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辩证法的五大基本范畴
辩辩法的五大基本范畴
辩辩法作辩自然、社、思辩辩展一般辩律的科~是人辩辩辩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会学
方法。包含有五大基本范~分辩是,?辩象本辩~?容形式~?原因辩果~畴与内与与
?必然偶然~?可能性辩辩性。与与
就辩象和本辩辩~本辩具有普遍性、辩定性、深刻性的特点~是事物的在辩系和来内
根本性辩~是借助于人的抽象思辩才能把握的事物部矛盾。比如辩,内辩辩的本辩是云辩中的正辩辩辩相遇而辩生猛烈放辩的辩程。而辩象是辩的、片面的、多辩的、易逝的、与个
丰真从从富的、生辩的。 有相正面表辩事物的本辩辩象~也有假象反面歪曲地表辩本辩的辩象。辩象就是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辩些表面特征之辩的外部辩系。是人辩借感官它凭或辩器直接辩察到的事物的外部形辩。本辩和辩象之辩有辩立又存在辩一。首先~辩象是既
表面的~而本辩是在。其次~辩象是辩的、片面的~而本辩是同辩辩象中一般的、共内个
同的辩西。最后~辩象是多辩的、易逝的~而本辩辩是辩定的。辩些点看本辩和辩象是辩立从
的。然而本辩和辩象又存在辩一。首先~本辩都是通辩辩象表辩出的。其次~辩象是本辩来
的外部表辩~不同的辩面表辩本辩。因此~在辩辩工作中要通辩辩象去辩辩本辩~不要被从呢
假象所迷惑 。
就容和形式辩~容是指成一事物在辩要素的辩和。事物在矛盾以及内来内构内即内
由辩些矛盾定的事物的特征、成、辩的辩程、辩展辩辩等的辩和。而形式是指把决份运内
在要素辩一起的辩和外在表辩方式。有在形式和外在形式。在唯物辩辩法上来构内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在要素和辩的辩及其表辩方式的一辩范。容是事内它构畴内
物在要素的辩和~形式指在要素的辩辩和辩。容和形式也是辩一又辩立的。由内内构内即
于容不同于形式~他辩之辩是辩立的。但是内二者又相互依辩~任何事物都是容和形内式的辩一。相互作用~容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容。相互辩化~相辩不同的体内决内
范辩和辩系~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辩化。同一容可以有多辩表辩形式~同一形式也可内内
以表辩或容辩不同的容。因此在辩辩工作中~要充分注意事物的容~反辩形式主辩。内内
辩要善于辩辩和利用各辩形式辩容服辩~辩展容~繁辩形式。更要不辩革形式~辩造内内断旧
新形式辩足容的辩展。内
就原因和辩果辩~首先~原因是引起一定辩象的辩象~辩果是由一定辩象而引起的来
辩象~原因和辩果是引起和被引起的辩系~是揭示客辩世界中普遍辩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辩、彼此制辩的一辩范。有原因必造成某辩辩果;或影,~有辩果又必源于畴会响来
某辩原因。其次~在一定的辩系上~二者的分是定的。二者是互相依辩、互相依区确
存的辩系。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二者可以相互辩化。在事物无限辩展的辩中~条相辩于不同的辩系而言~二者可以相互辩化~原因和辩果可以互辩因果。一般辩~原因来在前辩果在后~同一辩象~依据不同的件~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辩果~前一原个条个
因的辩果也可能是后一辩果的原因~同辩~一原因可以引起辩果~一辩果也个个几个个
往往由原因所引起。因此~几个在辩辩上~承辩因果辩系的客辩普遍性是辩行科究~学研辩得科辩辩的重要前提。学
在辩上~正把握事物的因果辩系~辩辩辩辩辩辩做好工作~少犯辩辩。正辩辩和把握事物践确确
的因果辩系~可以科的辩辩未~增强工作的自辩性。学来
就可能性和辩辩性而言 。可能性是指事物包含的辩辩可能的辩展辩辩~辩辩性是指已辩辩辩了的可能性~辩辩存在的事物和辩程。即可能性和辩辩性是辨辩的辩一。首先~可能性和辩辩性的辩立和排斥,可能性是一辩在的辩辩~着眼于未~辩示事物辩展的方向和前潜它来
景~辩辩性着眼于辩在~辩示事物辩~辩具有辩的~二者不能等同。其次~二者是辩状它区
一,互相依辩~可能性以辩辩性辩基辩~辩辩性是由可能性辩化而的。在一定件下互相来条
辩化。因此在辩辩工作中~制定辩、方案要立足于辩辩~着眼于未~使主辩能辩性的辩辩划来
建立在可的基辩上~辩辩主辩能辩性~辩造件~使好的可能性辩化辩辩辩。靠条
就偶然性和必然性而言~必然性是指客辩事物辩展辩程中合乎辩律的、一定要辩生的、确它内定不移的辩辩。是由事物部根本矛盾引起的。而偶然性是指客辩事物在辩展辩程中非定辩生的~可以辩辩出辩~也可以那辩出辩的不定的辩辩。并确确当然~唯物辩辩法辩辩偶然性和必然性也是是一辩辩辩辩一辩系,二者因辩辩不同~原因不同~作用不同。而相互区辩 ~但是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依辩、相互依存的辩系。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辩大量的偶然性表辩出~偶然性背后辩藏着必然性。二者在一定的件下相互辩化来条。
因此在辩辩工作中~要把辩和行辩建立在客辩必然性的基辩上。要重辩和利用一切有利划
的偶然因素~促辩事物的辩展。
辩辩法的五大基本范辩辩辩工作具有强的指辩作用~需要活辩用。畴很灵
范文二: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辩证法三大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
本观点 辩证法三大规律
话题:辩证法三大规律 经验主义 工作经验 解决问题的方法 事物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 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 ?肯定否定规律——
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质、量、度。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1、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肯定方面是指保持事物自身存在和性质稳定的方面;否定方面则是事物否定自身存在,促使事物质变走向死亡的方面。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是事物内部固有的相互依存、相互排斥的两个方面。任何事物都是肯定和否定
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2、辩证的否定。(1)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身否定。由于事物自身所固有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的对立统一,当事物的肯定方面占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处于量变阶段,而当矛盾双方长期斗争,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而居于支配地位时,发生矛盾转化,量变也转化为质变,以致该事物死亡,发展为新事物。(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和联系的环节:①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事物的发展是旧事物死亡和新事物产生,是质变;发展只能通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实现。任何新事物都是在否定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没有否定,就没有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诞生,也就没有发展。②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否定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新旧事物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新事物是从旧事物的结体中脱胎出来的,是在旧事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旧事物之间的这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正是通过否定这个环节实现的,表现出事物发展过程中连续性的特征。3、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全过程的辩证图景是: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周期性过程。只有全部走完这个周期性过程,才能达到矛盾的完全解决。并使新事物日益完善,这是否定之否定,“仿佛回到原来出发点”的辩证发展的真谛。4、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方向和总趋势是前进的,上
