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青少年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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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认为应该对“青少年”这个概念有一个清楚的年龄界定。
“青少年”是由“青年”和“少年”两部分所组成的,它与我们普遍所说的“未成年人”
是有所区别的。传统意义上,我们以成年、未成年来区别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因此这也
是青年与少年的年龄界限。《民法通则》规定,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因此,18周岁是青年和少年的分水岭。根据《刑法》规定,不满14 周岁的人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少年的年龄下限应当认定为14 周岁。至于青年的年龄上限,目前法学
界的共识是25周岁。即青少年犯罪中的青少年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公民,它既包括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包括一部分19-25周岁的已成年人。弄清楚了这个概念的界定,这里所讲的青少年性犯罪就有了明确的针对性。
我国每年大约有2000万青少年进入青春期,14-25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数量已达到3亿[1]以上。面对这样一个缺乏正确认识和控制能力,独立意识和性意识又正在逐渐萌发中
的庞大群体;面对一个信息爆炸、各种诱惑空前巨大的时代,一个由单一价值观向多元
价值观、社会道德约束向法律约束转变的时代,我国针对青少年的青春期性教育已跟不
上青少年性早熟和社会发展的现状。由于缺乏正规的与性有关的人格教育、性道德教育,
青少年在对性的无知、好奇和错误认识诱导下,必然会导致态度开放、行为大胆的不良
性行为。著名医学家吴阶平认为,人的一生在不断接受教育过程中有两个特别重要时期:
一个是0-4岁智力开发的早期教育,另一个就是10-15岁青少年青春期教育。青春期对于人的一生来说非常关键。因为这个时期,不仅是性意识萌发的时期,更是青少年自我觉
醒、个性品质,包括人生观、道德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当青少年通过各种途径很快地知
道“性”的部分知识的时候,学校、家长没有以健康的性教育作为防御,致使这片空白
被一些错误的、不健康的性知识占领,使一些青少年发生性犯罪等一系列问题,从媒体
上我们看到很多令人震惊的案例。目前, 我国正处在建国以来第五次犯罪高峰期,违
法犯罪案件的数量较前些年迅速上升。其中青少年性犯罪所占比例持续增长。如,哈尔
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资料显示,他们受理的案件中,青少年性犯罪率逐年上升,
已高达20%;2001年广州市未成年人性犯罪率比去年增长了60%以上,成为与斗殴、抢劫等暴力犯罪并列的未成年人犯罪三大内容。北京市门头沟法院青少年审判庭近5年共审
结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强奸、轮奸幼女)23 件42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22.4%。
据招远市检查机关的统计数字显示,在2004年1-10月份批审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强奸案件为15 起19 人,占青少年犯罪的31.6%。权威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的犯罪数量已
经占到总犯罪量的70%,其中30%以上是性犯罪。未成年性犯罪主体大多数是在校的学生。[2]犯罪年龄集中在14-25岁之间。由此可见,我国的青少年性教育已严重跟不上时代的步
伐,并对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二、我国青少年性犯罪现象令人堪忧
《法制在线》有一期节目是关于青少年性犯罪的,讲的是湖南益阳农村两个分别16
岁和14岁的中学生在上学的路上拦截了同村的两个分别13岁和11岁的小女孩,并将其带至荒地中强奸。那位13岁的小女孩的弟弟还在旁边看着姐姐被欺负,吓得一直大哭。小
女孩直到天黑才牵着还在哭的弟弟回到家,却再也不愿开口说话了。在父母的再三询问
下,小女孩才哭着讲出了那天的可怕遭遇。当那两位小男孩被公安局人员问起为什么要
这么做的时候,十六岁的小男孩睁着大大的眼睛回答说:觉得很好玩!我想大家在看了
这个案例之后,一定也和我一样有很深的感触吧?我们暂且不说我们的法律最后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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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这两位还未成年的小男孩,但从他的那句回答,就足够我们心寒的了!没有成年人
那么复杂的动机和欲望,他强奸一个13岁的小女孩仅仅因为“觉得很好玩”!我们不得不说他还很清澈纯洁,但因为缺少健康的性教育,出于对“性”的好奇,酿造成了这样
的悲剧。青少年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本应茁壮健康的成长、成才,但不少的
“花朵”们却因为缺乏科学的性教育而“夭折”。《五名中学生强奸女同学青少年性犯[3][4]罪呈增多趋势》、《聋人学校3名男生强奸猥亵12岁女同学》??像这样的新闻,如果
我们稍微注意一下,报纸上、电视上、网络上都有很多。由此可见,青少年性犯罪频频
发生,着实让人担忧。
一桩桩的青少年性犯罪案例让我们不住叹息,但面对一张张稚嫩的脸我们又不忍用
无情的法律严厉对待。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是我们的道德教育出
了问题吗?是我们孩子的问题还是存在其他的原因呢? 三、我国青少年性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性犯罪,从成因上看,既有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因素,又有许多客观因素,并
同一定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因素相联系。这一时期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危险时期”,
也是性犯罪的高发期。青少年性生理的成熟,使他们体力充沛,精力旺盛,追求刺激,
冒险冲动,自我控制力不强。而知识水平,道德判断以及自我意识的相对滞后,加上个
人性格的异常,问题家庭的出现,学校教育的偏差和不良社会现
象的侵蚀,又使他们容易产生矛盾心理,对立情绪和反社会意识,进而诱发性犯罪行为。
(一)主观心理因素
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
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
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由于青少年时期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
为,情感与意志行为,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之间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存在着[5]矛盾。青少年在生理上的急速变化,使之具备了成人的体貌特征和生殖能力,而心理
上却处在性躁动与感情饥饿和空白的孤独状态,这样很容易产生不良的性心理,导致身
心发育不协调。青少年性心理失衡的原因是多元的,在性问题上,其内在的机制包括生
理的、心理的和社会的三维度。生理上过多的摄入激素、营养条件的改善等都会使得青
少年青春期的成熟提前,而青少年本身的自律性就不强,缺乏“性犯罪免疫力”即“性
犯罪抵抗力”,存在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一旦遇到不良的性犯罪诱惑,不能
有效的排除该诱惑,从而冲动性、情景性的导致青少年性犯罪。在青少年性犯罪中,青
少年随着生理的发育完善,会对性越来越好奇,期望去认识、了解性知识。男性青少年
自控能力差,敢冒险,易冲动,性意识觉醒较早,性的要求与道德法制的约束、充沛的
活动能量与不成熟的认识水平不协调。女性青少年从生理上来说是性早熟,但性生理的
成熟并不标志着性心理的成熟。且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与未独立的经济地位、理想中的
自己与现实中的自己出现矛盾。从心理上来说:是非观念不强,思想道德易蜕变,物质
心理很强。但无论是男性青少年还是女性青少年都普遍法律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
这些都是导致他们性犯罪的内在原因。女性作为众所周知的受害者,在性犯罪被害人心
理学中,通常认为,被害人的性格、服饰、化妆、言行举止、相貌、心理缺陷、情绪特
征、人际交往、道德品质等,与遭受性侵犯有着相当大的关系。并且女性普遍的缺乏自
我保护意识,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受害者,在事后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和逃避不可预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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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既不告诉父母也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即使有些告诉了父母,但由于固有的传统思
想的影响,为了不让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成为邻居口中闲谈的话题,为了女
儿的未来和自己的面子,隐瞒实情,不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也就当然的会助长性犯罪份
子的气焰,无形中造成青少年性犯罪的扩大。并且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女性逐渐从受
害者向侵害者的角色转化,或是为了过得舒适,图享乐;或是为了报复;或是为了摆脱
乏味的生活,寻求刺激等等。性凌辱常常是女生群体暴力行为里不可缺少的主题,它在
多数案例中若隐若现,仿佛缺少了它整个暴力行为就失去了色彩和作用。这种性凌辱包
括迫使受害者裸露、迫使受害者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等等。对于尚在校园的青春期的女生
而言,性是一个神秘的话题,加上性教育的不当和缺失,导致青春期的女生的性行为得
不到正确指导,性力量得不到合理的疏通和宣泄,从而以一种非正确的、变态的方式表
达出来,这就造就了女生群体性暴力的行为。
青少年生理特征虽不是他们实施性犯罪的直接原因,但是却为他们实施性犯罪提供
了较大的可能性。首先表现在性意识的不成熟。青少年的性意识尚处在朦胧状态,对性
的认识、控制和调节能力差,在好奇、模仿心理的支配下,很容易受外界性刺激的影响,
特别是易受社会上不良性刺激的侵蚀。其次表现在性价值观的错误。青少年对性的价值
的认识是不成熟的,尚未树立起稳定的、健康的性价值观,只是一时的冲动,出现对性
满足的欲望,然而恰恰在此其间因性知识、性道德的缺乏,西方腐朽文化的渗透,难以[6]形成正确的性价值观。青少年还处在性的教育成熟期,教育困难期,成长关键期,对性的“探究心理”表现最为明显,然而由于文化水平认识能力低,缺乏对真善美与是非
丑恶的辩别力,充满低习俗的趣味好奇心,模仿能力强,自控能力差,意志薄弱等,因
而在不成熟的性意识的支配下,在错误性观念的引导下易滑向性犯罪的深渊。
(二)客观环境因素
1.家庭因素
家庭环境在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起着实际的、重要的作用。家
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青少年生理与心理具有特殊性,其
受到来自家庭方面消极因素的影响尤为关键。不健全的,有害于青少年成长的家庭,有
