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下班绕路受伤,算工伤吗???
下班绕路受伤,算工伤吗???
记得两年前,当时我的同事陈某下班后要去菜市场买点菜,在刚买完菜过马路时与一辆公交车相撞,还还好不是很严重,在医院住了一星期后出院。出院后陈某的家属称这应该认定为工伤,要求单位予以赔偿。单位方则予以否认,认为陈某在下班后绕道去了市场,并未直接回家,因此而受到的伤害不应属于工伤。 为此,陈某的家人在精心对比下找到了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的工伤赔偿团队,那里的特约工伤赔偿专家董作义律师接待了他们。在详细的了解案情之后,工伤赔偿专家董作义律师给出了解释。只要职工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都属于“上下班途中”,至于该路径是否最近、是否完全开通,不影响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故应该予以工伤认定。陈某发生涉案交通事故地点位于其暂住地和单位住所地之间,属于陈某上班的合理路线内,时间亦属陈某上班的合理时间内,据此应以工伤认定。
范文二:下班回家买菜受伤算工伤吗?
找法网北京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beijing 下班回家买菜受伤算工伤吗?
自劳动法新规出来后,不少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在内都有疑惑。下班回家路上去买菜的路上,怎样的情况才能算工伤?找法网小编为你搜罗了一下知识,请你查看。
案件回放:
李先生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决定到他家附近的菜市场买菜,不料途中不慎跌落路旁沟内受伤。李先生要求对其所受伤害认定工伤,劳动部门不予认定,李先生将劳动局诉至法院。
专家说法:
法院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李先生虽然是在下班买菜的途中受到的伤害,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找法网北京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beijing 第(三)项中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规定,但其所受伤害并非因交通事故造成,故其所受伤害不属工伤。法院判决维持了当地劳动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中对“上下班途中”所作的规定,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中规定的 “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进行的司法解释,其目的是为了统一裁判尺度,但依据该条解释也仅能认定职工是否符合“上下班途中”这一法定要件,而要判断职工所受伤害是否构成工伤,还需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中规定的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且在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的要件。
(来源:找法网北京律师)
范文三:下班后洗澡受伤是工伤吗
下班后洗澡受伤是工伤吗
案情介绍:
冉某系重庆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农民工,从事辅助性工作。2007年9月12日,他和同事象往常一样,下班后到公司修建在工地的浴室洗澡(因上班工人都粘满泥土,所有施工工人都是下班洗澡后回家)。冉某在洗澡过程中,因浴室地面太滑,不慎摔到,造成冉某腓骨骨折,经某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一万多元。事后,冉某向劳动行政机关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机关依法认定冉某遭受的伤害系工伤。而建筑公司则认为冉某洗澡不属于工作范围,浴室不存在影响安全的因素,不应该认定为工伤,于是建筑公司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消劳动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劳动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合法,冉某应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点评: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冉某下班洗澡是否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首先,冉某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本案中冉某是在公司工地的浴室洗澡,受到伤害的地点是在其工作场所工地,不是在工作场所外的地方,虽然冉某受伤的原因是因浴室地面太滑,但不影响其工伤的认定。
1
其次,冉某下班后洗澡的行为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建筑公司考虑到职工从事的是特殊工作,在工地修建了职工洗澡池,让职工下班洗澡后回家,实际上是对劳动者劳动卫生的保护,这也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冉某下班洗澡实际上是为下班做收尾性工作,其受到的伤害依法应该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冉某在下班的时候到工地浴室洗澡受到伤害,属于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2款的规定。因此,劳动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认定冉某下班洗澡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是正确的。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2
范文四:在职员工下班后兼职时受伤,算工伤吗找哪间公司赔偿
找法网http://china.findlaw.cn/
在职员工下班后兼职时受伤,算工伤吗?找哪间公司赔偿?