升的,而事物发展的道路则是曲折的。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因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否定都是消极因素的服从和积极因素的保留,是一个新陈代谢的日益完善的过程。因此,事物发展从低级到高级,呈现出前进与上升的趋势。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曲折性主要表现为:第一,事物经过两次否定,出现第一个阶段的某些特征。仿佛是向旧事物的某种回归,使事物发展道路不是呈直线型,而是呈“之”字型。第二,事物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暂时的挫折,甚至发生暂时的倒退或逆转。,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说明新陈代谢是宇宙间不可抗拒的规律。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尽管道路曲折险阻,但只要是真正的新生事物,总是能战胜各种消极因素,克服阻力,茁壮成长。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五大范畴)1、现象和本质。(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现特征。现象中分真象和假象,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而歪曲表现本质的现象。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2)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①现象和本质的对立和区别是: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表现,人们的感官可以直接感知;本质在事物的内部,只能通过抽象思维去把握。现象是个别、片面的东
西;本质是一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现象多变、易逝,比本质丰富、生动;本质则相对稳定,比现象单纯、深刻。②现象与本质又是统一的。一方面,本质离不开现象,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不表现为一定现象的纯粹本质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现象也不能脱离本质,本质决定现象,即使是同本质鲜明对立的假象,也为本质所决定,也是本质的一种表现。③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①现象和本质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现象和本质的统一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科学的任务就是通过现象去认识本质,达到科学的认识。②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透过现象去认识本质,不要为假象所迷惑。2、原因和结果。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在现实世界中原因总是伴随着结果,结果一定是由一定原因引起的;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存在。同时,在无限发展的链条中每一现象发展的原因和结果往往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即甲现象引起乙现象,反过来乙现象又作用于甲现象,甲乙互为因果,即因果循环。,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是进行科学研究、获得科学认识的前提。科学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揭示事物因果联系,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正确地把握因果联系,有利于总结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工作经验时,不仅要肯定成绩,发现错误,
而且要找出取得成绩和产生错误的原因,这样,才能不断推动工作。准确地把握因果联系,能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预见今后工作中可能产生的成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排除不利成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条件。3、内容和形式。内容和形式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和结构及其表现形式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1)内容和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①内容是指事物的内在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事物的构成成分、内在特征、运动过程以及发展趋势。形式是指事物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内容活跃易变,形式则相对稳定,内容不同于形式。②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由此形成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不断地使形式与内容之间由相对适合到相对不适合再相对适合的发展。(2)掌握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①注重内容,善于选择合适的形式。②根据内容与形式矛盾运动的原理,推动事物的发展。4、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①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必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居支配地位,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居于次要地位,不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②必然性和偶然性体现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趋势。必然性是事物发展中持久稳定的趋势;偶然性则是暂时的、不稳定的趋势。2)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粉粹的必然性。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②偶然性体现必然性,并受制于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凡是存在偶然性的地方,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任何偶然性都不能完全地、绝对地摆脱必然性的支配和制约。③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必然性也可以转化为偶然性。(3)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①掌握客观必然性是科学认识和实践的基础。只有立足于必然性,努力研究揭示必然性,才能使科学研究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只有认识必然性利用必然性才能获得自由。②在科学研究中偶然性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只有认识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才能注意利用一切的偶然因素去推动科学发展,防止和消除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做到“有备无患”。5、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能性是指包含在事物中的,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现实性是指导包含内在的根据的,合乎必
