确的有 ( ) 。
A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没有
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B .对逾期(以一年为期限) 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都要并
入销售额征税
C .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
准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
D .对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
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人当期销售额征税
17.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海关进口环节代征增值税可能使用
( ) 。
A .3%的征收率 C .17%的税率
B .4%的征收率 D .13%的税率
18.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生产用煤,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货币资金,经双方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小轿车12辆抵顶货款,甲企业计划将12辆小轿车自用于销售部门。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应作购货处理
B .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C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D .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企业应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抵扣进项税额
19.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同时符合下列( ) 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A .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B .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C .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D .必须经过本企业的加工或组装
20.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 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 ) 。
A .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C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 .计算销项税 D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的有( ) 。
A .出口计划内原油
B .服装厂外购纽扣与企业自产的服装配套出口
C .机械厂在出口超过90日仍未进行退(免) 税申报
D .汽车厂外购轮胎作为备胎与自产汽车一并出口并如期申报
22.2016年5月1日起,根据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有( ) 。
A .零售商店销售给消费者的貂皮大衣
B .零售商店销售给企业的工作服
C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
D .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生产工具
23.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说法正确的有
( ) 。
A .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收到货款当天
B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的,为货物发出当天
C .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提供劳务同时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当天
24.以下符合增值税规定的有( ) 。
A .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海关使用组成计税价格和征收率计算其进口环节增值税
B .纳税人发生细则中规定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C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D .外贸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原棉出口,增值税采用只免不退
的政策
25. 以下属于增值税销售服务的,是指提供( )、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A. 交通运输服务 C. 电信服务
B. 邮政服务 D. 建筑服务
26. 以下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现代服务包括( )、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A. 研发和技术服务 C. 文化创意服
务
B. 信息技术服务 D. 物流辅助服
务
27. 以下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建筑服务包括( )和其他建筑服务。
A. 工程服务 B. 安装服务 C. 修缮服务 D.
装饰服务
28. 以下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生活服务包括( ) 、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A. 文化体育服务 C. 旅游娱乐
服务
B. 教育医疗服务 D. 餐饮住宿
服务
29.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分别是( )。
A.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B.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一律为17%
C.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和增值电
信服务,税率为6%
D.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热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税率为13%
E.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30.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 )。
A. 增值税专用发票
B.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C. 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
D. 完税凭证
31.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书面合同 C.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B. 付款证明 D.境内单位的证明
32. 用于( )、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行为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B.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C. 免征增值税项目
D.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33. 下列( )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B.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
运输业服务
C.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D. 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34. 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A.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
料的
B. 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C.可以选择简易计算方法的非企业性单位
D.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35.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
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 )顺序确定销售额。
A. 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B. 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C.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D.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36.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
( )。
A. 销售额 C. 进项税额
B. 销项税额 D.价税合计金额
37. 属于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 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B. 向企业提供应税服务
C. 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D. 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
38.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 )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A. 国际运输服务
B.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
C.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
D.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9.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 )服务免征增值税。
A.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B. 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C. 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D.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的播映服务
