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部门挖掘项目积极性不够。表现在:经过对各镇各部门上报项目的筛选~列入今年第一批重点推进项目仅有118个~年度计划投资66.29亿元。在有固投任务的29个部门中~有环保局、市场服务中心、林业局等10个部门没有重点推进项目,申报中央投资项目较少~目前已上报区、市发改委申报中央投资项目不到10个。
2、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据统计~可以正式签约并当年开工但尚未落实用地的项目有农资配送中心、桂华运输集团交通职业培训基地等7个项目,已落实项目用地尚未开工的有 个项目~因征地未完成影响项目建设的有城厢镇三小新校区、香山河防洪整治工程等13个项目,因拆迁未完成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有润宇工贸、宏发重工等8个项目。
3、项目审批部门之间协调部门不够。审批部门对项目审批应设置前置条件~在解决项目困难问题协调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项目开工建设。
二、工作措施建议
1、加强项目策划~充分挖掘项目潜力。各镇各部门要围绕产业政策~投资重点和我县区位、资源优势积极谋划项目、挖掘项目~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建设一批、申报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为确保下达的固投任务提供项目投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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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制度~重大项目土地联席会议制度~前期经费保障制度~强化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对申报上报上级扶持资金项目要按申报条件要求~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补充完善项目立项审批、可研编制及环评、规划等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对已落实土地的项目要加快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3、采取非常手段、非常措施~加快推进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对项目建设条件已经成熟但手续尚待办理和完善的项目~采取联合审批、现场办公、限期办结等办法~推进一批项目在3月底前开工建设。
4、努力破解土地瓶颈~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集中用地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要加强对区市下达我县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管理~在指标使用上~要认真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规模~节约使用土地。优先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全县急、重、大项目~重点是关系全县发展的支柱产业、基础实施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在依法依规、集约节约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地。提升项目准入门槛~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对项目用地选址和用地面积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价,推行项目用地审批合同制度~对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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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进行严格规定~并积极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利用立体空间。同时对分配给重点项目但未按要求使用的用地指标,要依法予以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二是通过存量土地挖潜保障一般项目用地需求。充分挖掘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要进一步摸清存量建设用地家底,综合规划,重点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使用的建设用地,破产倒闭企业占地,旧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后腾出的土地。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要依法责令限期使用或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低效使用的土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调整规划设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容积率。对破产倒闭企业占地和旧城区改造腾出的土地,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依法调整土地用途。其次~充分挖掘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村镇规划。要继续深入开展“空心村”、砖瓦窑和工矿废弃地整治,为补充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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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首先,全局抓项目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项目带动战略的理念,全局抓项目的意识并未真正深入人心,少数单位和多数干部群众仍然认为重点项目建设是领导的事,相关部门的事,他人的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促进服务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方、个别人甚至设置障碍,敲竹杆,干扰项目建设。重建设、轻管理、重争取、轻实施的现象较为普遍。农村基础设施缺乏后续管理机制,致使一些项目建了毁,毁了建,造成资金、资源的极大浪费。
其次,前期工作滞后。由于机制不健全,经费没落实,许多项目前期工作一直停滞在项目建设的开始阶段,有的仅仅提出个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概算投资,连规划、可研、初设这些最基础的前期工作都没搞,一旦国家有投资,仓促应付,影响了上报,使一些项目错失了上级投资的机会。一些项目当年设计,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导致前期工作不深不细,造成了边设计、边施工,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调整反工现象,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资金供需矛盾突出。有项目无计划,有计划无资金,有资金不到位是投资与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收入仅仅几百万元。项目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靠县本级财力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解决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的根本出路在于争取中、省、市投资和社会融资。由于机制不健全,一些优惠政策未出台,有的出台了也得不到落实等方面的原因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项目进展。