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1)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①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相互区别的,可能性是尚未实现的东西,不是现实性;而现实性则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已不再是可能性。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相互依赖。可能性存在在于现实性中,离开现实性,就谈不上可能性;现实性也离不开可能性;没有可能的东西,不会成为现实,任何现实都是由可能转化来的。,相互转化。可能性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现实性;现实性又产生新的可能性,即现实性化为可能性。事物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赛程。这种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在人类社会实践中,可能由现实转化需要客观条件,还需要主观条件。(2)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①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立足于现实,从现实出发制订我们的方针、方案、计划。只有从现实出发,才能正确分析种种可能性,正确预见未来,使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②在制订计划、方案前要注意分析可能性的各种情况:可能和不可能;现实可能和非(抽象)可能;好的可能和坏的可能;可能性在量上的大小,即或然率。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避免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从最好处努力,从最坏处准备,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③可能向现实转化了客观条件,还需要主观件,即主观努力。我
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各种条件,使好的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一、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⑴唯物主义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主张认识是对客观物质的反映。⑵马克思主义将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消除了旧唯物主义脱离社会实践的消极直观性的缺陷,科学地说明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主体和客体都是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认识不再是对客体的消极直观反映,而是对客体的能动反映。⑶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过程,是一个随意实践的发展由浅入深,由低级到高级的永无止境的辩证发展过程,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僵化不变的形而上学缺陷。⑷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实践的观点是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一)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现象和本质有明显的差别。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彩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比较深刻、单纯的。因而现象是可以直接认识的,本质则只能间接地被认识。(二)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1、两者是相互依存的。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本质是现象的本质。也就是说,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只能是本质的显现,他们之间是表现和被表现的关系。任何一方离开了另一方都是不能存在的,实际的存在总是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2、两者是相互蕴涵的,在
实际上也是相互包含的。本质寓于现象之中,这是非常明显的,因为现象是整体,本质是现象的一部分,固然是根本性的部分。反过来,本质也包含现象,因为现象尽管是多种多样的、纷繁复杂的,但毕竟是由本质决定的,早已潜在地包含于本质之中。3、现象与本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本质变现象应理解为本质表现为现象。某一具体的人无疑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体,但其本质也在不断地表现出来,即不断转变为现象。现象与本质的相互转化,正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转化的客观基础。(三)区别真象与假象、假象与错觉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则是一种虚假的现象,它也是本质的一种表现,但却是本质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反面表现。错觉是由于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的范畴;假象则是由客观存在的种种条件造成的,它是现象的一种,属于客观的范畴。现象和本质这对范畴作为思维形式,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一)现象和本质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现象和本质的统一,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科学研究的任务就是通过现象去认识本质。人们只有通过对大量现象的研究,才能发现事物的本质,达到科学的认识。如果二者只有对立而无统一,那么一切科学研究、科学认识就是徒劳无益、白费力气的了。(二)在实践中要注意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通过现象去认识事物的本质。从现象进入本质是认识的深化,却不是认识的终止。由现象进
入到本质,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事物的规律性以后,还必须在这种认识的知道下,继续地研究尚未研究过或尚未深入研究的现象,以此补充、丰富和加深对于事物本质的认识。这是一个有现象到本质又由本质到现象的循环往复的认识过程。(三)注意防止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教条主义)的出现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是自觉的思想体系,以割裂现象与本质为其立论的依据。经验主义否定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转化,也就是否定现象到本质的转化;理性主义否定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的转化,也就是否定本质到现象的转化。实际生活中的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并无自觉的思想体系,它们只是表现为实际认识过程中的片面性,但其认识基础同样是割裂现象与本质的辩证统一。三个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发展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