40.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
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 )之外的地区。
A.北京市 B. 上海市 C. 广州市
D. 深圳市
41. 下列关于增值税表述正确是( )。
A.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
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
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B. 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
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C. 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按现行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其销售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42. 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有( )。
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B.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C. 纳税人销售旧货
D.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E.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F.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4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A. 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C.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B. 第一年抵扣比例为50% D.第二年抵扣比例为50%
4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
( )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A.接受捐赠 B.接受投资入股 C.抵债 D.房地产企业自建
45. 下列( )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B.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C.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D.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6. 下列( )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B.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C.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D. 台风、地震导致财产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
47. 关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说法正确的有( )。
A.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B.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C. 商场独立核算的运输队运送商场销售的货物并收取一定的
运费
D.装修公司既从事装修服务,又销售其所属建材商店的建筑材料
48. 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税基本政策是( )。
A.出口免税并退税 B.出口免税不退税
C.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D.出口不减税
并退税
49. 增值税法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 )。
A. 小规模纳税人
B. 银行、财务公司
C. 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
D.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50.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
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A.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
B.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C.企业出租其不动产
D.房地产企业出售自建的商品房
四、计算题
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
为280元/辆。2016年7月留抵税额3000元,8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现金折扣;
(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500辆,收到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7000元、装卸费1000元;
(3)销售本厂自用1年的小轿车一辆,售价120000元,发生并取得公路运输普通发票注明运费1000元;
(4)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0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
(5)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140000元,注明税款23800元;
(6)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价税合计支付9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
(7)本厂直接组织收购废旧自行车,支出收购金额60000元。
假定应该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要求计算:
(1)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
(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
(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
(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额;
(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
2.某食品加工厂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农民收购大麦10吨,支付价款20000元,验收后送另一食品加工厂加工膨化,支付加工费价税合计6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县城工具厂(小规模纳税人) 购入小工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605元;
(3)生产玉米渣10吨,销售9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000元,将1吨玉米渣发给职工;
(4)生产夹心饼干销售,办妥托收手续,单位收到货款,开具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
(5)上月向农民收购入库的小米因保管不善霉烂,账面成本4536元(含铁路运费186元) ;
(6)转让2009年3月购入的小型设备一台(进项税额已抵扣),转让收取支票8000元;发生转让运费500元,清理费400元,取得普通发票。
要求按顺序计算:
(1)该食品厂当月采购货物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2)该食品厂当期进项税转出数;
(3)该食品厂销售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
(4)该食品厂转让小型设备应纳的增值税;
(5)该食品厂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3.某实行出口免抵退税的机械厂2017年4月末留抵税额3000元,5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生产用A 材料10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51000元;
(2)购入生产用B 材料10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1700元;
(3)支付A 材料运杂费2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运输费1500元,建设基金200元,装卸费300元;
(4)销售自产产品甲机器4台,开具增值税发票,含税价款160000元;支付甲机器运输费2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20元;
(5)购买生产设备1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元,税款6800元,另支付该设备运输费1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0元;
(6)购买小轿车一辆自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00
元,税款34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200元;
(7)该企业将自产的3台甲机器出口,离岸价格合计14600美元,美元与人民币比价6.25:1;
(8)当期发现因保管不当毁损包装物一批,账面成本18140元,与此对应的运费进项税额为140元。
要求计算:(假设增值税退税率15%,需要认证的发票都已通过认证)
(1)当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2)当期进项税转出的合计数;
(3)当期增值税销项税;
(4)当期免抵退税限度;
(5)当期该企业申请的出口退税;
(6)当期该企业的留抵税额。
4.某生产小电器的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6
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材料一批用于生产,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
(2)委托外贸企业进口一批塑料材料,关税完税价格15000元,关税税率6%,支付了相关税费将材料运回企业;
(3) 销售50件自产A 型小电器,价税合并取得收入12360元;
(4)将2件A 型小电器赠送客户试用;
(5)将使用过的一批旧包装物出售,价税合计取得收入2472元;
(6)将2009年前购置的使用过的一台旧设备出售,原价40000元,售价15450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纳的增值税;