第四,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计划编制不科学、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项目概貌。前期工作、项目报批和建设实施,缺乏规范的运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已经制定出台的一些管理办法也得不到真正的贯彻执行。这些现象,表面上看是工作方法问题,实际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少数单位工作不实、底子不清、作风漂浮的问题。
二、实现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做到经常督促,按月调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通过争取中省市支持,招商引资等多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证资金供应。
2、突出抓好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列入今年重点项目盘子中的项目,务必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内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未开工的建设项目,要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及早开工建设。
3、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健全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挤出一部分资金,搞好项目储备,用成熟的项目抢抓机遇,用高质量的工作争取上级投资。
4、进一步整治和优化投资环境。各级都要把投资环境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对项目审批、规划、选址、征地、拆迁等实际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严格兑现现已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顾全大局,热情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
5、加大检查监督和协调服务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通过多种形式帮促,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通过督查督办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从而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证。
范文三:我国项目稳评机制存在的问题
云南省梁河县弄另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研讨会议论文
浅谈工程项目稳评机制存在的问题、
原因及对策
杜伟(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430072)
摘要:从经济维稳、政府职责、责任追究、评估主体、评价方法等角度,剖析了我国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试行以来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从推动稳评立法和制度建设、发挥投资主管部门及工程咨询机构的作用、建立地方政府责任约束机构和完善项目稳评方法体系等角度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稳评机制;项目评价;优化措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8月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简称《稳评办法》),标志着我国开始建立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2013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印发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简称《编制大纲》),有效地推动了我国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规范化运作。本文对2012年8月以来我国试行项目稳评制度的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研究,以期促进我国项目稳评事业的健康发展。
1、构建项目稳评机制的意义
建立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推动我国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举措,对于促进经济维稳、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项目管理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有利于促进项目评价和审查理念的根本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审查,主要聚焦于经济资源投入产出层面的各项分析。《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发布后,虽然国家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和核准从重视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论证,转变为更加重视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综合分析评价,但物质层面的分析评价仍居于主导地位,一些社会影响分析评价因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而流于形式。我国投资主管部门推动建立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预防和化解拟建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作为项目审查必须具备的前置性条件,强调在投资项目的分析评价和风险管理中,从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工程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条件的相互适应性以及社会可接受性等角度,判断拟建项目是否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并研究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各种社会关系、规避社会稳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即强调从对“物”的分析转变为对“人”的关注,是项目评价和审查理念的重大变化,体现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的客观要求。
(2)有利于发挥经济维稳的独特作用
近几年我国发生的大多数严重的群体性事件都与工程项目密切相关,如川什邡钼铜项目、江苏启东排污项目、福建厦门PX项目、大连福佳PX项目、宁波镇海炼化一体化扩建项目和云南昆明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等。与其他群体性事件相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具有参加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特点。按照内在性质,可将突发性群体事件分为经济维权事件、社会泄愤事件和政治骚乱事件等。我国由工程项目引发的
群体性事件主要是经济维权事件,是可以在项目建设前期,通过对工程项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风险进行评估论证,从而采用经济手段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等予以化解和规避的。建立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调借助工程咨询机构和咨询工程师的专业咨询服务,按照可行性研究的分析逻辑思路,采用工程咨询的专业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查找风险源,提前预防和化解潜在风险,是通过经济维稳来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发挥工程咨询专业人员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