可能使青少年受到伤害,导致不良品德的滋生和性犯罪的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家庭
教育的偏颇。家庭教育的内容极为广泛,它具有先导性、感染性、权威性、针对性、终
身性的特点,对青少年的影响极大。据有关部门人士统计,从家庭中得到性指导的男孩[7]仅占4.6%,女孩仅占27.4%。可见,我国家庭在性教育方面明显不足。这种“犹抱瑟
琶半遮面”的处理方式对那些好奇心强,自控力弱的青少年恰恰是一大诱因。二是不完
整家庭的影响。青少年由于得不到父母的关心和呵护,感情受到创伤,生活缺乏保障并
失去应有的管教,因而内心极度痛苦,为摆脱这种痛苦,到社会上寻求精神安慰,在不
良因素的引诱下,容易走上性犯罪的道路。有的夫妻因离婚,将子女当成“多余的人”,
互相推脱,不尽扶养义务,致使青少年心理畸形发展,在独立意识和报复心理的支配下,
在性观念的误导下诱发性犯罪。三是不健康不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的影响。父母的榜样
作用在家庭中对孩子的影响是最为主要的。家庭主要成员品行低劣,生活不检点营造了
“问题家庭”,对青少年起到了反面教育的作用。如有一对夫妻经常在家中看黄色录相,
有一次被正在上学的女儿看到,出于好奇,此后父母不在时女儿经常一个人偷看,最后
发展到和别人出走,聚众淫乱。另外,极少数家长本身作风不检点,对家庭对子女不负
责任,在外面拈花惹草,找情人包二奶,甚至把异性带回家中鬼混,给孩子造成极大伤
害。有的家长和自己孩子同进一家舞厅同找一个小姐已成为不争的笑谈。根据调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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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青少年性犯罪者是由于受父母等家庭成员违法行为的影响所致。如:苏州某中学一名
刚满18岁的学生,将一名17岁的女中专生强奸后杀死,其直接诱因正是这名男生发现其父亲和其他女人的龌龊事并看了他们用于寻求刺激的黄色碟片,最终导致该男生被判
死刑。正象这名男生在临伏法前给其爸爸的信中所说:“??你和她之间的淫乱改变了
我对人生和世界天真而美好的看法,又是那盘你们用来作为身体刺激的黄色碟片使我堕
入了犯罪的泥潭。”由此可见一斑,家庭性教育是不容忽视的。
2.学校因素
学校对于青少年的人社会化的形成,是仅次于家庭而且有很大影响力。然而,现今
学校也不是一片空白地,校园内也存在社会上某些消极因素,是导致青少年性犯罪的不
可忽视的因素之一。由于受传统文化和教育的影响,学校教育内容中将智力教育放在首
位,而道德教育被冷落,更谈不上性教育,视“性”为雷池而不敢越其半步,而它恰恰
是极大的错误。性知识、性教育在学校缺少必要的重视,并处于瘫痪状态,使得学校教
育呈现出“智力教育100,道德教育50,性教育0分”的情况。庆幸的是近几年沿海发达
地区性教育在课堂中已经逐渐出现,内地的城市地区也都开始有性教育部分,但教育内
容比较狭窄,定位也都偏低,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学校教育一味的追求升学率,
造成了过分的注重学生学业成绩,忽视了心理上的健康教育。在一份对江苏省学校性教
育的调查中发现在青少年中,至少有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困扰。中
小学生精神障碍突出表现为人际关系、情绪稳定性和学习适应性方面和性问题的困惑
上。据估计,有30%会发展为成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并且成年早期犯罪、酒瘾、吸毒、
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率是普通人群的5至10倍。青春期的性教育知识包括性生理、性心理
和性道德及自我管理教育四个方面,缺少了其中任何一方面内容的性教育都是不完整
的,只有这四个方面的教育齐头并进,才能全面指导青少年在特殊成长阶段抵制外来侵
扰,较好地进行自我调节并寻找到正确的前进方向,也才能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但中
学生的性教育一般只局限于生理卫生方面,措辞普遍遮遮掩掩、点到为止、语焉不详,
且多为消极的防范教育。性道德教育的缺失,性审美教育的不理解,教育制度的疲软造
成早恋成风,学生失学,游荡于社会,这也加重了青少年性犯罪率。在一份青少年性犯[8]罪现状调查中,我国中东部地区的青少年犯罪者中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在70%
左右,高中以上的在17%左右 ,大专以上的在13% 左右,女性的文化程度稍微低于男性。
不但学校的教育制度存在缺陷,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也存在漏洞:安全意识淡薄,应急机
制的缺乏,校园安全人员素质低和力量较弱。现在的校园已经不是一方罪恶没有涉足的
净土和与犯罪绝缘的象牙塔。学校的法制教育多过于形式化。应试教育使得教师教育方
法趋于简单,对学习差的学生采取歧视或放任态度,师生间关系恶化,大学校园的师生
恋没有被有效制止,学生间的恋爱得不到有效的引导,因为恋爱而引起的性犯罪也日益
增多。如:苏州某中专学校16岁的伍某,因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不慎怀孕,产下一男婴。两人不敢承担责任,于是合谋将该男婴从居所的下水道扔掉,导致男婴最终死亡。法院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两人徒刑。
3.社会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外来的特质文
化对我国的传统文化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冲击力,西方文化中一些腐朽思想也透进来,使
一部分青少年很容易把这一切看成是先进的,盲目效仿,造成了价值观念的变形。不健
康的文学艺术书刊,电影、录相、光碟等大量传播进来,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大量的色情内容也随之而来,由于缺乏引导,一些青少
年只是把兴趣定位于充满性刺激和不健康的情节之中,这些东西成为他们模仿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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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程度不同地受到腐蚀和影响。新加坡资政李光耀曾严肃指出:“色情会毁掉文明和[9]年轻一代。”“据统计,近年来未成年人性犯罪一直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8%以上,[10]且犯罪原因如出一辙,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色情文化的诱导。”所谓色情文化是指借助
语言、文字、图像等工具表现“性作为”事件,过度宣扬性欲和性快感,不正常地激起
人们的性需求,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科学文化价值的文化糟
粕。对于青少年而言,色情文化不仅是一种精神污染和精神鸦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已
经成为引发其性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色情文化着力宣扬“性作为”事件中人的生物性,
故意忽略人类性行为的社会性。如果这种强调生物性却忽略社会性的性观念被青少年所
接受,则会让青少年在“性作为”事件中沦为“动物”。色情文化往往大肆宣扬与人类社会法律法规及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所违背的性乱伦、性错乱、性变态、性暴力、性虐待、性
侵害等错误的“性作为”事件,这些错误的“性作为”事件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青少年的性观念和性道德,甚至使其性心理扭曲、变形。在色情文化的误导下,青少年会形成错
误的性审美观、性伦理观、性法制观、性道德观,从而导致选择错误的“性作为”甚至实
施性犯罪。色情文化的传播媒介主要有色情网站、淫秽声像作品、色情刊物、色情电话、
色情手机短信、色情游戏、色情邮购、色情歌舞表演、色情广播……这些媒介极易渗透
到青少年日常生活中,通过强烈的挑逗性感官刺激极力宣扬人的动物性,故意忽略甚至
排斥人的社会性,把人与动物混同,有意识的鼓动青少年像动物一样毫无理性的不顾及
社会伦理道德而单方面主张自己的性要求,从而极大的破坏了青少年朦胧的性意识,对
青少年具有强大的诱惑力。色情文化通过这些媒介,不仅严重腐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而且还极大地刺激了青少年性犯罪案件的发生。事实证明,在色情文化泛滥的地区,青
少年中流氓、卖淫、强奸、轮奸罪的比率随之上升。色情文化解除了青少年性欲求的社
会伦理道德束缚,不仅过早地激活了青少年在正常情况下处于潜伏状态的性意识,而且
过早地激活了青少年的性冲动和性欲求。色情文化也扭曲了青少年的性心理,挑逗青少
年实施性犯罪。如:湖南娄底某中学的两学生王某和吴某,都只有十六岁左右。他们平
时看见别人在看色情影碟,也就悄悄的去偷来放着看,两个人慢慢的抑制不住内心对性
的好奇,觉得影碟里放得激情镜头很好玩,于是两人商量把邻居家的女孩骗过来“实践”。
这样,他俩经常轮奸邻居家的那位女孩,最后导致女孩怀孕,自己也被判了徒刑。
四、防止青少年性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青少年性教育
加强性教育,是改善和预防青少年性犯罪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措施。我国青少年性
教育严重缺失。加强青少年性教育,不仅仅要加强家庭性教育和学校性教育,还要加强
社会性教育,三管齐下,正确对待青少年的性教育问题,当然这也是我们要解决的难题。
苏联教育学家苏霍林斯基曾指出:“我们的任务就在于,要让性本能刚刚觉悟之际,就[11]使他们的理智做好充分的准备。”
1.对于学校性教育而言
学校应该构建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青少年提供一个积极向上的学习空间。在拒
绝色情文化的斗争中,学校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文化知识的主要
场所,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努力营造起一个良好的
氛围,使青少年在良好学习环境的熏陶下自觉远离色情文化,自觉抵制色情文化的侵扰。
学校应根据青少年不同生理年龄适时地把性教育纳入青少年全面素质教育的应有范畴,
列入教学大纲,安排必要课时,培养青少年逐步树立科学的性态度。学校可以组织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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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参加有关性方面的知识作品展览或多组织性知识讲座,让他们适当地接触各种性信
息,这样可以提高青少年的性审美和性知识,使他们能够正确地对待文学作品、影视中
有关性的描写和情节,纠正他们变态心理和不自在的习惯。也可建立一种男女融洁交往
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对于男子学校和女子学校而言更是必要。以便增强青少年对性欲冲
动的自控力和对性诱惑的防御能力。青春期的性教育要从性生理、性心理、性道德及自
我管理四个方面进行,缺少其中任何一方面的内容都是不完整的,这四方面都要抓,并
且四手都要硬,这样才能全面指导在这个特殊的成长阶段抵御外来诱惑,较好的进行调
节自我并找寻自我。我国目前在性教育方面应该说是比较失败的。学校应该把学生的青
春期性教育的四个方面纳入到学校的工作计划中,纳入到对班主任和教师的工作考核中
是完全必要的,并且学校也应该培训青少年性教育师资,打造一支合格的性教育师资队
伍。因为若要将性教育变为学生认知结构中存在的知识,那么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
都是必不可少的。
2.对于家庭性教育而言
要创设积极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提高家庭主要成员的整体素质,加强正确合理的家庭教育,发挥家庭的各项调适功能,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家庭环境。以道德观念和