(2)该企业出售一批旧包装物应纳的增值税;
(3)该企业出售旧设备应纳的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不含进口环节税金) 。
5.某制药企业(一般纳税人)生产避孕药品和降压药品。成本中外购比例达60%,该企业2016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买用于生产避孕药品的原料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 000元,增值税51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该批采购运费200元;
(2)购买用于生产降压药品的原料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该批采购运费300元;
(3)购买生产线职工的工作服用于生产各种药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
(4)销售避孕药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价款40000元,
增值税6800元;
(5)销售降压5号药品6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价款60 000元,增值税10200元;
(6)购买销售避孕药品和降压药的泡沫包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该批包装物运费500元;
(7)将三个月前购入的一批用于降压药品的原料药改用于生产避孕药品,账面成本2146.5元 (含铁路运费46.5元,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
(8)将1箱自产的降压5号药品赠送给上级主管部门,账面成本4000元;
(9)因保管不善毁损2箱降压5号药品,账面成本8000元;
(10)该企业当期申报应税货物销售额为60 000元;免税货物销售额为40 000元;
(11)该企业当期申报销项税额为10200元;
(12)该企业当期申报进项税额为
5100+8500+3400+1700+(200+300+500)×11%=18810(元) ;
(13)该企业当期申报进项税转出为(4000+8000)×60%×17%=1224(元) ;
(14)该企业当期申报应纳增值税为10200-(18810-1224)=-7386(元) 。
上述专用发票均经过认证。
要求分析:
(1)该企业当期销售发票使用存在什么问题;
(2)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计算存在什么问题;
(3)该企业当期进项税额计算存在什么问题;
(4)该企业当期进项税额转出存在什么问题;
(5)该企业当期应纳多少增值税。
6. 某一般纳税人文化创意服务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设计服
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
览服务。2016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为某单位环境设计取得收入50万元;
(2)提供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形式
的广告服务,收入100万元;
(3)举办、组织安排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
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取
得收入150万元;
(4)为开展文化创意服务购进各种耗料等100万元,增值税
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5.0242万元,另有价税合计20万元为
零星购进,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5)销售2010年购置的旧设备收入12480元。
假定上述(1)至(4)的款额均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获如认证。
请计算该公司本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7. 某进出口贸易公司,2017年6月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
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00万元,该货物关税税率为40%,增值税税
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该批货物进口后全部在国内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 574万元。计算该公司货物进口环节和国内销
售环节各自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8. 总部在海口市的某交通运输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7
年9月转让其2016年6月购置的位于三亚市的一栋楼房,当时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价款为888万元,现转让价税
合计为1443万元。计算该运输公司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三亚市地税局代征)预缴的增值税和在海口市主管税务机关
(海口市地税局代征)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9. 位于三亚市市区的某房地产公司2016年5月登记为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发生以下业务:
(1)8月销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
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收入1200万元;
(2)9月预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
在2016年5月1日后的房地产项目,预售收入2000万元;
(3)11月销售房地产新项目6000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6000
万元;
(4)支付建筑公司建筑服务费,取得与房地产老项目对应的
建筑业营业税发票注明费用220万元;取得与房地产新项目对应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200万元;
(5)其他资料: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1800万元,房
地产新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房地产项目与公司
所在地一致。上述销售金额均含增值税。
要求:
(1)计算8月销售房地产老项目应纳的增值税;
(2)计算9月预售房地产新项目应纳的增值税;
(3)计算11月纳税申报应纳的增值税。
10. 位于三亚市区的海南第一建筑公司2016年登记为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在陵水县承包一项建筑工程,含增值税合同金额6000
万元。第一建筑公司与保亭一建筑公司签订分包,含增值税合同
金额2000万元。合同于9月全部兑现;
(2)购进建筑工程所需钢材、水泥、电力等,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注明税款210.396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
要求:
(1)计算海南一建在陵水国税应预缴的增值税;
(2)计算海南一建在三亚国税纳税申报应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习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二、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个县市的,应
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
2.【答案】C
【解析】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
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3.【答案】A
【解析】纳税辅导期内,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
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
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
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预
缴增值税=15×3%=0.45(万元) 。
4.【答案】C
【解析】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
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
5.【答案】B
【解析】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
6.【答案】B
【解析】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缴纳增值税;建材
厂销售货物的送货搬运收入按照混合销售规则属于增值税的价
外费用,应该缴纳增值税;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
补贴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不并人应税收人额,不征收增值
税;高校师生食堂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应按规定计征营业税。
7.【答案】A
【解析】黄酒、啤酒押金逾期才计入货物销售额中。押金计
税时应进行不含税换算。100×17% =17万元) 。
8.【答案】C
【解析】除黄酒、啤酒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未归还时计入销售
额计征增值税,其他酒的包装物押金应在销货时并入销售额计征
增值税。
(140.4+4.68) ÷(1+17%) ×17%=21.08(万元) 。
9.【答案】C
【解析】50000×17%+(23400+3000)/(1+17%) ×17%
=12335.90(元) 。
10.【答案】A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
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
税。
11.【答案】A
【解析】农机整机的销售适用13%低税率;销售农机零件和
加工劳务均不涉及低税率。
12.【答案】D
【解析】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
月起的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13.【答案】B
【解析】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折扣销售可以按扣除折扣后
的净额计算销项税。以旧换新销售电冰箱按新货销售额计算增值
税。以物易物销售方式及还本销售方式均按货物销售额计算增值
税,不能扣除还本支出,也不能按易物价差计税。
14.【答案】B
【解析】选项B 属于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应视同销售计算