(3)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预防群体性事件的主体作用
根据《稳评办法》的规定,我国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调落实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稳评办法》要求项目业主单位首先要编写和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并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作为其独立篇章。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应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的基础上,组织编写拟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出具审查意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予以审批、核准,或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并强调,评估主体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而导致决策失误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给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这种机制的建立,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有利于构建责权明确、各尽其责的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预防机制。
(4)有利于构建工程项目和谐管理的新机制
《稳评办法》规定,我国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目的,是要“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我国现行的项目稳评机制要求对投资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的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来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应对措施;对于重要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应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及配合单位。这种机制安排有利于构建和谐的项目管理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纳入项目周期全过程管理的各个环节,为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条件。
2、我国现行项目稳评实践存在的问题
自我国建立项目稳评机制以来,特别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编制大纲》以来,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的一系列培训推广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实践中突出存在以下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1)存在被动稳评和流于形式
项目业主单位及地方政府开展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单位和地方政府开展项目稳评工作,只是迫于申报项目的要求而不得不为之。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项目单位和地方政府容易将项目稳评文件编写成一个应付项目审批、核准的可批性报告,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系统、专业、深入、优质的项目稳评论证工作。
从目前各地方、各部门上报的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及评估报告来看,无论项目本身真实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如何,其稳评分析及评估结论全部都是“低风险”等级。同时,报告内容缺乏对项目风险水平及预防化解措施的深入分析,研究结论缺乏说服力。这种流于形式的可批性报告对于预防和化解拟建项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具有十分有限的实质性作用。
(2)项目稳评操作缺乏实际依据
判断拟建项目能否满足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要求,需要按照严谨的分析思路、利用科学的分析方法、采用规范的指标体系,对拟建项目的各种潜在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合理、可靠的风险评价判别依据得出判断结论。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
的《稳评办法》和《编制大纲》针对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的内容提出了一般性的原则要求,但缺乏具有操作性的工作规范或业务指南。作为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客观上不可能发布能够在全国层面通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稳评分析框架、分析方法和评判标准,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应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研究并制定适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项目稳评操作规范标准。但是,根据笔者所掌握的情况,全国各地并没有启动此方面的工作,也没有即将启动的任何迹象。
客观上,如果仅仅将项目稳评界定为应付项目审查闯关的被动需要,那么各地根本没有结合当地的特点研究制定本地区操作规范及评判标准的内在需求。各地在开展项目稳评工作时,只能按照在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上学到的方法或案例进行模仿操作,撰写完成在形式上符合要求的可批性报告。如果在培训班上学习到的分析思路、稳评框架或研究方法是错误的,或这些方法及案例不适合当地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则极易导致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的错误或不当结论。
(3)地方政府贯彻落实项目稳评制度缺乏力度
目前我国的项目稳评机制,实质上是要求地方政府承担应对工程项目涉稳风险的主要责任,并要求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对评估主体、评估程序、评估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开展本地区的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这种项目稳评机制设计在行政隶属关系上存在一定缺陷,即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并不是地方政府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无法直接要求地方政府开展项目“稳评”工作,这导致目前各地方政府开展项目稳评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千差万别。
