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制度
桃卫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
管 理 制 度
(试行稿)
为确保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加强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县教育局×教【2011】86号文件(《××县义务教育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及标准
桃卫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 5 0天计算。所需经费中央按50%给予奖励性补助,县财政承担其余50%部分,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扩大享受面。
二、发放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符合下列情况,可优先享受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申报程序及资金发放
(1)贫困寄宿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申请学生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本校的认定标准和资助名额,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
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受助学生名单。
(3)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认真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受助学生。
学校在受助学生名单确定后,填写《××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汇总表》,并将受助学生申请表一并报县教育局审核,经县教育局审核无误后,县财政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再将补助资金下拨。学校在资金到位后,要及时将补助款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并将受助学生的发放签名表复印件上报县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把对贫困寄宿生实行补助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实行校长负责制。
2.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开学后对贫困家庭学生重新申报、审核、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资助条件的一律取消。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要将县教育局设立的监督投诉电话(监审股××××××)公布在学校的宣传栏等显著位置。
3.加强档案管理。各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公示情况、补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2011年4月25日
桃卫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
领 导 小 组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有关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文件精神,以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为基本出发点,做好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特成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评审小组
组 长:
组 员:
三、具体工作部门、办事人员
1、工作部门:学校总务处
2、经办人员:
四、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⑴统筹安排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对助学工作开展的组织并进行有效的指导。
⑵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生活补助的制度、评审办法。
2、评审小组:
⑴做好贫困生生活补助的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评审制度,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⑵收集和反馈贫困寄宿生生的信息等,建立健全学校贫困生档案。
3、具体工作部门办事人员:及时足额地将贫困生生活补助落实到贫困学生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和骗取补贴。
4、建立切实可行的公示制度,建立通畅、有效的举报和申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2011年9月15日
范文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安排
XXXX 中学
2013年秋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通知 为贯彻落实 XX 县教育局、 XX 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年秋季学期享受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XX 教联发【 2013】 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现将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补助名额:
九年级 63名、八年级 102名、七年级 105名
二、补助对象:
贫困、孤儿、单亲、残疾等(须有低保、残疾、孤儿证 明,原件审核,上交复印件)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考虑寄宿 生、农村学生、无固定收入的家庭学生。
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2、父母双亡的贫困寄宿生、革命烈士的子女;
3、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因地震等天灾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 贫困家庭学生;
6、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 特别困难 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批、批准、 监督、申诉程序进行操作。具体安排如下:
1、年级组 12月 20日午自习前召开班主任会,安排贫 困住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工作。按班级分配名额,班级人数 基本平衡,个别班级符合条件学生多时可给予调配。
2、班主任向学生做好政策宣传,符合条件的学生申领
申请表。
3、申请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盖章加注意见(本 周末) 。
4、班主任在班内对申请学生公开评议,班主任及班长、 学生代表签字确定补助学生。
5、年级组审核签字。
6、年级组将申请表、核定表(纸质及电子)等资料 12月 24日前上交学校。
7、政教处审核公示。
8、学校按照相关标准,以饭票、代金券等形式发放, 经学生本人、家长签字认领,确保直补到人。
四、工作要求
1、规范操作。年级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执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 履行工作职责, 建立专门台帐, 落实相关签领手续, 坚持 “阳 光操作” 。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补助名额收归学校另 行评比,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2、严格管理。总务处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 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 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 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3、加强监督。学校将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 发放、 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
XXXX 中学
2013年 12月 20日
范文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 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 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 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 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
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2013年秋期,我校共有
179人次享受了补助生活费,共计发放111875元,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现金发放,并认真做好二次公示,还拍照存档。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范文四: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制度
×××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工作
管 理 制 度
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区户籍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
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会干部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
2、村审。由学校组织教师进村,将班审排序的学生花名册提供给村主任或支部书记,进行排序审核,然后签字盖章。
3、校审。学校组织正副校长及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制度
1、生活费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生活费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4、生活费发放现场由后勤组织专人进行拍照存档。
范文五:小川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办法
小川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办法
(试行)
(本办法经2013年5月27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一、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条件:
1、 成县籍户口在小川小学就读的学生。
2、 父母双方均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学生。
3、 非小川村户籍,在小川小学方圆1公里内租房,且所有租房
面积小于30平方米,主要用于供孩子上学的家庭学生。
4、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 每个家庭只允许一名学生申请。
二、 申报程序
符合全部申请条件的学生(乱山村户籍学生只符合第一条即可申请),由父母向班主任提供租房协议和《小川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小川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承诺书》。由班主任核实、加注意见后统一上报学区总务处,总务处将所有申请学生资料按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整理后提交校务会讨论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区李校长确认签字后,交银行通过“一折通”发放补助,并按文件要求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本办法归小川小学总务处和财务室解释。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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