征收增值税。选项A 是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可抵
扣进项税。选项C 是不视同销售。选项D 是运输企业和娱乐业
企业,不缴增值税而缴纳营业税。
15.【答案】B
【解析】选项ACD 对应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16.【答案】C
【解析】生产用电、动力可抵扣进项税;来料加工复出口免
税,辅助材料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应计入成本;赠送礼品计算销项税。可以抵扣进项税。
17.【答案】C
【解析】20600÷(1+3%) ×3%+123600÷(1+3%) ×2%
=600+2400=3000(元) 。
18.【答案】A
【解析】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
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 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
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
业税。
19.【答案】B
【解析】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以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
价款计算销项税,应纳增值税=(20×1700+2270)÷(1+17%) ×
17%=5270(元) 。
20.【答案】C
【解析】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
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问
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21.【答案】A
【解析】当期留抵税额19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5万元,
因为后者小于前者,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15万元,则当期免抵
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5-15=0(万元) ,该企业
计算完退税后的期末留抵19-15=4(万元) 。
22.【答案】D
【解析】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化妆品不得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办公用品直接用于经营,可
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答案】B
【解析】固定业户在其机构所在地;非固定业户在其销售所
在地或劳务发生地,未在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纳税的,回机构所
在地或居住地补纳;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
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的,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
24.【答案】D
【解析】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
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项目放弃
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
权。
25. A 26. A 27. A 28. C 29. A 30. A
31. A 32. A 33. A 34. A 35. C
36.A
三、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
【解析】考核增值税类型的划分,增值税按照对外购固定资产
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
增值税。
2.【答案】ABCD
【解析】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两大方面:一是销售、进口有形动产;二是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后咨询劳务也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3.【答案J ABCD
【解析】大型机器设备、电力、热力三项属于有形动产范围,应计算缴纳增值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后房屋也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4.【答案】ABC
【解析】ABC 都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D 是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可抵扣进项税。
5.【答案】ABCD
【解析】发生上述A 、B 、D 项目都不能计入当期进项税,因为这些项目不可能有销项相对应,增值税计算的一个技巧就在于不能抵扣没有销项项目对应的进项税。而对于C ,用简易办法计算销项税的货物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6.【答案】ABC
【解析】选项ABC 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D 根据原料的不同有的适用6%的征收率,有适用规定的税率。
7.【答案】ACD
【解析】A 、C 、D 属于增值税低税率的范围;B 属于免税范围。
8.【答案】BD
【解析】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审核,纳税人缴税和专用发票发售情况无误,且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税款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大于预缴增值税余额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BD 选项错误。
9.【答案] AD
【解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为代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10.【答案】BD
【解析】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劳动保护,属正常的生产费用支出,可抵进项税。对外无偿赠送货物,必须计算其销项税,也可抵进项税。购买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个人消费的,不可抵扣进项税。
11.【答案】BCD
【解析】选项A 按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选项B 其广告代理收入与出版发行收入分别核算的,广告代理收入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选项C 委托一般纳税人印刷厂印刷的加工费用可取得17%税率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选项D 从一般纳税人购买纸
张可取得 17%税率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
12.【答案】BC
【解析】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
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
额也不予以退税。
13.【答案】 BCD
【解析】BCD 都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销项税,
A 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行为。
14.【答案】AB
【解析】生产免税产品没有销项税,不能抵扣进项税。装修
办公室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转售
给其他企业、用于对外投资的货物可以抵扣进项税,也需要计算
销项税。
15.【答案】ABD
【解析】选项ABD 属于增值税的免税项目,C 应在进口时缴
纳增值税。
16.【答案】BC
【解析】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
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
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
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17.【答案】CD
【解析】进口环节不使用征收率。
18.【答案】BCD
【解析】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甲企业应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
计算销项税额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乙企业应核算销售额和购进
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抵扣进项税额。
19.【答案】ABC
【解析】考核学生对视同自产货物的掌握。同时符合ABC 条
件的,不必经过自身加工和组装,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20.【答案】AD
【解析】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
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 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
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
业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
21.【答案】BD
【解析】A 计划内的原油,按13%退税;C 属于出口企业未
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 税的货物;选项BD 属于生产企业出口
的视同自产产品,应予以免抵退税。
22.【答案】BCD
【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购买方抵扣税款的重要凭证,购
买方不能抵扣税款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商店销售给消费者的
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后属于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故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销售给使
用单位的生产工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答案】CD
【解析】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间为货物发出当天。委托他人代销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为收到代销清单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