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
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
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范文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
1、原因与结果?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关系,唯物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或因果联系。其中, 引起某一种现象的现象叫做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 原因与结果的特点因果联系有着自身的特点。
辩证关系 原因和结果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相互作用。
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对立。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如果“倒因为果”或者“倒果为因”,就会歪曲事实,得出荒谬的结论。例如,摩擦生热,决不是“热生摩擦”。侵略者的侵略引起被侵略国家人民的反抗。侵略是原因,反抗是结果。如果颠倒因果,把被侵略国家人民的反抗说成原因,把侵略者的侵略说成结果,就歪曲了战争的事实,就是十分荒谬的强盗逻辑。
第二,原因和结果的相互依存。原因和结果是相对而成立的。原因相对于它所引起的结果,才是原因,同样,结果只有相对于引起它的原因,才成为结果。任何原因都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没有“无果之因”。例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一份耕耘,就多一份收获”,“多一份劳动,就多一份果实”,“违背规律,必遭惩罚”,“多行不义必自毙”都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原因必然引起结果的道理。任何结果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没有“无因之果”。例如,**总理曾经写道:“没有耕耘,哪来收获?没播革命的种子,却盼共产主义花开!梦想赤色的旗儿飞扬,却不用血来染它,天下哪有这类便宜事?”
第三,原因和结果的相互转化。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是严格区别的。但是,在事物因果联系的长链中,一种现象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联系中则是结果,反过来也是一样。例如,在摩擦生热、热引起燃烧、燃烧引起爆炸的因果链条中,热是摩擦的结果,又是燃烧的原因;燃烧是热的结果,又是爆炸的原因。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相互作用。在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中,不仅原因引起结果,而且结果也反过来作用于自己的原因,引起原因的进一步变化,这就是“互为因果”。例如,经济的增长推动了教育的发展,而教育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增长。这是一种良性循环。反之,经济的落后导致了教育的不发展,而教育的不发展又导致经济的落后。这就是一种恶性循环。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使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2、形式和内容? 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事物内在要素的结构或表现方式。内容包括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征、运动的过程和发展的趋势等。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同一种内容在不同条件下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同一种形式在不同条件下可以体现不同的内容。内容与形式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并随内容的发展而发展。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内容活跃,形式相对稳定,两者既相适合又不绝对适合。
辩证的统一 内容是事物的内在诸要素的总和。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是内容的结构和组织。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内容与形式是叠态的影象。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并随着内容的发展而改变。但形式又作用于内容,影响内容。当形式适合于内容时,它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有力的促进作用,反之,就起严重的阻碍作用。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又是相对的,作为一定内容的形式,可以成为另一形式的内容。内容和形式的辩证法要求观察问题时,首先注重事物的内容,同时也不忽视形式和作用。由于历史的发展,特定社会的需求,在内容发展了的同时,必须有新的形式与之相适应,所以,要打破旧的形式,创立新形式。而这新形式又必须在旧形式上的继承和扬弃,使之能为新内容而服务。
3、现象与本质 表示事物的里表及其相互关系、反映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水平和深度的一对哲学范畴。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对立统一,透过现象把握其本质是科学的基本任务之一。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构成的。一事物和他事物的本质区别是由事物的各个特殊的组成要素及其关系结构决定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由于事物本质自身中的矛盾,本质有时以假象的形式表现出来,假象是事物本质的反面现象。
辩证关系 是统一的 本质和现象相互区别,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和矛盾。本质是事物的根本特征,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或共同的东西;现象是事物本质的外部表现,是局部的、个别的。因此,本质比现象深刻、单纯,现象则比本质丰富、生动。不同的现象可以具有共同的本质,同一本质可以表现为千差万别的现象。地球上已发现的生物有数百万种,各有其特殊的生命形态,表现为无限复杂多样的生命现象,但它们都有着共同的本质,都是核酸和蛋白质的存在方式。事物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事物的现象是易于变化的。客观事物在其过程结束之前本质是相对不变的,但它表现出来的现象则随着过程的展开不断地改变着具体形态。从人的认识方面看,事物的现象可以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隐藏在事物内部的本质,由于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只有借助于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又是对立的 本质和现象互为事物的里表,它们是互相依存的。本质决定现象,是现象的根据,总要表现为一定的现象;现象是由本质产生的,总是从不同的侧面这样或那样地体现着事物的本质,它的存在和变化归根结柢是从属于本质的。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现象,任何本质都是现象的本质。世界上既没有离开现象单独存在的本质,也没有脱离本质的纯粹的现象。