从责任主体来看,有些地方的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当地维稳办负责,有的地方由当地综治办负责,有些地方由当地发改委负责,有些地方甚至将应由地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开展的项目稳评工作作为一般的商业性工程咨询业务直接交给中介机构负责。项目稳评涉及复杂的信息收集和综合研判,需要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协调应对各类潜在的突发性事件。但是,如何将各地方信访、公安、维稳和综治等部门加入项目稳评机制框架体系中,如何确保项目稳评工作的质量,如何让地方政府认识到高质量的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当地项目正常推进的重要性并按照职能分工共同做好项目稳评工作,尤其是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确定信息共享及协调行动,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保障机制。
从稳评内在运行机制看,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报送的项目稳评报告只履行形式把关职能,而将投资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审核权实质上交给了地方政府。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顺利报批项目,在程序上需要满足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的稳评要求,按规定报送相应的稳评文件;另一方面,在稳评操作规范层面,地方政府按照自己制定的标准规范,自行解决执行层面的具体问题。这种制度安排使得地方政府没有研究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的内在动力,国家投资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缺乏直接对接或协调的渠道,从而使得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难以在地方政府层面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4)地方政府对项目稳评目的的认识理念不到位
由于维稳涉及众多部门、情况复杂,从事基层工作的人员普遍认为,仅靠编写一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或评估报告,对当地维稳工作不会产生实际效果。一些拟建项目在实施伊始并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但按照投资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了稳评工作,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使得拟建项目的利益相关者了解到更多的项目信息,于是产生了次生涉稳风险事件。甚至有人认为,项目稳评不但没有解决当地维稳的实际问题,而且引发了新的群体性事件。各地方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项目稳评主体也普遍认为,开展项目稳评的核心目的是要满足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审查的需要,并不是要真正地为预防当地工程项目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而服务。由此,项目稳评无用论的错误认识开始滋生——将项目稳评咨询业务仅视为工程咨询机
构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一项新业务或新的利润增长点。
(5)错误评价方法误导实践工作
目前我国各地普遍使用的项目稳评分析框架是由一家地方性工程咨询机构率先提出的,其内容大体上包括:①调查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②识别单因素风险;③确定主要的风险因素;④估计主要的单风险因素,确定单因素风险程度;⑤确定项目初始整体风险等级;⑥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⑦确定采取措施后的单因素风险程度;⑧确定采取措施后的项目整体风险等级;⑨提出结论和建议。
该分析框架具有以下特点:①将风险等级作为整个分析框架的核心导向;②分别估计采取措施前和采取措施后的风险等级;③分别估计单因素和项目整体的风险等级;④通过叠加单因素的风险程度来计算整体风险等级;⑤采用综合风险指数法来判断项目整体的风险等级该分析框架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年底印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发改办投资[2012]2873号,简称《征求意见稿》)所采纳并在一定范围内传播。虽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3年年初最终发布的《编写大纲》中并没有采纳这些具体的分析办法,但是后来各地举办的大量培训班使得其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我们认为,这种分析框架和计算方法,尤其是采用综合风险指数法判断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在方法上和逻辑上都存在严重的错误,其计算结果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这种错误方法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严重误导和损害了我国项目稳评咨询业务的健康发展。
3我国项目稳评实践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项目稳评不能规避社会泄愤等非维权事件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已经进入社会矛盾凸显期,这是由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决定的。纵观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它们都曾经历过类似的发展阶段,而且在一些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表现得更为严峻和激烈,如英国工业化过程中的圈地运动。当社会发展进入一定阶段后,社会必然进入风险社会的发展阶段,突出表现为各类社会风险不断涌现,这些社会风险与人们的生活相伴而生并呈逐步增多趋势。在我国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群体性事件频发是社会发展难以逾越的必然现象。
如前所述,按照内在性质可将突发性群体事件分为维权事件、社会泄愤事件和政治骚乱事件。由投资项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是维权事件,主要是因为项目的投资建设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他们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项目稳评仅能在预防维权事件方面发挥作用,即通过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查找风险源,按照可行性研究的思路逻辑提出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以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从而避免维权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社会泄愤事件的参加者主要是借助某些导火索来发泄自己在其他方面的不满而采取的极端行为;政治骚乱事件具有明显的政治目的。这两类事件是由各类复杂的社会问题或政治问题引起的,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没有直接关系。这类事件可能以工程项目作为导火索,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往往伴随着刑事犯罪。从维稳的角度,对社会泄愤事件或政治骚乱事件应重点采用“政法维稳”的强制性手段予以处理解决。因此,项目稳评仅能在有限范围内发挥预防维权类群体性事件的作用,通过项目稳评预防或化解所有的群体性事件是不现实的。因为当地虽然开展了项目稳评工作但照样发生群体性事件,进而否定项目稳评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客观的。
(2)地方政府难以发挥前置性审查把关的“闸门”作用