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24.【答案】 B CD
【解析】进口货物不分纳税人身份,只按货物情况使用17%
或13%的税率,不使用征收率,A 错误。BC 符合增值税法规规
定。原棉属于免税农产品,不曾缴纳过增值税,也不必退税,D
正确。
25. ABCD 26. ABCD 27. ABCD 28. ABCD 29.
ABCDE
30. ABCD 31.ABCD 32. ABCD 33. ABCD 34.
AB
35. ABCD 36. AB 37. ACD 38.ABCD
39. ABCD
40.ABCD 41.ABCD 42. ABCF 43.AC
44. ABC
45.ABCD 46.ABC 47.AB 48.ABC
49. ABCD
50.AB
范文三:增值税
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属于流转税,但征税的对象不同。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应税劳务征收的一种税。 不能说“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一个企业来说只收其中的一个税”,而应该说“对一项收入只能征收一种税”。 需要交消费税的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共计14种。如果产品是这14种里的,要交消费税。餐饮业自酿啤酒 既征收消费税 又征收营业税(特殊情形)
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不都要缴纳消费税;而缴纳消费税的货物都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都同时缴纳增值税。 啤酒屋自制销售的啤酒,应征收:(ABD )。A 、消费税B 、营业税C 、只征营业税不征消费税D 、城建税。
首先所有的经营项目,不是交纳增值税就是缴纳营业税,两税种不重复交,具体是生产、销售商品为增值
税应税行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为营业税应税行为。
其次,消费税是对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特定商品征税。
总结:征营业税的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征增值税的有可能征消费税. 增值税在商品流通环节中只要商品发生增值就交税,消费税只在特定商品的生产、加工、进口时征税(但生产应税商品的征税时点是商品销售时,计税依据为销售额或销售量)。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
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增值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
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采用税款抵扣的办法。
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征收范围 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 ,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 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
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适用17%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13%税率 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
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11%税率 交通运输业 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特殊规定:(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县级及
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自来水。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以下物品,按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A 公司4月份购甲产品付款10000元,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
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1.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发票类型 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区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4]
范文四:增值税
增值税
现行增值税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改变了传统的流转额按全额各环节道道重复征税的做法。生产→销售:原材料→产成品→批发商→零售商
第一节 增值税法概述(P29)
一、增值税的含义
增值税(Value-Added Tax )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和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1、理论增值额:企业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C(constant capital,不变资本)即商品生产所耗用的物质资料;V(variable capital,可变资本)即工资,是劳动者为自己创造的价值,M(maxs,剩余价值 )。即剩余价值或盈利,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 增值额V+M,包括工资(人工)、利息(资金)、租金(土地)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
2、法定增值额=销售价格-直接材料成本-固定资产折旧
法定增值额:是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需要,在增值税法中规定的增值额。
3、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P71)
二、增值税的类型
在实践中,各国增值额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 往往不一致,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上。根据对已购入固定资产允许扣除价值的大小,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对于购入的资产价值及其折旧额不允许扣除。法定增值额中既包括新创造的价值,又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为理论增值额与折旧之和。法定增值额等于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之和,就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所以称生产型增值税。
法定增值额=销售价格-直接材料成本=理论增值额+固定资产折旧 =工资+利息+租金+利润+折旧
2、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对于购置的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之和,与理论增值额相当。就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称收入型增值税。
法定增值额=销售价格-直接材料成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 此类型增值税的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值额,从理论上讲,这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以折旧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部分因无法提供合法的外购凭证,不利于规范凭票扣税的计征方式。
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纳税期内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从当期销售额中一次性全部扣除。法定增值额为当期销售价格扣除全部外购生产资料成本的余额。
法定增值额=销售价格-直接材料成本-当期购进固定资产价值 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但便于操作和管理,也利于鼓励投资,加速设备更新,被认为是最先进的一种类型。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增值税转型”,从生产型转向消费型。
三、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应纳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全额-非增值项目金额) ×增值税税率 由于增值项目和非增值项目(外购原材料等)难以划分,以及兼营不同税率货物(劳务),难以计算,在实际中没有被采用。
2、间接法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非增值项目已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这种计算方法简便易行,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我国目前采用的增值税计算方法为购进扣税法,即在计算进项税时,按当期购进货物已纳税额计算。实际征收中,采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扣税凭证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计算应纳税款。
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人(P38)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单位包括企业单位、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一、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销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工业企业) “应税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或劳务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商业企业) 一般纳税人资格由税务机关认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抵扣法缴纳增值税款。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销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工业企业)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80万元)的。(商业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无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采用简易方法缴纳增值税款。小规模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由所在地税务代开增值税发票。
三、扣缴义务人(P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P33)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销售货物(有形动产,电热气)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不包括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和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2、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价格较低,同时,在国内采购货物时,要付给销售方进项税。为保护国内企业,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已征增值税的货物,对外销售时凭完税凭证可以(和进项税一样)抵扣销项税额。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
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劳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对外提供有偿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本单位职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P34)
(1)委托代销;(2)受托代销;(3)统一核算的不同机构间的货物移送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7)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8)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
2、混合销售行为(销售混合相关营业税劳务)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相关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其中非应税劳务是为直接销售货物而提供的,比如为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劳务。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和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币销售额。