现象和本质的对立统一是事物的客观辩证法,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是认识的主观辩证法(见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认识是由现象到本质的深化过程。一方面,事物的本质存在于现象之中,离开事物的现象就无法认识事物的本质,事物现象和本质的统一提供了科学认识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现象又不等于本质,把握了事物的现象,并不等于认识了事物的本质,现象和本质的矛盾,决定了认识过程的曲折性和复杂性。客观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有一个过程,它的本质的暴露也有一个过程,因此,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必然要经历由片面到全面逐步深入的过程。客观事物不仅包括现象和本质两个方面,而且本质自身具有层次性,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是由现象到本质、由不甚深刻的本质到较深刻的本质的无限深化的过程。人们的认识过程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当人们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以后,通过抽象和概括可以由某些事物的特殊本质进而认识各种事物的共同本质。对客观事物普遍本质的把握,又会促进对事物特殊本质的再认识。由现象到本质、由特殊本质到共同本质、由初级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由感性到理性的飞跃,这是人类认识由浅入深、不断深化的辩证过程。
4、必然性与偶然性 是指客观事物发生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可能性趋势。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发生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种不可避免、一定如此的趋向,必然性产生于事物的内部根据、本质的原因。偶然性则表明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种有可能出现、也有可能不出现的趋向。偶然性产生于客观事物的外在条件、非本质的原因。
必然性和偶然性在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同的地位并起着不同的作用。
从本质因素和非本质因素的方面来反映事物间不同类型联系的一对哲学范畴。必然性是指现实中由本质因素决定的确定不移的联系和唯一可能的趋势;偶然性是指现实中由非本质的、互相交错的因素决定的以多种可能状态存在的联系。
客观世界的一切过程都是受因果关系制约的,在影响事物运动变化的诸因素中,有本质的原因和非本质原因的区别。本质的、根本性的原因决定着事物发展过程有确定的、稳定的方向,决定着该事物在给定条件下只能以唯一的方式存在并以唯一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即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但是,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又有非本质的、次要的原因复杂交错的作用,因而使总体上确定不移的过程在具体环节上又表现出非确定的、不稳固的特点,即现象事件的偶然性。特定的偶然性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可能这样出现,也可能以另外的方式出现。
人们从古代起就开始了对必然性和偶然性问题的探讨。唯物主义哲学家肯定客观必然性的存在,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如德谟克利特、B.斯宾诺莎、P.-H.D.霍尔巴赫却完全否定偶然性,认为世界上一切细小的现象都服从于直接的、绝对的必然性,偶然性只是反映人们无知的主观概念。某些唯心主义哲学家如D.休谟、I.康德断言必然性是由感觉造成的或只是先验的范畴。唯心主义哲学家G.W.F.黑格尔则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范畴看作是客观精神的产物,但他阐述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一些自然科学家既承认有必然现象也承认有偶然现象存在,但他们却认为一种过程或者只能是必然的,或者只能是偶然的,把必然性和偶然性完全割裂、绝对对立起来。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现实世界中的任何事物、任何关系、任何过程都具有必然和偶然的双重属性。必然性总是要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没有纯粹的必然性。对于受动力学规律支配的单个客体的行为,可以由它的某一瞬间的状况准确地预言其相继状况,明显表现出必然性特征;同时,这类对象的运动还要受到许多次要的、附带的因素的影响,从而使总方向确定的过程呈现出种种不确定的偏离。只承认必然性而否认偶然性,这就混淆了非本质因素的影响和本质因素的作用,把非本质因素等同于本质因素,陷入机械的决定论和宿命论。
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在种种偶然性的过程中都包含着必然的东西,没有纯粹的偶然性。受动力学规律支配的单个客体的行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偏离总的方向,偶然性是在必然性的基础上表现出的不确定性。对于非动力学规律支配的单个客体的行为,由于影响因素极为复杂或对象本身的特殊性,单个客体的运动状态是偶然的,但它们在总体上仍表现出统计的必然性。单个客体的偶然性是总体必然性的特殊表现,对总体起作用的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必然地影响着每一个个体。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是相对的。从特定层次、特定关系上来看是由非本质的因素产生的偶然联系,从另一种层次、另一种关系上看可能是由本质因素所决定的必然联系。反之亦然。在一定条件下,非本质的因素由于自身的积累和条件的改变会转化为本质的因素,由这种因素所决定的不确定的、偶然的联系就转变为必然的联系;本质的因素也会因自身的演化和条件的改变不再有根本性的意义,由这种因素所决定的确定的、必然的联系就转变为偶然的东西。
正确认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对于科学研究和人们的实践活动都有重要的意义。必然性是规律性的主要特征,只有认识必然性才能把握规律性。在科学活动中不能抛开偶然性去追究必然性,也不能只停留于考察个别对象的偶然细节。科学探索的任务是要透过大量的偶然性揭示其中的必然性,使认识运动实现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由经验到理论的过渡。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经常会碰到人们未曾料到的偶然机遇,认真分析机遇现象,可以从中取得新的知识。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和自觉利用,在革命实践中只有正确地认识必然性才会有行动上的自由。偶然性能够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必然进程,要善于抓住有利的偶然事变,使它成为促进事物发展的契机。对于可能出现的有害的偶然变故,要防患于未然,当它出现时要尽量限制其作用的范围。
5、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现实性(或现实)是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的种种联系的综合。