根据我国现行的项目稳评机制,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项目或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稳评报告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来决定项目是否予以审批或核准。这表明,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将拟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作为判断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方面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并将风险等级的决定权交给了地方政
府。
我国在管理涉及社会稳定风险事件时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政府承担了当地投资项目维稳的具体责任。从逻辑上讲,将“社会稳定风险等级”的决定权交给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的责任承担主体具有合理性,但是逻辑上具有合理性并不意味着在现实中具有有效性。在现实中,多上项目、上大项目往往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最有效手段。在这种背景下,经由地方政府报送的拟建项目———无论实际上其社会稳定风险状况如何,其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必定只有一个———“低风险”。只要地方政府同意报送的项目,一定都是地方政府在稳评上认可的项目,因此一定都是低风险等级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一般不会看到《稳评办法》中提出的“高风险”和“中风险”项目情形。由于地方政府对项目稳评进行了实质性审查,因此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客观上不需要另行审查项目的实际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而仅仅需要根据地方政府上报的评估报告对拟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进行合规性审查。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缺乏对地方政府的投资饥渴行为进行有效遏制的、强有力的配套机制,则必然导致地方上报的“稳评报告”成为“可批性报告”。从建立项目审查制度体系的角度看,我国现行的项目稳评机制要求将地方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完成的、并经地方政府认可的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其认可的项目处于“低风险等级”的评价结论作为我国投资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的“前置性”条件之一。目前国家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核准或审批的投资项目,其“环评”“土地”“节能”等前置性审查都是由中央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如“环评”由国家环境保护部负责,“土地预审”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节能评审”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等。这些主管部门作为独立于地方政府的中央政府所属职能管理部门,逻辑上能从国家层面对其职责所属的管理事项进行严格把关,但客观上项目环评、土地预审等前置性审查流于形式的情况仍会发生。可以设想,在地方政府存在“GDP冲动”的客观背景下,将项目“稳评”的前置性审查权交给地方政府,一定难以实现《稳评办法》出台的初衷。虽然这种制度安排是项目审查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创新,也是项目前置性审查职能下放给地方政府的一种重要尝试,但在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必然导致项目稳评流于形式的情况发生。
(3)咨询评估机构难以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发挥专业把关作用
按照现行的项目稳评制度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估时,可根据情况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这里强调“可以根据情况”委托咨询评估单位提出咨询意见,其言外之意是,也可以根据情况“不要求”咨询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的咨询评估。这事实上弱化了工程咨询评估机构在项目稳评咨询中的作用,即不是必须要求委托评估机构提出稳评咨询意见。这里特别强调,即使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咨询评估机构针对拟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咨询意见,其提出的也只是“咨询意见”,而不是“评估结论”。地方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与工程咨询机构接受投资主管部门的委托而提交的工程项目“咨询评估报告”中的关于项目稳评的“咨询意见”,具有明显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即只有地方政府认可的“评估结论”才是项目审批或核准的重要依据。这种制度安排符合中央有关部门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不得“重复评估”的原则性要求,即地方政府已经出具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工程咨询评估机构在接受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的委托而开展工程项目咨询评估时,就没有必要再提出有关项目稳评的“评估结论”。如果确实有必要针对拟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咨询意见,现行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说明咨询意见的“用途”,也没有明确指出当咨询意见与地方政府认定的“评估报告”意见不一致时应采纳哪个,事实上都是采用地方政府的评估结论。
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开展拟建项目的咨询评估,客观上根本没有必要由项目咨询评估专家对地方政府指定的评估主体报送的“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报告”再次提出咨询评估意见。这使得无法真正实现项目咨询评估专家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独立地对拟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客观评估和专业把关。
4 完善我国项目稳评机制的对策措施
(1)加快推进项目稳评制度建设和立法工作
如前所述,虽然目前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制定了项目稳评的管理办法,对项目稳评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这些要求并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国家投资主管部门难以发挥对项目稳评质量进行实质性把关的作用,为项目稳评流于形式提供了条件。项目稳评还涉及党的维稳部门和政府行政部门双重管理的问题,政府部门制定的管理文件与党的维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相衔接,需要一个有效的沟通渠道。我们建议,我国应制定一个国家层次上的、具有较高权威性的项目稳评管理规定,界定项目业主单位、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投资主管部门等的责权利关系,确保项目稳评制度能够切实贯彻落实。