法制观念为轴心的家庭文化是青少年最早最直接接触的文化,家庭文化缺陷是诱发青少
年性犯罪的重要因素。家庭文化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天然防护层,努力营造正常的家庭
文化氛围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组织专家、学者编著各种家庭教育的科学著作,通
俗读物,文章等,提高家长以及家庭成员的整体素质。为防止青少年性犯罪的滋生和蔓
延,还要侧重家庭性教育,尤其在两性角色的确立方面,对于处在特殊时期的青少年进
行正确引导,要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造就健康的性心理。同时也要求家长首
先必须正其身,洁身自爱,不要看色情书籍、电视,也不要在孩子面前谈论色情话题,
给孩子创造一个干净、绿色的家庭环境。还要求家长具有引导青少年远离色情文化的意
识,并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有计划地运用一定的方法帮助青少年增强辨别色情文化的能
力,提高青少年抵制色情文化的自觉性。同时根据孩子的生理变化,适时给他讲解生理
知识,分析由此产生的心理,及时给予疏导。使得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恋
爱观,正确认识性、欣赏性,培养他们的性道德,让他们在外在的性诱惑面前拥有一个
良好的心理素质,帮助其完善其个性和健全其人格。同时家庭也应该注重收集信息,及
时矫治孩子的不良心理。心理作为内在活动,往往通过言谈举止表现出来,以此为信号,
家庭应与学校之间经常沟通,在信息上相互交换,杜绝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着,社会
没法管的现象,及时了解掌握青少年个体的心理动向。一旦发现有不良心理、症状苗头
的时候,及时教育挽救,决不能掉以轻心。
3.对于社会性教育来说
社会是青少年开展性犯罪教育的重要场所,青少年是社会中的人,存在于社会之中。社会各行各业特别是各种传媒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控制,本着对社会
负责、对良知负责的原则检验自己的行为,主动自觉地承担起净化青少年生活环境的责
任,为青少年提供一个纯净的成长空间。全社会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风
尚,大力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环境、规范社会行为,努力营造一种较
好的健康高尚的社会风气。所有社会成员都要认识到净化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事务,只
有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参加、共同参与才能取得实效。社会中不可能存在青少年的“真空
空间”,所以青少年性犯罪的改善和预防也必须依赖于社会的帮助。社会可以多开展安
全性行为的实践宣传活动,可以宣传青少年对性病、艾滋病、意外怀孕、性剥削和性虐
待等信息,以及如何避免遭受这些侵害的有关知识。正视对性的观点和看法,揭开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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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不要给青少年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从而使青少年产生“性”是在黑
暗中生存、不能见光的错误观点。其实,不管是哪种性教育,当实施于青少年的时候,
我们都应该始终坚持“疏导”为原则,绝对不能依靠“搪塞”来解决问题。
(二)帮助青少年建立“性犯罪免疫力”
具有性犯罪抵抗力的学生,一旦遇到不良的性犯罪诱惑,就会马上启动心理防御机
制,激活全身的“性犯罪免疫细胞”,排除性犯罪不良因素的诱惑。“性犯罪免疫力”
亦称“性犯罪抵抗力”,是青少年政治思想道德素养和健全人格的重要组件之一,它由
性犯罪识别能力、性犯罪防御能力、性犯罪警觉和预警责任意识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它
形成于人的社会化过程,通过成人的教育感化,同伴的交互影响和自己的亲历感悟,逐
步构建出抵御性犯罪的心理防线,而这个可以通过加强性教育促其形成,为“性犯罪免
疫力缺失者”启动“按钮”,并将“性犯罪免疫力缺失者”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对其不
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监控,分析各种不良的迹象和“先兆”,一旦发现其可能制
造性犯罪事件,马上启动预警“按钮”,做到快速预警,使其提前进行“有效、阻断性[12]的干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的知道,帮助青少年建立“性犯罪免疫力”
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过程,是对未来的投资,它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促成,这就要求我
们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
(三)完善法律制度,加大法制宣传
利用法律规制来规范青少年了解性知识的途径,特别是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网
络空间。还必须完善各种保护青少年、规范青少年具体行为的法律制度。由于未成年人
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
自我保护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未成年人的健
康成长已引起了国家的重视,为此,我国在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它为我国保护未成
年人的健康提供了法律依据,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就不是一句空话。例如《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4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
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
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加强法制
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培养守法护法观念,这样一方面为潜在未成年人犯罪敲响警钟,
预防犯罪,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未成年人学会自救能力。我国还应规范对已走上性犯罪道
路的青少年的保护和挽救工作,对青少年在司法上进行包括审判以及实行处罚时的保护[13]性教育措施。审判上可采取“观护帮教,定期宣判”的做法,就是指少年法庭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时,经过庭审,把构成犯罪但罪责轻,恶习浅,认罚态度好并有管束条件
的少年罪犯,暂不宣判,准许其在社会中继续学习、生活、接受定期帮教辅导和观护考
察,待观护期满后,根据帮教考察意见和少年被告人的具体悔改表现,由人民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寓教于审,注意对青少年的思想进行感化教育。要确立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
学校教育为主体,以社会教育为延伸的指导思想,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防范体系,
营造社会保护氛围,优化青少年成长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意
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者相结合,全方位进行关心,爱护、帮助教
育的工作格局,让受到不健康思想和行为影响的青少年尽快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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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社会控制
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工商行政部门对市
场进行整顿,堵住可能出现的漏洞,禁止黄色,不健康的精神产品出现,加强对传播、
复刊、发行淫秽、色情录相、光碟等的不法营利者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取缔内容不健
康的街头小报,彻底清除文化市场中的“精神垃圾”。积极开展无黄色污染活动,加大
扫黄、打黄的力度,加强对黄色信息的监管,切断黄源净化社会风气,根除黄毒传播的
各种途径,彻底清除人类的精神鸦片。要坚决围堵清查消灭淫秽色情的出版物、色情光
盘、色情游戏,禁止和取缔卖淫嫖娼活动,清洁网络环境,净化网络空间,建构网络道
德,规范网络空间文化。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督力度,对于影视作品应
实行分级管理,对于带有色情镜头的影片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票,关闭所有播放黄色录像
的录像厅,大力整治黑网吧,启用更多的绿色网站软件过滤色情等不良内容,为青少年
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绿色无污染的环境。另一方面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青少年的思
想,弘扬优良生活作风。同时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其深
入人心,让受到不健康思想和行为影响的青少年尽快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让全社会都
来关心青少年。
遏制青少年性犯罪刻不容缓。全社会都要肩负起各自责任。家庭理应义不容辞地为[14]子女筑起“第一道防线”。无论是离异、再婚还是家庭不和,家长都应该为孩子着想,
负起监护和教育的责任,当好孩子的良师益友,及时矫正孩子的偏激心理,纠正子女的
行为错误。学校应合理设置和安排生理知识课程,根据孩子的不同实际及时进行教育疏
导。社会各方应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禁含有暴力、
色情内容的影视作品和出版物流入社会,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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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论文
致 谢
本文是在颜小冬老师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颜老师以其严谨求实的治学
态度、高度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对我
产生重要影响。她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的启迪。同时,
在此次毕业设计过程中我也学到了许多了关于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知识,理论与实践能
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此谨向颜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感谢同窗学友四年来对我学习、生活的关心和帮助。论文答辩可能是人生当中最
后一次课堂作业了,但愿大家认真的书写每一个字并能顺利通过。在即将分开之际,
如果可能就让我送你们每一个走向不同的天涯,也许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了,请不要忘
记我们一起欢笑流泪的日子。再次向你们祈祷,一路走好,珍重!同窗之谊和手足之
情,我将终生难忘!