3、兼营行为
(1)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
纳税人在从事货物销售、增值税应务劳务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应税劳务,且二者不相关。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事兼营行为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和营业额。
(2)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销售额。如果不单独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3)兼营免征、减征增值税项目的行为
兼营免征、减征增值税项目的行为,应单独核算免征、减征增值税项目。如果不单独核算,税务机关不予办理免税和减税。
三、应征增值税特殊项目(P33金融\邮政\电力)
(1)货物期货,在期货的交割环节征收增值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邮局寄售月饼、茶叶等);(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第四节 增值税税率(P42)
我国增值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1、基本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 个别旧货适用低税率外,税率一律为17%。
2、低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生活必需品和农资农产品等货物,适用13%的低税率。
(1)生活必需品:①粮、油、奶;②水、气、煤;③书报杂志; ④音像制品;⑤电子出版物(应用程序)。
(2)农资农产品:①农用资料,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②农产品,种植的植物产品、养殖的动物水产品等;
(3)二甲醚。可用作民用燃气,代替氟利昂用作制冷剂,代替甲醇生产甲醛,成本低,安全性好。
3、零税率
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货物(一是报关出境的货物;二是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适用零税率。
零税率是指国家为鼓励出口,对某一出口货物报关出境前所有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全部退还,即出口退税。
4、征收率(P44)
(1)一般规定
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2009年1月1日起,征收率为3%。
(2)特殊规定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自己使用过的货物和旧货,适用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I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4%/2
② 小规模纳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货物,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2%
③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建筑材料(沙、土、石料、砖、瓦、石灰、水泥混凝土,不含黏土实心砖)、血液及血液制品,按简易办法依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6%)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6%
④一般纳税人(寄售商店)销售寄售商品、(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暂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4%
第五节 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P37针对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2、提供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5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
据本地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免税项目(P34) 增值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 2、避孕药品和用具;(计生) 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文化)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进口科教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无偿援助物资)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残疾人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第六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采用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按税法规定的范围,凭进货发票注明的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P45)
1、销项税额的确定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为纳税人向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下列代收项目不包括在内: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价外税);②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③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第一,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第二,销货方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本质上是购货方归还的欠款) ;④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等向购买方代为收取的保险费。
(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①折扣销售方式下,以折扣后的价格确定销售额。
②以旧换新销售,以新货物的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除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以旧换新销售除外)
③还本方式销售,以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除还本支出。 ④以物易物销售,购销方应分别作购买和销售核算,分别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⑤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若单独计账核算,并在一年内退还的,不并入销售额。若超过一年,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
⑥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按以下顺序确定: A.纳税人同类货物的近期销售价格; B.其他纳税人同类货物的近期销售价格; C.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进项税额的确定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
担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扣除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需计算)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需计算)
③购进农产品,按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价格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④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费,按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3、销售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例题P56)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P61)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到岸价)+关税+消费税 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成交价格为进口货物的买方向卖方实际支付的价格。到岸价,包括成交价格和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用。
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P57)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为含税销售额。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应将含税销售额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第七节 征收和管理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收法律事实) 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末。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多久纳一次税)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八节 出口货物的免税与退税(P62)
一、出口货物退税与免税政策
我国出口货物的免税与退税,是指为鼓励出口,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实行的免税和退税政策。
我国出口货物的政策有以下三种形式:
1、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前环节承担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前环节不承担增值税进项税,无须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对于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出口环节视同内销不免税也不退税。(比如天然牛黄、麝香等)。
二、出口货物的退税率(P65)
由于税收减免及国家政策的影响等原因,货物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因此国家规定了增值税退税率。
三、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P65)
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相一致,我国对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了两种计算办法:一种是对生产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另一种是对收购货物出口的外易企业采用“先征后退”办法。
1、生产企业“免、抵、退”计算方法
免: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
抵:出口货物应予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的部分予以退还。
第八节 出口货物的免税与退税(P62)
一、出口货物退税与免税政策
我国出口货物的免税与退税,是指为鼓励出口,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实行的免税和退税政策。
我国出口货物的政策有以下三种形式:
1、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前环节承担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前环节不承担增值税进项税,无须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对于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出口环节视同内销不免税也不退税。(比如天然牛黄、麝香等)。
二、出口货物的退税率(P65)
由于税收减免及国家政策的影响等原因,货物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因此国家
规定了增值税退税率。
三、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P65)
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相一致,我国对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了两种计算办法:一种是对生产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另一种是对收购货物出口的外易企业采用“先征后退”办法。
1、生产企业“免、抵、退”计算方法
免: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
抵:出口货物应予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的部分予以退还。