我国投资领域的立法严重滞后,应加快推进项目稳评立法工作。目前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行政许可行为缺乏上位法的支持。由于项目申报、审查程序及内容要求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突发性群体事件等棘手问题,难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不利于依法开展稳评工作或落实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今后要加快解决我国项目决策和审批管理在执行程序上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加快推进工程项目投资立法,并在法律条款中明确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利益相关者维权及群体性事件如何处理等规定,将项目稳评工作纳入法治化建设轨道。
(2)发挥投资主管部门及工程咨询机构为稳评把关的有效作用
我们认为,国家投资主管部门不能因为无法承担工程项目维稳的具体责任就主动放弃对项目稳评进行实质性把关的责任。正如投资主管部门不能有效承担拟建项目在规划、环评、用地和节能等方面决策失误的具体责任,但仍然要对这些事项进行把关,并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对这些事项进行咨询评估。如果以项目审查机关无法承担评价失误的责任为由将相关事项审查的实质性责任移交或下放,那么目前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应该去掉。如此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审批或核准也就变得没有必要了。因此,为了确保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充分考虑当前我国的国情,使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真正发挥把关作用,充分发挥对地方政府追求GDP和投资饥渴的行为的制衡作用。
工程咨询机构作为工程项目评估论证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在专业层面对拟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提供咨询服务。无论是项目业主单位报送的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还是地方政府提交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工程咨询机构都可以从专业角度对拟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论证。同时,在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委托的咨询评估中,应对稳评内容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以便咨询评估专家能够从独立的第三方角度对项目稳评申报文件发挥评估把关的实质性作用。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对工程咨询机构的行为进行约束,坚决杜绝“可批性论证”。
(3)完善遏制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有效机制
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在推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社会稳定风险“零容忍”的责任要求,改变地方政府不顾一切争上项目的现象。完善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增加社会管理考核内容,加大对工程项目维稳责任的处罚力度,强调重大项目出现群体性事件时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承担各种连带责任、地方政府必须承担社会维稳的政治和社会管理责任。
目前亟待在国家层面建立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维稳责任的追溯制度,强调维稳责任终身追溯,因项目盲目上马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无论其职位是否变动,都要追究当时的行政和法律责任,以有效遏制地方政府领导片面追求当地经
济发展而不顾社会稳定风险的行为,将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推动建立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初衷和目的严格执行下去
(4)制定投资项目外部成本内部化的配套政策
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对冲在资源及能源消耗、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代价。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使得投资项目的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过去30多年我国一直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水平,与有关利益各方付出的代价和做出的牺牲密不可分。从项目评价的角度看,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中,大量的外部成本并没有被认真地核算,也没有反映到企业财务报表中,虽然这些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显示项目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盈利能力,但并不具有可持续性。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更新工程咨询理念,研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将外部成本内部化,以便全部核实投资项目可能需要付出的各种代价,客观评价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必须采取相应的配套政策,将这些外部成本内部化,以便为可持续发展构建一个合理的制度框架。具体做法是:重视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工作,协调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提高项目准入条件和安全标准,提高征地补偿和环保标准,提高项目占用资源的价格,加大对项目建设所引发的资源占用、环境污染、能源消耗和安全生产的补偿标准,使有关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可行的维护,为预防维权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打下坚实基础。
范文四:IT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IT
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督导员的身份指导本科生实训课程感悟
郭 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74)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 IT 项目管理基本理论,并结合实训软件开发项目,从项目开发在过程 中出现的困难出发,分析了 IT 管理
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需求不断变化、任务不均资源浪费、重技术轻管理、冲突问题、开发脱 离文档等,并其解决方案———沟通作了深
入的研究。
[关键词 ]IT 项目;项目管理;实训;沟通管理
[中图分类号 ] C93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673-1190-(2010) 08-0020-02
今今今今今今日日日日日日南南南南南南国国国国国国 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2010.8
2010 年 08 月
(总第 166 期)
今日南国
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NO.08, 2010
(Cumulatively , NO.166)
近些年来,随着 IT 市场规模的快速
增长, IT 企业的不断发展及全球化范围
内以项目为主导的环境的变化,以 IT 为
基础的各种各样的项目大幅度增加。根
据咨询公司 Standish Group 有关 IT 项目
成功率的基准报告显示:只有 29%的项