我们都知道,在上班的时候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但是,在职员工上班时没有受伤,而是在下班后兼职时受到伤害,这种工伤的认定就有点区别了。当然了,在职员工上班后兼职时受的伤算是工伤,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承担责任,因此此时应由兼职的公司进行赔偿,但员工本职所在的公司和兼职的公司都需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找法网http://china.findlaw.cn/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我国法律又规定了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与视同工伤,其待遇标准基本一致,只是伤残军人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不系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此外,以下几种情形是不得认定工伤的: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的;
3、自残或自杀的。
要是受到工伤后,公司不肯予以赔偿的,可按如下做:
1、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找法网http://china.findlaw.cn/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2、等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
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
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找法网http://china.findlaw.cn/
6、向法院进行起诉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然了,全职员工又外出兼职因此受伤的,因为中间涉及到两个公司,若是这两个公司互相推脱的,建议受伤员工最好是委托个劳动法专业律师处理,以便能及时得到工伤赔偿。
(文章来源:http://china.findlaw.cn/)
范文五:[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救人受伤算工伤
[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救人受伤算工伤 篇一 : 救人受伤算工伤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的故事感动着一个个有血有泪的中华儿女,其实,更多时候好人好事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好人们在做好事的时候往往会受伤,这伤该有谁来负责呢,不要急,社保中的工伤保险为你负责。最近黑龙江发生水灾,救人时伤亡享工伤保险。
黑龙江省江河湖泊众多,多为季节性河流,在开江和封江期险情易发多发。8月12日,黑龙江省首部保护水上人命安全和水域环境的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搜救人员没单位
费用由政府支付
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的人员受伤、致残或死亡,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标准支付费用;没有用人单位的,由事发地市、县人民政府按工
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
救援可征个人财产
如有损毁依法赔偿
县以上人民政府为开展水上搜寻救助行动,可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现场搜寻救助行动;谎报险情或夸大水上险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应优先救助人命
及时向中心报告
水上搜寻救助应优先救助人命,遇险人员有获得无偿救助的权利。
险情发生水域附近的船舶、浮动设施上人员获悉水上险情信息时,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力救助遇险人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遇险地水上搜救指挥中心报告。
漂流项目经营单位
应配必要安全设备
开展漂流、湿地游等水上旅游业务的经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水上搜救指挥中心应设置并公布水上遇险求救专用电话,24小时值班。受气象、水情等客观条件限制,救助行动无法进行时,可暂停搜救。当暂时停止原因消除时,应立即恢复水上搜寻救助行动。
慧择提示:工伤保险是保障的是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到的伤害,但是如果由于做好事而受的伤这也是工伤,这是一种因正义事业而受的伤,理应得到鼓励和支持。篇二 : 关于下班回家顺路买菜算不算工伤的解析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下班顺路买菜再回家”属于”合理的下班路线”
与媒体的“下班买菜算工伤”的理解剖析
2014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很多媒体和朋友发表了各自的看法,特别是对新话题“下班买菜算工伤”进行了
烈的讨论,那么,我今天就我的理解,对此现象进行一下剖析,交流一下。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
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因此,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项认定工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素:1、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2、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3、责任事故认定中,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责任难以认定;4、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可见,“下班途中顺道买菜再回家”,只是符合“合理的上下班途中”这一要素而已,能否认定为工伤还要取决于是否同时满足另外三个要素。
对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争议最大,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与指导案例》中曾明确:“上下班途中”,应当理解为“在合理时间内,为上下班而往返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该路径可能有多种选择,不一定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唯一的
路径。即不能机械地理解为从单位到住处之间的最近路径,也不能理解为中平时经常选择的路径,更不能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路径作为职工上下班的唯一路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新下发的新规,强调的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合理性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的处理意见中明确,“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因此,对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进行判断时,目的性与相关性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工作相关性实质标准及时间、路线等合理性限制能最大限度实现职工权益与用人单位利益的平衡。
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了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四种情形,更加具体明确,具
有操作性,注重强调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伤认定属性,因此“合理性”的范围比较宽,具体如下: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解读:不强调“唯一的家”,往返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等地点,均构成合理路线,实践操作甚至会有更宽泛的可能。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解读:不强调“自己家”,往返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家,
也属于合理下班途中。实践操作中,还会包括岳父母家,甚至会有宽泛到祖父母家、兄弟姐妹的家的可能性。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解读:不强调“专心致志回家”,下班途中顺路买菜,洗车,修鞋等也是可能是合理的,当然在实践中对哪些是“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又可能会成为新的争议点。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解读:不强调“一条道走到家”,只要是合理路线,只要大致方向对,条条道路通罗马。
接下来,就引用一位专家例举的例子:
问:下班顺路买菜,在回家的路上被狗咬伤,算工伤吗,
答:不算。(]因为该意外导致的伤害,不属于交通事故。
问:下班顺路买菜,在回家的路上自己摔跤受伤,算工伤吗,
答:不算。因为该意外导致的伤害,不属于交通事故。
问:下班顺路买菜,在回家的路上被行人冲撞受伤,算工伤吗,
答:不算。因为该意外导致的伤害,不属于交通事故。
问:下班顺路买菜,在回家的路上被非机动车撞伤,算工伤吗,
答:不一定。要看事故责任认定,如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算;如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算。
问:下班顺路买菜,在回家的路上被机动车撞伤,算工伤吗,
答:不一定。要看事故责任认定,如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
任,则不算;如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算。
问:已经领取养老金的职工下班顺路买菜,被机动车撞伤,本人无责任,算工伤吗,
答:不算,因为该职工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工伤的前提是职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下班绕路受伤,算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