为了全面理解可能性这个范畴,必须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要分清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有内在的根据、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变成现实的趋势。不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没有任何根据,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变成现实的事情。
第二,要分清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具备了充分的根据和必要的条件,目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指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还不充分,尚不具备必要条件,当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虽然当前无法实现,但随着现实的发展,条件的成熟,它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做那些具有现实可能性的事情,而不是去做只具有抽象可能性的事情。
第三,要分清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在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中,由于必然性和偶然性都会起作用,存在多种现实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从对人有利还是不利的角度看,基本上可分为两种:好莱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第四,要分清可能性的大小。或然率(也叫“概率”、“几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或然率是所要测定的偶然事件的数目与全部可能发生的偶然事件总数之间的比率。把握可能性的大小,可以正确地规定自己行动的目的和任务,并创造条件使有利可能性的或然率增长,使不利可能性的或然率减小。
辩证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现实性是业已实现了当下的客观实在,可能性则是目前尚不存在,以后才会出现(或并不一定能出现)的东西。可能性学不是现实性,现实性已不再是可能性,决不能将二者混淆起来。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一方面,二者相互依赖,不可分离。现实性不能离开可能性,这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不可能的东西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可能性也不能离开现实性,它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之中。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和转化而来的,同时它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这种新的可能又将转化为新的现实。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意义
首先,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
其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现实的可能性有多种,基本上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两种。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过程,就是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互争实现的过程。在有人参与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哪种可能性会转化为现实,除了一定的客观条件起作用外,人的主观能动性起着巨大的作用。人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创造有利条件,改变不利条件,争取使好的可能性变为现实,避免坏的可能性实现。即使在坏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过程中,只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可以做到有备无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这就是所谓“做最坏的打算,力争最好的结果。
范文四: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1.原因和结果。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案例:春天到了,万物复苏,树枝长出了新叶,绿草冒出了嫩芽。春天到了是原因,而万物复苏和冒出新叶长出绿芽是结果。
2.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和偶然性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因果范畴的进一步深化。案例::①人总是要死的,这是一种必然性,但人死的具体情形却是偶然的。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不是种瓜得豆,种豆得瓜,或者得出别的什么东西来,这就是瓜和豆这两种植物生长过程中的必然性。但是,某一瓜秧和豆棵生长过程中是否会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究竟是一棵瓜秧能结几个瓜,一个豆荚能长出几个籽,这都是不确定的,具有偶然性。
3.可能性与现实性。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的一对范畴。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无论是原因和结果,还是必然和偶然,都经历了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过程,从可能到现实,而现实又会产生新的可能,它揭示了物质联系和发展的关系。案例::①国民党反动政府,自从1927年4月12日反革命政变后,它就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了,尽管它还存在着,但它已经不是现实的了。②制造永动机,石头变小鸡等等都是不可能的。
4.现象与本质。现象与本质对立、区别又统一。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决定事物的矛盾,本质是区别于他事物的特征,它包含事物内部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真象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以否定方式或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案例:如生命的本质,即蛋白体的存在方式,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生命运动的某一规律。太阳东升西落,野心家伪装革命,贪污腐败干部、伪道学、假学者,美国的“人权”等都是假象,它是客观的存在,给人造成错觉。
5.内容与形式。事物的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即组成事物的成分、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及由此规定的事物特征运动过程和发展趋势。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都是对立统一的,只有内容而无形式或只有形式而无内容的事物在现实生活中是没有的。内容和形式是统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有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形式。案例:①如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形式;水的构成要素是二个H原子,一个氧原子是内容,水的形式则是H2O1;中国在上海、海南招开各国领导人经济峰会,亚洲博敖论坛是形式,内容则是发展中国经济,促进世界交流。②布匹对棉花来说,它是形式,但对衣服来说,它又是内容。