我坚信信在老师的关怀和帮助下,我能顺利完成论文答辩、顺利毕业!路漫漫其
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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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分析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分析
——关于李天一案件的思考
目前,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影响我国青少年正常成长及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前段时间引发热议的李天一案件,是典型的青少年性犯罪案件。11月19日,历时13小时的李某某案二审在北京市一中院结束,一时间,再次引发群众关注。
一、案件背景
2013年2月17日,李天一等5人在海淀区某酒吧与18周岁的女子杨某喝酒,使用殴打,恐吓等手段将杨某带至宾馆,以帮助杨某醒酒为由开房,后五人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先后与其发生性关系。
李天一案件属于性犯罪最为典型的代表类型——强奸犯罪,它具有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双重性质。该案中涉案人员共5人,且5人都参与强奸行为故可将该案定性为轮奸,这种团伙轮流强奸比单个人的强奸的危害性要严重得多。但此案中李天一确定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其受法律保护,故在判刑时法律会酌情给予从轻或减刑处罚。
二、犯罪成因
(一)主体因素
1、青春期的胜利和心理因素:由于青春期面临着心理发育的加速,性生理与性心理处于矛盾的发展阶段,生理与心理的不平衡发展。17岁的李天一便是处于这一发展阶段。
2、醉酒状态:案发前李天一等5人与杨某在一酒吧有过醉酒行为,酒精的作用会影响神经系统的功能和心理过程的正常进行,大大降低自我的控制能力。
3、不良的行为经历:李天一轮奸事件爆出之后,网上又爆出李天一曾强奸其英语家教老师。李天一在轮奸事件之前就有过性犯罪行为,并且没有得到惩罚,这样更加助长了他的犯罪心理和行为。
(二)主体外因素
1、社会因素:随着经济的日益增长,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使得某些公
共场所和行业管理不严,商业性色情活动增多。加之众多的不良性文化泛滥并在青少年的生活中传播得更加广泛和深入,类似李天一这样的青少年极易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习得一些不良习惯,并且积淀性犯罪的想法和意念。
2、家庭因素:李天一是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的儿子,家庭条件优越,父母在教养李天一时倾向于以溺爱的形式,对于他做错的事,父母都尽力为其解决,纵容他的错误。父母对他的教养有着众多的缺陷,过分保护没有使他树立起作为一个男孩该有的责任感、判断力和控制力。众多资料表明,李天一实施性犯罪行为跟“失败的家庭教育”有很大的联系。
3、人际交往因素:犯罪行为的产生常常与群体有关,犯罪人的行为也常常受周围人的影响。青少年性犯罪可能是群体成员相互模仿,也可能是受到团体中人的传习教唆。李天一轮奸事件,共有五人涉案,李天一身处该团体中必然会受到影响。
三、青少年性犯罪的危害
(一)对实施性犯罪的青少年而言
1、虽然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上会给予一定的从轻或减刑处理,但他们青少年犯下性质较为严重的罪行,依然要负刑事责任,并会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这对犯罪人的未来是十分不利的,将成为他们日后生活的一个污点。李天一可能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这意味着他至少要在监狱度过3年的青春时光,这无疑会严重影响到他日后的人生发展。
2、实施了性犯罪后,会给犯罪人的恋爱、婚姻、家庭生活带来严重而持久的消极影响,甚至是人生障碍,其社会回归较为困难。大多数青少年尚未结婚,实施性犯罪并因此入狱后,将严重影响到其将来的婚姻家庭。
3、青少年性犯罪也将给犯罪者的家人带来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打击。父母千辛万苦把孩子养大,都希望孩子能有出息,结果自家孩子竟然犯罪,父母自然会受到严重打击;同时,社会舆论的压力更是有如利剑,青少年犯罪,父母难免被扣上教养不当的帽子。
(二)对被害人而言
1、遭到性侵犯甚至被轮奸的被害人将身受伤害,心受残损,进而给女性的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造成破坏,有的甚至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
2、性犯罪见光后将会对被害人的声誉造成极大的伤害,社会的舆论常常在伤口撒盐,进一步损害被害人的自尊,并严重影响被害人婚姻和家庭。
3、给被害人的家人带来巨大的打击。知道自己的家人受到残暴的性摧残,是多么令人痛心至极的事情,同时社会的舆论也将波及到家人的心理和行为。
四、青少年性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学校
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加强对青少年的性健康教育。学校应摒弃传统思想中封闭的观念,适时的为青少年们提供健康的性教育,帮助青少年揭开性的神秘面纱,避免青少年好奇性而实施性犯罪行为。
(二)家庭
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给予孩子正当的家庭教育,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平台。家庭是个体成长的开端,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不能过分溺爱,也不能完全持拒绝的态度,要适当的把握家庭教育的尺度。
(三)社会
社会应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传媒、不良书籍等媒介越来越深入青少年的生活,并深深地影响青少年的性心理和性行为。
透过李天一案件,我们不得不进行深思,青少年作为祖国的花朵,正是成长和发展的大好时间,却在性犯罪中迷失了自己的大好青春。这些在我们看来是沉重而又惋惜的,但我们无法回避这个现实,而必须勇敢地去面对,并积极地思考这些案件带给我们的震撼和经验,我们必须努力地合民众之力,想出切合实际的可以付诸实践并有利于改变现状的合理措施。
范文三:皖北青少年性犯罪调查
皖北青少年性犯罪调查
安徽 50多名青少年性犯罪调查 :受害者多为少女
一年多前, 一名女孩子失踪, 其父报案, 在公安机关把离家千里之外被逼卖淫的她解救出来 后,一个涉及 50多名青少年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两年多的时间里,在安徽亳州市涡阳县波及的受害者多达 40多人,绝大多数是未成年 少女,她们被强奸、轮奸甚至被胁迫卖淫。
犯罪者和受害者如此众多, 持续时间如此之长, 让人错愕不已。 为什么案件不能及时侦 破?到底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导致这种案件一再发生?