目能够按时按预算以及按最初的预想完
成。经过理论学习,对 IT 项目管理有了
较为透彻的掌握,而又由于教学创新,我
们很有幸以督导员的身份指导我系信息
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生的实训活
动,在这个过程中体会 IT 项目管理实践
研究。
一、实训项目介绍
(一 ) 项目背景
每年学校的教学工作量都要进行统
计,以便对各位老师的工作量进行定量
考核,便于财务部门进行补贴金额和扣
发金额的发放。但由于统计工作牵涉到
的部门众多,同时工作过程中存在大量
的往返交互,传统的大量的手工操作下,
工作的周期非常长,教师反映也很大;面
对种类繁多的数据和报表,手工处理方
式已经很难跟上现代化管理的步伐,随
着计算机及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高等 教育对教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于是便提出了开发教学工作量统计 系统项目系统的要求。
(二)开发人员
本次实训项目共有六个开发团队, 本人所带的开发团队由八名大三学生组 成,编号为第一小组。本小组中不乏具备 一定开发能力的程序员和有项目经验的 需求分析人员,但也有初次接触系统开 发的人员。总体来说,团队具有一定的开 发能力。
二、实训项目管理中存在的
问题及其分析
(一 ) 客户需求不断变化
在 IT 项目的前期,需求往往不准
确,只能进行项目功能简单不完善的定 义。随着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在项目进行 过程中,用户会增加需求并进一步细化 需求。随着需求的进一步明确,系统的功 能也将更加明确,在整个渐进的过程中, 项目功能不断发展和变更。而当增加功 能、改变范围后,人员和时间等成本的预 算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在我们的实训项目中,开始时用户 的需求不是很明确,所给出的文档一部 分也有误,有些实训小组对需求环节没 有给予充分的重视,在做需求调研阶段, 拿到文档、理解需求后并没有再次做需 求确认,没能与客户进行很好的沟通,只 了解客户的大概需求,对于具体要求和 细节没去很深入地去了解,就凭自己的 主观推断去开发程序,最终开发出来的 产品有的功能完全没有实现,有的功能 只实现了一部分等,并不是或不完全是 客户预先期望的产品。
(二 ) 分配不均,资源浪费
在软件企业中,项目经理大多是技 术骨干,技术方面的知识深厚,但是却缺 乏管理方面的技能。很多项目经理在项 目中没有很好的意识到自己的角色,更 多的是埋头于具体的技术工作,而没能 从总体上把握整个项目,在整个项目实 施过程中造成项目组成员有的闲,有的
忙,任务不均,资源浪费。很多不好安排
的工作只好自己做等,使项目任务无法
有效、合理地分配给相关成员,以达到
“负载均衡” 。
在本开发团队中,项目经理与首席
程序员是同一位学生,是本小组的技术
骨干。在开始的需求调查阶段一名测试
员与三名数据库设计人员处于空闲状
态,项目经理与系统分析员任务繁重,要
完成分析阶段的所有事务。当发现这个
问题后,本人积极与项目经理进行了沟
通,分析阶段是整个系统开发最关键的
阶段,它的成败直接关系到系统开发是
否成功。所以最后我们决定,将一名数据
库设计人员及测试员调出来,与系统分
析员一起共同进行需求分析工作;给其
他两位同学安排数据库知识学习的任
务,并做不定期的抽查。通过这样的调整
IT
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督导员的身份指导本科生实训课程感悟
郭 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74)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 IT 项目管理基本理论,并结合实训软件开发项目,从项目开发在过程 中出现的困难出发,分析了 IT 管理来达到“负载均衡” 。
⑶ 重技术轻管理
“技优则管”是一个普遍现象,技术出身的项目经理往往欠缺系统的项目管理知识,一般 是凭着个人经验进行管理。管理的主题是人,是生命。项目管理应包含人文的关怀和尊重,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项目经理的大部分工作应该也应是与客户、上级、团队成员沟通,协 调各种关系和项目控制。
在本小组,这种情况比较严重,项目
经理与团队的沟通较少,并且言语直白,
平时的团队沟通也几乎是由督导员及其
他团队成员主动进行的。其中较严重的
一次事故发生就是由于项目经理对管理
的重视不够、极少沟通而引起,并使团队
成员之间产生了很大的误会,导致当期
工作严重滞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
们积极的做了调整,改变项目经理的一
些看法及工作重心,之后情况有所好转。
⑷ 冲突管理问题
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都是实行矩阵型管理方式,技术人员要受项目经理及部门经理 的双重管理,这样的机制经常引起执行中的时间冲突问题;团队内部人员的工作方式、技 术特点及能力的差异,也可能引发团队成员之间的冲突;不同的项目所面对的需求者、领
导者、投资者等也有较大的差异,这又会引发团队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等等。总之, 由于项目团队的阶段性,工作方法的多样性,利益相关者的复杂性等,使 IT 项目团队可 能遇到很多的冲突需要解决。 在我们的实训过程中,冲突问题更
是时常发生。实训小组的成员虽然在项
目中扮演着分析员、设计员等各种角色,
但是在项目之外他们仍面临着各科学业
的繁重任务,有的准备考研,有的准备找
工作、出国,除了学业之外还有很多压力
要面对,并不能要求团队成员将全部时
间及精力投入到在项目的开发中。因此
项目的开发工作经常会与他们执行其他
的任务冲突。
⑸ 开发脱离文档
项目文档管理,是指在一个软件项目开发进程中将提交的文档进行收集管理的过程。通 常,文档管理在项目开发中不是很受重视。在我们的工作中,一方面,由于对文档管理并 不很重视,文档的编写过程松散,导致文章规范性较差;另一方面,由于项目范围小,内 容简单,开发人员为了节省开发的时间,没有严格按照分析文档的设计思路进行开发,从 而导致了系统的部分功能偏离了用户的需求。
三、沟通管理——— I T 项目管
理问题对策
项目沟通管理指出:“管理者要用 70%的时间用于与人沟通,而项目经理需要花费 90%或更多的时间来沟通” 。项目经理在项目中的沟通包括四个方面:客户的沟通、项目团队的 沟通、公司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公司高层管理的沟通。首先,与客户的沟通,是向客户提供 产品和服务,所以项目经理在与客户沟通的时候更注重表现的是自己的业务精通、实施经 验丰富,要诚信、热情,帮助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其次,项目经理与项目团队的沟通,要 培养团队的协作精神,创造一个团结的气氛,并通过项目例会等机会加强与团队的沟通。 在处理冲突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面对、妥协、圆滑、强制或撤退模式来缓解冲突;最后, 与公司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高管层的沟通,项目经理在他们沟通的时候要体现自己做事的果 断、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并在沟通过程中表达项目需要得到公司的大力 支持。
四、结论
事实上在 IT 项目管理过程中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种问题外,还存在着很多其他的问题, 例如:风险管理问题、资金管理问题、范围的确定、进程的控制等。项目经理应该奉行“以 人为本”的思想,切实站在各项目相关者的角度观察和思考项目,与项目利益相关者及时 沟通,使项目顺利完成。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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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出版社, 2007.
[2]林海,杨尊琦 .IT 项目管理中应该
注意的几个问题 . 数码世界 .
[3]陈文仰 .IT 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影
响因素分析与对策 . 福建电脑, 2006 年
11 期 .
[4]李远 .IT 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及其改进措施 . 情报探索, 2007 年 . [5]陈婕 . 浅析 IT 项目管理中的沟通 问题 . 项目管理技术 .
[6]李智宇 . 利用心理学解决的 IT 项 目管理的常见问题 . 科技创新导报 . 2008,30.
[7]孙巍 .IT 项目管理几点感悟,机械 工业信息与网络, 2006,5.