6.归纳与演绎。归纳与演绎是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的最常见的推理形式。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结论,是一种从个别性前提过渡到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形式。演绎是从一般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是有一般性原则推到个别结论的推理形式。归
纳和演绎两种方法处于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案例:“直线是两点间最短距离。线A-B是点A和B间的最短距离。所以,A-B是直线。”这个例子就是属于演绎推理,它是从一般性的原理而推演出个别例子的结论。而“孔雀会飞,麻雀会飞,啄木鸟会飞……孔雀、麻雀、啄木鸟都是鸟,所以,所有鸟都会飞”这个例子则是属于归纳性推理,它是从个别事物的特征推演出一般性的结论的。
7.分析与综合。分析的方法是在思维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的方法。综合是把分解开来的不同部分、方面再组合为一个统一整体而加以研究的方法。分析和综合是两种方向相反的思维方法,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分析与综合互相依赖。综合以分析为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分析以综合为前导,没有综合也就没有分析。在辩证思维中,总是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纯粹的分析或综合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分析与综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人的认识就是一个分析、综合、再分析、再综合的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过程。案例:从数据流和数据结构出发,逐步细化所有的软件功能,找出软件系统各元素之间的联系、接口特性和设计上的约束,分析它们是否满足功能要求。通过分析,最后综合形成系统的雏形求解方案。得到的方案可能会暴露出原有需求中的问题,再修改需求,如此反复地进行,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8.抽象与具体。逻辑思维中的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具体有两种含义:一是感性具体,即完整的表象;二是思维具体,即关于事物的许多规定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也就是在抽象基础上形成的包含着客观事物各种本质属性的统一整体的再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中的“具体”,是指思维具体。案例:你与一个人认识一样,一开始是认识他
的名字、性格、兴趣、思想等等的属性,但是这些属性中有些是他的表面属性,有的是他的本质属性,那些能作为他本质属性的表现的方面,你把它抽象出来加以认识的把握,这就是从感性具体上升到理性抽象。再如,找个镜子,镜子里出现一个你,你就可以认为镜子里的自己是抽象的,镜子之外的是具体的 。
9.逻辑与历史相统一。辩证思维中的历史范畴,一是指客观实在的自身历史,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认识的历史。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是辩证统一的。历史的东西是逻辑的东西的基础,逻辑的东西则是历史的东西在思维中的再现。因此,逻辑的进程和历史的进程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案例: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社会转型要求行政发展,行政发展的实质在于政府转型,政府转型的目标是建立现代政府制度。所以当代中国行政发展就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得很好阐述。
范文五: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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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授课教师:滨州学院 王秀国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教学目的 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形式与内容、本质与现象的概
念及其相互关系;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的原理指导工作。 教学难点 唯物主义决定论原则,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知识重点 上述五对范畴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教学方教学过程 法和
手段
人类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取得了许许多多的认识成果,这些认识成果引入 复习 用一些概念反映出来,因此,有了大大小小的范畴。
概念原因与结果 必然与偶然 可能与现实 内容与形式 现象与本质 分析
第八章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讨论法
第一节 原因与结果 讲授法
一、原因与结果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1、原因与结果的概念 原因与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 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原
因引起的现象。
原因与结果有时间顺序,但“在此之后”不等于“因此之故”。
2、原因与结果的辩证关系
1)原因与结果的区别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具体的因果关系
中是确定的,因即因,果即果,不能混淆和颠倒。但在无限发展的物 质世界链条中,原因与结果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在某一关系中的原 因,在另一关系中可能成为结果,反之亦然。 教学 2)原因与结果互相依赖,失去一方,另一方也不存在。
内容 3)原因与结果互相作用,互为因果。
二、原因与结果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1、原因与结果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的因果观念是客观因
果关系的反映。坚持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是坚持唯物主义的决定论原 则。 2、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因果关系中,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 果之因。 3、客观普遍的因果联系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
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等。
否认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神学目
的论、宿命论;片面地理解因果关系,将导致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机