近百名未成年人的残酷青春背后,是影影绰绰的小城市困顿、空虚的生活状态。
“ 出事”那天
陈月寒醒来,发现自己在宾馆房间里。天已经微微地明了,电视机开着,沙沙地响,头 沉得厉害,浑身也没有一点力气。
她是被占奇弄醒的。
“我想反抗,但是没有一点力气,想喊也喊不出声音。 ”时隔一年,陈月寒向记者提起 此事时,语气平静,她把自己陷在沙发里,目光里不再有愤怒,像是在讲别人的遭遇。
陈月寒之前并不认识占奇。
2005年 12月, 陈月寒还在上高一, 一个星期天, 晚八点五十分下了自习, 陈月寒回家, 走到邮电局附近,碰到邻居——大个子顺。大个子顺喊陈月寒去吃饭,说吃完了一起回家, 他旁边还有另外一个男孩子,就是占奇。
“我以为就是我们三个人,又有一个是我邻居,吃个饭而已,就答应了。 ”陈月寒说。
三人一起上了的士, 车上, 占奇说, 他帮人看场子, 那边饭店里还有另外场子的几个人, 要跟他谈判,让陈月寒跟他们喝酒,灌醉他们。陈月寒既然上了车,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 跟着去。
到了一家叫四海菜馆的饭店, 已经有几个男孩子在那里, 一进去就开始灌陈月寒酒, 喝 了两三杯,陈月寒借口出去吐酒,想走掉。占奇跟出来,又把她拉回去。
之后, 一拨一拨地又来了几个男孩子,继续灌陈月寒酒, 等从饭店出来时,陈月寒觉得 昏沉沉的,一头摔在饭店门口,什么也不知道了。
中间,她昏昏沉沉醒来过一次,发现自己在宾馆里,占奇在强奸她,她浑身无力动弹, 只能哭。
陈月寒哭的声音很大,旅馆的服务员在外面喊, “让她小点声,别的客人都有意见了, 再哭就把她弄走吧” 。
隔了一会,她又睡过去,再醒来时天亮了。
她起来,说去上厕所,然后偷偷溜掉了。
走出门, 陈月寒特意回头看了看旅馆的名字——亿豪宾馆。 在这个宾馆的对面, 就是城 南派出所。
“我不想报案,报了案,书就没法读了。 ”从亿豪宾馆出来,陈月寒直接去学校上课。
陈月寒的成绩一直处于中上, 她所在的高中是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最好的中学, 她从来 没有迟到早退过。
到了学校, 陈月寒趴在桌子上又睡过去, 直到班主任来, 把她叫醒。老师发现她头发是 乱的,神态也不正常,把她叫到办公室,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出于对老师的信任,她如实讲了,老师问她要不要去公安局报案, “他问了我三四次, 我拒绝了,还要他别跟我父母讲,因为我还想在学校里好好读书。 ”
两天以后,陈月寒参加考试,还好,名次没有下降,还上升了五六名。
“那天的事情,我只跟家人说是喝醉了酒,住在朋友家。 ”怕家人怀疑,陈月寒之后的 学习更努力。
强奸团伙竟持续两年
一直到案发,警察找陈月寒做笔录, 她才知道,当时那些男孩在她的酒里下了药。 而直 到现在,陈月寒都不知道,那天强奸她的还有另外两个人。
更让陈月寒想不到的是,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和她有共同遭遇的女孩子竟然有 40多人。 她们很多都是通过熟人介绍, 或者网友见面的方式,被男孩子约出来吃饭, 然后因酒 水或饮料里下了药,受到凌辱。
“×××片或者××××片是他们最常用的,本来这类药物在医院里也属于红处方药, 这些男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 ”亳州市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健说。
被下了药以后, 很快女孩子就失去知觉。 因为被轮奸的部分未成年人还是处女, 对性知 识了解很少,有几个女孩在宾馆醒来的时候, 只觉得头疼,下体疼,以为是喝多酒了不舒服 而已,这是一部分人没有及时报案的原因。
另外一些女孩子, 被骗到旅社或者洗浴中心, 因为当时神智清醒, 男孩子通常用殴打和
恐吓的方式逼迫其就范,她们绝大多数也没有报案。
在受侵犯的 40多个女孩子中,只有一人曾经到公安局报案。
2005年 9月 28日,一个女孩在亿豪旅馆内被四个男孩轮奸,之后立即在母亲陪同下, 到公安局报案,可惜,并没有引起公安局的重视。这是受害人数进一步增多的原因之一。
更为严重的是, 很多女孩子被凌辱后,被胁迫在当地或外地卖淫。 甚至从一开始, 作案 人凌辱女孩子的目的就是为了胁迫其卖淫。
根据团伙内的一个人供述, 因为直接拉女孩子去卖淫, 她们肯定不同意, 如果先将其轮 奸,再胁迫她们要容易的多。
一个年龄 13岁的女孩子阳阳被骗到“舒安”旅社,遭毒打后被轮奸。不久,毒打她的 团伙中的一个女孩赵秀秀去找阳阳, 说让帮赵秀秀一个忙, “ 之后你有什么事情我就罩着你” 。 阳阳答应了,向一 45岁叫史峰的男子卖淫,所得的 100元钱交给了赵秀秀。
直到 2006年 4月, 安徽省涡阳县城关镇一名父亲向公安机关报案, 称其年仅 13岁的女 儿被骗到外地强迫卖淫, 去向不明。 公安机关才开始侦破工作,找到了女孩,并将犯罪团伙 成员抓获。
经查明,目前抓获归案的 41人均为青少年,犯罪时年龄最大的仅 20岁,最小的仅 13岁,有几个还是在校学生,目前未归案的在逃人员还有近 10人。
男孩有罪,女孩也有责任
“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 为什么这么多女孩子,人家让去喝酒就喝酒,让去洗浴中心 就跟着去洗浴中心,让去宾馆就跟着去宾馆,她们本身行为是不是太随意了呢?”
在记者接触的办理本案的法官和律师中, 几乎每个人都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他们在同情 多数受害人遭遇的同时,也认为一些女孩子明显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在受侵害时,有的女孩子激烈反抗,有的痛哭,有的求饶,虽然这样的女孩子占多数, 但在之前,确实很多人轻易地就跟陌生的男孩子去练歌房、洗浴中心、小旅社等地。
“我在法庭上讲了这个观点,作为被害人也有一定责任, 她们回家一不告诉父母, 二不 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且, 下次侵犯过她的人喊她, 她居然还来。 ”本案一个被告人的律师说。
有个叫谢圆圆的女孩子, 第一次被人轮奸了。 隔了一两天, 侵犯她的男孩子打车去找她, 她家在涡阳县的一个镇上开着小卖铺, 当时家里有很多人, 但她还是跟着几个男孩走了, 结 果又被轮奸。
“女孩子的行为,也直接影响了男孩子犯罪行为的扩大,这个她们是有责任的。 ”这位 律师说。
有些女孩子,最初在宾馆被强奸了, 然后还不走,跟着男孩子继续住在宾馆里,还一起 出去吃吃喝喝, 很多人发展成了男孩子的女朋友。 虽然这样的行为最终法庭没有认定为强奸, 但是,也部分反映出女孩子身上存在的问题。
“有些女孩子是以跟混混交朋友为荣的, 出去还跟别人宣扬, 某某是我男友, 认为这样 就有人罩着了。 ” 当地一位年轻人告诉记者, “ 这个案子里的周振生, 同时就有十几个女朋友” 。
这种大规模轮奸案件的产生,与当地的亚文化和风气有直接关系。
“主要是受网络影响,性观念很开放,网友见一面就上床的事情很常见。 ”在十五岁以 后,如果男孩女孩子谈恋爱,发生性关系的占绝大多数, “我接触的人中甚至十个中有十个 都是这样的。 ”涡阳一中的一位高二学生告诉记者。
对性随意的态度,也造成了性侵害的增加。 “他们虽然也知道这是犯罪,但是根本没意 识到有这么严重,就觉得是玩玩” ,亳州市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健说。
青春发育期的孩子本身就对性充满了好奇, 也容易互相影响, 一旦有人学坏, 其他人也 很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
“青少年团伙犯罪一般都会有一种社会心理效应, 引起相加效应, 产生责任扩散的心理 ——认为大家都这样,所以我这么做也无所谓。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罗大华这样 分析。
第一起轮奸案发生之后,两年内 50多起案件发生,每个案件人员都不同,但是案件之 间又互相之间有交叉,这种“大家都这样”的心理起了很大的波及作用。
此外,罗大华分析,青少年团伙犯罪还容易形成一种相乘效应——要逞英雄,显本事, 要在团伙中戳得住。
在此案中这种特点也表现明显, 一般性犯罪, 都是犯罪者有生理需求, 而这个团伙中的 数起案件,一些犯罪少年,就是因为别人做了,自己也要跟着,甚至是一种游戏的态度,他 们在确定轮奸的先后顺序时,甚至用抓阄的办法。
40多名被告一半以上有着破碎家庭
孩子犯罪,家长缺位
在罪恶而荒唐的事件中,涉案者看起来是仍然稚嫩的少男少女,因而, “年少无知” ,往 往被当作抚平这一切罪与恶的借口。
但是,在这些孩子背后,父母们呢?