(1) 销项税额的计算(不得免抵税额)
①出口货物销项税额
出口货物在销售环节,销项税额的计算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执行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
出口货物销项税额(不得免抵税额)=出口货物销售额×(征税率-退税率)
②内销货物销项税额
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内销货物销售额×征税率
(2)进项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理论退税额)
①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免抵退税额)
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金额×退税率
②外购货物进项税额
外购货物进项税额=外购货物金额×征税率
(3)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
应纳税额=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出口货物销项税额-内销货物进项税额-出口货物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4)实际应退税额
实际退税额为免抵退税额与应退税额当中的较小者。
当应退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二者之间的差额作为期末留抵金额,留作下
期抵扣。
2、外贸企业“先征后退”计算方法
由于贸企业没有内销货物销项税用以抵扣,所以只能采用“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先征,外贸企业先支付给销货企业。
后退,在出口环节退还给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包含了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款,因此应退还出口货物的进项税。
(1)出口货物来自一般纳税人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来自一般纳税人,退税额为不含税收购金额与退税率之积。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不含税收购金额×退税率
(2)出口货物来自小规模纳税人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来自小规模纳税人,退税额为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与退税率之积。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含税销售额)×退税率
范文五:增值税
《经济师》2009年第2期
●税务研究
●于
佳张林冯
摘要: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我国新
一轮税制改革最重要的内容。
目前,由于全球经济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外依存度较高的中国经济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事实上,危机已经对东部沿海地区的不少企业产生了明显的影响。2008年第三季度中国GDP增长放缓至9%、企业利润加速下滑、工业增加值快速回落,以及财政收入出现快速回落等,都表明了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的伤害。在这种形势下,实施增值税转型是否有必要,是否适宜?文章就我国增值税
改革的背景、
必要性、改革内容和意义作了思考并提出了建议。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生产型消费型中图分类号:F810.4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2-213-02一、增值税改革背景2004年7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进行增值税转型的试点;2007年7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
试点工作的运行顺利,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地区经济发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为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当前我国实施增值税转型的条件已经具备。其一,随着税收法制建设的不断
完善、
税法宣传和税收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现阶段我国税收法治环境已大为改善。其二,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政府承受增值税转型的能力也大为增强
在我国各税种中,增值税一税独大,占据半壁江山。在东北增值税转
型试点前,按许多专家较为一致的看法,如在东北8个行业进行税改的
成本将可能达到150亿元,
而若全国推开,我国每年就要减少财政收入800亿元到1000亿元。所以选择在东北实行试点,重要的一点考虑就是要验证财政负担能否承受。试点多年的结果表明,增值税转型试点对财政收入的负面影响并没有阻碍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增值税转型促进了各地区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对提高国家整体经济的运行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改革的必要性
1.我国全面推行增值税以来,暴露出现行税制的一些矛盾:
一是现行增值税制尚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现象。
表现在购进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已征税款不准扣除,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源开发型 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在生产型增值税下,
开发费用和固定资产均不能抵扣,致使高新技术企业既要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又要多缴税款。无形中使得投资者更愿意将资金转向成本少、税负
低、
回收期短的项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者向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的积极性,客观上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其结果必然加剧我国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失衡。
二是征税范围偏窄,有失公平竞争。国际上规范化的增值税范围为:
所有货物销售、
生产性加工、进口、修理装配、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安装业、劳务服务业等,涵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而我国增值税的范围是对所有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以及加工修理装配劳务征收增值税,而对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安装业、劳务服务业等行业不征收增值税。这导致了增值税销售货物与营业税应税劳务抵扣链条的中断,削弱了增值税的环环相扣的制约作用,不利于公平竞争,影响了其对资源
配置、
收入分配、地区和产业经济平衡发展的调节作用。三是抵扣范围偏窄,不利于企业增加投资,影响技术进步和经济结
构的调整。
现行增值税仅限于抵扣外购货物与部分劳务所支付的进项税金,对包括机器设备在内的外购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税金是不允许抵扣的。由于我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尚未覆盖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服务业领域,增值税的抵扣更无法涉及纳税人外购劳务所支付的税金。由于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中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因而企业投资的税负较重,资本投入大,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税负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客观上遏制了企业在高新技术开发方面的积极性,严重妨碍了企业的技术进步。
四是现行增值税增大了出口产品成本,削弱了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限制了对外贸易企业的发展,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由于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设备有免税的规定,而内资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得抵扣,阻碍了许多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的积极性,使这些内资企业在国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影响本国工业的发展壮大。由于来自美国等国家的竞争对手并不征收增值税,现有税制打击了我国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加入WTO融入国际经济大环境的条件下,生产型增值税制度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2.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值得指出的是,在当前实行增值税转型,有利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因此,国务院把增值税转型作为扩大内需,
应对金融危机的十大措施之一。增值税转型的减税效应,
有利于增加企业收入,扩大企业需求,促进企业发展。但这并不等于说,增值税转型就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实际上没有金融危机的爆发,也需要增值税转型,
也会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
只是金融危机的爆发加快了增值税转型的步伐,缩短了转型的过程。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把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时,只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外购的原材料的已纳税额,不允许扣除外购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就整个社会来看,相当于对国民生产总值课税,所以,称为生产型的增值税;而消费型增值税则是在计算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时,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扣除外购的原材料和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就整个社会而言,相当于只对消费资料征税,所以,称为消费型的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有:1.从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
在全国范围、
各个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增加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对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和外购的原材料的已纳税额一样,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不再采用试点地区实行的退税办法。
3.采用全额抵扣方法,不再采用试点地区的增量抵扣办法。4.为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
税人的税收负担,在扩大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范围、降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负担的同时,调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把增值税的征收率,分别由6%和4%调低到3%。
5.与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相配套,取消了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同时,将矿产品增值税率恢复到17%。
四、改革的意义1.从总量上看,各种类型的增值税都有促进投资增加的作用,但消费型增值税推进投资增长的作用最大,而且特别有利于促进固定资产的投资,生产型增值税促进投资增长的作用最小,仅有利于存货投资的增加。增值税转型能形成对投资需求的拉动效应,其现实意义是增值税尽快转型能较好地适应当今世界科技发展迅速、资本有机构成加快的投资发展趋势。
2.从对行业投资的刺激上看,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促进资本密集型行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投资的增长,而生产型增值税仅有利于促进劳动
密集型行业投资。
这说明实行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不仅有利于促进投资增长和科技进步,还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就业.