械决定论。 原因与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承认因果辩证联系的客观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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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 性是进行科学认识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总结 实际工作经验,分析成功与失败的原因,预见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后果,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条件。 第二节 必然性和偶然性 一、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1、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含义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
范畴,是对因果联系的进一步展开。必然性是只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可能发 生也可能不发生、可能这样发生也可能那样发生的趋势。
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 第一。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体现并受制于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只有认识必然性才能获得自由。认识偶然性在事物发 展中的作用,才能注意利用一切有利的偶然因素去推动工作,防止和 消除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在科学研究和其它探索中,要善于敏锐 地识别“机遇”,并注意利用“机遇”去揭示必然性,从而发展科学。
第三节 可能性和现实性
一、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1、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含义。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的一对范畴。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可能性是只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把握可能性,要注意区分:可能和不可能(有无);现实的可能和抽象的可能(现实根据);好的可能和坏的可能(性质);大的可能和小的可能(程度)。
2、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第一,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可能性是还没有成为现实性的东西;现实性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
第二,可能性和现实性互相依赖,不可分离。现实性只有在可能性中实现,可能性是尚未展开、尚未实现的现实性,可能性以现实性为前提。
第三,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二、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统一的。它们的统一使人的主观能动性具有发挥的余地。
2、可能性和现实性是对立的。它们的对立使人的主观能动性具有发挥的必要。
3、可能性能否转化为现实性,取决于一定的条件,在实际工作中,人的努力就是这种转化的重要条件。应力求向好的现实性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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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内容和形式
一、内容和形式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1、内容和形式的含义
内容和形式是揭示 事物 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以及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2、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
第一,内容和形式相互依赖,不可分割。没有无形式的内容和无内容的形式。
第二,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第三,内容和形式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二、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自觉运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合内容的原则,以促进事物的发展;自觉运用形式反作用于内容的辩证法,可以利用旧形式和创造新形式为新内容服务。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克服形式主义和形式虚无主义。
第五节 现象和本质
一、现象和本质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1、现象和本质的含义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本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最根本的性质。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假象是本质的一种特殊表现。
2、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现象和本质的区别表现在:外在与内在;丰富与稳定;多样与单一。 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二者互相联系,不可分割。任何本质都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
二、现象和本质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科学的任务是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通过现象去认识事物的本质。要坚持正确方向,不要被假象所迷惑。要从现象到本质并到更深刻的本质,达到客观真理。
1.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第16—19页
2.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二章第一、二节,《列宁选阅读 集》,第2卷,,第95—116页 书目
3. **:《实践论》,《**选集》,第一卷,第259—273页
小结与作业
课堂 小结 复习思考题: 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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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 1、原因和结果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作业 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3、可能性与现实性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4、形式和内容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5、现象和本质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6、试分析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与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机械决定论的区别。
本课教育评注(课堂设计理念,实际教学效果及改进设想)
2005年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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