声称要“罩”着别人的女孩子赵秀秀,在最初胁迫别人卖淫时只有 15岁,她一审被判
强奸罪入狱 8年。
法庭上,赵秀秀父亲泪流不止,称自己对不起孩子。
在赵秀秀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婚,十二三岁就流落社会。 当案发, 警察问为什么她自己 是女孩子,还要帮着去害另外的女孩子。
她答,因为觉得不公平,自己也是被人强奸过,没有幸福的家庭,充满仇恨。 “我也不 知道我想害谁,没有固定的目标,碰着谁谁倒霉。 ”
13岁时,她被人强奸,之后靠着自己卖淫或者强迫她人卖淫生活。而另外一个女被告 李成雨,有着比赵秀秀还悲惨的经历,父母曾经是跑长途车的,在车祸中母亲丧生,父亲瘫 痪,她也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地。
在 40多个被告中,一半以上的孩子有着破碎的家庭,父母离异,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 育和应有的关心。 另外一些孩子的父母, 做小生意的居多, 通常是父亲在外赚钱, 很少在家, 母亲无业,没什么文化,孩子也仍然得不到家庭应有的关心和教育。
很多家长, 直到案发之前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外面整天跟什么人在一起, 在外面做了 什么事情。
孩子数日不归, 父母就以为是在外面打工, 开始还问问, 后来他们到底在做什么也不再 过问了。
而那些受害人的家长们,直至今日,都还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受过侵害。受害女孩子 40多人,被强奸时要么因昏睡彻夜不归,要么受到殴打,有伤痕,女孩子这样子回到家里,也 没能引起父母重视,父母对孩子的忽视可想而知。
“在笔录中我就多次看到,很多女孩子要求给她们保密,不希望让父母知道。 ”亳州中 级人民法院办案的法官说。
在一起轮奸案中, 一女孩子被一人强奸后, 另外一个男孩子以把这件事情告诉她父母做 威胁,再次强奸了她。 “宁可被再次强奸,都不愿意让父母知道” 。
陈月寒父亲在听说她和不良少年吃饭喝酒, 抬手就是一个耳光。 如果父亲知道她被人强 奸会怎么样, 那肯定是她不愿意承担的。 本来应该是最亲近的、 最可信赖的人却变成了最不 愿意让他们知道这个事情的人。
记者在采访时, 曾经询问过近十位律师和法官, 如果当地女孩子被强奸, 她们是否会选 择报案和告知家人,他们均认为,女孩子都不会报案。
尽管在当地青少年中, 性行为比较随意, 但是成年人道德观依然比较保守, 女孩子报案 除了会受到反复盘问被强奸细节的二次伤害以外, 还要承担舆论压力和父母责罚, 甚至在她 们看来,报案后带来的伤害可能更大。
无论是男孩, 还是女孩, 家庭教育的不当或者严重缺失, 是青少年犯罪形成的重要原因。
“很多父母对孩子,就是只养,不教,给他们点钱花,别的不管。家长晚上自己也出去 打牌喝酒,孩子爱干什么都成,上网、谈恋爱,都随便。 ”当地人这么形容多数家庭对孩子 的教育。
此类情况,目前在全国中小城市里相当普遍。
与涡阳类似的案件,在全国实际上已经是屡有发生,不过规模没有这么大而已。 2005年 1月,在离涡阳 100多公里的安徽阜阳,公安局就曾经破获过一起类似案件, 8人组成的 未成年犯罪团伙一年内作案 16起,强奸、轮奸 16个未成年人。
“在中小城市,经济不发达,精神生活匮乏,父母本身文化素质不高,又多忙于生计, 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此类案件才会多发。 ”中国公安大学李玫谨教授分析。
“孩子才是家长最后的归宿,应该多给予他们关心,光想着赚钱,无异于杀鸡取卵。 ” 她说。
学校教育体系疲软失效
在犯罪团伙中,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人超不过 5个,四分之三的少年是初中毕业,无业, 终日游手好闲,盘桓在网吧、溜冰场、饭店、洗浴中心和小旅社中。剩下的五分之一,小学 毕业就已经开始了这样的生活。
“这些孩子多数在 15岁到 18岁之间, 家长觉得他们还太小,不能让他们去工作,而且 初中毕业也很难找到一个像样的工作, 他们多数是独生子女, 不能像农村孩子那么吃苦出外 打工,所以留在城市里,继续花着父母的钱,整天无所事事。 ”一位被告的律师这样描述这 些孩子的生活状态。
亳州地区,历史上就重商气氛浓厚,不重视孩子的教育,所以,很多孩子贪玩,很早就 放弃学业,家里也一般不会反对。
实际上,在亳州市,高中教育也根本容纳不了那么多的学生。
“亳州中学入学率很低,在全省排到最后,很多学生想上高中,上不了。 ”亳州市谯城 区一位政协委员说。
学校不能够给孩子提供足够多的教育机会。据这位政协委员介绍,当地政府 10年来, 对高中没有任何投入, 学校都是靠借贷来发展, 很多学校借贷在 1000万以上。 高中没发展, 就无法扩大招生,也不能招收优秀人员做教师,因为学校穷, 流失掉很多教师,招聘老师来 也不给编制,新招聘老师的工资还都要学校自己支付。
大城市初中升入高中的比率可能有 90%, 而亳州最低的时候升学率只有 30%~40%。 读了
高中能考上大学的人也就是三分之一。
现在, 有钱人家都把孩子送到合肥、 郑州、上海去读书, 每年亳州去这些地方读书的都 有几百人,学费每年都要花费上万元。
“亳州的整体教育环境让人不放心,只要负担得起,肯定把孩子送走。 ”一位亳州当地 市民说。
那些家里没有太多钱,学习成绩又不够好的孩子,留在了普通高中里。
“能上重点高中的还有考大学的希望, 普通中学和职业高中的学生基本是在混日子, 家 里觉得孩子那么小放到社会上太危险,扔到学校里让老师给看着,总比没人看着好。 ”当地 人这么说。
就算在有人“看着”的这些普通高中里,实际上已经混乱不堪。
在涡阳的高中里,男孩子成立的有一百多人的“同心会”和几十人的“猎人帮” ,经常 因为一点小问题就打架。 去年, 一所学校的学生, 为了争夺高二的瓢把子 (老大 ) , 两伙人火 拼,造成几人重伤,至今仍有伤人者外逃,尚未归案。
女孩子也成立有女子群英会, 号称十二群英, 看那个女孩子不顺眼, 就要 “修理” 一下。 就算是老老实实的孩子,也不得不讨好这些帮会成员, “有人罩着,才不会被欺负” 。
而那些上不了高中, 完全无所事事的孩子们, 就更容易成为问题少年。 应了一句老话— —闲则生事。
在涡阳,练歌房多,浴池多。成年人喜欢在这种场所休闲娱乐,未成年人也跟着效仿。 无论是地级市亳州, 还是涡阳, 都没有像样的体育馆或者图书馆这样供青少年娱乐休闲的健 康场所。
这些娱乐是需要花钱的, 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经济来源, 家里给的钱花光了, 就开始动别 的主意。 团伙主犯郭洪振第一起胁迫卖淫的案件, 就是因为付不出旅馆的房租, 于是逼迫女 孩子出去卖淫赚钱,赚了 100块钱,才把房租付了。
“之前的一些强奸案多发生在荒郊野外, 公安机关监管不到的地方, 而近期的很多起案 子都发生在旅社浴池等公共场所。 ”亳州一位律师如是告诉记者——他最近代理了若干起发 生在洗浴中心的强奸案件。
该未成年团伙涉及的 50多起案件,几乎都发生在浴池和旅社,女孩子在神志不清或者 醉酒的情况下被一群男孩子带入房间, 但是却没有一个目击者报案。 女孩子在被强奸后也都 曾大哭不止,旅馆的人也不闻不问。
经营这些场所的人惟利是图是一个问题, 更大的问题在于为什么公安机关对这些公众场
所的监管不力。
到底有多少女孩子失身于此, 已经无法统计, 而采访中, 记者未见到公安机关为避免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而采取有效措施。
此案的那些被害者中, 一些人因为犯罪团伙内人员向她们的同学讲述她已被强奸, 便无 颜再留学校,辍学回家; 那些被胁迫到外地卖淫的虽然已经被解救,但已坠风尘, 心灵伤害 无法淡去,像陈月寒一样能继续学业的少之又少。
混乱而残酷的青春对于她们来说只是痛苦回忆,无处安放。
范文四:论色情文化与青少年性犯罪
作者:姜华曹继建
中国德育 2007年03期
[中图分类号]G4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3010(2006)11—0032—04
近年来,色情文化呈现日益泛滥之势,同时,青少年性犯罪率也逐年提高,有关青少年性犯罪的报道屡见不鲜。“据统计,近年来未成年人性犯罪一直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8%以上,且犯罪原因如出一辙,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色情文化的诱导。”[1] 所谓色情文化是指借助语言、文字、图像等工具表现“性作为”事件,过度宣扬性欲和性快感,不正常地激起人们的性需求、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的文化糟粕。青少年性犯罪则是指刑法范畴中以青少年为主体的性罪错刑事案件。当前,色情文化的泛滥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文化的走向,影响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更对青少年性犯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成为导致近年来青少年性犯罪率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色情文化泛滥与青少年性犯罪的相关性
目前,色情文化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严重地干扰青少年正常的学习生活。对于青少年来说,色情文化不仅是一种精神污染和精神鸦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引发青少年性犯罪的原因之一。色情文化的传播媒介主要有色情网站、淫秽声像作品、色情刊物、色情电话、色情手机短信、色情游戏、色情邮购、色情歌舞表演、色情广播……这些媒介极易渗透到青少年日常生活中,对青少年具有强大的诱惑力。色情文化通过这些媒介,不仅严重腐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还极大地刺激了青少年性犯罪案件的发生。事实证明,在色情文化泛滥的地区,青少年中流氓、卖淫、强奸、轮奸罪的比率随之上升。色情文化泛滥与青少年性犯罪之间具有相关性。
(一)色情文化解除了青少年性欲求的社会伦理道德束缚
人的性欲望是伴随着个体正常的生理发育而逐步产生的。“我国青少年从11岁~12岁进入青春期,从17岁~18岁到22岁~24岁是青春后期。”[2] “一般男子和女子进入青春期以后,性腺(睾丸或卵巢)已发育成熟……也就是身体已达到性成熟阶段,具有了性的要求和能够过性生活的能力,这种对性的要求称为性欲。”[3] 由此可见,性欲是青少年的正常生理现象。但是,由于青少年生活在人类社会群体中,要受到所处社会群体伦理价值观念的规约与影响,因此,青少年对“性的主张”首先涉及的必然是他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的准许和认同。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普遍认为青少年对“性的主张”要符合社会法律法规,要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不能侵犯他人权利。因此,青少年正常的性欲望在其正式组建家庭前都处于朦朦胧胧的状态,被特有的社会伦理道德所束缚,这是维护人之与动物相区别的人之尊严和社会合理运行的必需。