3.从经济周期的角度看,在经济出现逐步下降的时候,消费型增值税可以起到保护投资、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在经济增长旺盛的时候,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对投资的促进作用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的程度。实际上,在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的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越快,固定资产投资越多,消费型增值税也就越刺激投资的膨胀。增值税转型形成对通货膨胀的刺激效应。
4.从一些具体项目看,第一,增值税转型有利于促进设备的更新改造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在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额不能抵扣,致使高新技术企业既要承担多投固定资产的压力,又要承受多缴税的负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者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增值税转型可
以使技术密集型、
资本密集型的企业得到更多进项税额的抵扣,获得更多的减税收入,有利于刺激企业改进技术,采用先进设备,提高创新能力
和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产业改造和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
构。第二,增值税转型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条件下,由于固定资产所含税额不能抵扣,企业不愿意更新设备,造成设备老化,技术陈旧,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增值税转型有利于鼓励投资,更新设备,提高技术,从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同时,在增值税转型中国家
对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恢复按17%税率征税,
有利于矿产品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进一步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第三,增值税转型有利 于增加出口退税,促进出口企业的发展。
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由于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出口退税不彻底,导致出口产品以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在与外国不含税产品的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值税转型,企业外购的机器设备已纳税额可以抵扣,在出口环节,增加了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强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出口企业的发展。
五、有关改革的建议
为了更好地实施增值税转型,需要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中,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的制度。笔者建议:
1.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我国现行增值税制规定,个人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实行定率征收。这部分纳税人大多小本经营,属于低收入人群,应当
给予适当照顾。
2.尽量减少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规定了较多
的税收优惠项目,这不但不符合增值税道道征收、
环环相扣、链条相连的原理,造成增值税链条中断和税负不均;也不利于加强税收管理,减少税收流失。对某些确需给予照顾的困难企业,最好采用财政返还而不是税
收优惠的形式。对个别确要给予税收优惠的,
也应严格控制优惠的范围和数量。
3.创造条件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我国将要实行的增值税转型,严格说是扩大抵扣范围,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转型。因为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并没有给予全部抵扣。允许抵扣的只是其中的设备部分,而不动产部分,因交纳的是营业税,其税额不可能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因此,完整意义上的增值税转型,有赖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笔者建议,为了创造条件逐步改营业税为增值税,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推动增值税完全转型,应当把营业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或中央税,同时将企业所得税改为地方税,并提高地方共享增值税的比例。
而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则利
于内外资企业在同一政策下实行公平竞争。
五、增值税转型中需考虑的因素
1.增值税转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增值税转型会给财政在短期内造成巨大压力。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作为一种产业政策,先在一些行业中试行,如高科技行业,这既符合我国产业政策导向,又可缓解财政压力,且征管难度较小。
2.加强征管手段和稽核检查制度建设。计算机征管可以大大提高征管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因此需创造条件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从而加强计算机稽核,提高征管水平。
3.进一步减小增值税减免优惠范围。减小税收优惠范围,能更好体现“普遍征收”原则和“中性原则”外,也可增加一部分税收收入,适当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把增值税纳税人最大限度地列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管理的范围。督促小规模纳税人加强会计核算,健全账制,更快实行一般纳税人管理。
4.分阶段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建议第一阶段将现行增值税运行中矛盾和问题最突出的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二阶段将建
筑安装业、
邮电通讯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三阶段扩大到所有营业税范围的经济领域。增值税范围的拓展,相应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需对增值税中央和地方的分享比例做相应调整。
5.解决好固定资产存量问题。对固定资产存量采用收入型增值税,对新增固定资产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时机成熟再全面推行消费型增值税,这样既可减轻财政收入的压力又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不予抵扣的弊端,是转型过程中一个可行的权宜之计。
纵观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现状,增值税转型已是必须迈出的一步,虽然我国经济存在地 区差异和行业差异,但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增长模式必须随着发展阶段的进步而改变,否则是没有出路的。增值税转型必然通过企业投资热情的提高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