范文五:研发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研发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 时间估计不准确,总体进度计划缺乏完整性,也得不到及时修正;
? 职能部门各自制定进度表,计划衔接性差,造成实际工作经常脱节;
? 进展情况得不到及时汇报,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手段;
? 对成本目标缺乏关注,也没有有效的降低设计成本的方法;
? 对风险估计不足,缺乏预防措施;
? 资源管理头绪多,尤其是在矩阵结构下,更是无所适从;
? 质量管理比较薄弱,需求定义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晰,产品测试和技术评审有效性不足。
研发项目管理体系
1. 建立以产品开发流程(IPD流程)为基础的,集成了项目管理模式、IT及跨部门团队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
2. 建立跨部门的、端到端(E2E)的项目计划体系,并分层实施、分层监控;
3. 建立全面的项目管理体系,涵盖质量、风险、沟通、团队建设等;
分层实施、分层监控
IPD流程与项目管理流程间的关系
IPD项目管理是一个集成的管理模式
高效研发组织结构的特点
高效的研发组织结构具有以下特征:
1. 全面支持产品战略、市场管理与产品规划、产品开发、产品平台和技术开发等工作开展。
2. 高效的决策
3. 组织间能够十分有效、又非常自如地进行沟通
4. 有利于多项任务并行开展和运行
高效研发组织结构的形式
跨部门的团队是高效研发体系普遍采用的组织模式,常见的跨部门团队包括:
1. 负责产品开发决策评审的决策团队,IPMT
2. 负责市场管理与产品规划的组合管理团队,PMT
3. 负责产品开发的产品开发团队,PDT
4. 负责产品平台与技术开发的技术开发团队,TDT等。
跨部门研发团队示例:产品开发团队,PDT是一个三层结构的跨部门团队,分别为:核心小组组长、核心组、外围组。PDT团队的结构如下图所示:
PDT团队结构
如何建立高效的研发组织结构
汉捷咨询帮助企业建立高效运作的组织结构,进行明确的职责划分,建立起各个跨部门团队,明确团队成员职责,明确跨部门团队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从而保障产品战略、、市场管理与产品规划、产品开发、产品平台和技术开发等各项工作的高效运作。 发人力资源管理总体目标
针对研发工作及研发人员的特点,建立研发人员的素质模型和技术晋升通道,通过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培养职业化的研发人才梯队。
研发人员的特点和素质模型
研发人员的特点:逻辑思维能力强、独立贡献者很多、技术导向性明显、流动意向明显、绩效差异巨大。
研发人员的素质模型(素质模型:是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工作绩优者的特征)往往包含以下几种素质:
不同企业,研发人员的素质模型也会有较大差异。企业识别出素质模型后,可充分运用于对人才的招募、培养、晋升管理等方面。
研发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和第二晋升通道
不同研发人员的技能和绩效差别巨大,需要建立技术晋升通道,以利研发人员的培养和激励。
研发人员的晋升通道(举例):
研发绩效管理
1. 针对以下三类主体建立相应的绩效管理体系
? 公司/BU的研发绩效—更注重结果绩效,并体现财务指标
? 项目级的研发绩效—结果绩效与过程绩效并重
? 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侧重过程绩效
2. 研发KPI的设计
KPI设计“七步法”—要点是基于上级战略,并体现流程导向
研发人员的激励
应建立以任职等级为基础的薪酬体系,如下示意图:
1. 薪酬结构
对于研发人员,通常采用“较高的固定薪酬+较低的浮动薪酬”。实际薪酬结构的选择
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内外部环境(如:人员结构、财务状况、人力市场等),适时调整。
2. 浮动薪酬(奖金)
可选择的奖金形式:项目奖、季度奖、年终奖、效益提成等。
3. 长期激励
针对核心研发人员实行长期激励,如: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等。
4. 非物质激励
荣誉、表扬、认可等非物质激励,往往是研发人员的重要激励因素 为什么要建立结构化的产品开发流程,
企业产品开发流程往往结构化程度明显不足:
1. 开发产品没有一个“统一方法”;
2. 产品开发流程是局限于研发工作的部门流程,而不是面向市场、面向客户的全流程;
3. 产品开发流程是基于职能部门分割的串行的流程;
4. 产品开发流程缺乏明确的阶段划分和层次划分;
5. 职责界定不清晰,理解不统一;
6. 术语和定义不一致。
当面临这些问题时,建立结构化的产品开发流程成为必然。通过建立结构化的产品开发流程:
1. 建立面向市场、面向客户的全流程,及时响应市场/客户需求,有效管理需求变更,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2. 串行开发流程转变为并行开发流程;
3. 有助于通过建立工作标准对工作产品与过程进行检查与控制,保证产品开发质量;
4. 有助于制定准确的计划并依据计划进行监控,及时了解项目状况,并采取纠正措;
5. 有助于降低沟通和澄清理解偏差的成本。
结构化的产品开发流程
遵循结构化,并行工程的原则,建立产品开发主流程、各阶段流程、子流程、指导书/模板四个层次的流程体系,保证产品开发“又好又快”地
运行。
产品开发子流程体系
经过十年的实践,汉捷咨询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咨询项目实施方法论。咨询项目实施流程包括六个步骤。
“方案更具体,实施更到位”是汉捷一贯的追求和承诺。按照结构化的咨询项目实施流程,遵循“共同创作”、“授之以渔”、“扶上马,送一程”的原
则,确保咨询方案的落地和实施效果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