但是,色情文化解除了这种束缚。色情文化不仅过早地激起了青少年在正常情况下处于潜伏状态的性意识,而且还过早地激活了青少年的性冲动和性欲求。色情文化通过强烈的挑逗性感官刺激极力宣扬人的动物性,故意忽略甚至排斥人的社会性,把人等同于动物,有意识地鼓动青少年像动物一样毫无理性地不顾及社会法律法规及社会伦理道德而单方面主张自己的性要求,从而极大地破坏了青少年朦胧的性意识,强烈刺激了青少年盲目的性欲求,解除了青少年性欲求的社会伦理道德束缚。色情文化对青少年性欲求的社会伦理道德束缚的解除会弱化甚至扭曲青少年的道德意识,使他们是非观念不明,法制意识淡漠,从而为青少年的“性主张”违反社会法律法规及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提供可能。
(二)色情文化误导了青少年的性观念
青少年正处于爱与性的观念的求知与形成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知与经验会影响他们一生。在此阶段,青少年正在对个体生理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社会伦理道德进行学习。因此,他们对自我及自我之外的外部世界的认识是不完整、不完全正确的,也缺乏必要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无法对色情文化中的“性作为”事件做出正误判断并形成正确认识。当面对色情文化侵扰时,青少年由于自身具有的“性生理成熟提前而性心理成熟滞后”的特征,极易受到负面影响。色情文化会诱导青少年形成错误的性观念。
色情文化着力宣扬“性作为”事件中人的生物性,故意忽略人类性行为的社会性。如果这种强调生物性却忽略社会性的性观念被青少年所接受,则会让青少年在“性作为”事件中沦为“动物”。色情文化往往大肆宣扬与人类社会法律法规及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所违背的性乱伦、性错乱、性变态、性暴力、性虐待、性侵害等错误的“性作为”事件,这些错误的“性作为”事件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青少年的性观念和性道德,甚至使其性心理扭曲、变形。在色情文化的误导下,青少年会形成错误的性审美观、性伦理观、性法制观、性道德观,从而导致选择错误的“性作为”甚至实施性犯罪。
(三)色情文化扭曲了青少年的性心理
性心理,是指个体对性的发育和作为(性欲望、性冲动、性行为等)的态度和意识。个体正常的性心理应该认识到性行为立足于追求个体之间的交流沟通及个体心灵的满足。而色情文化倡导的性行为只是一种欲望的宣泄,完全是一种动物性的兽性释放,它着力宣扬的是生理的满足而非心理的满足。色情文化倡导的这种性心理否定了人的社会属性,破坏了人类性行为应有的和谐,排斥了人类之性所具有的爱情基础和社会伦理道德意义。
弗洛伊德有一个“性本能为本”的理论,认为人的精神机制由“本我”、“自我”、“超我”三种人格结构组成。弗洛伊德认为“本我”是个体的原始的性本能,在三者中是根本;而“超我”是指道德化了的自我,也即道德化了的在现实中得以实现的本能,这种“超我”的实现通常要求个体必须面对现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环境或条件不允许,个体必须延缓甚至取消其本能在现实中的实现。一般来说,个体正常的性心理应该处于弗洛伊德的“性本能为本”理论的第三个层次即“超我”层次的高度,也就是说,个体对“性的主张”必须要得到环境的许可或容纳,否则个体就只能延缓甚至取消这种主张。但色情文化误导甚至阻碍青少年的性心理达到“超我”的层次,将青少年的性心理仅仅限定为“本我”即性本能层次,而性心理处于这一层次的个体其实与动物无异。
我们知道,正常合理的性行为建立在情感基础上,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拥有婚姻的保护。而色情文化宣扬的性行为则完全是建立在人的原始动物本能基础上的,它将人完全视同于动物,忽略了人之为人的社会属性,在其影响下,青少年可能将两性的结合视为完全生理需求的产物,从而不能形成正确的性心理。一些青少年往往会陷入极端,不顾社会法律法规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而在单方面纵欲或禁欲。放纵性欲会导致对爱情的麻木,将性仅仅视为生理上性欲望的释放,这实际上是对爱情这种高尚精神活动的亵渎与扼杀。而禁欲也是对爱情的压抑和扭曲,陷入禁欲泥潭的青少年对异性不感兴趣,从内心里反感性活动,认为性是一种肮脏可耻的东西,不会喜欢异性,更不会去爱,甚至会有意地去攻击毁灭异性,以表明自己对性的憎恶。这些扭曲的性心理都可能推动青少年走向性犯罪。
(四)色情文化挑逗青少年实施性犯罪
色情文化对青少年实施性犯罪起着很大的挑逗、教唆和引诱作用。一方面,青少年由于性生理成熟提前,很容易受到色情文化的腐蚀和影响,往往会经受不住色情文化的挑逗、教唆和引诱而做出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他们由于性心理成熟滞后,往往还没有形成正确稳定的性态度和性认识,还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自我控制能力差,无法对性行为做出是非善恶的价值判断,因此,在受到色情文化的挑逗、教唆和引诱时,容易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走上性犯罪道路。此外,由于青少年正处在人生学习欲最旺盛的时期,对未知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向往,最容易模仿外部行为,而色情文化不仅挑起了青少年的性欲求,并且为青少年性犯罪的实施提供了行为模式,于是,色情文化在青少年性犯罪案件中就“顺利”地担当起了幕后推动者的角色,促成了青少年性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预防青少年性犯罪的相关措施
青少年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预防青少年性犯罪刻不容缓。青少年自身所固有的在年龄上、心理上的特殊性,以及他们所担负着的“国家的未来和希望”的重任,要求我们对青少年性犯罪的干预应该饱含人文关怀,并且重在“事前干预”而非“事后干预”,即对于青少年性犯罪问题,应该重在预防而不是惩戒。
(一)铲除色情文化是关键
预防青少年性犯罪,必须铲除引发青少年性犯罪的根源,因此,首当其冲的就是要铲除色情文化,消除色情文化对青少年的腐蚀和侵扰。
铲除色情文化,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我国很早就对禁止色情文化予以立法。1988年12月27日和1989年11月3 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就先后颁布了部门规章《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部分应取缔出版物认定标准的暂行规定》,开始有意识地禁止色情淫秽内容,有意识地对色情文化进行抵制。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2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以及各类演播场所的管理。”法律是赋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一切行为合法性的唯一依据,因此在这场与色情文化的斗争中,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首先要找到法律依据。在铲除色情文化过程中,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要强化立法,健全法制,完善法律法规,找出管理真空,堵住管理漏洞,在法律的层面上剔除色情文化的存在空间。
其次,铲除色情文化还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铲除色情文化的斗争中,有法可依是前提,但更需要法律的最终贯彻实施。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那么所制定的法律就会变成一纸空文,毫无现实意义。
此外,我们还要认识到铲除色情文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社会风气整治的一个重要内容。色情文化是人类社会的一颗毒瘤,一方面由于色情产业所具有的巨大利润,因而极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从而在社会上大行其道;另一方面由于“性”在人类面前总是以神秘的面孔出现,因此人们在猎奇心理驱使下极易陷入色情文化的泥潭而不能自拔。铲除色情文化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它不仅仅是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分内事,而且也是每一位社会成员应尽的义务。
(二)加强教育是保障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学习和成长时期,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处于形成阶段,尚未成熟,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好奇心理和叛逆心理,对自我之外的一切都感到好奇,对非自我决定的一切指令都普遍抵制。因此,预防青少年性犯罪还必须依靠教育的力量。我们应当运用恰当的教育方式和手段,教给青少年正确的性知识和性观念,增强他们的鉴别能力、是非善恶判断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对青少年实施性教育必须始终坚持“疏导”的原则,绝对不能依靠“堵塞”来解决问题。青少年正处于心理和生理的快速发育时期,他们由于特殊的年龄阶段和心理特征而具有的强烈的叛逆心理使他们对他人的教导有着强烈的“抵制情绪”,如果对青少年性教育采取“回避”或者“堵塞”的方法,只能适得其反,反而会激起他们更强的好奇心和叛逆心,他们就会反其道而行之,造成我们所预想不到的后果。同时,为预防青少年性犯罪而开展的科学健康的性教育还应该具有全面性和实效性。教育只有取得实效才有意义,没有效果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青少年性教育应该包括性生理教育、性心理教育、性道德教育及自我管理教育四个方面,缺少了其中任何一方面内容的性教育都是不完整的,只有这四个方面的教育齐头并进,才能全面指导青少年在这个特殊成长阶段抵制外来侵扰,较好地进行自我调节并自我寻找到正确的前进方向,也才能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三)净化环境是前提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依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对事物的发展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青少年群体是社会成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疑要生活在特定的环境中,现实社会中不存在供青少年生活的“环境真空”。因此,预防青少年性犯罪必然要重视青少年所生活于其中的生活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特别是负面影响。预防青少年性犯罪,净化环境是前提,特别是对文化环境的规范和净化。
首先,家长要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较好的家庭环境,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温暖的生活空间。这要求家长首先要具有引导青少年远离色情文化的意识,并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有计划地运用一定的方法帮助青少年增强辨别色情文化的能力,提高青少年抵制色情文化的自觉性,使青少年在父母的教育熏陶下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青少年在良好家庭环境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健康成长。
其次,学校应该构建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青少年提供一个积极向上的学习空间。在拒绝色情文化的斗争中,学校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文化知识的主要场所,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努力营造起一个良好的氛围,使青少年在良好学习环境的熏陶下自觉远离色情文化,自觉抵制色情文化的侵扰。
再次,社会各行各业特别是各种传媒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控制,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良知负责的原则检验自己的行为,主动自觉地承担起净化青少年生活环境的责任,为青少年提供一个纯净的成长空间。全社会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大力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环境、规范社会行为,努力营造一种较好的健康高尚的社会风气。所有社会成员都要认识到净化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事务,只有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参加、共同参与才能取得实效。
[收稿日期]2006—08—27
作者介绍:姜华,曹继建,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姜华,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曹继建,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重庆 400715
范文五:论青少年性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
【摘 要】近几年,青少年性犯罪的案例不断上升,青少年性犯罪不仅在我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全世界其他国家也对青少年性犯罪进行治理。青少年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是一个国家未来的希望,是人类进步的基础。
【关键词】青少年;性犯罪;特点;原因;对策
青少年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是重点的保护对象。青少年正处在发育时期,性发育正在进行,身体的第二特征也不断显现,因此青少年对性行为充满了好奇,青少年的生理与心理尚未成熟,思考能力和辨别能力不足,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便会诱使青少年走上性犯罪的道路。几年来项数据表明,青少年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同时性犯罪还会延伸出杀人、纵火、自杀、失常等现象,其危害之大,不容小视。
一、青少年性犯罪的特点
(一)性犯罪年龄日益低龄化。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传播媒介的不关更新换代,互联网的出现,信息开放程度提高,性文化肆无忌惮的传播,影响侵蚀青少年的心灵;物质条件日益提高,青少年出现早熟,早恋等现象,这种现象都会引起青少年性早熟,渴望了解性,尝试,最终引发性犯罪,促使我国青少年性犯罪逐年呈现低龄化的趋势。社会不良因素的侵蚀影响,也会导致青少年性心理的过早成熟,这种成熟与青少年尚未发育完成的生理机能是相互冲突矛盾的,会使青少年内心产生扭曲,心理变态等。
(二)性犯罪的手段多样化,恶劣化。青少年正处于性发育的阶段,对于性行为有着强烈的渴望,性冲动、性欲求等刺激着青少年去探索异性,这种生理反应本应该是正常的,是身体的自然反应。但是在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观看色情录像、黄色小说、性暴力等。深受影响的青少年便产生了实施性侵犯的思想及行为。其主要的手段有:强迫性行为、性骚扰、卖淫嫖娼、奸淫囚禁等,然而这样的行为往往伴随着暴力、残忍,威胁,主要表现在强奸杀人、奸尸、轮奸、劫色等。另外,为达到性侵的目的,还会采用下药、诱骗、麻醉等方式。可见青少年性犯罪的手段多样化,日趋恶劣话。
(三)文化程度低。青少年性犯罪大部分的青少年的文化程度偏低,不了解我国的法律。根据2011年我国青少年性犯罪文化程度调查可以了解到,文盲、半文盲占4%,中小学学历占20%,初中文化占50%,高中文化占15%。这一现象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亟需解决。
二、青少年性犯罪原因
(一)性早熟。按照正常的生理发展,青少年时期应当是性发育时期,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青少年的生活得到改善;并通过色情网站、色情录像、小说等,过早地接触性,了解性,促使青少年性早熟;家长没有正确的引导孩子对待异性,了解性知识,对其放任自流。
(二)学校对性健康、性知识的教育滞后。对于青少年来说,学校是他们学习成长的地方。学校在教书育人的时候,忽略了青少年正处于性启蒙、性发育时期。性冲动、性欲求不断涌现,渴望了解探索。但是学校在这一时期并没有正确地让学生了解到健康的性知识,导致学生盲目的追求探索,最终误入性犯罪道路。
(三)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侵蚀。当今社会性开放程度日益提高,一方面西方“性自由”“性解放”等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社会中黄色录像、卖淫嫖娼、色情网站等色情信息在侵蚀青少年。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尚未发育完全,无法辨别和抵制这些信息的侵蚀,片面的,扭曲的理解了“性自由”、“性解放”,认为追求自由的两性关系,随心所欲的发生性关系便是正确的。思想上的污染,社会上的侵蚀,是青少年走向性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三、治理青少年性犯罪的对策
(一)紧抓性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家庭生活中,父母要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孩子,让孩子对性知识有所了解,正确看待性关系。学校则应该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职责,开设性教育课程,帮助青少年加强抵制色情信息的能力,加强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增加法律普及课程,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治理青少年性犯罪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小抓起,从教育抓起,让青少年从小就正确了解性知识,树立正确的性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色情信息。治理青少年性犯罪,教育理应放在首位,也是治理性犯罪的根本所在。
(二)净化社会环境,严打色情事业。社会环境的纯净度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成长,因此在治理青少年犯罪中,净化社会环境是重要的手段之一。当今社会,网络色情网站、色情录像泛滥成灾,不断地污染者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卖淫嫖娼、色情交易也在不断的引诱着青少年。社会政府应该加大治理措施,加大对性健康、性教育的普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让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国家文化传播部门应该取缔网络上色情信息,查封色情网站,为青少年建立绿色的网络环境;执法部门坚决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性交易等违法行为,对涉事人员严加处罚。社会各部门,各阶层,积极为青少年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为青少年健康度过青春期保驾护航。
四、结语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未来发展,形成正确有效的治理青少年性犯罪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从特点及原因出发,治理青少年性犯罪最有效的办法是加强教育,青少年正处接受知识的高峰期,其可塑性极高,因此加强性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是最有效的办法。树立了良好的性观念,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再加上社会各界为青少年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这样的条件和环境下,未来不仅仅是青少年性犯罪减少,整个社会的犯罪率都会有所下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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